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武举考试到底是什么样的 他们重要考什么科目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3-15 点击数:
简介:很多人都不了解古代考试的事情,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欣赏。

引言 制度由建立,在进行完善,这之后一直是历朝历代选拔贤才官吏的重要制度。

魏晋时期实行九品正中制,此制度

【千问解读】

很多人都不了解古代考试的事情,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欣赏。

引言 制度由建立,在进行完善,这之后一直是历朝历代选拔贤才官吏的重要制度。

魏晋时期实行九品正中制,此制度专为高门士族服务,官位,比较垄断,直至时被废除,随即采用科举取士的办法。

隋朝时期先设、明经两科,后置科,逐渐形成,此制度深受各阶级知识分子、地主贵族的欢迎,更是受到当时君主帝王的高度关注。

不仅继承了隋朝创立的科举制度,还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发展,所形成的新的制度分为制举和常举两种,这句更能体现选拔官员的精神和原则。

而对科举制最大的发展就是建立了武举制度。

一、过关斩将——武状元“赐及第”的功夫深深有几许 1、翘关拔山之力,纬地经天之才——武举制度确立的初衷 《》有载: 长安二年,始置武举。

但在公元657年,就已经开始采用制举的形式来昭告天下,要求五品以上的州官刺史精心寻访军事上的人才赶赴洛阳参加武试。

他在《令百官各举所知诏》中指出: 比者贡寂英奇,举非勇杰,岂称居安虑危之志,处存思乱之心?如不旌贲远近,则爪牙何寄? 在以往的科举考试中,太宗皇帝虽然 赚尽英雄尽白头 ,但此中的 英雄 多为明经、进士制度下选拔出来的文官,是以朝中文武失衡,严重缺乏英勇果敢的军事人才。

为了应对军事上的需要,唐高宗颁布诏令,要求各级官员积极选拔英勇无畏、力气强大、德才兼备、智勇双全的人,“赏纤善而万众悦,罚片恶而一军惧。

”此后刘仁愿、娄师德应试从军。

再后来唐高宗在武成殿亲自召见各州举人,并以何为“天阵、地阵、人阵”作题,试图将原来的军事人才选拔机制改为正式性的常举,用以为朝廷选拔更多勇敢杀敌、治国建军的将士谋才。

是以后来朝廷规定,举行常举考试的同一年里,也开展武科考试,进行武举考试的考生“每岁如阴经、进士之法,行乡饮酒礼,送于兵部。

” 2、穿土为埒,断木为人:细数武科考试中的御马骑射之功 由于武科考试制度刚刚确立,女皇并不清楚通过何种方式来选拔武将,所以唐代的武科制度注重个人的武艺,选出的武将多是身材魁梧、一身腱子肉的武士,光在气势上来看就能让士兵们敬畏三分。

此时的武举考试内容包括:“步射、骑射、举重”等科目,除了这些与个人武艺有关的测试,在“才貌、言语、神采”上也有所要求。

具体来说,武举考试包括“平射”和“武举”两项。

其武举考试内容包括长垛、马射、步射、平射和简射,兼具翘关、负重以及身材等方面的甄选。

对于翘关,要求其“长丈七尺,径三寸半”,“凡十举后,手持关距”,不得超出一尺的距离。

负重者,身背五斛大米,行走二十步,如果都“中第”,“亦以乡饮酒礼送兵部。

” 长垛,属于 平射 考试中的唯一项目,考察考生瞄射远距离箭靶的准确性。

其中长垛一科的考试形式是,考生用五十五公斤的弯弓,射约22.38克的箭矢每人三十支,根据箭矢射出去的准确度来判定考试的合格程度。

不论是骑射还是,都旨在考核考生的体力,除此以外,对考生的身高也有着一定的要求:以身长六尺以上者为次上,以下为次。

即要求考生的身高在1.8米以上,这对当时的唐朝人来说,这个要求近乎苛刻,且更 神采堪统领者 为佳,这个要求标准在当时来说还是不好掌握的。

到了,武举考试就不单单是只考武功那样单一,对武官也要求其有治军之才。

时更改为才识为主,武艺次之。

即在笔试中不合格的应试者就不能参加后面的武试,直到时期,考试的顺序又改为先试马步射,之后在比力气悬殊,武试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笔试。

以上可得出,唐代武举更加偏重于技艺神勇,重点是马上的本领功夫要过硬,其制度还不够完备,这一时期只能说是武举的创制时期,一直到这个制度都没有确定下来。

时则大不相同,此时国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严密,录取也相对比较公正,武举制度日渐完善。

二、一门五都督,三科两状元——论武举及第者的荣誉时刻 状元,也即 状头 ,考官将新科进士的 状(个人户籍等资料) 连同科举成绩一起上报给皇帝,用作 面试 的简历。

虽然武进士文进士科晚了近100年,但其同文举同等重要,录取的第一名皆称 状头 ,即 状元 ,武举第一名称为 武状元 。

武状元是通过武试最后一项——殿试,由皇帝钦定的一甲第一名所赐予的称号。

据现存史料记载,由宋代开创武举殿试先河开始,从熙宁九年,到二十四年,有名可考的武状元共有168位。

第一个有真实记载的武状元是宋神宗熙宁九年的薛奕,他通过马射、步射和策文等武艺文才的考试,一路过关斩将,最终夺得第一。

当朝天子宋神宗也作诗赞曰: 一方文武魁天下,四海英雄入彀中。

明朝时期的科举制度延续时间较长,武科举出身的军官也相对较多。

明朝中期的抗倭名将就是武科举出身。

他年少时喜好读书,也钟睐学剑。

考中秀才后,承袭父亲 百户 世职,再于1535年考中武进士,授予 千户 军职。

后到处碰壁,1542年向巡按御史自荐,得以上京,被分配至宣大总督翟鹏账下,却因嘴不饶人不得重用。

好在毛伯温 慧眼识珠 ,赏识他的 千里之能 兵略之才 ,让其回乡后任命为汀漳守备,这才让他成为一名真正的领兵之将。

随后他在东南沿海一带抗击,步步升迁,最后官至总兵官,无论他后期如何,凭借武科进士出身最后抗倭、保家的英勇事迹,也足以让历住他。

三、武举制度的确立时期——清朝:对好勇斗狠之徒的偏爱 清朝建国之际就开始举行同文科举考试同期的武科举考试,来笼络各民族骁勇善战的斗狠之徒。

凡是通过基层考试获得武试资格的武秀才,就可以参加武乡试,此外,兵丁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乡试。

通过乡试的参考者就可以参加会试,会试及格后才能进入没有淘汰的殿试。

殿试即排出三甲名次,一甲三人:状元、榜眼、。

当时的有世职制度,一开始时不能参加武科举考试。

直到年间才有了允许满人参加武科举考试的松动。

武科举的乡试和会试皆分内外三场。

第一场为马射,第二场步射和技勇,最后一场是内场,为文试,考策论,分手题和次题。

清朝初年明确规定,一甲进士可授予副将、参军等职位,后面的二、三甲进士授守备、署守备之职。

清初以后武状元、榜眼、探花皆有新的授予官职,获封后再到兵部选取实官职。

清朝每次乡试在全国录取的总名额近1000名,会试名额300到100人不等,是以通过武科举考试成为军官人不在少数。

据统计,清朝军队中有将近13%的军官是武科举出身。

即便如此,武状元成为全军统帅或一代名将的情况也是十分少见。

光绪二十三年,皇帝诏曰: 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至此,清朝的文武两科考试落下帷幕,即便清朝自称文武并重,讲究 文以治国,武以安邦 ,但武举仍然较之文具超逊一筹,是以武举早文举四年退出历史舞台。

自武举诞生之日起,历经一千两百年,于光绪二十七年“”。

结语 由唐至清,兜兜转转绕了一大圈,武科举考试始终还是以武艺考察为主要内容。

而中国古代的武状元,很难像文科状元那样,可以凭借身份成就一番雄图霸业,必须要靠自己的实力和实战经验,在现实战场上、文武双全,才能打下属于自己的一片江山。

有学者根据现有的资料文献统计,自武科举诞生之日起,至清末废除,共产生了文武状元777位,其中武状元只有近两百人,光是清朝就已经占了109个。

不仅如此,以武科状元出身的军官,最后的更是,这大概就是古代武科举出身之人的悲哀吧。

由此可见,古代的武举考试一点都不比科举容易,不仅需要强大的体力,还需要足够的脑力。

幸然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开放自由,兼容并蓄,并不讲究功利名垂,所谓“世间,行行皆可出状元。

”状元已经不是读书的最高追求,在这个社会稳定、发展繁荣的现代社会,只要你坚持正确的方向,足够努力,为你的梦想不懈奋斗,在任何行业你都能拿下 状元 的头衔。

参考文献: 《新唐书》 《通典》 《》 《清史列传》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古时候日本人身高:不到一米三竟然就叫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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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男女结婚和离婚有什么样的礼仪制度

中国古代婚姻的标准是“”。

西周时禁止贵族跟平民通婚,到了两晋时期,推行“度”,门第等级森严,士族与庶族之间禁止通婚,南朝士族王源嫁女庶族富阳,被弹劾为“惟利是求”,并拟“禁锢终身”。

门当户对的婚姻 士族制度在隋唐时逐渐消失,“门当户对”逐渐成为古代婚姻的重要习俗。

从封建社会早期的“门当户对”制度演变而来了“良贱不婚”。

“良贱不婚”是指在封建等级制度下,某类人的身份或是职业会受到歧视,户籍上被编为“贱籍”,比如娼女、奴婢等,身家清白的良人是不能与“贱籍”人通婚的,否则会受到刑事处罚。

古代婚姻制度中的“门当户对”、“良贱不婚”都是指“娶妻”,而非指“纳妾”。

纵然是“”的貌美如仙,也只能做妾。

古代婚姻制度承认妻的地位,必须经过“六礼”的程序娶进门的才为妻,所以叫做“娶妻”。

纳妾的形式等同于买卖交易。

在家庭中,只有妻子与丈夫有相对平等的权利。

如丈夫先亡,妻子便要守节。

妻子早亡,丈夫在精神上守节。

丧妻之后,男子再娶妻,称作“继室”或“续弦”。

第一任妻子称作“原配”。

墓穴之中的棺木,祠堂之中的牌位,正位只能是丈夫和原配妻子,继室只能居于偏位。

古代夫妻用什么理由离婚 “夫妻本是同林鸟”,男女结为夫妻,就要白头偕老。

在封建社会,离婚主要依照“七出”。

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

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即“七出”。

依据《大戴礼记·本命》中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 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

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

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

妒忌,男子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

如果女子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

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

多言,指妻子,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

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

古代婚姻制度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妻子休弃。

《大戴礼》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即: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和离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

和离大多是协议休妻,这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的真正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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