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古时候乞丐究竟有多可怕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3-15 点击数:
简介: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古代乞丐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如今社会发展快速,人们生活压力巨大,但是凡是有点体力的人都不会落得饿死的下场,然而,我们在逛街在马

【千问解读】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古代乞丐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如今社会发展快速,人们生活压力巨大,但是凡是有点体力的人都不会落得饿死的下场,然而,我们在逛街在马路上却依然时常可以看到有乞丐的出没。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早已不会出现吃不饱穿不暖需要乞讨的情况,那么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乞丐?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普通乞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职业乞丐,他们表面上破败不堪,背地里却开豪车,他们以骗取人们的同情心来满足他们丑恶的内心。

有的职业乞丐往往是与人贩子相互勾结,或者直接兼职人贩子。

那么,这些职业的乞丐究竟有多么可怕呢?的一桩“奇案”告诉你,这些乞丐的恶毒之处。

古代有一个叫“花子门”的,是个大帮派,其下辖八八六十四门,其中派众多有心黑手辣、无恶不作之辈。

在六十四门中,最恶最毒最歹最狠的一门,莫过于“诡门”了。

古文有云,此门“丧尽天良无人性,采生折割坏人命”。

那么,他们到底有多坏?这个“采生折割”又是什么意思? 在《辞源》上,对“采生折割”条的解释是:“旧时迷信的一种罪恶行为。

歹徒残害人命,折割生人肢体,采取其耳目脏腑之类,用以和药,以欺骗病人。

” 采生折割最早记载是于,一群野蛮的邪教徒把人的器官用于祭祀,而那些乞丐们便从邪教学习了这项本领,并且将其发扬光大。

其中,采就是搜集,生就是活人,折就是折断,割就是割掉。

这些乞丐们通过偷抢拐骗,捡拾等手段收集大量儿童和老人,继而残忍的毁坏他们的器官肢体,将其制成的人面兽或者凄惨的残疾人,以此作为他们牟利的工具。

据《清稗类钞》记载:“时,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

眼鼻皆如人,绝不类犬,而遍体则犬毛也。

能作人言,唱各种小曲,无不按节。

,争施钱以求一曲。

”这是一典型的“采生折割”而人为制造的残废――“人狗”。

在古代,这种行为一旦被认出,那么便自然会激起无尽民愤,如果送往官府,那么将直接杖杀,其愤恨之大连都不能赦免此等行径! 而在明朝,便出现过一次惊天地的“奇案”。

故事要从一个的御史说起。

既然是御史,那么必定身价不菲,于是他便被一伙职业的乞丐盯上了。

一天夜里,这群乞丐翻入墙内,侍机偷盗,然而他们没想到的是,却发现了御史的女儿,于是他们便将其掳走,在糟蹋了之后,他们又干起了“老本行”,也就是“采生折割”,活活将这个貌美小姐折磨成触目惊心的残废。

在久寻未果之后,崔御史一家都对女儿的失踪伤心,然而却也。

直到,崔御史有一次外出,事情才真相大白! 那天,崔御史偶然在路上见到一个残废且邋遢的乞丐老妇正在被孩童欺负,可怜她不仅双目失明,甚至连脚都断了,躲也无处蹲,于是崔御史心生怜悯,打算施舍钱财。

然而,当他走近之后,发现这个老妇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凄凉,浑身多处残废,那眼睛也不像是自然瞎的,那眼眶中竟然只是两个黑窟窿,这分明就是被生生的挖走的。

这样令人惊奇的一幕,让崔御史在感叹之余,又细细的看看这个老妇究竟是多么可怜。

而正当他开口要给老妇一些银两之时,那老妇竟然大喊大叫了起来,只是半天也没有吐出一个字,原来这个可怜人还是个哑巴。

而在她挣扎之时,崔御史定晴一看,尽管老妇被残害的不成人样,但崔御史依然能够看出,那分明就是他那视作心头肉的女儿,原来她的失踪竟然被人掳走了。

至此,崔御史方想相认之时,余光瞥到有一个乞丐在一旁盯着两人。

于是崔御史故作镇定,转头离开,可怜他的女儿以为救星离开,有哭喊了起来。

 而崔御史离开后,果然那个乞丐上来对其女儿一顿毒打,御史见状急忙吩咐手下将其拿下,再让他们好好安顿女儿。

回到官府的崔御史怒火攻心,他酷刑审判那个乞丐,逼他说出当日真相,并且找到了这群乞丐的老巢,将他们一网打尽,而在其内,又发现了数个老人及孩童,都是像他女儿一般的可怕模样,好在此刻他们都将被解救。

那伙贼人下场自不必说,死罪难逃,活罪也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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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真的是软弱之人吗?为什么他会逼死自己的舅舅呢?

,唐太宗与的嫡子,自小颇受宠爱,在众人眼里的他温和仁孝。

但身为皇子,又能在众皇子中脱颖而出,坐上那个位子的又岂会是良善之辈。

上位后,又借着废王立武为后的事情,以雷霆手段贬低、褚遂良等元老,铲除世家大族势力,将皇权牢牢的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这样果决的一个帝王,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毫不犹豫的逼死亲舅舅,真的是太宗口中那个天真软弱之人吗? 除了为争夺皇位,不念亲情,算计自己一母同胞的哥哥,又为了争权,连自己的结发妻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被做成人彘,在折磨中死去外。

李治还干了一件事,那就是把自己的亲妹妹,以皇后之礼藏到了皇陵中,让人难以理解,好奇这其中是否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经过一番研究后,发现李治还真的是有够,变态的。

众所周知,李世民一生只有一位长孙皇后,其余的后宫女子再得宠也只是妃位,所以死后能与他同墓的也只有长孙皇后一人。

可随着昭陵的开掘,周边出了不少他儿女的墓外,还出现了一座皇后规格的陵寝,经过研究发现这并不是李世民的妃子,而是他与长孙皇后的幺女新城公主。

她的一生也是跌宕起伏,前半生受尽宠爱,被父母和哥哥们捧在手心,后半生却情路坎坷。

新城公主作为唐太宗最小的女儿,又是妻子长孙皇后生的嫡女,九岁的时候就被衡山郡公主,既有封地又有俸禄。

那时候的人为了给女儿找个好婆家,都会早早的开始相看,以免好儿郎都被别人占了去,李世民作为也不例外。

所以在新城公主才九岁的时候,就给她定了一门亲事,是有名的贤臣的长子。

可帝王总是多疑的,当魏征去世后,因为他当初推荐的人都出了事,唐太宗就觉得他生前也有参与,于是大怒并取消了他儿子与新城公主的婚约。

之后又在她15岁的时候,将之许配给了长孙诠,婚后俩人感情很好,生活过的很是甜蜜。

可是好景不长,李治登基后为了皇权集中在自己手里,大伺打压士族,而长孙诠作为长孙家的人,也被扣了顶帽子,被发落到了巂州。

为了以防万一,不让他们有翻身的机会,李治还专门派人打了长孙诠一顿,流落的地方条件本就不好,又是要治他于死地,所以根本就没人帮他请大夫看病,没过多长时间就死了。

新城公主知道自己的丈夫出事后,很是伤心,每天都,心情低落。

到底是自己从小疼到大的妹子,李治见新城公主这样,也是担忧的,于是就给她另找了亲事,希望她可以投入到新的感情。

千挑万选选了彭城郡公韦庆嗣的第八子——韦正矩,可是新城公主心里始终只有长孙诠一人,即便是再婚,对于新的丈夫也是不冷不热。

韦正矩作为一个男人,还是豪门子弟,自小也是骄傲,对新城公主那样子很是不满,可有没办法,于是两人各过各的。

新城公主一直活在过去,走不出来,没多久就郁郁而终,当时才30岁。

李治接到消息后大怒,觉得是韦正矩对他不好,使之受到了虐待。

于是就将他处死,就连韦家其他人也受到牵连被流放。

当时伺候公主的奴才们也全部没了性命,理由是没有照顾好主子。

明明新城公主的悲剧,他才是那个源头,可偏偏到头来却将罪名都推到了别人身上,还为此伤了那么多无辜之人的性命,也是够变态的。

最后又因为自己心中的愧疚,下令新城公主以皇后礼仪下葬,人都不在了,再豪华的葬礼又有什么用?并且还给留下了非议,指不定当时的人们怎么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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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民以食为天 古人对食品安全都有指定了哪些刑罚

对古代食品安全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导语 俗话说, 民以食为天 ,人生在世数十载,可不就是为了一口吃的嘛;更何况中国作为一个拥有千年美食文化的文明古国,各地美食更是构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

不过,食物种类丰富的同时,也是食材种类的丰富,的食材让人眼花撩轮也让人心生欢喜,但是,与之同来的,还有一个千古不变的话题——食品安全。

(宋朝宴会图) 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国国家政策中的一个重点,它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还是实现人民幸福和谐的重点,且对于国家治理,也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这不仅是现家对于食品安全抓得如此之紧的原因,它也是古代中央政府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既然古人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那么他们必定是有着应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办法——这几乎是肯定的了。

对肉类的挑剔,春秋时期提出 十三不能食 食品安全问题自古有之,而这个 古 可追溯至周朝。

尽管在现在看来,周朝还属于奴隶社会,交通运输方面十分落后,因此就没了地区间农贸交易的问题;生产力不甚发达,这一时期在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几乎都是人们自己栽种的农作物,安全系数得到了提法哦;并且,这时候还没出现农药这种化学药品,所生产出来的农作物绝对是纯天然、武添加剂的,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周朝的食品都应该是十分安全,应该是用不上食品安全条例的。

然而,恰恰相反,如果说后世是用法律条文来警示不法分子,以达到是食品的安全问题得到保证的话;那么周朝的食品安全完全是为了让臣民吃得更好、更精致。

在《周礼》中,就曾有过关于食品安全的记载。

朋友们,《周礼》是何等重量级别的书啊,它是儒家经典之一,规定了中国千年以前的礼乐文化的理论和基本,在当时那个以 礼 为先的社会中,《周礼》的地位不亚于《圣经》在天主教会中的地位——重要,且无可取代。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周朝的统治者对于当时的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它甚至已经从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升级到国家 礼 这一方面的内容了。

在《周礼》中,是这样规定的: 狼去肠,狗去......去脑,鱼去乙,鳖去丑......牛夜鸣则庮;羊泠......视而交睫,腥;马黑脊......弗食。

你看,就连鳖长得丑都不能吃,这是得多精致啊。

从《周礼》中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周人的心目中,食品安全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停留在食物层面上问题了,它更多的,是代表着古代儒家 礼 的文化,是人们对于美好生活以及 礼 的一种追求,而对于事物的条条框框的规定,倒成了一种面层意象,深层的意义,说那时候的人们对于这种精细到极致的风俗的一种追求。

到了时代,孔子更是将这种追求发挥到了至极。

(孔子与他的弟子) 春秋时期,礼乐崩坏,原本在西周时期形成的那一套完整的礼乐体系,也在战乱中开始崩溃,人民不得安宁,生存还是个问题,又谈何关注食品的安全问题呢?因此,各家学说纷纷转而研究结束这场战争,还人民一个和平安宁的社会环境;但是,我们都知道,孔子与他的儒家学说在众家之中是一朵奇葩,他提出应以 仁 、 礼 治国,克己复礼,为此,他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了许多建议,同时,在一些更深层的意象中,表现了他的思想。

正如《论语》中收录的孔子学说: 食饐而餲......不得其酱,不食。

肉虽......市脯,不食。

不撤姜食,不多......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论语》) 以律法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手段,国家最高刑罚可判绞刑 当时间来到时,食物的制作工艺已经变得愈臻完美。

因为经济的繁荣,以及对外开放的制度,唐人与外邦人的交流也变得频繁起来;再加上自西汉时期开通的,唐人的食材名单更加丰富,除了国内的食材,自然也包括舶来品。

再者,唐朝是一个富有诗意的朝代,因为制的推行,中国古代诗歌进入 黄金时期 ,在这个时代,似乎每一样东西都被身着青衫、手持折扇的诗人们增添了一丝诗意的境界:长安城外的兰叶野草在张丞相眼里是 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 平原上的夏日美景在眼里是 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 满庭的纷飞白雪在眼里是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既如此,食物当然也是参与其中,即便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炖黄鸡,从嘴里说出来都变成了这般画面感十足的 呼童烹鸡酌白酒 。

(唐朝宴会图) 唐朝食物的精致程度不亚于西周好春秋,而且,那时候的精细,仅仅只停留在食物的挑选上,而唐朝,已经进化为食物的制作工艺上。

不过,时代在发展,食品的安全问题也在升级,而且手段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

鉴于此,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健康,中央政府在《唐律疏议》中,对这一类的犯罪作出了明确的惩罚机制: 脯肉有毒......违者杖九十;若故与......死者绞;即人自......杀人法。

在唐律中的规定,大多数是关于肉类食品出现问题后的归责方法,其实这也是符合当时社会环境。

古时候的劳动人民们,即使有些大户人家,都喜欢自己栽种蔬菜,所以很少会有蔬菜致病、致死之类的案件发生;肉类就不同了,肉类无论是在食材本身,还是在后续保存的过程中,都有可能会发生意外,因此,对于肉类的监控,中央政府是非常关注的。

根据上述的材料,我们基本可以将这一类的犯罪分为两种不同的处罚情况:情节较轻的和情节较重的。

其一,是情节较轻的,即行为人发现肉类变质、含有毒素,不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将这些肉类全部烧毁,而且还直接卖给消费者,但是还没有造成伤害的,一经发现,判杖刑九十。

其二,是情节严重的,即行为发现肉类变质,含有毒素,不立刻焚毁以绝后患,在贩卖后还造成消费者中毒的,最高刑罚可处绞刑,也就是死刑。

除此之外,以上两种刑罚过后,行为人还得接受罚款的处罚,至此,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惩罚制度才算完满。

(唐朝市集图) 由此可见,唐代统治者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此律令,即便只罚一人,亦能起到的作用,为那些心怀侥幸敲下警钟;同时,对于已经收到伤害的受害人,也是心理上的安慰。

从另一个角度上来看,关于食品安全的条例,还能侧面证明唐朝律法的完备程度。

纵观古代中国社会,刑罚是国家出现的标示性因素之一,法律也是一个国家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古代的法律制度自远古时候起,就一直在发展当中;唐朝是我国历史上最特殊的一个朝代,所有事物在这里得到了最繁荣的发展,包括法律。

行会监管制度,专门打假 两宋时期战乱不休,但是这并不影响宋代繁荣的饮食经济,须知,宋朝的 吃货 并不少,你看那苏,被贬谪又如何,还不是边走边吃,杭城的东坡肉、黄州的东坡饼、常州的禅悦味......他的人生简直可以写成一本 舌尖上的大宋 。

但是,随着饮食经济的繁荣,不法商人也越来越多,他们为了牟取暴利,在米盐中掺沙和香灰、往肉类中注水、给鹅、羊吹气,让他们看起来新鲜一点......手段多变,令人防不胜防。

为了抵制这些不法奸商,中央政府令商业们组成行会,按照他们的行业登记造册,命专人管理,如果没有登记的,就不允许做生意;若是执意要做生意,那便等同犯罪,要受到应有的惩罚,而相关的官员会按照当时的法律对这些人进行处罚。

(宋朝市集图) 其实,宋朝的行会监管制度与我们现今对于行业的管理制度是很相似的。

都是将各行各业的商业分门别类,在机关部门留下登记,才能够进行贸易活动。

实际上,宋律中关于登记造册的部分,与我们现今的领取营业资格证书这一部分的相关规定是很相似的。

对于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与前朝基本上是大同小异的,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清朝,出现了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的出无疑是我国食品安全制度探索之路上的一个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对于食品安全的研究更加科学、更加完善。

(宋朝商户图) 结论 就像我们前面所说的,食品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从西周时期到现在的发展,恰好证明了这一点。

同时,从食品安全的发展轨迹中,我们还能看到是我国法律制度在历史的长河中得到锤炼、完善——这种变化是可喜的。

参考文献 《唐律疏议》 《东京梦华录》 《周礼》 《论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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