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出自唐代:李白的诗的《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
【菜科解读】
出自唐代:李白的诗的《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赞颂乐府写人 李白的简介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
祖籍陇西成纪(待考),出生于西域碎叶城,4岁再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
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传世。
762年病逝,享年61岁。
其墓在今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
《侠客行》李白 古诗翻译及注释翻译赵国的侠客帽上随便点缀着胡缨,吴钩宝剑如霜雪一样明亮。
银鞍与白马相互辉映,飞奔起来如飒飒流星。
十步之内,稳杀一人,千里关隘,不可留行。
完事以后,拂衣而去,不露一点声,深藏身名。
有时空闲,步过信陵郡,来点酒饮,脱剑横在膝前。
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与侯嬴一道大碗喝酒。
三杯下肚,一诺千金,义气重于五岳。
酒后眼花耳热,意气勃勃劲生,气吞虹霓。
朱亥挥金槌杀大将窃兵符救赵,使邯郸军民大为震惊。
朱亥与侯嬴真千秋万古二壮士,声名煊赫大梁城。
身为侠客纵死侠骨也留香,不愧为一世英豪。
谁能学杨雄那个儒生,终身在书閤上,头发白了,还在书写《太玄经》。
注释(1)这是一首描写和歌颂侠客的古体五言诗,是李白乐府三一首中的一首。
行,这里不是行走的行,而是歌行体的行,等于说“侠客的歌”。
(2)赵客,燕赵之地的侠客。
自古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
《庄子·说剑》:“昔赵文王好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
”缦,没有花纹。
胡缨,古时将北方少数民族通称为胡;缨,系冠帽的带子。
缦胡缨,即少数民族做工粗糙的没有花纹的带子。
这句写侠客的冠带。
(3)吴钩,宝刀名。
霜雪明,谓宝刀的锋刃像霜雪一样明亮。
(4)飒沓,群飞的样子,形容马跑得快。
(5)这两句原自《庄子·说剑》:“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
”这里是说侠客剑术高强,而且勇敢。
(6)信陵,信陵君,战国四公子之一,为人礼贤下士,门下食客三千余人。
(7)朱亥、侯嬴都是信陵君的门客。
朱本是一屠夫,侯原是魏国都城大梁东门的门官,两人都受到信陵君的礼遇,都为信陵君所用。
炙,烤肉。
啖,吃。
啖朱亥,让朱亥来吃。
(8)这两句说,几杯酒下肚(古诗文中,三、九常是虚指)就作出了承诺,并且把承诺看得比五岳还重。
(9)素霓,白虹。
古人认为,凡要出现不寻常的大事,就会有不寻常的天象出现,如“白虹贯日”。
这句意思是,侠客重然诺、轻死生的精神感动了上天。
也可以理解为,侠客这一承诺,天下就要发生大事了。
这样与下文扣得更紧。
(10)这两句是说的朱亥锤击晋鄙的故事。
信陵君是魏国大臣,魏、赵结成联盟共同对付秦国,这就是合纵以抗秦。
信陵君是积极主张合纵的。
邯郸,赵国国都。
秦军围邯郸,赵向魏求救。
魏王派晋鄙率军救赵,后因秦王恐吓,又令晋鄙按兵不动。
这样,魏赵联盟势必瓦解。
信陵君准备亲率家丁与秦军一拚,去向侯嬴辞行(实际是试探侯嬴),侯不语。
信陵君行至半路又回来见侯嬴。
侯笑着说:“我知道你会回来的。
”于是为信陵君设计,串通魏王宠姬,盗得虎符,去到晋鄙军中,假托魏王令代晋鄙领军。
晋鄙生疑,朱亥掏出40斤重的铁锥,击毙晋鄙。
信陵君遂率魏军进击秦军,解了邯郸的围。
(11)扬雄曾在皇帝藏书的天禄阁任校刊工作。
《太玄经》是扬雄写的一部哲学著作。
《侠客行》李白 古诗鉴赏李白这一首《《侠客行》李白 古诗》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
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
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
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
最后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
有人认为这首《《侠客行》李白 古诗》仅仅是写朱亥、侯嬴,是不对的。
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
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勇敢。
侯主要是智谋取胜。
一句“闲过信陵饮”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明君”联系起来罢了,因朱、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
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的政治抱负。
前人有曰:借他人故事,浇自己块垒。
李白这首诗亦当如是!我们知道,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发达,全国经济日益繁荣,城市商业兴旺的盛唐时代有关,所以,下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
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
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他一生都不离剑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
”(《赠张相镐》其二)“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
”(《赠崔侍御》)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了。
那么,诗人李白何以如此爱剑呢?这和他轻财重义,尚任侠分不开。
他说;“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
”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为了事业心和抱负的驱使,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快意的事,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
李白这首《《侠客行》李白 古诗》就是以这任侠意识为旨的。
《《侠客行》李白 古诗》是诗人李白以夸张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开始:“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仅二十个字,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
但当时游侠儿的气势、风貌,就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目前了。
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张的写物,而是处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势而写物。
“缦胡”的“缨’,“霜雪明”的”吴钩”,“飒沓如流星”的“白马”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不仅具有典型性,而且流露出主人豪纵、慷慨之气,把物都写活了。
诗人进而写游侠的行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也仅是二十字,就高度概括了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等等的高尚人格。
诗人是以“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的思想,加以歌赞的。
事实上,诗人之所以少好任侠,乃是以此为理想人格而向往的,故能把一般的任侠社会意识,写得如此深刻而生动。
最后,诗人以战国时“窃符救赵夺晋鄙军”中的侯赢、朱亥”二壮士”例,阐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之旨。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恒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这“三杯吐然诺,五岳为之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
”重然诺,尚意气的任侠,真是“慷慨成素霓,啸咤起清风。
”(张华《壮士篇》)的。
震撼了大梁城:“千秋二壮士”,是当之而不愧。
“不惭世上英”!诗人对“二壮士”叹服不已,情见于词了。
然而,诗人不仅在热烈的颂唱“二壮士”,同时也对校书天禄阁草《太玄经》的扬雄辈,无情地加以蔑视:“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是为壮夫所不为!《《侠客行》李白 古诗》诗,虽在歌颂任侠,但由于诗人就是尚任侠的,所以把诗人少年的豪情壮志,表现无遗了。
侠客一道,是中国文化自远古遗留下来的宝贵的文化基因。
这个文化基因的作用是,对于体制的强权保持一种个人的挑战,无论是真正武力上的,还是思想上的,使得体制的强权无法控制一切,使得这个文化不会完全丧失活力。
到了宋代之后,在长期的王权的压制下,这个基因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休眠了;而到了近代,更是又来了强势的西方文明的压制,中国人吃饭、穿衣、一举手、一投足、一动念,都变得要想一想是否符合西方人的规范,是否有“绅士风度”。
因此,侠客一道的文化基因在现代中国也是离死不远了。
现今的中国人还是非常喜欢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但如果你真仔细想想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里的侠客,你会发觉那都只不过是一些可爱的小男人和小女人。
作为消闲,可爱固然是可爱,但与李白诗中的那种豪侠境界却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承平世界,一切都已经由别人安排好了,管理好了,自己消闲就够了;但如果我在前面所说的新的极权世界果真降临,我们恐怕就更需要唤醒远古的基因了:“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侠客行》李白 古诗”,就算是某一种“眼花耳热后”的梦话吧!《侠客行》李白 古诗创作背景此诗约作于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游齐州时。
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发达,全国经济日益繁荣,城市商业兴旺的盛唐时代有关,所以,不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
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
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荆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他一生都不离剑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
”(《赠张相镐》其二)“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
”(《赠崔侍御》)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了。
诗人李白如此爱剑和他轻财重义,尚任侠分不开。
他说;“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
”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为了事业心和抱负的驱使,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快意的事,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
李白这首《《侠客行》李白 古诗》就是在以这任侠意识为尚的背景之下创作的。
李白名句推荐 百岁落半途,前期浩漫漫。
作者:李白:出自《登敬亭山南望怀古赠窦主簿》无作牛山悲,恻怆泪沾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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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白:出自《魏郡别苏明府因北游》多君相门女,学道爱神仙。
作者:李白:出自《送内寻庐山女道士李腾空二首》故人宿茅宇,夕鸟栖杨园。
作者:李白:出自《之广陵宿常二南郭幽居》知君独坐青轩下,此时结念同所怀。
作者:李白:出自《早秋单父南楼酬窦公衡》泰山嵯峨夏云在,疑是白波涨东海。
作者:李白:出自《早秋单父南楼酬窦公衡》佳游不可得,春风惜远别。
作者:李白:出自《登梅冈望金陵赠族侄高座寺僧中孚》
古时候白马有什么诅咒吗 将军为什么不敢骑白马上战场
古时候打仗,将军们为何不敢骑白马上战场? 很多的时候,都会在文学作品里看到一些将军骑着白马,冲锋陷阵,英勇作战,比如里的,他的坐骑就是一匹白马,还有的坐骑的卢,也是一匹白马,不仅如此,的坐骑赤兔马还是一匹红色的马,小说中对其记载是通体通红,气势逼人。
不过真实的战争情况真的会有人骑白马吗,错,只有傻子才会骑白马,因为稍微看点记载战争的史书你就会发现,所谓的战马根本就没有白马,都是些棕色的,枣红色,褐色,黑色的,而历代大将军行军作战根本就不会骑白马,相反,他要是看见有人胯下骑着一匹白马不会把他骂一遍,这到底是为何呢?请看下面的详细分析。
说打仗骑白马的起源 之前说过很多小说作品里都会有骑白马的情节,而且还举了例子,这是有两方面原因的,这第一点就是为了衬托主人公的帅气。
像当年赵云骑着胯下的一匹白马杀入的大军里,七进七出,无论是看的电视剧,还是读的文学作品,都会俘获一批小女生的心的,她们心里就会想,赵云好帅,而男生就会觉得这赵云很酷,就会出现一些模仿行为,像是西方故事里,总是出现了王子骑着胯下的一匹白马解救了公主,或者是公主一家的情节,然后就是以身相许的浪漫情节,这是为了突出人物的英雄形象。
第二点,可以突出马的厉害,因为英雄既然这么厉害,那么他的坐骑也不能差,所以也就是解释了好马配好鞍这个词语解释,不仅如此,三国里有一句话叫做人才就要像吕布一样武艺高强,用的马匹就要像赤兔马一样,万里挑一,很难找到,形容很稀少,突出物以稀为贵这个道理。
为什么行军打仗不能骑白马 古代你要是个,你骑白马打仗你的上司老大会特别感谢你,然后看着你被一堆箭矢,而你要是你给你的上司老大牵了一匹白马,让他骑,他会先把你打一顿,然后,军法解决,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都是因为这两个字,招惹,太招惹了,哪里有打仗整得的,搞得别人好像不了解你在哪里似的。
要是指挥打仗的大将军骑着白马,会被敌人直接集火,就像现代战争。
你一个特种兵穿着一身花衣服,一个道理。
一个时期就有一个将军,打仗的时候穿的花里胡哨的,结果一开战,一队人马直接向他跑过来了万箭齐发,把他射死了,不仅如此,三国里的死也是因为太过于招惹了,他打仗的时候,要用一个棚子给他自己盖上,不仅如此,还用战鼓,所以就发现了这一点,装扮成小兵,用他们大军后方靠近,一刀把颜良斩于马下。
同样也是在南北朝时期,有一个将军,他因为错估敌人的数量,导致自己大军作战失败,被迫逃亡,但是他逃亡的时候并没有穿得那么招惹,穿得像个难民似的,胯下的马伤痕累累,身上的铠甲全都是口子,而且口子里还渗出了血迹,脸上的血不了解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双手沾满了,不了解是什么东西,别人遇到他的时候都以为他是个失败的士兵,根本就不会想到他是个将军,所以他也就因此活下来。
对比以上这些人,这位将军就聪明了许多。
天底下真的没有骑白马打仗的人吗 难道就没有一个特例的将军是骑白马的吗,还真有一个,这个人就是三国时期的,他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将领,不过这个人他到死之前,都是骑着他那匹白马,之前分析了,骑白马的优劣之处,可是他为什么骑白马? 这是因为他手下有一支三国时期的特种兵团,这支兵团的名字叫做白马义从,听名字就能听出来,这个兵团,所有的人都是骑兵,而这些人骑的马都是白马,所以公孙瓒他敢骑白马,而之前说过的赵云骑白马的典故,是因为赵云原来他也是白马义从的人,公孙瓒手下的兵能不喜欢骑白马?当然,要是公孙瓒他骑着别的颜色的马也不合适,别人就能一眼都看出来,然后就会吩咐他们的弓箭手,把弓拉满了,把所有的箭矢都射向那个不骑白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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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帝王朱厚照:喜欢给自己封官
这是为何呢? 朱厚照的荒淫无度在皇帝中是出了名的,他在自己所建的“豹房”里为所欲为,从,骑马射箭,吹拉弹唱,到玩弄女色,演习战争,无不涉及,玩的昏天暗地,玩的。
但是,不务正业的朱厚照有一个理想,那就是希望自己的功业能够比肩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
其实,他早就想亲自到前线带兵打仗了,在正德五年,朱厚照发现驻守内地的军队战斗力比起边防军来差距太大,就暗地里把边防军中的一部分调到京城,以增强京军的实力,再将一部分军队调到边境加以磨练,这些边防军到京后,成为朱厚照自己指挥的私人军队,并在宫里秘密操练,只是那时候边关稳定,无用武之地。
终于,在正德十二年,蒙古鞑靼部落的小王子打破了边关的宁静,朱厚照想亲自教训一下这个小王子,于是带着亲信江彬,两人轻装上阵,趁着天黑偷偷出发了。
出了居庸关后,朱厚照以巡查之名来到蒙古军经常出没的地方:宣府,看到那里很太平,就决定到最前线:阳和。
随后,他把自己封为“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给当时的大同总兵王勋写了封信,王勋接到信后,,他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官职,经过反复揣摩,加上已经听说皇帝跑出宫去,才知道“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就是皇帝朱厚照。
后来,朱厚照在大臣们的联合劝说下赶回北京,在途中,朱厚照便正式任命自己为“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还给自己取了个名字:朱寿。
再后来,一次西巡中,朱厚照与蒙古小王子率领的抢掠军队遭遇,他便以“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朱寿的名义指挥调遣兵马迎战,最后,明朝军队以伤亡几百人的代价斩杀蒙古军16个人,自此之后,蒙古军很长时间不敢骚扰明朝边境。
之后,大兴封赏,朱厚照封自己——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朱寿:统领六师,扫除边关祸患,累建奇功,特加封“镇国公”,威武大将军“朱寿”,驻跸称军门。
正德十四年,宁王朱宸濠起兵谋反,朱厚照便任命自己——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后军都督府太师镇国公朱寿——统兵征讨,后来又制造了释放朱宸濠,自己亲自将其拿住的闹剧,然后摆宴封赏,并庆祝平叛胜利,朱厚照下诏,命大将军“朱寿”统率六军,江彬为副将军。
虽然,这一切都荒诞可笑,但是,大臣们还是得接受这一事实:朱寿就是朱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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