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流放之地到底在什么地方 现在那些地方如何样了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3-15 点击数:
简介:还不知道:古代流放之地到底在什么地方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在现代很多影视作品中,都有犯人被流放充军的桥段,基本上都是老少边穷的地

【千问解读】

还不知道:古代流放之地到底在什么地方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在现代很多影视作品中,都有犯人被流放充军的桥段,基本上都是老少边穷的地方,尤其是传中,很多梁山好汉就因为犯罪而被流放到当时的蛮荒之地,因此这才不愿意去。

那么古代的流放地点一般都是哪里?现在很多地方那都是富得流油了。

首先要说明的是古代的为何要设置流放?犯人为何不直接关起来或者直接杀掉呢?主要是因为,古代人力有限,而国家面积有这么大,周边很多地区那都是有待开发的处女地,而且如果将犯人关起来,还要管吃管住,很是不划算。

因此流放就有三大好处:一是,充实了老少边穷地方的人口;二是,有助于这些地方的开发,因为即使是犯人到了此,也是要吃饭的,要吃饭必然就要开垦荒地种粮食;三是,体现了的仁慈,不杀生。

所以从我国远古时期开始就产生了流放。

那么流放的地点在哪呢? 先来看看先秦时期,尧舜时代,流放地点主要是幽州、崇山等四个地方,这在当时那可是最穷,最远的地方了,《尚书》曾记载:“流于幽州”。

也就是共工被流放到了幽州。

那幽州是哪里啊?也就是现在的北京,我们伟大的首都,那可是富得流油的。

而当时其他的地区那就主要集中在甘肃,在现在看来,甘肃也还不是那么发达。

而到了秦汉时期,国土面积进一步扩大,但是当时最发达的地区是关中,河南一带,而广大的南方都是荒蛮地区,还有新开拓的靠近西域的酒泉、敦煌等郡,那更是荒无人烟。

因此,秦汉时代流放犯人最常去的地点就是房陵、酒泉、敦煌等地。

房陵就是现在的湖北房县,而现在这些地区除了湖北好点外,其他地区也不咋的。

在唐宋时代流放地点变化很大,唐朝东西南北边缘都是流放地。

在宋朝早期也将北边的甘肃地区作为流放地。

但是,当时辽国,等猖獗,很多流放过去的犯人直接就逃亡了。

后来,就改了流放地点,当时的两广地区,尤其是广州地带那是荒蛮穷困,因此后期主要是流放到广州一带。

尤其是,广州,海南岛成为流放地。

而到了现代,广州这一带那可是中国最富裕的地区之一啊,简直富的流油啊,现在去就是享福了。

当时北宋还有一个集中流放地点那就是山东烟台的沙门岛,现在这里也是十分发达。

到了元明清时代,充分总结了历朝历代流放犯人的经验,为了避免出现犯人逃回来的事情,制定了新的流放规则,“南人发北,北人发南”,也就是说,南方人流放到北方,北方人流放到南方。

而因为当时地域广阔,领土面积很是庞大,尤其是元朝,流放地点基本上就是四极之地,基本上是东北,海南,西北,蒙古草原等地。

到了时期,南方发展已经很发达了,因此,大部分犯人都流放到了东北的,还有西北的荒蛮之地。

现在东北也是很发达了。

我们再来看下古际上怎么流放,当时英国流放地点一般是澳大利亚和北美洲,现在都是发达的地区,日本的流放地点是北海道,那可是著名的旅游区,俄罗斯流放到西伯利亚,现在还是很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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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男女结婚和离婚有什么样的礼仪制度

中国古代婚姻的标准是“”。

西周时禁止贵族跟平民通婚,到了两晋时期,推行“度”,门第等级森严,士族与庶族之间禁止通婚,南朝士族王源嫁女庶族富阳,被弹劾为“惟利是求”,并拟“禁锢终身”。

门当户对的婚姻 士族制度在隋唐时逐渐消失,“门当户对”逐渐成为古代婚姻的重要习俗。

从封建社会早期的“门当户对”制度演变而来了“良贱不婚”。

“良贱不婚”是指在封建等级制度下,某类人的身份或是职业会受到歧视,户籍上被编为“贱籍”,比如娼女、奴婢等,身家清白的良人是不能与“贱籍”人通婚的,否则会受到刑事处罚。

古代婚姻制度中的“门当户对”、“良贱不婚”都是指“娶妻”,而非指“纳妾”。

纵然是“”的貌美如仙,也只能做妾。

古代婚姻制度承认妻的地位,必须经过“六礼”的程序娶进门的才为妻,所以叫做“娶妻”。

纳妾的形式等同于买卖交易。

在家庭中,只有妻子与丈夫有相对平等的权利。

如丈夫先亡,妻子便要守节。

妻子早亡,丈夫在精神上守节。

丧妻之后,男子再娶妻,称作“继室”或“续弦”。

第一任妻子称作“原配”。

墓穴之中的棺木,祠堂之中的牌位,正位只能是丈夫和原配妻子,继室只能居于偏位。

古代夫妻用什么理由离婚 “夫妻本是同林鸟”,男女结为夫妻,就要白头偕老。

在封建社会,离婚主要依照“七出”。

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

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即“七出”。

依据《大戴礼记·本命》中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 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

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

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

妒忌,男子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

如果女子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

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

多言,指妻子,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

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

古代婚姻制度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妻子休弃。

《大戴礼》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即: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和离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

和离大多是协议休妻,这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的真正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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