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布这种一诺千金的义士,如何会沦落到买生为奴的地步?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3-17 点击数:
简介:说到季布,大家都会想到什么呢?下面小编为各位介绍一下此人的历史事迹。

妙笔生花,一个“”,把原本无足轻重的小人物,愣是塑造成了名垂青史的典范。

读完《季布列传》,

【千问解读】

说到季布,大家都会想到什么呢?下面小编为各位介绍一下此人的历史事迹。

妙笔生花,一个“”,把原本无足轻重的小人物,愣是塑造成了名垂青史的典范。

读完《季布列传》,用心体会才能发现,司马迁哪是在写季布,分明是在写他自己。

季布是楚地人,他还有个弟弟叫季心,哥俩都是当地的豪强。

他们任侠仗义,好打,时常越俎代庖,代替官府的职能,甚至敢杀人越货。

豪强这个群体,是的遗存,他们与上层社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上,他们依附权贵,干预政治;中,他们与士族阶级交往甚密;下,他们既横行乡里又行侠仗义。

所以,这是个不白不黑的灰色群体,西汉一朝对他们一直采取严厉的打压政策。

争霸时期,季布成了手下的一员悍将。

他作战勇猛,多次把追到要哭。

项羽败亡后,季布逃亡,刘邦下了一道通缉令:谁要是抓到季布赏千金,胆敢藏匿者,夷灭三族! 季布当时正藏在濮阳一个的人家。

毫无疑问,这位周先生要么也是豪强,要么是跟豪强关系甚密的士族。

这位周先生对季布说:悬赏捉拿你很急切,官府很快就要搜查到我家了。

如果你肯听我的,我冒死向您献一计,如果你不肯听我的,我宁愿死在你面前。

周先生的计策是,把季布装扮成奴隶,卖到鲁地一位叫朱家的豪强家里。

朱家是西汉初年最著名的侠客豪强,档次比季布还要高一格,能直接“通天”。

司马迁说朱家,“藏活豪士以百数, 其余庸人”。

以周先生的能力,远不及朱家,如果得到朱家的庇护,季布活下来的几率肯定更大。

可是周先生又担心被季布误解,以为自己在危难之际抛弃了他,所以说话的方式小心翼翼。

季布接受了周先生的建议,他被剃光头,穿上粗布衣,铁箍锁住脖子,与几十个奴隶一起,被卖给了朱家。

朱家是老江湖,一眼就认出了季布,他心照不宣,留下季布,叫来儿子:我要出一趟门,这位新来的奴隶,你一定要跟他同吃同喝,田间的工作安排,一切听他的。

朱家干嘛去了?通天去了!没有通天的本领,怎么敢做这种逆天的事? 朱家打马直奔洛阳,找老朋友喝酒去了。

夏侯婴是谁,想必大家不陌生,那是刘邦发迹前的“损友”,如今的汝阴侯、太仆,除了外,刘邦最信任的人。

朱家见了夏侯婴,俩人一连喝了好几天酒,云山雾罩地神侃,终于“无意”中侃到了季布。

朱家就问,季布到底犯了什么罪,惹得陛下发这么大火? 夏侯婴说,还不是因为当初他把皇帝打得屁滚尿流嘛,输伤心了。

季布又问,你觉得季布是个什么样的人?夏侯婴嘬了一口酒:哎呀,要说季布这人,真是是个贤人。

朱家一拍腿:对啊,季布给项羽打工,人家这么做是尽本分;陛下刚刚登基,因为私怨追捕季布,岂不是让天下人笑话他气量狭小嘛?再者,像季布这种大才,别人求之不得,陛下追急了,万一他投靠匈奴,那不是拿人才资敌吗?你怎么不阻止陛下呢? 夏侯婴愣了,斜瞄一眼朱家,心想:坑挖得挺深呐,原来季布藏在你那里了!他点点头,有道理,这事交给我了。

夏侯婴出面,还有什么办不成的事,季布不光被赦免,还得到了刘邦的召见,又授予他郎中的职务。

这就是季布为求生,被迫卖身为奴的故事。

题干问,季布这种一诺千金的义士,怎么也会走向穷途末路? 其一,受不受磨难,跟讲不讲信义没有关系 如果因为讲信义就可以避免磨难,信义也太不值钱了!相反,“义”的本质就是自我牺牲,因此讲信义的人,等于选择了磨难。

其二,受不受磨难,取决于做什么事 季布追随项羽,跟刘邦作对,这种谋天下的大事,注定他磨难不断。

失败了,遭刘邦追杀,成功了,或许就是他的样板。

人世间本来如此,有的人被针扎一下,都觉得是大事,有的人砍丢半条命,也不觉得是多大的事,何必为季布短暂的奴隶生涯感叹呢? 其三,义等于利,季布绝不是不讲利的完美典型 古人早就阐述过义与利的关系,认为它们是一回事,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比如季布的义没有利益回报吗?他是怎么逃生的?没有周先生和朱家的义,他怎么获得生的利?没有季布过往的义,又怎么会获得周先生和朱家对他施加的义? 其实,季布一直没有脱离名利场。

司马迁记载了一段季布和曹丘的故事,这位曹丘品行不好,季布非常看不起他,曹丘的一段话,却改变了季布对他的态度。

曹丘说:都说季布“一诺千金”,你可知道你的美名怎么来的?我曹丘帮你宣传得来的!你怎么还能看不起我呢? 季布立刻换了一副面孔,对曹丘礼敬有加,还送给他丰厚的礼物。

这说明什么?季布重义,更重义的宣传效果,重名。

这岂不是赤裸裸的利?为了这个利,他居然违背了自己的准则,跟一向看不起的曹丘成了朋友,这不讽刺吗? 其四,季布是“春秋大义”没落的缩影 中国人最讲求义的时代在春秋时期,那时候义与利的距离比较远,没有人认为它是一回事。

所以,那时候的人,对义的注解令人震撼,令人肃然起敬。

比如程婴救孤儿,比如割肉救主,比如豫让舍身报主。

就连男女约会,都出了个宁可淹死也要守约的尾生。

他们已经达到了“”的地步,把“义”演绎到纯而又纯的地步。

可惜这种纯粹的义没落了,掺杂了“利”的假义混杂其中。

比如西汉闻名的义士,如、季布、朱安世、朱家等,哪一个可以比得过春秋那几位? 所以,我个人认为,季布这样的义士,有值得敬重的地方,不应该过度推崇。

如果我来执笔写史,绝对不会给季布立传,甚至不会给他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这么说并不是影射司马迁,更不是个人的狂妄。

事实上,如果司马迁不是因为遭遇宫刑的磨难,我相信他会同意我的观点。

司马迁在《史记季布栾布列传》末尾,加了一段曰: “然至被刑戮,为人奴而不死,何其下也!彼必自负其材,故受辱而不羞,欲有所用其未足也,故终为汉名将。

贤者诚重其死,夫婢妾贱人感慨而自杀者,非能勇也,其计画无复之耳。

” 这段话其实很清晰地表明了,司马迁撰写这篇列传的心理因素:忍辱负重!与他的《报书》交相辉映,思脉相承。

对一名士人来说,被剃光头卖作奴隶,是对其身份的极大侮辱。

季布为何承受这种侮辱呢?难道就是因为贪生吗?不是,他是觉得自己对这个社会有价值,死虽然免去了侮辱,却浪费了自己的才华。

在季布眼中,为了才华的展现,是值得的。

这是在说季布吗?分明是在说他司马迁自己嘛!司马迁得罪,在宫刑和死刑两条路之间作选择。

选择死固然可以免受屈辱,可是《史记》谁来写?这部史书对司马迁而言,比他的生命更重要,所以,他选择了屈辱的宫刑,忍辱偷生。

在他的《报任安书》中,司马迁还说了一句千古名言,更直接地表露了他的心迹:“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司马迁想告诉我们,他不想轻于鸿毛,承受生命之重的代价,就是忍辱偷生! 所以,季布只是司马迁个人思想的寄托,伟大情怀的化身!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唯一真正复活的女尸 难道是因为他做了这种事

咱今天要说的这事儿发生在。

有个的,老爸死得早,没受过啥正规教育。

倒是有一股子力气,专门帮人家挖坑。

这周围要谁家去了人了,他第一个跑过去,人家搁这边哭呢,他就在那边挖。

等人家哭完了,把人拉过来,他再给人埋上。

网络配图 按说这活吧,好歹也算一工作,他要靠这过日子那也不是不行。

可人家估计是从岛国来的,老缺德了。

每次给人家挖坑,他都先做好手脚。

到了夜里,等人睡了,鬼还没醒的时候,他再溜回来,把那坟挖开,该拿的拿,该砸的砸。

就这种人,要搁电视里,那啥局都不让播!不过这一次,他居然还坏心做了好事。

怎么回事呢?且听小编慢慢道来。

原来这镇上有一有钱人,,有个女儿,估计最多就一高中生吧,不知道啥原因,挂了。

于是,我们的“朱缺德”上场了,主动跑过去给人家挖坟。

大财主,挂的又是自个儿刚成年的大闺女,那自然是相当的痛苦。

这一痛苦,一舍不得,那葬礼就办得相当豪华。

特别是给姑娘准备的,到那边去用的东西,那是怎么奢侈怎么来。

什么金的银的玉的,能戴的都给她戴上。

看得“朱缺德”两眼都绿了。

到了晚上,他果然就去了。

因为白天做了手脚,很快就挖开了人姑娘的墓。

看着姑娘身上那一大堆认识的不认识的宝贝,“朱缺德”陷入了一种癫狂状态,也顾不上动静大不大了,使劲把宝贝往口袋里装。

装完了还要搜身。

网络配图 就在这时,人尸体突然就一阵咳嗽,然后睁开了眼,一把抓住朱缺德的手臂。

事情发生得太恐怖,朱缺德一时反正不过来,忘了尿裤子了。

过了半天才明白,这姑娘是又活过来了。

于是,他就把姑娘连同那些宝贝一起扛回了家。

经过半天的问和答,他终于弄清楚了是咋回事。

原来,这周姑娘看上了一个厨子。

可在那年代,她看上的不算,要老爸看上才算。

“周有钱”觉得厨子太穷,死活不答应这门婚事。

于是,这姑娘是哭一回想一回,想一回再哭一回,一不小心,一口气没上来,就背过去了。

结果刚才被“朱缺德”这么一折腾,居然就缓过来了。

姓朱的虽然缺德,但不缺心眼。

他知道,如果不放这姑娘走,等天一亮,周家人发现刚挖的坟自个儿开了,那他可就倒霉了。

于是,他就一个劲地怂恿周姑娘去找那厨子,说实在不行,你们可以一起私奔啊。

姑娘一听觉得有理,也就直奔厨子的饭店而去。

结果人厨子刚下夜班,正想锁门呢,回头一看,昨天刚入土的女友,今又站在跟前了,这小心脏哪受得了这个啊,居然吓死了。

故事听着玄乎,但却是有书可查的。

是真是假咱先不论,在小编看来,这男女二人其实就是你我灵魂的象征。

网络配图 我们的心中都住着一个男人,有时想钱想到发疯,但你挣钱得先保证不丢良心。

如果节操没了,钱越多越害人。

每个人心中也都住着一个女人,总有一两件混账事让你分分钟想去死。

这时候,请你冷静一下,过几天再回头看这事儿,到时你会发现,麻烦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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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是如何打击买卖人口这种乱象的呢?

大家都知道,中国古代经历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个两个社会制度过渡的有个明显的区别,那就是奴隶社会买卖人口是正常的,而封建社会买卖人口则是犯罪,并且随着以后朝代的更替、文明程度的提高,贩卖人口的罪刑也越来越重,那么古代都是如何杜绝这个犯罪行为,又是如何处置这些人贩子呢? 在古代,人们将拐卖人口称为“略卖”,虽然在封建社会大部分买卖人口是犯罪,但其中却有一些例外。

比如战国时期,一些被俘虏的敌方士兵就会被贩卖,这种形式叫做“和卖”,是可以公开进行并且合法的。

除了“和卖”外,在汉初,由于刚经历战乱饥荒,很多人根本养不起自己的孩子,面对这种情况,决定鼓励民间“卖儿卖女”,让孩子能够在富裕的人家混口饭吃,并且活下来。

有合法的,自然就有不合法的,“略卖”和“掠卖”就是非法行为,“略买”就是通过欺骗的手段,把人口拐卖出去,而“掠卖”就是的绑架,然后在转手卖出去。

这两种明显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自古封建王朝建立,历代的律法都规定拐卖人口是大罪。

在汉朝时则把拐卖罪与盗杀伤人等重大罪行等同。

后世的大多数朝代也都沿用这个规定,只不过刑罚略有不同,如唐律就规定主要人往往是死刑和流放,妻子和子要关三年牢。

随着法律的规范,对犯罪情节和对社会影响也在量刑的考虑内,因此在明清时期,朝廷对待这类犯罪的刑罚都减轻了不少。

经历了几千年,虽然历史上一直在打击这种行为,不过却屡禁不止,即使现代社会,在一些偏远的地方仍然存在拐卖人口的现象,也希望这种行为有一天能够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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