各个朝代女子婚姻情况的变迁

很多时候,当时的大环境会对女子的婚姻状况有一定的影响,改嫁并不是一件不被允许的事情。
那么,历史上有哪些朝代对女子的婚姻自由没有过多约束呢?又是如何发展成了“三从四德”? 印
【千问解读】
其实,并不是所有朝代的女子都像我们印象中那样没有婚姻自由,出嫁要听从父母的安排,结婚之前甚至连丈夫都没见过,结婚之后又必须一切听从丈夫的,丈夫不幸过世就要听从孩子的。
很多时候,当时的大环境会对女子的婚姻状况有一定的影响,改嫁并不是一件不被允许的事情。
那么,历史上有哪些朝代对女子的婚姻自由没有过多约束呢?又是如何发展成了“三从四德”?
印象中感觉古代的女子从身心都是不自由的,古代女子讲究要“三从四德”,婚姻上被限至得死死的,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盲婚哑嫁不说,嫁人后还要小心“七出”被休,丈夫死后还被追求守节不在改嫁等等。
然而,翻开史书记载,发现在明清以前并不是这样的,在更早的时候,对于女子的婚姻称得上是很开放和自由的。
(1)汉朝——大将军卫青娶的平阳公主嫁了2次人不说,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的故事也广为流传和被称赞,汉武帝的生母王娡先是嫁于金王孙,生有一女之后,被母亲送入皇太子宫,为汉景帝刘启生下三女一子,其子就是后来的汉武帝刘彻,看连皇太子都不在乎女子是纯的还是几手的,可见当时的风气对于女子是何等宽松。
(2)唐朝——李世民纳了弟弟李元吉的杨妃进宫,武则天先是李世民后宫才人后来做了李治皇后,李隆基夺了儿媳妇杨玉环等。
根据史书上的资料显示,有唐一代公主再嫁、三嫁者有二十七人,其中包括高祖李渊女儿四人,太宗李世民女儿六人,高宗李治女儿一人,中宗李显女儿三人,睿宗李旦女儿二人,玄宗李隆基女二九人,共二十五人,约占九成以上。
而唐前期公主共九十一人,再嫁公主占了近三成,抛开红杏出墙不说,唐前期公主再嫁人数之多,上行下效,足以表明唐朝女性并不被贞操观念所禁锢,能够自由地离婚改嫁。
(3)宋朝——“河东狮吼”便是出自宋朝,还是发生在苏东坡的朋友陈寄常身上。
刘娥,原来是银匠龚美之妻,后来改嫁襄王赵元侃,也就是后来的宋真宗,后来刘氏被册封为皇后,宋仁宗皇后曹氏其实也是改嫁的女子。
范仲淹守寡的儿媳、程颐丧夫的外甥女、王安石的儿媳宠氏、岳飞前妻刘氏、陆游前妻唐婉都改嫁他人,甚至李清照是主动与张汝舟离婚的,由此可见女子在宋代的地位。
唐宋时的离婚协议书叫“放妻书”,《休放妻书》中语气温柔、遣词风雅、好和好散,没有你死我活的诅咒,反倒是祝愿妻子打扮得漂漂亮亮,早日觅得富贵佳偶。
离婚后男方要负担女方三年衣粮,还“伏愿娘子千秋万岁”,读来令人忍俊不禁。
只是到了元朝之后,特别是明清时代,朝廷推行理学的“三纲五常”,讲究“存天理、灭人欲”,对女子的束缚越来越紧,女子也越来越不得自由,如笼中之鸟一般了。
古时候女子出嫁有哪些嫁妆?这样东西是必不可少的
根据记载,古代的皇家甚至还对聘娶皇后的礼金,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如果,按照现在黄金的最低价格来算的话,这些聘礼最少也有一千多万人民,而且,有时候实际的支出会比规定的超出许多。
相应的,如果一个女子要当皇后,她也要准备好一套嫁妆,不过,这些嫁妆的费用都是由皇家出钱的。
比如:皇帝迎娶的侄女的时候,她的嫁妆就由宫里置办了几百担,嫁妆的数量十分之多,仅仅抬进宫中,就用了七天的时间。
并且,在古代社会,女子结婚的时候,嫁妆的多少将直接决定她日后在婆家的地位。
嫁妆丰厚的,婆家就非常喜欢,自然也会对新娘子更好。
如果,嫁妆太少,那么,这个新娘子就会被婆家人看不起,将来还会受尽委屈。
所以,古人在嫁女儿的时候,都会准备一份体面的嫁妆,好让自己的女儿在婆家可以生活得好一些。
“如果养了女儿,就要早早地为她准备好嫁妆,这样在她出嫁的时候,才不会手忙脚乱。
”在古代,也有这样的情况,因为家人没有及早地为女儿准备好嫁妆,结婚的时候就把家里的财物拿去抵押,就为给女儿置办嫁妆。
比如:,就曾为外甥女借了两百贯当嫁妆。
在上个世纪中叶的时候,嫁妆一般都是一对枕头套或者两床被褥;再到了七、八十年代的时候,就变成了“四十八条腿”和“三转一响”;而到了物质丰富的现代,嫁妆就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起来,有房、有车、有家电等等。
各地、各民族风俗习惯不同,所准备的嫁妆也会不同。
那么,嫁妆到底是什么东西?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在中国古代,成亲的时候都有哪些嫁妆呢? 所谓的嫁妆,就是人们在嫁女儿的时候,送出去的财物,又称“妆奁”、“奁具”和“嫁资”。
根据史料记载,嫁妆最早出现在春秋时期,当时,大夫辕颇负责管理国家的土地资源,他对自己管理区域内的土地大加征税,用来作为鲁哀公女儿出嫁时的嫁妆。
在民间也有这样的习俗,就是在嫁女儿的时候,娘家都要准备嫁妆。
比如:的民间女子,出嫁时会“以尔车来,以我贿迁”,也就是让夫家派人来运走嫁妆的意思。
到了战国时期,嫁女儿要配送嫁妆在社会中已经是一种普遍现象了。
根据对战国一座楚墓的研究,专家发现:当时,女子出嫁的嫁妆中,不仅有几辆车,还有许多家畜,比如:大雁、狗和猪等。
在那个时代,猪和狗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所以,用它们来作为女儿的陪嫁,也算是重要的物品之一。
然而,大雁则是新郎到新娘家迎亲的时候,必须要带的物品之一,这就意味着“执雁为礼”,也叫作“奠雁”。
到了西汉之后,女子出嫁的时候,陪送钱财已经变成了一种社会风尚。
在古代,女子的嫁妆除了这些生活必需品之外,一般还会有房子,土地或毛巾什么的。
根据记载,古代嫁妆内容和现代的差别并不是很大,但是,古代有几样特殊的嫁妆,是现代没有的。
第一种就是陪嫁丫鬟。
在春秋战国时期,贵族在嫁女儿的时候,一般都会将她们的侍婢一起陪嫁过去,或者让她们的妹妹跟新娘一起过门到新郎家中。
这种风俗在古代很是流行,比如:东晋年间,孔珪的儿媳妇家里就比较有钱,仅仅是陪嫁丫鬟就有七、八个。
第二种是一些不祥之物。
在以前,浙江一带的嫁妆,一定要包含凶服和棺材板等物品。
所谓的“凶服”,就是在公公婆婆去世以后,儿媳妇要穿的蓑衣麻服。
而“棺材板”则是为新郎和新娘将来老了以后准备的。
如果,有的地方不方便陪送棺材板,人们就会考虑把棺材板替换成同等价值的小金棺。
但是,令人感到奇怪的一点是:新郎家里不仅不会觉得新娘嫁妆里的这些东西有什么不妥,还会为自己有一个想得如此周到且细致的亲家而感到高兴。
第三种则是“压箱底”,这是一种关于夫妻性生活的模型。
因为,这种东西不仅很隐私,而且,还具有辟邪的作用,所以,才叫“压箱底”。
实际是古代性文化的一部分,类似的还有“嫁妆画”,这个东西的主要作用,则是让古代的新婚夫妻们知道怎么过夫妻生活。
最后,还要说的一点就是,虽然,这个嫁妆是女方准备的,但是,一旦女方嫁到男方家里后,嫁妆就成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女方是不可自行处置的。
“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予。
”因为,在古代已婚妇女没有私财,没有私自处理财务的权利的。
在《广异记·费子玉》中有记载:子玉云:“夫用妇钱,义无还理。
”妻无以应,迟回各去也。
也就是说:丈夫可以使用妻子的嫁妆财产,丈夫使用妻子的钱财,并不需要归还。
并且,在《宋刑统·户婚》引用开元年间《户令》中:妻虽亡没,所有资财及奴婢,妻家不得追理。
综上所述,古代人结一次婚真的很不容易,不仅要遵守如此多的繁文缛节,还要准备如此多的礼金、嫁妆,这对于古人来说,真的是不易之事,所以,既然选择结婚,就不要轻易离婚,不然,再结一次婚的成本就真的是太大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教坊司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为什么女子得知要去这个地方都会自杀呢
其实,抄家不只是把你所有财产没收那么简单,还要把你家里女眷都送到教坊司去“上班”。
但是,一般人抄家之后,家里的女眷当知道自己要去教坊司时候,大多都会选择以自杀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那么,她们都宁死都不愿意在教坊司苟活,这是为什么呢?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这个教坊司是个什么东西。
教坊司,中国古代宫廷音乐机构,始建于,称为教坊,简单来说,这个教坊司是教给女子们学习音乐的地方,而且,它是专门针对这些被抄家的女人学习音乐。
那很多人就会说,这不挺好,国家给抄家女人帮助,让她们学会技能谋生嘛,而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教坊司女人学习音乐,是为出去侍奉别人,侍奉别的,说白了,这些人就是歌姬,是随便被那些达官贵人玩弄的歌妓。
首先,在教坊司里学习音乐过程就很艰苦。
她们学习音乐,不是老师殷勤教导学习,自己课上听讲课下做作业,而是被人拿着鞭子抽着学,这是举动就是为了改掉这些被抄家女眷的坏习惯。
要知道这些被抄家的人,以前不是富豪就是权贵,平常享受惯了,要让她们去伺候别人,她们可拉不下这个脸来。
而且,说不准哪个女人一生气,跟主人家闹起来惹是生非。
所以,为让她们老实一点,进入教坊司学习音乐的女人,就必须经历这一关,让教坊司里人教教她们做人,教教她们生活。
北京东四牌楼南边有条本司胡同,本司就是教坊司,明时就是红灯区。
四牌楼南边还有马姑娘胡同,四牌楼北还有宋姑娘胡同、粉子胡同, 宋元以来,勾栏一直是演出游乐场所。
此外,这些女人们学成之后,生活也很凄惨。
她们必须早起赶到要侍奉的人家里,一整天都陪人家取笑玩乐。
这些女人都是出身贵族大家,所以,有权有势的人挺喜欢耍她们玩。
要知道,这些在教坊司里的女人,当年不是将军妻子,就是大臣女儿,都是有身份有背景的人,现在被训练之后拿来供王孙贵族享乐,这会让他们心理感到变态的满足。
而且,教坊司的女人在人家家里玩着,她们丈夫也不消停。
只要一个男人的妻子在教坊司,那他出门时候必须带着绿头巾,脚上蹬着猪皮鞋子,以便显示你妻子是教坊司身份。
另外,这样的男人走路不能走路中央,一定要在路边走。
可想而知,这种身体跟精神的双重折磨,有多少人能够受得了! 清石玉昆《三侠五义》第二十二回有说: ... ...包公立刻派人前去起赃。
将她母女每人拶了一拶,发在教坊司:母为虔婆,暗合了贪财卖好之意;女为娼妓,又随了倚门卖俏之心... ... 教坊司原属六部之首的礼部,专门在庆典或迎接贵宾时演奏乐曲的。
它有众多乐师和多种历代相传的乐器,蔚为大观,不想其中眷养一群妓女却是对礼乐绝大的讽刺。
当然,教坊司女子也有翻身机会,那就是被某些王孙贵族看重,买出来当小妾。
也就是说通过取悦别人获得好感,把她们救出来。
不过,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几率很少,而且,就算王孙贵族肯解救她们,也不过是一时兴起,长远来看未必对她们好,万一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那就不值当了。
另外,如果一个家族被抄家之后,家里女眷进入教司坊相对算是比较好的。
因为只有那些姿色好的,有培养潜力的人才会进入教坊司。
教坊因永乐的瓜蔓抄,厂卫的酷刑,使教坊妓女大增。
引人注目的是明末南京礼部教坊司的秦淮名妓如、、、卞玉君、,更是名噪一时,她们通、能歌度曲。
当然,那些年纪大的,长得不漂亮女子就直接发配宁古塔当奴隶。
这些女人在宁古塔那里风吹日晒,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动不动被管事者拿鞭子抽,甚至被其肆意凌辱,苦日子可想而知。
这些女人一般经不起几年折腾,就在这残酷的环境折磨下很快死去。
所以说,古代女子被抄家之后,生活境遇非常凄惨,她们很多都选择自杀。
毕竟,这个跟以后那种日子比起来,自杀也算是一种最便捷的解脱。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