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氏一族:明代稳定西南边疆的安全至关重要

作者:小千 更新时间:2025-02-19 点击数:

【千问解读】

,封建社会时期最后一个由汉人统治的朝代,由建立,初期建都南京,时期迁都北京。

传十六帝,共计276年。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的发生,改变了承袭的结构,使朱元璋坚守的嫡长子继承 制变成妄想。

以靖难之役为导火索,同时也对明初朱元璋时期建立的边防卫所体 系形式冲击,此时西南边疆的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对靖难时期人际关系的考察发现,云南沐氏对于稳定西南边疆的安全至关重要。

一、留镇云南继续平叛 洪武十六年三月,以傅友德为首的征南军,经过曲靖、大理等几大战役后,元军残余势力被消灭,大理地权被征服,云南初步平定。

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历来都是叛服无常,当面对强大的中央王朝军队时,除少数顽固者反抗之外,大部分都是迫于无奈表示归顺,当中央王朝军队撤走后,少数民族首领又会相互结盟,反对朝廷的管理。

1.初入云南 尤中在《云南民族史》中说道:“明朝军队初入云南时,就积极打压以段氏为首的和的土官,这些土官有的直接被打败,有的害怕直接投降,不再反抗,他们乐意当夜郎王而不愿受制于封建中央。

所以,一旦有机会,他们总想利用自己的地方武装和在本民族中的影响而发动叛乱,重新把他们那种自我封闭的堡垒建立起来。

” 在招谕傅友德、、的旨意中,要求傅友德、蓝玉归朝,沐英统兵留镇云南,管理统治云南地区。

从洪武十六年三月初一到洪武二十五年六月十七日止,沐英奉诏镇滇九年多的时间里,事实证明沐英没有辜负朱元璋的期望。

在西平侯平滇的基础上,进一步反对地方割据,反对国家分裂。

在明军主力班师后,沐英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一方面采取恩威并重的方式,首先以抚安、威服等礼遇的方式劝说,这类有武定商胜、丽江木氏、蒙化等土司。

另一方面,必要时以铁血手段,采取武力征讨的方式,平定数起变乱。

平定越州阿资之乱。

曲靖军民府越州土酋阿资叛乱是明初云南地区叛乱规模较大的一次土司武装叛乱。

洪武二十一年,“越州土酋阿资与罗雄州营长发束等叛,命总兵官西平侯沐英会征南将军颖国公傅友德将兵讨之,阿资者土官龙也。

”阿资在西平侯沐英与颖国公傅友德的联合攻击下,与洪武二十二年正月兵败普安,阿资逃回越州。

逃回越州后,阿资不但不降服,还想要利用其有利的自然地理条件,继续与明军做斗争,甚至扬言说:“国家有万军之勇,而我地有万山之险,岂能尽灭我辈。

”二月,沐英再次派遣都督宁正跟随颖国公傅友德进攻越州,这次阿资老巢被灭,明军斩首阿资同伙五十余人,俘获马、牛、羊等大量物资,阿资遂逼迫与其母亲投降明军。

2.恩威并施 洪武二十二年三月,征南将军颖国公傅友德等班师离滇。

阿资于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再次叛乱,阿资再次战败。

沐英为了尽量避免战争,减少战争给百姓带来的伤害,同时也为了缓和民族矛盾,促进民族和谐发展,请求朝廷罢兵。

平定麓川思氏之乱。

麓川,又名“百夷”,自秦汉以来,对中原王朝叛服无常,开始臣服于中原王朝。

整个明朝,麓川一直都是明朝西南边疆安全的重中之重,麓川宁则边疆宁。

洪武十六年,思伦法通过隐秘带走指挥使的方式,竭力阻拦明兵南下。

沐英为了缓和民族矛盾,力求以和平方式解决双方的冲突,遂派遣部将郭均美前往麓川,与思伦法讲明利害关系,思伦法最终释放王真,表面上同意归附明王朝。

明朝廷则是继续推行,设置“麓川宣慰司,”命思伦法为宣慰使。

洪武十七年八月,明朝改“麓川宣慰司”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司”,赋予思氏对平缅路的管辖权的法律意义。

此后麓川思氏多次叛乱,企图内侵,于洪武十八年侵略景东府。

麓川土官思伦法多次内侵,战火不断扩大,身为镇守总官兵的沐英为了维护明朝的安全以及履行自己职责,与思伦法叛军发生了两次规模较大的战争。

第一次为摩沙勒寨之役,洪武二十一年正月,思伦法所属土兵侵犯他郎甸长官司摩沙勒寨,沐英派都督宁正率军阻止,并击败进犯的思伦法部队。

第二次为定边之战,同年三月,思伦法率大军权力进攻楚雄府定边县,并且与广西、东川等府的土官相互勾结,想要两边夹击,以报摩沙勒寨之仇。

此时距沐英镇滇已过去五年有余,长久征战沙场,富有战斗经验,一面为将士加油打气说:“百夷愤摩沙勒之败,乃敢大举入寇。

夫兵愤者必败,若等但戮力,歼之必矣。

乃选骁骑三万,昼夜兼行,凡十五日抵贼营,与之对垒。

” 一面挑选精兵,快速赶往定边敌营,做好防备。

定边之战,明军初战告捷,士气大振,最终大败敌军,收获颇多,敌军伤亡惨重。

此战之后思伦法元气大伤,再也没有力量与明朝中央政府相抗衡。

沐英镇滇十年,不断平定叛乱,为了维护西南边疆安全,恢复稳定,保证西南与内地的交通联系。

二、发展云南经济文教事业 元末明初,天下动乱,社会经济遭到破坏,云南也不例外。

首先,云南位于西南地区,地理位置特殊,对外交通不便,再加上云南民族种类众多,与内地各地区、各民族交流交往相对困难,因此很难通过正常发展吸收内地较为先进的知识文化和科学技术。

其次,云南地形复杂,山地与坝子交错分布,内部交通不发达,农业生产发展受到较大的限制,这对于本地区内部的经济文化发展、交流合作具有阻碍作用。

云定后,沐英作为镇守总兵官留镇云南,采取各种积极措施缓和民族矛盾,稳定政局,极力恢复经济,发展文教事业。

1. 发展屯田,劝课农桑 生长在乱世的沐英深深知道,想要人民生活,恢复发展经济是首要任务。

洪武十六年,明太祖谕令沐英留镇云南之时,又授予沐英“便宜行事”的权力,让沐英自行处理有关云南的移民以及屯田的事宜。

当时明统治者宽待云南地区,长达几年不收取赋税,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云南地区发展留取修复时间,有利于促进云南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沐英在发展军屯的同时,也注重商屯、民屯,积极鼓励移民垦殖。

所谓商屯就是指由商人经营边疆的屯田,收取粮食后交给当地官府,换取盐引得到许可贩卖一定数额食盐的制度。

通过鼓励商屯的办法作为补充,虽然产出的粮食比不上军屯,但在一定程度上对云南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根据《明实录》《滇史》等资料记载,沐英镇滇期间移民入滇屯垦的有洪武二十二年,从江南、江西约二百五十万人口进入云南屯垦;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又准许湖广、江南大约八十万民众入滇屯种。

2. 兴修水利,发展交通 水利和交通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云南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西平侯沐英及其子沐春都十分重视水利设施的修建,充分利用水利资源。

首先是疏通滇池,由于元末明初战乱,云南水利事业废弃,滇池水系生态系统破坏,“以滇池末流浅狭,霖雨泛滥,濒池之田,不可以稼。

”其原因是滇池出水口年久失修,大量淤泥堆积所致。

沐英主动召集人手疏通滇池出水口,滇池水位下降,沿池水患消除,庄稼丰收。

以后规定每年滇池沿线各县轮流对出海口修缮,此后数十年间,滇池没有发生过较大水灾。

第二任云南镇守总官兵沐春也特别留意云南水利事业,汤池渠的修建就是沐春为云南水利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3. 修建学校,发展教育 沐英从小被朱元璋收养,也对沐英“视如己出”,从小就跟随太子一起接受皇家教育,在朱元璋长期的教育培养下,受到朱元璋的影响,沐英也非常重视教育。

沐英从小智勇双全,在镇滇期间重视发展教育,这跟其从小受到朱元璋的影响,注重兴办学校和自身的学习有重大关联。

沐英翻新元朝云南府学旧址,重新修建云南府学,同时也从民间中选取热爱学习的人士进入府学学习,教授他们学习礼仪。

沐英也非常重视自身的学习,同时留下不少传世作品。

清末民初陈田在其所辑《明诗纪事》中记载道:“史称黔宁(指黔宁王沐英)读书不释卷,暇则延诸生讲说经史,及观其《赠掌记刘彦昺之东阿》诗,亦彬彬乎雅音也。

” 沐英通过以身作则,重视教育,兴办学校,优待文人,发展儒学,对当时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深远影响。

极大地促进了云南边疆的文明发展进程,缩小了与内地的差距。

三、沐氏对云南及明朝的影响 历代黔国公通过政治、军事和经济联合的手法,征服云南土司,在云南地区建立统治地位,侧面强化了沐氏家族在云南的统治地位。

时期,有大臣上奏说:“以沐氏镇守云南,民夷信向,沐氏安则一方安。

” 这也深刻的反应出沐氏在云南的重要影响。

沐英在滇的一些举措,对明朝政局也产生了影响。

首先,云南的平定,彻底消灭元朝在云南的残余势力以及获得大理段氏的归附,建立了明朝对云南的统治秩序,实现国家统一。

第二,平定叛乱,致力于发展地区的经济文教事业,推动经济发展,为百姓提供丰富的物资生活,使其安居乐业稳定发展,既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又有助于云南安稳局面的后续发展。

沐英在云南大力发展经济,实行屯田,兴修水利,在客观上为明初多战的局势提供了物力、财力支持。

第三,云南的稳定,符合朱元璋的国家疆域观,他自认“始受命之君”,云南在他看来,早就是明朝的领土了。

云南的稳定,消除西南边疆地区对明朝统治构成的威胁的不定因素,有利于集中力量应对北方边疆的战事。

结语 明太宗在稳定西南边疆后,将重心转向北方,永乐中后期开始,明太宗朱棣五次亲征蒙古,深入漠北,迁都北京,在东北地区设立等措施都是建立在西南边疆安全的基础上。

历代都比较重视对西南边疆的治理与经营,将西南边疆的安全与国家稳定相联系,明朝也同样如此。

明初发生的靖难之役,其性质是皇室内部对于最高权力的争夺,但其背后隐藏的边疆安全问题,以及对边疆安全问题的解决,对明朝的统治具有深远影响,最终奠定了明朝长达二百七十多年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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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社会风气为什么变坏:明太祖朱元璋鼓励官员包二奶

的社会风气比较开放,笑贫不笑娼,在明代表现特别明显。

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本来便拥有随便玩女人特权的,自然色心大动,“与民同乐”。

当时,不论男人还是女人(当然指有条件的)对生活质量都很讲究,如在中后期,女士很前卫,特爱赶时髦,男士则热衷性开放……如苏州文人祝允明、唐伯虎,便是当时的风流男人,他们行为一点不检点,吃喝嫖赌样样通。

见到便会下手,唐伯虎点秋香至今仍很香艳。

记录晚明男人召妓故事的《板桥杂记》,便是在这种背景下写出来的。

明代的服饰很有特点,在当时颇成风尚,在当时众多爱美的小姐公子心里,都有“赶时髦”的观念。

刚当上皇帝不久,即着手消除服饰的影响,恢复唐制,欲以汉文化来影响服饰和时尚,希望从服饰上体现出尊卑有序的社会状态。

但这种做法把服饰的实用性减弱了,特别是女士的爱美天性受到了压制,以致民间不愿“遵旨”,而去追求美的天性和崇尚奢华的风尚,这也就是现代女孩子常说的“赶时髦”。

在明成化年间,京城流行起了“马尾裙”就是一例,马尾裙是从朝鲜传入的,在当时算是很漂亮也很前卫。

在流入京城后,先是为富商公子和歌妓看中,后“人人买而服之”。

一般人认为选美比赛是外国人的发明,实际不是。

明代男人发明了“评花榜”,这就是选美。

比现代选美更刺激的是,从性工作者中间选拔,入榜的美女全部来自妓院,妓女一旦入榜,身价大涨,嫖资翻倍。

“红灯区”治国想法祸害后代 女士赶时髦,男人爱风流,明人的思想十分十分地开放。

美国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才有性解放思潮,可以说,中国早在明代就出现了。

这种说法的事实佐证之一就是当时名妓辈出,、马湘兰、、、等等,个个貌美无比,处处留情遗恨。

当时,南京夫子庙旁边的秦淮河边,就是这些妓女的聚集地,漂浮在十里秦淮上空的尽是胭脂气。

而有名妓,自然有风雅之人去消费,即所谓的嫖客,可见当时“红灯区”的非凡热闹。

民间性交易的繁荣是宫内性生活活跃的一种折射,也可以说是上层对下层影响的直接结果。

换一种说法,老百姓的性解放,是领导荒淫的副产品,啊。

反过来,社会上性交易的活跃,也促进了明代后期皇帝性生活的高频率发生,直至性变态。

而这一切,老皇帝朱元璋应该承担责任,开国之初他恢复妓院,使秦淮河边发展成了中国古代第一“红灯区”、朱元璋的性开放态度,默许,甚至鼓励官员去嫖去包二奶,成为导致后来社会风气“变坏”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样说来,明代皇帝多好色,就很好理解了。

朱姓皇帝多好色不是孤立的,是老皇帝的“歪经”对后代的负面影响,是立国初期的不良诱导和中后期人们生活态度放纵,共同作用的结果。

解析:明代有哪些针对皇族的奇葩政策?

揭秘:有哪些针对皇族的奇葩政策?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明朝一建立,便沿袭元朝的“宗王出镇”制度,在各地分封诸王以起到守卫的作用。

而随着全国的稳定与皇权的巩固,削除们手中的权柄成为了当务之急。

因此从建文帝开始,们相继建立了一整套防范宗室的条例,包括“二王不得相见”、“禁止宗室参加与从事工商业”、“未经朝廷允许不得离开封地”等等。

在如此严密的控制下,分封各地的明朝皇室后裔无论是人身、情感还是经济都不可能得到自由。

他们无疑是这个强盛帝国之中,最高贵的“囚徒”。

01 绿衣监使守宫门:皇族女子的“宅院人生” 1469年,弘治九年,秦王府的会宁县君(郡孙女封县君)突然失踪了。

皇族女子不见踪影,这可不是小事。

然而调查之下,会宁县君并非遭歹人劫持,而是与情人私奔了: “秦府会宁县君自仪宾胥钦死后,为奸民杨鼎诱之出府,往来凤翔等地居住。

”——《礼部志稿》 原来会宁县君早年丧夫,可宋明时期礼教严格,皇族女子再嫁是不被认同的。

不甘刹那红颜老的会宁县君,与一个叫杨鼎的平民产生了感情。

为了和爱人在一起,会宁县君不惜违反的规定,离开了西安,私奔去了凤翔。

不过,朝廷不会放任祖制被轻易破坏。

很快,会宁县君就被捉回。

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镇守陕西刘琅干脆直接向北京上奏,建议各王府将寡居无子的郡主、县君之类全部集中到一间宅子里,每人分个房间,由年老的宫女、太监们看守着度过下半生。

礼部和孝宗皇帝商议之后,批准了这个方案。

笔下“上阳白发人”的姊妹篇故事,就这样在明朝重演了: “乞赐各王府凡郡主县君有孀居者,除年老外,但系年幼无出者,宜令聚处一府,拨老成内使并年长宫人守视,不许擅自出入,致有他虞。

礼部覆奏宜如所请,若有他虞,罪坐守视之人,仍行彼处军卫有司一体防范,从之。

”——《礼部志稿》 只是,人性的需求,并不会因为约束而消退。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山西的隰州王府也上演了类似的一幕。

广望县君因为丈夫沉迷赌博与娼妓而夫妻情变,之后她爱上了“游唱子弟”王进贤。

于是广望县君同样将朝廷的政令与礼教的枷锁抛诸脑后,深夜私奔。

同样,朝廷也没有放过这对“鸳鸯”。

在山西各地的紧急查访之下,广望县君不久便被找到并被革去封号、追夺冠服。

可想而知,她最后也只能对着高墙,过着“耿耿残灯背壁影,萧萧暗雨打窗声”的寂寞日子。

其实最无奈的是,对皇族女性来说,即便你战战兢兢数十年如一日的安分守己,却也未必能够平安度日。

按照明朝律法,凡是娶了宗室女的男子,除了享有一个“仪宾”的名衔之外,不得入仕从政。

因此凡是心有抱负的伟丈夫,对皇族女子全都避之不及。

如此一来,选出的伴侣自然多是、胸无大志,只想白吃朝廷那份俸禄的无耻之人,婚后的生活更不必说什么幸福了。

上文提到的广望县君,之所以会有那样一个沉迷赌博和的丈夫,也是当时制度下的必然。

更有甚者,王孙贵女们连自己的住宅都无法传给子女,因为那是朝廷出资为你修建的。

一旦哪天你去世,为了节省开支,住所就会被收回分配给其他新长成的郡主之类当做新房,你自己的儿女反而要被扫地出门: “郡、县、乡主君并仪宾终后,子女不许僭居。

待有该府郡、县、乡主君成婚者与之。

”——《王国典礼》 当然了,如果你不幸碰到蛮不讲理的亲戚,可能活着的时候就被扫地出门。

伊哀王朱典楧扩建王府时,便将桐城郡主的府邸以及洛阳县狱、文昌祠及法藏寺佛殿等尽行逼夺。

02 举头空羡榜中名:皇室才子“壮志难酬”的命运 如今提起边塞诗,、、龄的大作往往在我们脑海中首先浮现出来。

而说起明代的诗文,能有印象的人却并不多。

可充满戏剧性的就是,明朝的一位藩王,肃靖王朱真淤的边塞诗,在当时人看来,“有盛唐诸名人风”,乃至达到了“王龙标不能过”的水平: 远出渔阳北击胡,将军谈笑挽雕弧。

千金底购单于首,赎得沙场战骨无。

——《塞上绝句》 可见,明朝宗室中不乏超世之才,但为何今人似乎毫无印象呢? 实际上,这也是明朝的制度所决定的,禁止宗亲入仕。

如此一来即便你才华横溢、,至多也不过做个骚人墨客,又何谈建功立业、呢? 别的儒生穷尽数十年之力参加科举,最后名落孙山,固然可悲。

明朝的宗室才子则连科举的机会都可望不可求,不免更令许多人暗自嗟叹。

鲁王府的镇国将军朱冕甫(郡王除继承人之外诸子封“镇国将军”),年轻时候“以任侠自名”,走马、蹴鞠、歌舞无所不为。

后来他发愤图强,攻读诗书“日诵数千言”,最终才名满天下。

但到这时候他才发现,原来无论自己多么努力,朝廷的祖制已经使得他这一辈无法取得一个功名,经世致用。

伤感之下,他将 博士家言 放在桌子上,感慨说: “只要让我俯首苦读两三年,取个功名有什么难的呢?可惜碍于祖制,只能老死牖下,碌碌无为的度过一辈子,真是命啊!是命啊! “使我俯首治此三两年,其拾一第岂足难哉!顾令人老死牖下,不获尺寸表见,命矣!命矣!”辄。

——《藩献记》 皇族文人中当然也有许多对仕途无感,唯愿畅游山水、广结良朋的逍遥君子。

不过这依旧是不可能达到的人生理想。

为了防止藩王作乱,明朝对宗室成员的人身自由约束十分重视,除了扫墓与迎驾之外,几乎不可能离开封城,不然便是要上达天听的大罪。

时,因为皇叔襄宪王资历深厚又忠义有加,英宗皇帝特别破例,允许他每年秋冬之际可以带着子孙出城游猎三五次以作慰劳。

对庶民来说不过寻常的活动,在皇室里竟然属于君主格外恩遇才能享有的特权。

正是因此,生于边境的安塞王朱秩炅“恨居塞上,不获与齐鲁吴楚士游。

” 他还另外写了一篇《倦游对》,抱怨在明朝规章之下,自己想仿照“王公大人之游”,大摆阵仗,则会涉嫌大不敬。

而若模仿“逸人畸士”之游,,却又得受王室礼教的限制,真可谓两难。

只好足不出户,对着一屋子图书过完一生了: “盖游有二者,有王公大人之游,有逸人畸士之游。

吾欲为王公大人游乎,则必使虎贲健儿十百为率,骑乘如云,充塞道路。

陆取熊罴,水捕鲸鲵,几百所需,指麾如意,然后快耳!而藩国用人,咸遵定制,一逾则涉不敬、嫌疑。

不敬,法之所不宥也;嫌疑,时之所不容也......余欲为逸人畸士之游乎,则必跨谪仙之驴,泛子猷之舟,幅巾野服,从一二童子、三五同志,载瓢瓠酒,豫炙一鸡,果蔬脯醢,惟事真率。

随所至山旁水涘,芘长松,藉茂草,脱巾露顶,出食寘前,杯行无筭,剧谈长啸,然后快耳!而身隷,名号王爵,岂可舍衮衣绣斧之称,为之适?” 欲冲破教条而不得的心情,古今中外都是相仿的。

或许正是为了满足自身对红尘世界的好奇心,明朝宗王都非常喜欢招揽各地宾客。

益宣王结交名士,一掷千金,甚至到了把王府九库金钱尽数用完的地步。

不得自由的藩王们,内心对高墙外世界的渴望可见一斑。

03 琼林库中无一物:拖垮明朝的“宗藩经济” 嘉靖四十年二月,山西代王府镇国将军浸上疏哭诉,说自己几天都吃不上一顿饭,宗室中甚至有人死了十年都没钱安葬: ”臣等身系封城,动作有禁,无产可鬻,无人可依。

数日之中,不曾一食,老幼嗷嗷,艰难万状。

有年逾三十而不能婚配,有暴露十年而不得埋葬,有行乞市井,有行乞民间,有流徙他乡,有饿死于道路。

名虽宗室,苦甚穷民,俯地仰天,无门控诉。

”——《明世宗实录》 身为天潢贵胄的宗亲,为何会沦落成为乞丐? 原来随着宗室人口的膨胀,地方已经难以承担巨额的宗室俸禄。

尤其是以山西和河南二地,这种情况最为严重。

早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欧阳铎就上书,说山西存留米麦152万石,要支付宗禄却需要312万石。

河南留存米麦84.3万石,而宗禄则需要192万石,“是二省之粮,犹不足以供禄米之半”。

——《皇明经世文编 卷22》 更要命的是,明朝禁止宗室从事工商行业。

换言之,在俸禄日复一日的拖欠下,贫困的中低等级宗室,连自谋生计的权利也没有! 所谓“穷则思变”,许多皇室成员自发上书皇帝要求改革,比如允许宗室参加科举,也允许皇族辞爵自谋生计等等。

也的确被迫制定了新的《宗藩条例》以适应时局。

然而此时明朝党争激烈,朝局混乱,因而改革并未触及旧宗藩制度的核心,且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

如此一来,经济形势不断恶化。

学者张德信按照宗室人口增长速度推算,到天启四年(1625), 宗室禄米总数在全国田赋总收入中的逆差会超出143.338 %。

就这样,日渐庞大的宗室团体,与捆绑着他们的大明王朝,相互制肘着共同滑向了最后的深渊。

当明末北方各地起义的消息传到湖广,长沙的佃户纷纷聚集,揭露藩府罪恶,哭声振野。

在场众人火烧王府,控诉道“吾民之苦藩,自祖而父而身而子孙,四五世矣!” 其实,无论深受剥削的百姓,还是遭到软禁的穷困宗亲,都不过是旧皇权制度下的牺牲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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