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满江红·送李正之提刑入蜀译文翻译,文中的绣衣是什么意思?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4-08-10 点击数:
简介:今年语文考高,有一道古诗词题目引起了一些讨论。

题目是一首辛弃疾写的满江红·送李正之提刑入蜀,其中诗词里的“绣衣”给出的解释是官服,但有人认为这里的“绣衣”并不是指官服,而是李正之的提刑身份。

那到底这里的“绣衣”应该怎么解释呢?下面就为大家讲解下这篇满江红·送李正之提刑入蜀,还有着后面的故事,一起来看看吧。

在刚刚结束的2018年高考北京市语文

【千问解读】

今年语文考高,有一道古诗词题目引起了一些讨论。

题目是一首辛弃疾写的满江红·送李正之提刑入蜀,其中诗词里的“绣衣”给出的解释是官服,但有人认为这里的“绣衣”并不是指官服,而是李正之的提刑身份。

那到底这里的“绣衣”应该怎么解释呢?下面就为大家讲解下这篇满江红·送李正之提刑入蜀,还有着后面的故事,一起来看看吧。

辛弃疾满江红·送李正之提刑入蜀译文翻译,文中的绣衣是什么意思?

在刚刚结束的2018年高考北京市语文卷中,有一道古诗文阅读题:

辛弃疾满江红·送李正之提刑入蜀译文翻译,文中的绣衣是什么意思?

满江红·送李正之提刑入蜀

辛弃疾

蜀道登天,一杯送绣衣行客。

还自叹,中年多病,不堪离别。

东北看惊诸葛表,西南更草相如檄。

把功名,收拾付君侯,如椽笔。

儿女泪,君休滴。

荆楚路,吾能说。

要新诗准备,庐山山色。

赤壁矶头千古浪,铜鞮陌上三更月。

正梅花,万里雪深时,须相忆。

就试卷截图来说,这里存在几处明显错误。

其一,第一句中“一杯送”和“绣衣行客”之间应有逗号,这是由《满江红》词牌的格式所决定的。

其二,注释[3]对于“相如檄”的解释中,将“司马相如”写成了“司法相如”。

不过,对高考试卷有深入了解的小强老师表示,网上流传的试卷应为扫描录入后的结果,正版试题断不会出现如此低级的文字错误。

那我们就先把这个问题置于一边,直接进入今天的主题——“提刑”与“绣衣”的注释。

注释[1]提刑:官名,主管地方司法、监察等事务。

注释[2]绣衣:官服。

乍看上去没什么问题,实则经不起推敲。

辛弃疾满江红·送李正之提刑入蜀译文翻译,文中的绣衣是什么意思?

01

先说说“提刑”。

试卷注释[1]的说法虽不能说有误,然而并不准确,容易使一般读者误以为提刑是地方官员。

实际上,就其性质而言,宋代的提刑属于中央派驻地方的官员。

所谓“提刑”,乃是“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

宋代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贯彻其“强干弱枝”的国策,沿袭了前代由中央政府派遣御史分巡天下、监察地方行政的老办法,同时又有所发展和创新。

具体做法是,把全国划分为若干个监察区,称为“路”,在各路先后设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等机构,分别负责某方面的政务,并具有监察地方官的职责,统称为“监司”。

监司中,提点刑狱司的职责是:

掌察所部之狱讼而平其曲直,所至审问囚徒,详复案牍,凡禁系淹延而不决,盗窃逋窜而不获,皆劾以闻,及举刺官吏之事。

(《宋史?职官志》)

可见,提点刑狱司是专门负责司法审查、平理狱讼的机构,兼有监察职责。

这个机构的主管官员被称为“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

如景德四年《置诸路提刑诏》:“今择官诸路提点刑狱公事,具官云云,所至专察视囚禁、审详案牍。

”(《宋诏令》卷161)

应该说,宋朝政府在提点刑狱司的设置上是寄予了厚望的,同时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个机构的作用,在提点刑狱官的遴选上也非常严格谨慎,一般都是选派精明强干、“性度和平,有执守”的官员充任该职。

所谓“明主矜庶狱,选才从本朝”是也(司马光《传家集·寄陜西提刑江学士》卷7)。

综观两宋之世,不少名公巨卿均有任职提刑的经历,成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史上不可多见的文化现象。

其典型如杜衍(河东提刑)、周敦颐(广南东路提点刑狱)、王安石(提点江东刑狱)、朱熹(提点江西刑狱公事)、陈傅良(浙西提点刑狱)、杨万里(广东提点刑狱)、文天祥(江西提刑、湖南提刑)。

当然,还有我们最为熟悉的宋慈。

从55岁到64岁逝世之间的大部分时间里,宋慈先后任广东、江西、广西、湖南提点刑狱,晚年更以宝谟阁直学士的身份,奉命巡回四路,掌管刑狱。

不仅任职时间长,而且廉政爱民,执法严明,雪冤无数,是名副其实的“大宋提刑官”。

宋慈(1186-1249),南宋官员,著有《洗冤集录》五卷,被誉为“法医学之父”

总之,宋代的提点刑狱司属于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而提刑属于差遣官,其衔命而出,颇有代天子巡狩的架势,其民间形象无异于钦差大臣。

从这阙词的标题上来看,这首《满江红》是辛弃疾在送别友人李正之赴蜀地上任时所作。

李正之的官职就是提刑,至于他担任的具体是哪一路的提刑,由于文献阙如,我们不得而知。

不过按照北宋末年的监察区设置,蜀地分为四路,分别是成都府路、梓州路、利州路和夔州路,南宋淳熙时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化。

因而李正之任职辖区应该就是这四路中的一路。

辛弃疾满江红·送李正之提刑入蜀译文翻译,文中的绣衣是什么意思?

02

再来说说“绣衣”。

正如小强老师所言,“绣衣”在该词中并不是指官服,而应当指代的是李正之的提刑官身份。

此处,辛弃疾用了典,而典故的源头可以追溯到西汉。

汉武帝时,天下盗贼蜂起,官员、豪强奢僭违制行为泛滥,为此,武帝特意任命一批他所信任的精明强干之吏为天子使者,分赴三辅和各地,督捕盗贼,禁察踰侈。

一方面,皇帝指示,使者要谨记皇命,“指事而行,无阿私也”,是谓“直指”。

另一方面,为了展示皇帝之使的权威和提高办事效能,皇帝赐以绣衣和符节(通常是一把象征权力和杀伐的小斧子),以示尊宠。

于是,这批使者被称为“绣衣直指”,又称“直指使者”或“绣衣御史”。

由于“绣衣直指”直属于皇帝,拥有先斩后奏的生杀大权,巡行所部,专行诛赏,天下百姓和官员皆谈之色变。

如“绣衣御史暴胜之使持斧逐捕盗贼,以军兴从事,诛二千石以下”(《汉书》卷66)。

又,江充拜直指绣衣,“时近臣多奢僭,充皆举劾,请没入车马,令身侍北军,击匈奴,奏可。

贵戚皇恐,见上叩头,愿得入钱赎罪。

”从制度沿革的角度来看,“绣衣直指”是后世钦差大臣的前身。

由于有了武帝设“绣衣直指”的先例,后世历代由皇帝派出的使者通常也被世俗冠以“绣衣使者”之美名,或干脆简称“绣衣”。

宋人所编《朝野类要》卷3《外台》对此有明确说明:

安抚、转运、提刑、提举,实分御史之权,亦似汉绣衣之类。

于是我们看到,在宋人的诗文中,转运使和提刑官等监司经常被称作“绣衣”,而提刑官被称作“绣衣”的情况最多。

毕竟,就其职事而言,提刑和汉代的绣衣最为接近。

比如:

北宋王禹偁《送丁谓之再奉使闽中》:“绣衣直指东南夷,入奏风謡受圣知。

持节又从三殿出,演纶还较一年迟。

朝中谬拜推贤表,江畔空吟惜别诗。

郡印喧卑文会少,为君搔首落花时。

”(《小畜集》卷11)

李觏《次韵答提刑孙都官》:“病树难随万木荣,闭门终日自愁萦。

绣衣使者知何取,肯向民间问死生。

”(《旴江集》卷36)

欧阳修《送张吉老赴浙宪》(“浙宪”指两浙路提刑):“吴越东南富百城,路人应羡绣衣荣。

昔时结客曾游处,今见焚香夹道迎。

治世用刑期止杀,仁心听狱务求生。

时丰讼息多余暇,无惜新篇屡寄声。

”(《文忠集》卷57)

即使在少数情况下,诗文中的“绣衣”可做“官服”讲,那也是特指提刑、御史一类官员的官服,绝非任何一个官员的官服都能称“绣衣”的。

比如周敦颐回忆亡友何仲容(曾任江西提刑)的一首诗:

“兰似香为友,松何枯向春。

荣来天泽重,殁去绣衣新。

昼作百年梦,终归一窖尘。

痛心双泪下,无复见贤人。

”(《周元公集》卷2)

又如王珪《访别成献甫经历时新拜西台御史之命二首》之一:

“江上秋风吹绣衣,客槎西上渺天涯。

得为李御平生愿,一识荆州是别时。

栢署行分秦地月,棠阴好在召南诗。

日边消息长安近,佇听朝趋上玉墀。

”(《华阳集》卷2)

这两首诗中的“绣衣”一语双关,表面上看是指官服,实则以官服点出朋友的提刑、御史身份。

总而言之,“绣衣”一词的本义是皇帝御赐给直指使者的官服,后来直接被用来指代提刑、御史等代天子巡狩地方的官职或官员本身。

具体到辛弃疾的词,“蜀道登天,一杯送,绣衣行客”一句中,“绣衣行客”自然不能解作“穿着绣衣的行客”,而应当理解为“身为绣衣使者的行客”,是提刑官的代称。

辛弃疾满江红·送李正之提刑入蜀译文翻译,文中的绣衣是什么意思?

03

既然分析这首词,不能不提到词中的另外一个主角——李正之。

作为辛弃疾的送别对象,这个李正之是何许人也?为何他的赴任能引起词人的如许感慨?

查李正之其人,《宋史》、《宋史翼》均无传,然借助其他传世文献的若干线索,仍可考其生平之大概。

李正之名大正,正之是他的字,建安(今福建建瓯)人。

乾道年间入仕,初为遂昌尉,后为会稽令,“既至,得滞案数十,判决如流,无不快人心”(《浙江通志》卷157)。

任会稽令时,“吏材治绩为八邑之冠”(《盤洲文集》卷46),因而得到当时名公洪适的赏识和举荐。

淳熙年间,知南安军。

“适郡赋税不办,豪猾梗治,大正理赋税,计利害,务穷其源,一郡肃然。

每坐宴阁听事,终日忘倦,暇则习射于后圃云。

”(《江西通志》卷65)可见李大正实在是一个当入《循吏传》的人物。

除与辛弃疾有诗词酬唱外,李大正与当时士人韩元吉(1118-1187)、范成大(1126-1193年)、赵蕃(1143年-1229年)等人亦颇有往还。

就此我们可以推算一下李大正的年龄,他应该与韩、范、辛、赵等朋侪相仿佛,如果取四人年龄的平均数,那么淳熙十一年李大正的年龄应在53岁上下,这与提刑官的级别也是大体对应的。

如《满江红》词及注释所显示,李大正于淳熙十一年(1184)被任命为蜀地提刑,由江西入蜀,稼轩以词赠别。

虽说“衔命万里,蔚为国光”,然而蜀地遥远,兼之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单是赴任就让人胆寒踟躇,更何况莅任之后还要履行巡行所部的任务。

当时的提刑司虽有固定的官厅,然而提刑官们一年当中难得歇上一口气,需要马不停蹄地在一路的州、府间巡按狱讼,平反冤狱,是真正意义上的“巡回法庭”。

考虑到当时交通之落后和出行之不便,这项工作之艰巨可想而知。

大正虽已过知天命之年,然而前方艰巨的任务,仍不免让他心生茫然,是以稼轩劝慰他“儿女泪,君休滴”,并且以前代名臣诸葛亮和司马相如的功业来激励大正。

据朱熹为周敦颐所撰《行实》,周敦颐在广南东路提点刑狱的任上,跋涉岭表,艰辛备尝,“不惮出入之劳、瘴毒之侵,虽荒崖绝岛、人迹所不至处,亦必缓视徐按,务以洗冤泽物为已任”(《周元公集》卷4),完全是以儒家“为生民立命”的信条作为支撑。

如果有人看过李保田主演的电影《马背上的法庭》,一定可以想象得到一千年前提刑官们的工作情景。

当然,如果生当盛世,刑清讼简,人罕犯罪,提刑官似乎不必如此辛苦,正如北宋魏野在《送唐肃察院赴东川提刑》中所咏到的:“按察东川十四州,几多山水似蓬丘。

清时应喜无冤雪,嬴得乘骢到处游。

”(《东观集》卷4)那似乎很惬意了。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蜀地提刑任务之艰巨繁重可能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我们读韩元吉的儿子、诗人韩淲所作《李正之丈提刑挽词》:

犹记登龙日,分明捉月仙。

精神超物表,才术本天然。

符节多遗爱,玺书行九边。

岂期归蜀道,乃尔閟重泉。

耆旧今零落,风流近所无。

歌詩到元白,字画逼欧虞。

为约言犹在,收书德不孤。

階庭知有子,庆泽自相符。

字里行间对李大正的文采风流推崇备至。

同时,挽词也告诉我们,李大正应该是在蜀地提刑的任上逝世的,其原因可能一方面是年事已高,另一方面是积劳成疾。

李大正官止于提刑而殁于公事,距离稼轩“把功名收拾付君侯,如椽笔”的期许自然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天不假年,诗人当时一定黯然神伤,即便是千载之下的读者,也免不了一阵感慨唏嘘。

辛弃疾一生作词六百余首,本来他的主业却不是作词

是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合称“苏辛”,在中国文坛上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对辛弃疾而言,写诗只是副业,抗金才是主业,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

主战、抗金、豪放、杀人……这些非常阳刚的词语放在一起,让人轻易勾勒出一个言无禁忌、无所畏惧、率性而为的形象。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辛弃疾一生传世六百多首诗词中,却一字不提抗金名将事迹,这又是为什么呢? 在中国历史上,很难找到比辛弃疾更传奇的文人,现代人称他为“大宋第一古惑仔”,调侃之余,更是对他传奇经历的认可。

辛弃疾是济南人,出生于1140年,因此辛弃疾起初属于金国。

但在祖父辛赞影响之下,辛弃疾目睹金人残暴,自小就有抗金与恢复旧山河之志。

1161年,金主完颜亮大举南侵,北方汉人不堪压榨,趁机纷纷起兵反抗,辛弃疾聚集2000人,参加耿京领导的抗金队伍,并担任掌书记。

1162年初,辛弃疾南下联络,但在归来途中,却听闻义军首领耿京被叛徒张安国所杀,义军溃散的消息,令人惊讶的是,辛弃疾立即组织人马,率领50多骑突袭数万人的金兵大营,于万军丛中擒获叛徒张安国,并交给南廷处决,胆量比还要大 辛弃疾南归之后,一直力主抗金,如著名的《美芹十论》、《九议》等,都是一些抗金北伐建议。

但南宋代廷与偏安,于是辛弃疾只能寄情于诗词,抒发北伐抗金之志,比如描述“,气吞万里如虎”的,“年少万兜鏊,坐断东南战未休”的。

直到晚年,《》中的奸臣上台之后力主抗金,起用主战派人士,64岁的辛弃疾再次得到重用,惋惜四年之后辛弃疾去世,临终时还大呼“杀贼!杀贼!” 辛弃疾一生抗金,而岳飞也是一生抗金,两人有着共同理想,英雄本该,但为何辛弃疾却在六百多首诗词中一字不提岳飞? 与辛弃疾不同的是,比辛弃疾大十五岁的(1125—1210),也力主抗金,但在他的诗词中,却有不少描述岳飞之诗。

《夜读范至能揽辔录言中原父老见使者多挥涕感》:公卿有党排,帷幄无人用岳飞。

遗老不应知此恨,亦逢汉节解沾衣。

另一位爱国诗人杨万里(1127—1206),也赞过岳飞,在《题曹仲本出 ,自素天仗以下皆纪画也》中最后一句提到“君不见岳飞功成不抽身,却道秦家丞相嗔”。

总之,陆游与杨万里的诗词中,对于描写岳飞没什么顾忌,甚至杨万里的这首诗词中,对宋高宗赵构多有讽刺之意。

既然如此,辛弃疾为何一字不提岳飞,他到底有什么顾虑? 值得一提的是,辛弃疾与岳飞之孙岳珂(1183—1143)有过一段佳话。

辛弃疾在宴席之上吟诵《贺新郎》与《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请在座的人指点一下,岳珂年少不懂,直接指出“第一首前后有重复之意,第二首用典太多”,辛弃疾听了之后,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接受了岳珂建议,前后修改了几十次。

可见,辛弃疾对事迹应该不陌生。

首先,辛弃疾与陆游、杨万里等人不同,有一个独特身份,即“归正人”! 所谓归正人,是南宋对北方沦陷区南下投奔之人的蔑称,南宋丞相史浩(南宋淳熙五年)首先提出,随后成为南宋对北方沦陷区南归者的统称。

《朱子语类》中记载:“归正人元是中原人,后陷于蕃而复归中原,盖自邪而转於正也。

” 历史上的史浩,对南归的豪杰志士很不以为然,甚至是歧视。

史浩曾经与张浚辩论,提出“中原决无豪杰,若有,何不起而亡金?”的观点,并蔑称北方归来者为“归正人”,不赞成对“归正人”委以重任。

史浩之后,南宋境内,“归正人”受到歧视,被认为怀疑有异心。

南宋代廷规定,归正官员,只允许添差某官职,而不厘务差遣,即只给一个闲散的官职而并无实权。

而辛弃疾恰恰就是一个“归正人”,祖父辛赞还在沦陷区做过官,因此在南宋官场上本就受到一定歧视,或许为了留待有用之身,于是才不碰敏感的岳飞话题,以免遭到政治打击。

其次,如今定论岳飞是英雄,是奸臣,但在南宋至少辛弃疾时代,岳飞一直是个敏感话题。

1162年,赵构禅让,赵昚即位,很快赵昚为岳飞平反,但需要注意的是,宋孝宗赵昚的平反文书比较讲究,“会中原方议于櫜弓,而当路力成于投杼,坐急绛侯之系,莫然内史之灰”,用西汉、父子冤狱暗指岳飞之冤,虽暗示岳案是冤案,却又没有明说,而在给岳云复官的圣旨中说岳飞“困于谗诬”被杀。

总之,不否定赵构,又没有过多指责秦桧,照顾了多方情绪,并不算彻底给岳飞平反,属于半拉子工程,该如何评价岳飞朝廷并未给出明确答案。

在这种政治氛围之下,有“”在前,辛弃疾避开敏感的岳飞话题就可以理解了。

对于岳飞与秦桧的明确态度,南宋代廷一直摇摆不定,往往与朝廷主战主和的哪一个势力强大有关。

1206年,下诏韩侂胄出兵北伐,四月,追夺秦桧王爵,改谥谬丑,追封岳飞为鄂王。

但两年之后,掌权,积极奉行降金乞和政策,又恢复了秦桧的申王爵位及忠献。

在《论盗贼札子》中,辛弃疾说“生平刚拙自信,年来不为众人所容,恐言未脱口而祸不旋踵”,或许辛弃疾担心,因此才一字不提岳飞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辛弃疾曾率50名勇士闯入地方阵营,最后结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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