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做手术真的不打麻药吗 这种说法是传说还是事实

【千问解读】
不过华佗说出他的治疗方法之后,让多疑的曹操心里凉了一半,华佗说到: “大王头脑疼痛,因患风而起。
病根在脑袋中,风涎不能出,枉服汤药,不可治疗。
某有一法:先饮麻肺汤,然后用利斧砍开脑袋,取出风涎,方可除根。
” 本来一辈子尽干些杀人放火、谋财害命、阴谋诡计的曹操一下子就跳了起来: “汝要杀孤耶!” 于是,把华佗抓起来杀掉,最后自己也不治身亡。
华佗创造了麻沸散的故事,在正史当中也有记载,那么我们至少可以肯定,在这个时候,中国人做开颅手术已经有了麻药了。
那么在更久远一些的古代呢? 在商朝的时候,有一个法律叫做: “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 在《》当中也记载到当时的为政法律: “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
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
” 《》的另一些篇章里面甚至记载到当时街上有很多因为刑法而被砍断手脚的人,也记载说卖假肢的价钱比卖鞋的要贵,因为当时因为触犯法律被断手断脚的人太多了。
在古代,断脚的刑罚叫做“刖”,割鼻子的刑法叫做“劓”,可见当时这种外科手术做的非常频繁,而且当时的很多人被行刑之后还活了下来,这才有了卖假肢比卖鞋贵的情况,由这里推测,在商朝到这段时间里,当时的人们至少是有相关的防止外科手术感染的药物的。
但是对于是否有进行开颅手术的麻药,那就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有了。
而且在更古老的时候,中国人治病更多的选择“导引”、“针灸”等对身体的伤害非常小的无创伤或者微小创伤治疗法,这在《内经》当中有过记录。
不过在那时候有没有过开颅手术呢? 也是有的,不论是在古代中国,还是在古代埃及,或者印加地区,都有发现过做过开颅手术的人,他们的头骨上面有一个被明显钻开的洞口,显示他们身前被做了开颅手术。
古时候技术落后,做这种开颅手术只能够用一个圆的钻头,然后隔着头皮往颅骨里面钻,以期望这样能够彻底除掉头颅内部的病根。
但是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去在自己的头颅上钻一个孔,这估计刮骨疗伤的也做不到吧? 所以后人猜测古人虽然没有麻药,但也会做一些类似麻药的东西将病人的意识去掉,比如给他喝酒,把他灌得烂醉如泥,然后再将他浑身捆绑起来,避免醒过来挣扎导致手术伤到头骨内的核心区域。
虽然如此,没有专业的消毒手段,没有足够精密的手术刀,也没有对空气中细菌的隔绝措施,这样打开头颅,即使把病根除掉了,最后的病人也活不了多久了,感染、加上头部不可恢复的创伤,会让这些病人过不了多久时间就悲惨地死去,这也是现在在中发现的做过开颅手术的人普遍性年纪不大的原因。
做开颅手术不打麻药,这不是恐怖传说,而是在很久远的古代发生的一些无奈情况下的事实。
不过,也有可能当时的古人找到了麻药的替代品,比如大名鼎鼎的蒙汗药的成分:曼陀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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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士人的饮食观念:肥肉厚酒都影响身体处于良好的状态
形成了进步的饮食观。
比如,他不仅是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对饮食也很有研究。
据杨伯峻先生统计,在《论语》中,“食”字出现过41次,其中30次是当“吃”讲的。
(杨伯峻《论语集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在《论语·乡党》中,孔子提出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饮食要求。
孔子之后,有关饮食卫生的论述非常多。
人们普遍认为凡是食物变味、腐臭以后,都不能吃,吃了就容易生病。
名医张仲景在《伤寒论》中说:“秽饭、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六畜自死,则有毒,不可食。
”著名医药家孙思邈对饮食卫生也十分重视,他在《千金要方·道林养性》中提出了不少讲求饮食卫生的忠告。
如“食当熟嚼,使米脂入腹,勿使酒脂入肠。
人之当食,须去烦恼,如食五味必不得暴嗔,多令人神惊,夜梦飞扬。
每食多不用重肉,喜生百病。
常以少食肉,多食饭及少菹菜,并勿食生菜、生米、小豆、陈臭物,勿饮浊酒……食毕当漱口数过,令牙齿不败,口香”。
这些论述都很有科学道理。
在中国古代士人的饮食观中,非常注意合理的饮食结构。
汉唐时期,人们便主张采用谷、果、菜、畜类等混合食物,以保证食物营养成分合理搭配,相对平衡。
《内经》认为理想的饮食结构为:“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
”孙思邈在《千金要方·食治》的序论中引用了这段话,并具体发挥了这一观点,他将食物分为果实、蔬菜、谷米、鸟兽四大类,详细介绍了一百五十多种日常食物的性味、营养、功效等。
说明孙思邈也非常重视膳食结构。
现代科学证明,《内经》和孙思邈所提出的饮食结构是有道理的。
如“五谷”和“五畜”为人体提供了植物蛋白和氨基酸,是人生长和保持健康所不可缺少的;而“五果”即水果有丰富的维生素、微量元素和食物纤维,可以辅助“五谷”以养人之正气,故曰“五果为助”;“五菜”即各种蔬菜则可以使体内各种营养素更加完善、充实,这就是“五菜为充”。
这种以谷、肉、果、菜合理搭配的饮食结构,对中国传统饮食结构的形成影响很大,古代许多士人体健长寿,都与合理的饮食结构有关。
古代士人还普遍认为应节制饮食,不要过量,反对大量食用美味佳肴,这样做会增加胃的负担,影响消化。
《春秋·本生》说:“肥肉厚酒,务以自强,命之曰烂肠之食。
”而节制饮食对身体有许多好处。
晋人杨泉在《物理论》中说:“谷气胜元气,其人肥而不寿;元气胜谷气,其人瘦而寿。
养性之术,常使谷气少,则病不生矣。
”唐代医药学家孙思邈也认为,吃得过多,会使人短命。
他在《千金要方·养性》中说: 穰岁多病,饥年少疾,哉不虚。
是以关中土地,俗好俭啬,厨膳肴羞,不过菹酱而已,其少病而寿。
江南岭表,其处饶足,海陆鲑肴,无所不备,土俗多疾,而人早夭。
北方仕子,游宦至此,遇其丰赡,以为福佑所臻,是以食卑长幼,恣口食嘬,夜长醉饱,四体热闷,赤露眠卧,宿食不消,未逾期月,大小皆病……以至于死。
孙思邈主张“厨膳勿使脯肉丰盈,常令俭约为佳”。
不仅吃得过多会损害健康,食品的滋味太美,太厚也会伤害肠胃使人短寿。
明末清初著名剧作家李渔,多才多艺,对饮食也很有研究。
在其《闲情偶寄》一书“颐养部·调饮啜”中对饮食之道作了专门评述,其中不乏精辟之论。
李渔的饮食观与传统的饮食养生理论不尽相同,在一般人看来,“《食物本草》一书,养生家必需之物”。
而李渔则认为,“食色性也,欲藉饮食养生,则以不离乎性者近是”。
即饮食而要根据每个人的“性”来安排。
“性”意为性情,习惯。
由于“性”因人而异,故《食物本草》一类书上规定的饮食忌讳,未必适合每个人。
根据以“性”来安排饮食的原则,李渔提出了六条具体的饮食方法: 一是“爱食者多食”。
李渔认为:“生平爱食之物,即可养身,不必再查《本草》。
春秋之时,并无《本草》,孔子性嗜姜,即不撤姜食,性嗜酱,即不得其酱不食,皆随性之所好,非有考据而然。
孔子于姜、酱二物,每食不离,未闻以多致疾。
可见性好之物,多食不为祟也。
”李渔提出的饮食可随心所欲,并非毫无节制地大吃大喝,而是要分主与次,他称之为“调剂君臣之法”。
并举例说:“肉与食较,则食为君而肉为臣;姜、酱与肉较,则又肉为君而姜、酱为臣矣。
虽有好不好之分,然君臣之位不可乱也。
他物类是。
” 二是“怕食者少食”。
生性不喜吃之食物,如果勉强吃下去了,不仅不利于健康,反而会招致疾病。
李渔指出:“凡食一物而凝滞胸膛,不能克化者,即是病根,急宜消导。
”“故性恶之物即当少食,不食更宜”。
三是“太饥勿饱”。
即要控制饮食,不要因饥饿而暴饮暴食。
李渔认为:“欲调饮食,先匀饥饱。
”如何才能使饮食均匀呢?李渔指出:“大约饥至七分而得食,斯为酌中之度,先时则早,过时则迟。
然七分之饥,亦当予以七分之饱,如田畴之水,务与禾苗相称,所需几何,则灌注几何,太多反能伤稼,此平时养生之火候也。
” 四是“太饱勿饥”。
李渔说:“饥饮之度,不得过于七分是已。
”然而,“又岂无饕餮太甚,其腹果然之时?是则失之太饱。
其调饥之法,亦复如前,宁丰勿啬”。
李渔还以常见的生活现象来证明这一道理,他说:“贫民之饥可耐也,富民之饥不可耐也,疾病之生多由于此。
”李渔既反对暴饮暴食,也反对饱一顿饥一顿,这样都会导致疾病。
五是“怒时哀时勿食”。
人的情绪与饮食有直接的关系,李渔认为:“喜怒哀乐之始发,均非进食之时。
然在喜乐犹可,在哀怒则必不可。
”这是因为“怒时食物易下而难消,哀时食物难消亦难下”。
因此,“俱宜暂过一时,候其势之稍杀”。
即等怒哀之情平定之后再进食,这样虽然过了进食的时间,但对身体有利。
因为“饮食无论迟早,总以入肠消化之时为度。
早食而不消,不若迟食而即消,不消即为患,消则可免一餐之忧矣”。
六是“倦时闷时勿食”。
李渔指出:“倦时勿食,防瞌睡也。
”人在困倦时,就要瞌睡,此时进食,“则食停于中,而不得下”。
李渔还说:“烦闷时勿食,避恶心也。
”人在烦闷时,必难受恶心,此时进食,吃下去的食物,“非特不下,而呕逆随之”。
李渔认为“食一物,务得一物之用。
得其用则受益,不得其用,岂止不受益而已哉”!因此,在遇到倦时闷时,不要进食。
李渔所提出的六条饮食方法,均有一定的道理,按此方法饮食,将有助于身体健康。
著名学者袁枚对饮食也有很深的研究。
他曾任溧水、江浦等地的知县,从40岁起便隐退南京小仓山,筑“随园”,以文会友,论文赋诗,不再从政。
袁枚一生著作甚多,其中《随园食单》是他晚年撰写的一部烹饪专著,是一部系统地论述烹饪技术和南北菜点的重要著作。
袁枚认为,烹调如同做学问,应“先知而后行”。
在“须知单”中,他列出了20条烹调须知事项,实际是烹调的基本方法。
其中有:饮食、洗刷、调剂、搭配、火候、迟速、变换、器具、上菜、多寡洁净、用纤(勾芡)、选用、补救等。
在“戒单”中,袁枚提出饮食应破除不良陋习。
如他提出要“戒耳餐”。
何谓“耳餐”?“耳餐者,务名之谓也”。
他指责饮食一味炫耀,片面追求肴馔华贵者:“贪贵物之名,夸敬客之意,是以耳餐非口餐也,不知豆腐得味远胜燕窝,海菜不佳,不如蔬笋。
”袁枚还主张“戒目餐”,“目餐者,贪多之谓也”。
袁枚说: 多盘叠碗,是以目食非口食也。
不知名手写字,多则必有败笔,名人作诗,烦则必有累句。
极名厨之心力,一百之中,所做好菜,不过四五味耳,尚难拿准,况拉杂横陈乎? 袁枚还以自己亲身经历证明饭菜太丰富反倒使人生厌。
他说:“余尝过一商家,上菜三撤席,点心十六道,共算食品,将至四十余种。
主人自觉欣欣得意,而余散席还家,仍煮粥充饥。
可以见其席之丰而不洁矣。
” 良好的饮食习惯,合理的食物搭配,加之乐观旷达的情绪,可以使人克服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战胜疾病,健康长寿,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
著名诗人,活了八十多岁,是一位高龄老人。
到晚年,依然耳聪目明,甚至还能上山捡柴。
陆游长寿,与他善于调整身体,饮食起居得宜有直接关系。
他有诗云:“吾身本无患,卫养在得宜。
一毫不加谨,百病所由滋。
”陆游非常注意日常生活防病,“衣巾视寒燠,饮食节饱饥”,“起居饮食每自省,常若严师、畏友在我傍”。
他晚年总结自己的养生之道,第一条便是饮食有度:“朝晡食饮,丰约惟其力,少饱则止,不必尽器。
”(《渭南文集》卷20《居田记》)其次,饭后散步,“食罢,行五七十步,然后解襟褫带,低枕少卧,此养生最急事也”。
在日常饮食上,陆游喜欢吃素,认为食素胜于食肉。
“唐安薏米白如玉,汉嘉栮脯美胜肉。
”陆游尤喜喝粥,他有一首《食粥》诗: 世人个个学长年,不悟长年在目前。
我得宛丘平易法,只将食粥致神仙。
粥,既便宜又富于营养,尤其对肠胃虚弱的老年人有益。
也喜食粥,他说:“夜坐饥甚,吴子野劝食白粥云:‘能推陈致新,利膈养胃。
’僧家五更食粥,良有以也。
粥既快美,粥后一觉,尤不可说。
”(费衮《梁溪漫志》卷9《张文潜粥记》) 中国古代士人深知饮食的重要性,不少人精通饮食之道,他们的饮食观念和饮食习惯有许多合理之处,很值得今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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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帝王为什么喜对犯人用宫刑:间接灭族的好办法
宫刑在古代既是一种刑罚方式,那么自然有专门的人员执行。
史载,战国时期的秦国有所谓的“主腐者吏”;时期的南廷中,有许多专掌宫刑的“阉工”;北宋攻灭南汉时,曾斩杀阉工五百余人。
同时也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如“少府若卢狱有蚕室”;到了,掌管阉割事务的官府机构是内务府下属的慎刑司。
此外,明清时期的北京还曾出现过专门承包官府阉割事务的民间机构。
秦汉时期的宫刑是非常普遍的,西时规定:“死罪欲腐者许之”,这是用宫刑替代死刑的法令。
当时为投降匈奴的辩解了几句,就被论处斩首,最后以宫刑替代。
到了,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
” 总之,宫刑一方面震慑力巨大,另一方面也能显示君王的“仁慈”,因此使得宫刑在法令上的适用范围扩大了。
进入,北魏凡犯“大逆不道要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可见君王们对这种使受刑者丧失性能力,从而断子绝孙的刑罚感到非常满意。
特别是对于汉民族这样一个十分重视子嗣和后世香火的民族来说,宫刑的目的并不仅仅在于摧残受刑者的身体,还要让他们终生受辱。
这自然引起士大夫集团的反对,特别是在士族兴盛的汉魏晋南北朝,如东汉时的陈忠、,时魏国的等,都力主废除宫刑。
到了,更定新律,规定刑名为死、流、徒、杖、笞五类。
这虽然在法令上正式废除了宫刑,但实际的情况却是为保证和扩大宦官来源,有将敌国战俘强行阉割,然后移送宫廷充役,《》便记载,隋代曾“捕山獠充宦者”。
有些人被人口贩子贩卖后,再被人阉割,辗转送入宫中。
此外,地方官员或藩属的进献也为数不少。
如各道每年都有义务向朝廷进献阉割后的儿童,称为“私白”,大宦官就是圣历年间由岭南招讨使李千里进献的阉儿。
时,大臣张辅出使交趾时也曾顺便选了一批伶俐俊美的幼童带回京师阉为宦官,高丽、安南等藩属向朝廷进献阉儿的例子也自为不少。
可见废除宫刑只是具文。
主人对自己奴隶私下施以宫刑的也不在少数。
私下阉割的现象之普遍自然引起了君王的重视,因为古代农耕社会中人口便是财源。
所以在立国之后,明令禁止民间的私下阉割。
建国之后,在他的《大诰》中规定了许多严刑峻法,其中就有阉割为奴的内容。
洪武九年(1376年),他在南营建勤身殿的过程中发现有关官员把中等工匠误奏为上等工匠,,竟然要把这2000多个工匠全部阉割,幸亏有人竭力谏止,才使这些工匠免遭惨祸。
号为贤君,一度废除了宫刑。
然而人亡政息,在时期,镇守湖广贵州的阮让率军征伐东苗,竟将俘获的东苗童稚1565人统统强行阉割。
英宗得报后,非常愤怒,觉得这个数目太惊人,会惊扰地方,下旨斥责阮让,阮让则对皇上辩解道:“用兵诛叛,剪其逆种也。
” 宫刑既然能让人断子绝孙,自然不失为一个间接灭族的好办法,清代十三年(1833年)曾颁发律令:“嗣后逆案律应拟凌迟之犯,其子孙讯明实系不知谋逆情事者,无论已未成丁,均照五十四(1789年)之例,解交内务府阉割”,“其年在十岁以下暂时监禁……年届十一岁时,解交内务府照例办理”。
只要君王有需求,自然会有供应。
金庸的小说上说,欲练神功,挥刀自宫。
很多贫穷子弟为了改变自己的生活,也选择自宫这样一条道路。
明清两朝,像我们熟知的王振、等很多出名的大太监,都是自宫进宫的。
清末著名的太监小德张,据他的后人回忆,因为自小家境贫穷,为了争一口气,他独自在牲口棚里用一把锋利的镰刀净了身,躺了整整六天才醒过来。
自宫现象最为严重的时候,有“已婚而自阉”者,有“熏腐其子”者,有“兄弟俱阉”者。
更有甚者,竟有人“尽阉其子孙以图富贵”。
《清稗类钞》中便记载清末一个的宦官,本是个不第的秀才,当他再次参加乡试时,考卷却被墨污了。
天意如此弄人,让他苦思数日之后愤而自宫,幸得不死,最终辗转入宫做了太监。
当然也有因为某种意外而选择自宫的,清代蔡澄所著《鸡窗丛记》上说:河北河间有个富商的遗孀难耐空闺,看中了小叔子,多次挑逗,在一次强迫小叔子同床的过程中,因为这个小叔子畏怯不前,她竟把他的阳具咬掉一半。
这可以件大官司啊,闹进官府,遗孀上下贿赂,反诬小叔子有罪。
小叔子出狱之后,,便去把剩下的半截也拿掉,当上了正式的太监。
事实上,在古代宫刑是一种危险性极高的手术。
的曾阉过一个叫猪儿的人,结果血流数升,差点致死,尽管后来安禄山对他“颇宠之,最是用”,但到最后,安禄山还是被猪儿切腹而死,可见猪儿对自己的主人带给他的痛苦是多么铭心刻骨了。
这种手术会使得被阉割者因失血过多或过于疼痛而长时间昏迷,因此常“以灰火傅之”,达到止血消炎的目的。
一般来讲,民间使用的宫刑不一定是要挥刀子的,因为这样做死亡率比较高,比如上文所说的阮让自阉割幼童到奏闻朝廷这短短的时间内,1565个幼童中疼死、病死者竟达329人,死亡率接近20%。
而且普通人家也不会为了阉割而专门建立一个蚕室,但万一出了人命也很麻烦,因此有所谓的“绳系法”与“揉捏法”。
“绳系法”是在男童还小的时候,在不影响溺尿的情况下就用一根麻绳从生殖器的“睾丸”根部系死,,让男童的生殖器失去功能。
“揉捏法”则是由专门做这种手术的人每天揉捏男童的睾丸,直到男童适应之后,再加大手劲,将整个睾丸捏碎。
不过这两种方式都不彻底,有些人的性欲反而会因此更加强劲耐久,因此不适用于宫中。
中国古籍对各种技艺的记载往往语焉不详,阉割术也是如此。
好在清末的宦官们留下口述实录,才能让我们真切了解到阉割术的全过程。
据《浪迹丛谈》记载,阉割之前需要选好季节,最好在春末夏初,阉割的时候要用烈酒来麻醉,使净身者喝醉而不觉痛。
阴部还要涂满药油,这种药油也有麻醉作用。
一切准备就绪后,就用锋利的刀沿阳具的根部环而割之,深度需十分讲究,尤以阴茎下部及近睾丸处最难割,因为此处筋多,极易致命。
割后即取去阴茎的海绵体,全茎只剩下两根,一为输尿管,一为输精管,精管要盘曲起来塞入体内,尿管要剪掉。
割掉阴茎后当即敷以止血药,手术后四五天内不准饮食,半月不准见风。
手术一个月左右结痂收口,阴部只有一个孔洞。
如此复杂的外科手术,自然不是什么人想做就能做的。
当时的北京城有两个赫赫有名的阉割世家,号称“厂子”:一是南长街会计司胡同的毕家;另一是地安门外方砖胡同的“小刀刘”。
主持其事者都是得到朝廷认可的家族世传,六品顶戴,称“刀子匠”。
两家据说各有绝招,但技艺绝不外露,只是父子相传。
1870年,在北京实地采访的一位英国官员史汀德留下的旁证,也提到了“厂子”,说那里其实不过是一间很破旧的小屋,实行阉割手术的人,收的钱并不是很多,每人六两白银,负责从动手术到完全治好。
由于来净身者大多是穷人,有不少人无法付现银,所以要有担保人,手术费可以事后补交。
另外根据《宸垣杂识》记载,愿意净身入宫做太监的人必须由有地位的太监援引,然后凭证人立下“自愿阉割书”,这才请来阉割者,而在动刀前阉割者还要问被阉者是否自愿,如果当场后悔了还来得及。
只有获得十分肯定的答复后,才会动刀。
说起来,六两银子的手术费不算便宜,但是这对动手术的人来说,其实是一项长期投资。
他们会将切下的阳具,称为“宝”,放入“升”中,用大红布包好,小心地放置在室内高处,用来预祝净身者将来走红运,步步高升。
按照规矩,被净身者是无权要回自己的“宝”的。
因为如果有一天净身者高升了,还要拿出来查验,称之为“验宝”。
此外,净身者也希望以后转世能够再做一个男人。
因此可以说,赎回自己的“宝”,是每个净身者的愿望,这里还有个专有名词,叫做“骨肉还家”。
如果净身者死后,这个“宝”没有被放入棺木,他们是会死不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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