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刽子手听到刀下留人就会停手 真相到底是什么样的
【千问解读】
今天小编给大家准备了:古代,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在古装电视剧中,难免会见到这样的一幅画面,当重要人物因为冤案被押送到刑场,当刽子手的已经举起,眼看着人头落下的时候,远方却总是会有一人奋力赶来,一边大叫:“刀下留人”!一边展示着赦免的诏书,成功救下囚犯的性命。这多少让人感到好奇,影视剧的场景,当然是为了情节需要,然而在古代,刽子手听到“刀下留人”的话语,真会立即收手吗?其实不要被电视剧误导了,这13个字说明了一切,就让我们来看看吧! 纵观古代司法,也经历了量刑审议从简到繁,行刑方式从繁到简的过程,从春秋战国开始,各国的司法制度已经逐渐完善,而到了,司法对于死刑犯的态度,也是越来越谨慎,初入咸阳的时候,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不过汉朝统一全国后,汉律却规定,如果有年俸两千石以上的官员,在死刑前必须交给皇上审核。
这应当算是我国最早的死刑复核制度了,而到了魏晋期间,这种复议方式则逐渐普及并且确立,根据《魏书》记载:“当死者,部案奏闻。
以死不可复生,俱监官不能平,狱成皆呈,帝亲临问,无异辞怨言乃绝之。
诸州国之大辟,皆先漱报,乃施行。
” 而到了的时候,朝廷则更加谨慎,必须要亲自过问,采取“三复奏”的模式,也就是说行刑前要经过皇帝三次的同意。
正如同《·刑法志》的记载:“开皇十五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
”在此之后,同样沿用了隋朝的律法。
这样做最大的好处,自然就是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以及有力防范了地方长官滥用私刑,或者是刻意报复的情形,而在太平岁月,死刑的人数因此也大幅度减少,贞观盛世期间,公元630年,经过唐太宗李世民批准执行死刑的人数,才区区29人,足以说明一切,而到了632年,还发生了著名的李世民纵囚事件,唐太宗免除在监牢中390名囚犯的死刑,并且允许他们回家过年。
在后续的朝廷对待死刑的处理方式当中,又分为“斩立决”和“斩监候”两种情况,除去罪大恶极的犯人,由朝廷直接下令,绝大部分死刑犯,在州县初审中被判为斩监候,都需要层层审核,经过府、省、中央的依次复核后,再请求皇帝裁决,才能够于来年的秋天进行处理,犯人结果包括“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几种,除去第一种“情实”外,基本上都能够保住一条小命,有些类似于如今的死缓。
那么这和“刀下留人”是否有关系呢?答案也是肯定的,到了,为了进一步确保,避免冤假错案,犯人在上刑场的时候,依然有一道保险。
这就是《宋刑律》记载的13字:“凡死囚临刑叫冤者,再勘问陈奏。
”因此临时提出抗议,刽子手自然都不可能冒着错杀的危险去下刀。
当然这样伸冤的机会,也自然只有一次,而且如果有人无故叫冤,搞不好还得被衙门抓起来,治一个扰乱法场之罪,挨一顿板子,更不用提皇帝已经知晓了死囚的身份,电视剧上的那种表现,显然也是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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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驿站干什么用 “八百里加急”是最快的速度?
驿站分驿、站、铺三部分。
驿站是官府接待宾客和安排官府物资的运输组织。
站是传递重要文书和军事情报的组织,为军事系统所专用。
铺由地方厅、州、县政府领导,负责公文、信函的传递。
递铺用以传递公文。
凡州县往来公文,都由递铺传送。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组织传递信息的国家之一,邮驿历史虽长达3000多年,但留存的遗址、文物并不多。
我国1995年8月17日发行两枚《古代驿站》特种邮票,上的两处驿站遗址,均属。
孟城驿是一处水马驿站,在江苏高邮古城南门外。
鸡鸣山驿在河北怀来,是我国仅存的一座较完整的驿城,另外在浙江安吉县的县城叫递铺镇,有古驿站的园林,但已是新建的驿站古迹了。
一般每隔二十里就有一个驿站,一旦而要传递的公文注明“马上飞递”的字样,按规定每天三百里,如遇紧急情况,可每天四百里,六百里甚至八百里。
网络配图 传递紧急公文时每个驿站都用快马,“千里马”是形容一匹马能日行千里,实际是不可能的,按的规定快马能日行一百八十里左右,再快的能跑得更多一些,因此实际是驿卒们,以最快速度奔跑,单靠一匹马是跑不到目的的,要到下一个驿站换人换马,连续传递下去。
天宝十四年在范阳起兵叛乱,在临潼,两地相隔三千里,六日内玄宗就得到这一消息,可见传递速度每天达五百里。
的一尺合0.303公尺,一里合454.2公尺。
五百里约合现代的227公里,在当时已经是非常快的速度了,至于八百里加急,可能差不多要走两天才能到。
我们在电视剧和电影里往往可以看到这样的精彩场面,只见远方黄尘滚滚,瞬间骏马飞驰而至,但见人影一晃,穿着黄马挂,身背公文袋的驿卒翻身下马,急忙将公文袋传给另一个驿卒手中,大喝一声“八百里加急”,随即又见烟尘滚滚,骑者已然远去。
唐代诗人在《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中前一段写道,“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平明发威阳,暮及陇山头。
”在这里他把驿骑比作流星。
据《大唐六典》记载,唐代最盛时全国有1639个驿站,专门从事驿务的人员有二万多人,人的《五经总要》中曾提到过唐代的营州道上所设的驿站:“因受(今朝阳市)东百八十里,九递至燕郡城(今义县),自燕郡城东行,经汝罗守捉(今北镇),渡辽河十七驿至安东都护府(今辽阳市)约五百里”。
这里所说的九递十七驿虽无具体站名,但可以知道唐代驿站的设置已经达到了辽东。
到金代时,为了适应军事需要,加强通信联络,仿宋王朝在辽宁地区建有的递铺。
递铺一般建在有驻军的主要交通线附近,好像一个方形的小堡,四角插着黑旗。
铺与铺之间的距离一般在十里左右,管理非常严密,具有军事性质。
这时的递铺和驿站归朝廷统属兵部领导。
网络配图 到了元王朝,由于疆域辽阔,发展交通,强化了驿站制度,这也成为它巩固政权的重要手段,这时驿站也叫“站赤”,实际“站赤”是蒙古语驿站的译音。
到了明代在各干线道路上均设置了驿站。
还设立了递运所,这些独立与驿站,专门从事货物运输的组织,其主要任务是预付国家的军需、贡赋和赏赐之物。
由各地卫所管理。
递运所开始设于洪武元年(公元1376年),它的设置,是明代运输的一大进步,使货物运输有了专门的组织。
邮驿分陆驿,水驿和水陆兼并的共三种,各驿站都设有驿舍,驿丁,驿马,驿驴,驿船及驿田等。
驿站使用的凭证是勘合和火牌。
凡需要向驿站要车、马、人夫运送公文和物品都要看“邮符”,官府使用时凭勘合;兵部使用时凭火牌。
使用“邮符”有极为严格的规定。
对过境有特定任务的,派兵保护。
马递公文,都加兵部火票,令沿途各驿站的接递如果要从外到达京城或者外部之间相互传递的,都要填写连排单。
驿站驿长和驿卒都负有责任,各朝在法律中都有明文规定,稍有差错,便要受到严厉的处置。
唐朝规定,驿长负有的职责中必须每年呈报驿马的死损肥瘠,以及经费支出等帐目明细表。
对驿卒他们的身份低下,但是最重要的邮递人员,不论烈日,寒风,大雨,冰雪都身背公文袋,日日夜夜奔跑在驿道上。
规定抵驿必须换马更行,若不换马则“杖八十”。
唐朝还规定,凡文书在途中耽误行期,晚到一天杖八十,两天加倍,最重可处徒刑两年。
若耽误是重要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如因文书耽误而导致军事上严重后果者,判处绞刑。
网络配图 一般来说盗贼是不敢抢劫偷盗驿卒他的重要文件,以免遭受官方剿杀。
但交战的敌方往往会派间谍途中拦截情报,所以常采取派兵保护或变化传递途径等各种措施。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当时邮驿的速度与数量与今天无法相比,但就其组织的严密程度,运输信息系统的覆盖水平来说并不亚于现代通讯运输。
可以说那时的成就也是我们现代文明的基础的一部分。
驿站与当今的邮政系统、高速公路的服务区、货物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等,砝有异曲同工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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