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七件热点事件!快来瞧一瞧!原因究竟是什么?

作者:小千 更新时间:2024-02-08 点击数:

【千问解读】

娱乐圈再起波澜! 新增嘉宾、激情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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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八:神奇嘉宾登场《与辉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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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不断升温,《与辉同行》宣布下期节目将迎来神奇嘉宾,让网友推测不已。

消息一出,瞬间引发了粉丝们的热议。

有网友推测可能是另一大导演、实力派演员,更有人推测是娱乐圈的一位奇葩天王。

这次神奇嘉宾的加入让节目备受期待,网友们纷纷表示迫不及待想知道嘉宾是哪位,展望这场文化盛宴的下一个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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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九:直升机接新娘,婚礼气氛再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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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豪华婚宴的奢华程度竟然还未结束!消息曝光,新娘将以直升机的方式进入婚礼现场,再度引爆社交媒体。

这一奢侈的婚礼安排让人咋舌,直升机降临的瞬间,婚礼气氛将达到新的高潮。

网友纷纷感慨,这简直是电影情节,仿佛置身豪门爱情大片,不禁令人期待婚礼的余下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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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十:康辉撒贝宁联手新综艺,笑点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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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和撒贝宁的默契互动再添新篇章!两位央视主持人宣布携手主持一档全新综艺节目,以轻松幽默的风格引爆笑点。

康辉表示这次要带着撒贝宁一起挑战更多有趣的环节,勾勒出一幅欢笑不断的画面。

这对黄金搭档的新综艺计划让粉丝们充满期待,,相信他们的搞笑组合将带给观众更多欢乐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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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十一:红叶谷景区再添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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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叶谷景区春节期间再度推出新亮点,即将举办一场独特的灯光秀活动。

据悉,整个景区将被打造成一个梦幻之境,五彩斑斓的灯光将为游客呈现一场震撼的视觉盛宴。

这一消息一经发布,迅速引发游客关注,纷纷计划前往感受这场灯光秀的绚丽。

事件十二:快递行业解密,背后运作曝光

申通快递涨价风波引发了人们对整个快递行业的关注。

记者深入调查,揭示了快递公司背后的运作之谜。

快递员的工作状态、春节期间的高峰压力、各公司的价格策略等方面的信息被曝光。

这一系列解析文章引起热议,网友们对快递行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 事件十三:音浪传媒新歌公布会倒计时

音浪传媒宣布将于近期举办新歌公布会,打破音浪沉寂的局面。

传言此次公布会将有多位实力派歌手亮相,为大家带来一场音乐盛宴。

网友们纷纷期待这场公布会,推测会有怎么样的惊喜表演和新歌首播。

音浪传媒的动态一再引发网友热议,未来的音乐风暴是否会再度席卷?

总结这波娱乐大潮,充满了让人欢呼雀跃的瞬间!你最期待哪一个事件的进展呢?让我们在评论区一起交流,揭晓更多娱乐圈的精彩!记得点赞、分享,让更多的小伙伴一同感受这场娱乐狂潮!

如果历史能重来,李煜有没有可能去幸免悲剧的发生?

后主是一个令人同情的帝王,那么如果人生能再重来一次,他有没有一点点可能去避免悲剧的发生?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解读,接着往下看吧~ 南唐中主,从先祖李弁手中继承了强大的南唐,但在他治理了十多年以后,南唐因为李璟四处用兵导致国力下降,朝中党争剧烈内耗不止,在与宋不断地侵袭之下,最终是纳币削位,依附于北方的后周政权,惶惶不可终日。

李璟将一个“楼上春山寒四面”的大厦将倾的南唐,交到了他的第六个儿子李煜的手中,而最终李煜成了亡国之君。

将南唐的命运交到一个天才的艺术家江南文人李煜手中,这是命运的选择;而李煜最终丧师失地身死国灭,这是历史的选择。

李煜的悲剧,其实就是,他在命运的尘网之中无处可逃。

在史书中,李煜被描述成一个耽于享乐的帝王,如和;被描绘成了一个长于艺术而拙于治国的亡国之君,如临死前还吟唱着《玉树后庭花》的。

作为南唐的第三君,李煜最终丢掉了三千里河山,他是南唐的罪人,其实,这是一个历史的误会。

事实上,李煜既非商纣王那样荒淫,也非隋炀帝那样残暴,更非陈后主陈叔宝一样不堪。

李煜也曾经心怀大志,也曾经勤政爱民,也曾经尽心谋国,梦想建设一个中兴的南唐。

在执政期间,李煜为政勤勉,有多有改革之策。

在军事上,奉行对外称臣对内暗自发展军备的战略,率领南唐军民拼死抵抗宋军的侵略,虽然最终金陵沦陷李煜无奈“肉袒出降”,但南唐政权在中又延续了十多年,却也是不争的事实,连也感叹李煜的治国能力非同一般。

可见李煜并非如史家所说的“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不谙政事,也并非如李煜自己所说的“几曾识干戈”。

他在执政期间做出了很多选择和努力,在无数种努力都无济于事的时候,最终成为阶下囚,在四十二岁生日那天,在“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深哀巨痛之中悲惨死去,书写出一曲人生从华美到悲凉的哀歌。

国家不幸诗家幸,天崩地裂般巨大的人生变化,从一国之主到落入敌手成为阶下囚;从人生喜剧到命运悲剧,人生所有的苦难都集中在李煜身上,也造就了李煜那无与伦比的词作艺术。

政治上他是失败者阶下囚,在词作艺术上他是一代,是晚唐五代词的总结者,是宋词的开者,是深刻改变了晚唐五代词艺术走向的伟大词人——从李煜开始,词从民间舞台的歌词,开始进入的内心,他们不再替人代言,不再遮遮掩掩,不再用华辞丽句作的歌唱,而是“我手写我心”,像李煜一样,用一颗至诚至真的词心,书写着人生的和命运的高低沉浮,当词不再用来,而是用来直抒胸臆,词才真正成了词。

政治毁了李煜,而李煜成就了词,他成为宋词的探路者,在李煜的身后,、、和们,将扛着李煜的旗帜,把宋词引向高处。

说,人生乃是无处可逃的尘网,是无法避免的悲剧,我们都处在神射手的射程之内,被射中是必然,因此我们不要和命运对抗,而要“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过一种如不羁之舟随缘任性随遇而安的生活。

但李煜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儒家,他曾经有过积极进取的热情;他不是知其不可而逃之的,没有“淮南皓月冷千山”那般的清冷消极,他的身上有儒家的“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的努力,在没有机会之时,他默默地积蓄力量提升自己;机会来临之时,他也曾经努力到无能为力。

虽然李煜最终的结局并不美好,但他毕竟努力过,他是一个悲剧英雄。

命运于李煜来说,是幸运也是不幸。

幸运的是,他出生于帝王之家,不幸的是他最终成了亡国之君。

他本来毫无希望做,他本可以做一个沉溺于艺术世界,进行艺术创造的天才艺术家,他本可以是吟唱山林隐居江湖的渔父,在五湖烟海中钓一杆风月。

不幸的是,命运又将他推向帝王的宝座,让李煜拖着南唐奄奄一息的躯体,拼死抵抗又苟延残喘,最终亡国成为阶下囚,在“日夕以泪洗面”中,在无数次悔恨无数次梦回故园的梦境之中,被宋王室在那天以牵机毒药毒死。

李煜的死,给公元976年七夕的天空染上了一缕血色。

中主李璟有八个儿子,分别是从福、从寿、从康、从宁、从士,从嘉、从美、从孝,李从嘉就是李煜,是李璟的第六子。

按照中国皇权立嫡长子的原则,怎么他也轮不到李煜做皇帝。

而李煜的大哥李从福即冀就是太子,李弘冀为人阴狠毒辣,从这一点来说倒是一个做皇帝的料,因为唯有狠人才能玩政治。

而李璟对大儿子李弘冀颇不满意,曾有意将帝位传给自己的弟弟李景遂,太子李弘冀于是就毒杀了叔叔李景遂,力保自己的太子之位。

事实上,皇室内部兄弟之间基本上毫无亲情可言,大哥李弘冀要防备自己的弟弟们,特别是对天生一副帝王之相的李煜戒心重重。

据说李煜一身儒雅气质雍容华贵,而且是“重瞳”,民间叫“斗鸡眼”,现代医学认为是早期白内障,但古人认为重瞳乃是帝王之相。

据说历史上的大舜、和,都是斗鸡眼。

也就是说,李煜从少年时代开始就陷入了对生命的恐惧之中。

但李煜够聪明,他深知藏锋隐锐全身远害的道理,于是他将自己包装成一个不问世事悠游于世的隐者形象。

中国历史上的隐士大概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叔齐饿死不食周粟的真隐士,另外一种就是万般无奈回归田园如那样的隐士,第三种就是假隐士,的很多隐居于终南山的人就是如此,他们只是将隐居作为沽名钓誉的一种手段。

而李煜年纪轻轻就隐居于庐山读书,他还给自己起了一大堆如“莲峰隐士”、“钟峰隐者”等有隐士味道的名号,一方面读书提升自我,另一方面韬光养晦全身远祸。

事实上,李煜是一个有追求有心机的人,史书上记载李煜,“早知国事,聪悟好学,经史子传一见辄解。

善兵法,工书画,明音律,其睿智明聪,罕有出其右者”。

这段记载说李煜早知国事,可见他并非不知治国,他善兵法有武功,可见并非是柔弱的宫廷子弟,他擅书画音律,经史子集无一不通,可见他聪明好学智商很高。

从他早年假装隐居韬光养晦的行为来看,李煜又是一个情商很高的人,他所谓的隐士生活只是藏锋隐锐的生存策略而已。

李煜隐居时间不长,但他写隐士生活的渔夫词,却。

《渔父》: 浪花有意千里雪,桃花无言一队春。

一壶酒,一竿身,快活如侬有几人。

春江浪涌,桃李竞放。

如此美景,一位渔翁于江上垂钓,有江湖之美而无风波之恶,一壶老酒,一竿风月,这样的日子何其快乐,这是李煜理想中的生活。

但江湖可以有风平浪静的时候,而人生的风波却无处不在,恰如所说,“江头未是风波恶,行路难”。

李煜连假装做隐士的机会都没有,他就被命运推上了帝王的宝座。

太子李弘冀毒死叔叔李景遂几个月后,就暴毙身亡。

而李煜的另外四个哥哥也相继逝去,本来是老六的李煜,一下子变成了老大。

在父亲中主李璟病逝之后,匆忙登上大位,成为南唐的最后一代皇帝,不,是最后一个国主,因为此时的南唐已经成为后周的附属国,他没有资格称皇帝。

因此李煜在历史上被称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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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缅战争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明缅战争简介

明缅战争,又称明缅之战,是明年间,与缅甸之间爆发的一场在“西南极边之地”战争。

背景 洪武十四年(1381年),派大将出击云南击败蒙古残余势力后,沐英被封作黔国公世镇云南。

同时明廷在云南外围以西以南设有六个宣慰司,即孟养宣慰司(辖境相当今缅甸八莫,伊洛瓦底江以西,那伽山脉以东地区,治所在今缅甸孟养)、木邦宣慰司(辖境相当于今缅甸掸邦东北部地区,治所在今缅甸兴威)、缅甸宣慰司(即缅甸阿瓦王朝,臣属于明朝,其地在木邦以西,孟养以南,今缅甸曼德勒为中心的伊洛瓦底江中游地区)、八百宣慰司(其地在今缅甸掸邦东部和泰国清迈地区)、车里宣慰司(辖境相当于今中国云南西双版纳)、老挝宣慰司(其地在今老挝境内中部)。

明朝平定云,自洪武至正统年间 (1368—1449),采取各种措施乃至战争手段,粉碎了分裂势力麓川引发的边疆危机,西南边疆版图得到极大拓展。

明朝版图最盛时几乎包括了今缅甸全境,传统的边疆政区体制已不能满足此时的边疆控制需要,为适应新形势下西南边疆的社会发展状况,明朝在西南边疆逐渐建立起一套 “内边区”与 “外边区”分层管理的政区体制,深刻影响了西南边疆的发展和疆域形成。

明朝西南边疆政区的 “ 内” 、“ 外”分野 编纂的全国性总志及云南通志完整记录了从洪武到天年间云南的社会情况,无论是 《寰宇通志 》 、《大明一统志》抑或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 、正德 《云南志》 、万历 《云南通志》 、天启 《滇志》等书,其反映明代云南行政建置均按两种类型分别记载,透视出明代西南边疆政区体制的 “内外分野”特征。

现存明代最早的云南通志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记载云南布政司行政建置曰 : “直隶府、州、司凡二十九,外夷府、州、司凡十七。

” 值得注意的是,为何云南布政司所辖分别为 “直隶府、州、司”和 “外夷府、州、司” ? 何谓 “外夷” ? 如该书所载,景泰六年(1455) 云南政区建置情况为: ① 云南布政司直隶府、州、司。

② 云南府、澄江府、曲靖军民府、寻甸军民府、武定军民府、临安府、广西府、广南府、元江军民府、镇沅府、他郎甸长官司、楚雄府、姚安军民府、景东府、顺宁府、永宁府、澜沧卫军民指挥使司、北胜州、者乐甸长官司、大理府、蒙化府、鹤庆军民府、丽江军民府、金齿军民指挥使司、腾冲军民指挥使司。

云南外夷衙门府、州、司。

木邦军民宣慰使司、缅甸军民宣慰使司、孟养军民宣慰使司、车里军民宣慰使司、八百大甸军民宣慰使司、老挝军民宣慰使司、孟定府、孟艮府、干崖宣抚司、南甸宣抚司、陇川宣抚司、镇康州、湾甸州、大侯州、威远州、芒市御夷长官司、钮兀御夷长官司。

由于明代云南全省均处于西南边疆前沿,则上述将 “外夷”同 “直隶”对举的政区记载方式,体现出西南边疆政区体制具有 “内”与 “外”的分野。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所录 “直隶云南布政司”的政区为十二府、七军民府、三军民指挥使司、一州、二长官司,属于 “外夷衙门”的政区有六军民宣慰司、二御夷府、三宣抚司、四御夷州、二御夷长官司。

这说明府、州、司等行政区划形式在 “直隶”与 “外夷”两种分野中共同存在,因此政区形式不是分野的基础。

然从地理分布格局来看,两套政区分野最明显的是边疆地理态势: 所谓 “直隶府、州、司”均为云南靠内地区,而 “外夷衙门府、州、司”都位于云南 “直隶府、州、司”的外围及边疆地区,由此形成直隶府、州、司为云南的 “腹里”和外夷衙门府、州、司的 “外边政区”格局。

景泰年间撰成的 《寰宇通志》所载云南等处承宣布政司直隶政区与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记载的云南布政司直隶府、州、司完全相同,而该书以 “御夷”为标志的十七个政区也与《景泰云南图经志书》的 “外夷衙门”政区完全吻合。

英宗天顺年间 (1457—1464) 重修《大明一统志》 ,所录云南政区的表达方式与 《寰宇通志》一致。

是知 《寰宇通志》与 《大明一统志》记载云南政区所称 “御夷”者,即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的 “外夷衙门”政区,几种记录表达词汇虽然不同,但皆清晰反映出明代前期云南边疆政区的 “内外分野”特征。

明中期云南再修通志,即为今存周季凤撰正德 《云南志》 ,其记述云南政区时也分为“腹里”和 “外边”两个系统, 说明这种 “内外分野”在正德年间 (1506—1521) 依然延续。

直到明后期,万历 《云南通志》与天启 《滇志》的记载较前述各志书发生了很大差异,举凡 “地理 ” 、“建置 ” 、“赋役 ” 、“风俗”等卷仅记云南布政司直隶府、州、司的情况,却专设 《羁縻志》记载云南外边土司政区。

综合上举诸书所载,明代云南的外边政区在洪武末年至永乐初年基本形成,主要是在以下三种不同的地区设置起来: 第一,元末明初麓川势力扩展所侵占的地域。

洪武年间 (1368—1398) 两次征讨麓川胜利后,为分解麓川势力,将麓川侵占之地从麓川平缅宣慰司中析出 ,“设孟养、木邦、孟定三府,镇沅、威远二州,干崖、潞江、湾甸、大侯、者乐五长官司” , 初步形成以防御麓川为目的的 “御夷”外边政区。

建文四年 (1402),在原麓川军事控制区析置镇沅州,复置因麓川扩张所废威远府之地为威远御夷州。

永乐元年 (1403) 正月,析麓川平缅地置大侯御夷长官司、湾甸御夷州、者乐甸御夷长官司等。

永乐四年 (1406) 设孟琏长官司,此为分化孟定府内麓川爪牙的力量而设。

永乐七年 (1409) 七月,复置因麓川扩张所废镇康府之地为镇康御夷州。

经过一系列调整,到永乐八年 (1410) 前后,从麓川扩张区域析置的 “御夷”外边政区业已形成,即孟定、孟艮二御夷府及镇康、湾甸、大侯、威远四御夷州。

明朝经营数年 ,“麓川之地,可入版图矣” 。

第二,明朝平定云南后的新附地区设置为宣慰司或军民宣慰司。

明朝 “初定滇时,止车里、麓川二宣慰司,已又立缅甸、老挝、八百大甸、木邦、孟养皆为宣慰,皆百夷种类也。

七宣慰司包西南夷,直尽南还,汉唐未有也” ,西南边疆 “麓川之外有国曰缅,车里之外有国曰八百媳妇,皆内附” 。

永乐年间 (1403—1424),“云南西南夷大古剌、小古剌等部落皆来朝,诏置宣慰使司二、长官司五以统之“。

随后诏定平缅、木邦、孟养、缅甸、八百、车里、老挝、大古剌、底马撒、清定十宣慰司。

永乐以后,各宣慰司纷争不断,明朝于大古剌、底马撒等甚为边远政区鞭长莫及,基本失控。

故明朝中期以后能够长期维持管控的大抵为孟养、车里、木邦、老挝、缅甸、八百大甸六宣慰司,即 “六慰” 。

但是底马撒、清定此后仍然处于六慰土司统治之下,理论上也是六慰的一部分, 第三,正统年间 (1436—1449) 三征麓川后析分麓川老巢之地设置干崖、南甸、陇川三宣抚司。

到景泰年间 (1450—1456),形成了稳定存在的西南边疆外边政区体系,包括“车里、木邦、孟养、缅甸、八百大甸、老挝六军民宣慰使司,孟定、孟艮二府,南甸、干崖、陇川三宣抚司,威远、湾甸、镇康、大侯四州,钮兀、芒市二长官司” 。

简言之,明代西南边疆外边政区的构成是通常所说的 “三宣六慰” ,以及特别冠以 “御夷”称号的二御夷府、四御夷州和二御夷长官司。

当然,明朝后期政区调整和析置,外边政区数量略有增加,但区域仍然在云南直隶腹里政区的外缘地带,“内” 、“外”圈层结构的格局没有变化。

明代西南边疆的 “内 ” 、“外”分野不仅体现在政区名称上,也是当时政治地理态势的直观表达。

从当时志书记载的云南关隘、交通和云南布政司辖属范围看,云南的西南边疆“内 ”“外”分野很明显,显示着明朝对西南边疆管理与控制的差异。

正德 《云南志》记载云南布政司疆里说 : “东至普安卫界五百里,西至金齿军民司一千六百三十里,南至车里宣慰司二千一百里,北至武定府元谋县姜驿三百八十五里,东到广西泗城州治七百六十五里,东北到乌撒可渡桥六百三十里,北到四川会川卫五百六十五里,西北到丽江府巨津州一千三百八里,西到腾冲司二千里,西南到麓川宣慰司二千五百里,南到交阯界二千六百里,东南到广西田州府上郴州一千二百五十里”。

这一区域正好是明代各书所谓 “云南布政司直隶府、州、司”范围,亦即云南的腹里 ( “内” ) 地区,其统治和政区形式与内地一样。

而在此区域外围则是云南的 “外夷衙门”政区,正德 《云南志》通过交通和关隘控制态势来加以描述说: 云南 “南以元关,以车里为蔽,而达于八百“;西南通缅而著于南海; 东南统宁远而属于安南;西以永昌为关,以麓川为蔽” 。

反映出云南外边政区的管控范畴即明朝西南疆域达到的区域。

从地域格局分析,明代云南政区体制中的 “内 ”“外”分野,正是存在于我国历史疆域发展与政治地理格局中的 “边疆区与内地的圈层型关系”的体现。

明代云南 “内 ” 、“外”分野的两套行政区划方式充分反映了西南边疆的内边与外边圈层关系,表现了西南边疆复杂的地缘政治格局,这也是明朝国家疆域观指导下对西南边疆王朝版图控制和管理的创新体制。

明代云南外边政区的军管性 关于明代疆域政区的管理体制,顾诚曾指出,明代版图内的政区形式既有各省布政司管辖的府、州、县,也有各都指挥使司辖属的具有实土性质的卫所及其他政区形式。

云南则于布政司管辖的府、州、县之外,不仅有典型的由沿边卫所构成的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澜沧卫军民指挥使司和腾冲军民指挥使司三个隶属于云南都司的军管政区单位,还有土司 (宣慰司、安抚司、长官司等) 亦属军事系统。

周振鹤明确提出 “军管型政区”的概念, 指出不少朝代 “在边境和少数民族地区,往往采用军管或军事监护形式的特殊政区进行统治管理” 。

郭红等按照理论专门考察了明代都司度与军管型政区问题,也论述到云南军管型政区情况,但仍未太多地超出顾诚对云南军事系统所属三个军民指挥使司的考察范畴。

但是,当我们把这一问题与明代云南边境的外边政区体制结合起来研究时,很容易看到明代云南的军管型政区除了目前学界主要关注到的三个军民卫指挥使司外,还因西南边境军事征战和护国捍边的需要,曾经有更多的地区和都司卫所以外的政区为云南都司统辖,成为带有军管性质的政区 。

《明实录》和 《·地理志》大量记载了 “隶云南都司”的政区情况。

如 《明太宗文实录》记载:永乐元年 (1403) 正月 , “设者乐甸、大侯、干崖、湾甸、潞江五长官司,隶云南都司” ; 三年 (1405) 七月 , “设孟艮府,隶云南都司”;四年 (1406) 正月 ,“设镇道、杨塘二安抚司,隶云南都司”;四月 ,“设孟琏长官司……隶云南都司” ,十月 ,“设剌和庄长官司,隶云南都司”;六年 (1408) 正月 , “设堪步长官司,隶云南都司” , 四月 ,“设促瓦、散金二长官司,隶云南都司”;十二年(1414) 九月 ,“设八寨长官司,隶云南都司” 。

永乐朝是明代西南边疆和外边政区广泛设置的高潮时期,新附区域均隶于云南都司统辖之下,成为具有军管性质的政区。

同时,据 《大明会典 》:“洪武末年,以宣慰、宣抚、安抚长官等官皆领土兵,改隶兵部。

”则明初凡拥有土兵的土司均隶属兵部统辖 。

“兵部凡四司,而武选掌除授,职方掌军政,其职尤要。

凡武职,内则五府、留守司,外则各都司、各卫所及三宣、六慰。

”“三宣六慰”乃明朝专门设置于云南边疆典型的外边政区形式,其直接隶属于兵部,表明此类外边政区具有明显的军管性。

此外,明朝云南的 “御夷府、州”外边政区也曾一度直隶于云南都司,如 “孟艮御夷府,永乐三年七月置,直隶都司” 。

“孟琏长官司,旧为麓川平缅司地,后为孟定府。

永乐四年四月置,直隶都司” ,说明孟定御夷府也曾直隶于云南都司。

又,各御夷州地区也曾一度隶属于云南都司 ,“湾甸御夷州,本湾甸长官司。

永乐元年正月析麓川平缅地置,直隶都司。

三年四月升为州,直隶布政司” 。

大侯御夷州前为 “大侯长官司,永乐元年正月析麓川平缅地置,直隶都司” 。

宣德五年 (1430) 六月,明朝 “改云南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干崖长官司隶云南都司” 。

可见干崖、大侯、湾甸等御夷州都曾隶属云南都司,具有军管政区特征。

明朝以军事管控的形式确立西南边疆范围和疆域主权,其军管性政区与前文所论 “外夷衙门”政区基本吻合 。

《大明会典》说 : “云南民夷杂居,国初,内置府,外设宣慰等司为藩蔽。

”这不仅揭示明代云南政区的 “内 ”“外”分野,也指出了 “宣慰等司”作为外边政区的军管性质及作用。

明朝对外边政区的护国藩篱作用非常重视,一方面,以 “三宣六慰”为代表的外边政区地处云南边疆的外环地带,形成西南边疆的 “藩篱”护卫态势。

正统三征麓川之后 , “三宣六慰”等外边政区对版图的巩固与护卫作用更加明显。

万历年间 (1573—1619) 云南巡抚周嘉谟已认识到,西南外边政区是 “全滇藩篱 ” 、“中国藩篱” ,认为 “宣慰之官,岂容虚位” ,故而 “国朝编制宣慰、宣抚、长官、安抚等司,正其疆界,明其爵级” 。

另一方面,为,明朝 “岁檄文武良吏深入夷方,名曰抚夷,一以勘明奏狱,一以察识夷情,归报重臣,以俟分别。

故夷方虽远,夷情巨测,然其动定音耗,可坐而致,即有小警,随加策断,不俟其大; 翼弱锄强,兴废继绝不待其闻。

故夷官兢兢小心,其子孙得以永享佚乐,夷民得安于本业,而中国之民亦无战伐之劳,乃圣王仁覆华夷之大猷也” 。

由此可见,从洪武末期至正统年间,云南外边政区体制建构过程中曾经广泛进行了军事管控,最重要的作用乃稳固明朝版图 。

“世之治也,守在四夷” ,大凡明代西南边疆有警“则抵掌疆埸,未有先于土司者矣” ;“有事,则备兵使者发符调之,然惟行于三宣、六慰而止,远者不能及也” 。

明朝人看待云南外边政区对国家统一和疆域稳定的作用时评论说:“夫滇南大势,譬之一家,苍洱以东则为堂奥,腾永则其门户,三宣、蛮莫则其藩篱也。

所贵乎藩篱者,谓其外御贼寇,内固门庭,使为主人者得优游堂奥,以生聚其子姓,保有其货财。

” 明朝将 “腾永” (即腾冲卫军民指挥使司和永昌之地的金齿卫军民指挥使司) 之外的 “三宣六慰”和蛮莫军事重地视为护国之 “藩篱” ,藩篱固则外可御来犯之 “贼寇” ,内可固国家之 “门庭” ,确保藩篱之内 (即云南 “直隶布政司府、州、司”的 “内边”区域)人民平安富强; 又由所谓 “外夷衙门 ” 、“御夷”或 “羁縻”府、州、司构成外圈层的 “外边”防卫区域。

这正是明代云南外边政区的管理特点,核心是对西南边疆的外边政区进行“抚安”与 “控制” ,带有强烈的军事管控性。

明朝在西南边疆设置军管性外边政区的做法可谓蕴意深远,作用重大。

明朝云南外边政区的羁縻性 明朝对云南外边政区还实行 “外夷之治与内地殊异,非徒赖以抚安,而实资以控制”的统治方式,是为明代云南外边政区的羁縻性。

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羁縻管理是秦汉以后历代王朝都行之有效的政策,但是不同历史时代的羁縻区域和对羁縻的理解各有差异,并随着历史发展和中央政权对边疆民族地区管控的深入而发生变化。

汉晋时期,凡纳入王朝版图的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少数民族首领为地方长官,均实行统治。

唐宋广大边疆地区的都护府、都督府管辖区均设置为与内地正州或经制州有区别的行政区划,即羁縻府州。

但唐宋王朝对羁縻州的管制相对松散,不派任何流官到羁縻州任职,凡 “夷人”献地归附即可自署刺史,自立为羁縻州。

由于统治者民族性的变化,使其在处理民族关系和民族政策上对历代王朝羁縻政策有所调适,改唐宋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 “羁縻之治”为直接管理,有明显的 “去羁縻化”特征。

明朝建立后,汉族统治者再次对少数民族采用 “羁縻之治” 。

目前大多数学者把明朝实行的土司制度看作羁縻之治,把少数民族为土官或土司的地区均视为羁縻区域。

但明朝毕竟是经历了元代 “去羁縻化”过程后建立的王朝,因此在明人看来,土司制度并不等于羁縻制度,明朝人理解的羁縻性、羁縻范围和羁縻政区并不等于土司制度的性质、施行范围或地区。

明初平云南,太祖朱元璋就针对云南的民族、边疆和社会发展特点,制定了具有差别化的管理政策。

正德时人周季凤已认识到明朝对于云南的统治是 “华其人而衣冠之,土其地而贡赋之; 秩其上下,区其种类而官治之” 。

万历间谢肇淛亦总结明朝对云南的统治方式说 : “高皇帝既定滇中,置藩、臬、郡、县,吏、赋役、学校一与诸藩等。

复虑夷情反侧,有司迁转不常,莫能得其要领,仍以土官世守之。

其在内地者,与流官杂处,专主盗贼,不时生发,抚驭诸夷; 在夷地者,赋役、讼狱悉以委之,量编差发,羁縻而已” 。

细绎这些史料,可知伴随着平定云南的进程,明朝统治者对云南内部的民族构成、社会经济发展和边疆地域地点的认识逐渐加深,从而采取了差异化的统治政策,使云南形成了三个层区的差异化行政管理:第一层区为洪武十五年 (1382) 平定的 “滇中”腹里地区,明朝采用与内地完全一致的统治方式 ,“置藩、臬、郡、县,吏、赋役、学校” ,并 “大军镇焉” ,设卫所屯田,严密管控。

第二层区为洪武十六年 (1383) 明朝征南大军 “分兵下大理,下金齿,下临安、元江”的少数民族聚居区 , “凡云南故境,皆郡县矣” , 依然建立府、州、县政区,但 “复虑夷情反侧,有司迁转不常,莫能得其要领” ,则 “仍以土官世守之” ,形成土官 “与流官杂处”的土流并治区。

第三层区乃洪武十七年 (1384) 以后遣使招附的车里、缅甸、八百等最边远地区,明朝仅实现 “咸以壤奠贡” ,以将其纳入明朝版图为目的。

以上第一、二层区共同构成云南腹里的内边政区; 第三层区在统治方式上未按照内地方式设置行政区划,则是完全实行羁縻统治的外边政区,所谓 “在夷地者,赋役、讼狱悉以委之,量编差发,羁縻而已” 。

云南政区的 “内 ” 、“外”分野也成为明朝对西南边疆直接管理与羁縻管控的分野。

从明代云南史地文献关于边疆羁縻区域的记载中,可以明显看到云南布政司直隶府、州、县与内地一体化加强,而外边政区则一直保留边疆羁縻制的特征。

如万历 《云南通志·羁縻志》所载 “羁縻”政区并不包括直隶布政司府、州、司地域范围内的土司,仅为《景泰云南图经志书》的 “外夷衙门”或 《寰宇通志》中的 “御夷”政区,其序称 : “国朝编制宣慰、宣抚、长官、安抚等司,正其疆界,明其爵级。

” 说明万历 《云南通志·羁縻志》所载区域正是西南边疆的外边政区范围,由于地理偏远,明朝对其统治偏于羁縻而安其夷人 ,“上用羁縻之法,不加约束,听其自为声教,故官制礼乐之属皆与中国不侔” 。

汉唐以后历代王朝对云南仅羁縻而已,但明朝统治者根据云南边疆的地理区位特点、民族构成和社会发展的状况,采用分层分区的差异化行政管理,因此对明代云南的统治方式,不能简单地用土司地区为羁縻地区进行区划。

即便云南的第二区层 (大理、金齿、临安、元江等民族地区 ) “仍以土官世守” ,然因其辖县政区已设置为大理、永昌、临安、元江等府,进行土流并治的行政管理,所以在明朝人眼中这些地区并非羁縻统治区。

明朝人只将最边远的外边政区视为羁縻区。

凡此皆证实明朝对云南的统治承袭了在西南民族地区的“去羁縻化”政策,尽管在某种程度上保留了羁縻之治,但羁縻区域被压缩到最边缘的外边政区。

明代云南只有外边政区具有典型的羁縻性特征。

明朝以羁縻方式确立云南外边政区为国家版图的一部分,维系外边政区土司对明朝的国家认同和版图上的归附,以达到稳定西南边疆国家疆域的目的。

洪武年间,朱元璋设定云南外边政区羁縻治策时就明确了明朝的国家疆域观,外边政区的设置具有维护国家边疆的作用。

史称 “自永昌出塞,南际大海,诸夷自相君长。

本朝芟锄梁、段,以武临之,皆稽首而奉正朔。

革其昭纲、昭录之旧称,授以宣慰、宣抚之新号。

叶文通于银台,象马陈于阙廷,版章设于职方,纲纪之司属在行省。

” 这说明永昌 (今云南保山市) 以外至缅甸南部沿海的广大区域,在明代以前均为当地民族 “诸夷自相君长”的地方,洪武年间平定云南时这一区域归附,明朝根据该区域的特点实行羁縻之治。

明朝对云南外边政区实行羁縻统治仅仅要求其改变以前具有独立部落性质的以 “昭”命名的酋长旧称,接受国家授予的宣慰、宣抚官职称号 ,“稽首而奉正朔” ,认同明朝的统治,使其管辖的区域成为 “版章设于职方”的国家疆域。

明朝对于云南外边政区治理方式的深刻蕴意是 “抵掌疆埸” ,即通过军事管控和羁縻统治,使云南外边政区成为明朝国家疆域的同时,还令羁縻土司承担护国捍边的藩篱重任,以实现明朝西南疆域的扩大和稳固。

明朝对云南外边政区实行的羁縻统治十分宽松。

在政治上,云南外边政区内部事务的管理较之内边政区土司具有更大的自主性。

正统十二年 (1447) 八月丁丑,英宗 “敕云南车里军民宣慰使司宣慰使刀霸羡,八百大甸军民宣慰使司宣慰使招孟禄,老挝军民宣慰使司宣慰使刀板养等曰: ‘尔等世居南徼,忠敬朝廷……尔等受显职,管治一方,通为办理’ ” 。

所以,外边政区土司具有内边政区土司所不具备的 “管治一方”的特权,其 “管治”范围内的羁縻统治更充分; 云南内边政区土司,不过 “与流官杂处,专主盗贼,不时生发,抚驭诸夷” ,职权主要是 “抚驭”下属土民及防范盗贼。

在经济上,云南外边政区并不同内边政区一样承担赋税。

万历 《云南通志·羁縻志》专门记载外边政区的赋役情况: 车里宣慰使司额征金五十两。

车里靖安宣慰使司。

木邦军民宣慰使司额征银一千四百两。

孟养宣慰使司额征银七百五十两。

缅甸宣慰使司。

八百大甸宣慰使司。

老挝宣慰使司。

猛密安抚司。

孟定府额征金六百两。

孟艮府额征金一十六两六钱六分。

南甸宣抚司额征银一百两。

干崖宣抚司额征银一百两。

陇川宣抚司额征银四百两。

威远州额征银四百两。

湾甸州额征银一百五十两。

镇康州额征银一百两。

大侯州额征银二百两。

钮兀长官司额征马四匹,折银一十两。

芒市长官司额征银一百两。

八寨长官司。

孟琏长官司额征银二百两。

瓦甸长官司。

茶山长官司。

麻里长官司。

摩沙勒长官司。

大古剌宣慰使司。

底马撒宣慰使司。

明朝云南27个外边行政区,承担 “羁縻差发”的仅15个土司,而且 “羁縻差发”额征多者不过征银千两,少者如钮兀长官司仅11两银,根本不能与正式政区赋税负担同日而语,体现了明朝云南 “在夷地者,赋役、讼狱悉以委之,量编差发,羁縻而已” 的经济政策。

综观明代纂修的两部总志和四部通志关于云南政区的记载,明代云南存在 “内” 、“外”分野的两套行政建置,一套为具有腹里内地特征的云南布政司领属的直隶府、州、司; 另一套为具有 “外”边区特征的政区。

这一特殊政区模式形成和发展于明洪武后期至永乐年间,延续直至明末。

明朝对云南由此形成腹里政区与外边政区两种管理方式,但无论 “内” 、“外” ,均是明朝版图和疆域,所谓政区所置,版图所在,这是明代国家疆域观的体现,反映了明朝西南版图的自身特点。

明朝云南创制的外边政区,符合政区划分和发展的原则,是国家根据政治和行政管理的需要,充分考虑内地与边疆的经济联系,以及明代云南西南边疆复杂的地理条件、民族分布、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区差异、人口密度及国际地缘政治等客观因素,从而对西南边疆外弧地带实行因地制宜的管控。

这一体制符合明朝统治集团在西南边疆的根本利益,达到了对西南边疆的 “外夷之治与内地殊异,非徒赖以抚安,而实资以控制”的行政效果。

从本质上看,明朝在云南实施 “内 ” 、“外”分野的行政区划制度,是边疆行政管理格局下的 “内边”和 “外边”政区之分,同时对云南西南边疆弧形外环的 “外边政区”区域实行军管性和羁縻性的统治。

明代云南外边政区具有军管性和羁縻性两大特点。

其军管性实质在于 “外御贼寇,内固门庭” ,明朝西南边疆无需驻扎重兵,即可依靠外边政区土司的 “外护”作用形成西南边疆的藩篱和屏障。

其羁縻性质则是不改变原有民族社会结构,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设官建制,维系外边政区土司对明朝的国家认同和版图上的归附,以实现稳定明朝西南边疆国家疆域的目的。

明代云南外边政区的设立及其特征体现了明朝疆域观在行政管理上的灵活性,确保了明代西南边疆曾经拥有较长时间的稳定,为我国现代国家领土的确立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金字红牌制度崩溃 由于嘉靖至万历爷孙三代疏于朝政明廷腐败严重,木邦及孟密,击破缅,杀宣慰莽纪岁,缅诉于朝,官员却不上报京城置之不理,其子莽瑞体奔逃匿于洞吾母家其头领养为己子。

莽纪岁之子莽体瑞年长乃自力起兵收复其父之旧地,后势渐强,吞并其附近诸部,因怒明未救其难,并与思机发联兵犯边,自称西南金楼白象王。

到了万历时,缅甸的东吁王朝强盛起来,四处征战扩张,兼并了今缅甸大部分地区。

万历九年(1581年),缅应龙死去,其子莽应里继承王位,他继承王位后,继续使用武力向北扩张。

万历十一年(1583)正月,缅军攻陷施甸(今云南施甸),进攻顺宁(今云南凤庆)、盏达(今云南盈江),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明廷迅速派刘綎和邓子龙率领明军进行抵抗,明军在当地土司武装的配合下,在姚关以南的攀枝花大破缅军,取得攀枝花大捷。

明军乘胜追击,邓子龙率领军队军队收复了湾甸、耿马。

而刘缀率领军队,占领了陇川,俘虏缅甸丞相岳凤。

岳凤投降后,缅甸军队一触即溃,明军一路收复了蛮莫、孟养和孟琏,孟密土司也宣布内附,阿瓦缅甸守将莽灼也投降了明廷。

万历十二年(1584年)五月,缅甸军队再次入侵,攻占孟密,包围五章。

明军把总高国春又率军击败了缅甸的入侵。

自此缅甸东吁王朝的势力被赶出木邦、孟养、蛮莫等土司地区,叛国投缅的大汉奸岳凤被押送京师处死,边境地区的土司纷纷重新归顺明朝。

刘铤清醒地认识到“疆宇虽已廓清,莽酋酋然肆大,若不亟加剿灭,终为祸根蔓延”。

应乘胜进讨,“俟荡平之后,另图改土设流,平定之余,更宜筑关建堡,设大将旗鼓,以控制要冲,立诸司衙门而相为犄角。

随行屯田之策以足食,而财可使富,保障坚于来形;又练土著之丁以足兵,而力可使强,边境几无患。

……滇南之安,永保万世无虞矣。

[刘铤:《平麓川露布》,载《云南史料丛刊》36辑。

]但是,刘铤的筹谋笄却不为当局所重视,不仅没有给予支持,反而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将刘铤调离。

刘铤镇蛮莫约二年,抚绥边境诸土司,尚来不及剿灭洞吾莽应里,彻底平息叛乱,便抱憾离去,许磁《赠云抚凤坪公西征缅甸序》说:“……一战而取罕虔,再战而获岳凤,三战而诛莽应里,四战而缅甸之老莺尽退兵矣。

”对刘铤征缅满怀期望,不料刘铤尚未三战、四战便解职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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