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文言文《伤仲永》鉴赏
【千问解读】
初中文言文《伤仲永》鉴赏 《伤仲永》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是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贪利导致他才能衰退,后面几笔点出其沦为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下面是其作品鉴赏,欢迎阅读: 伤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作品鉴赏: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
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
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
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
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
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
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
“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
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
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
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
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
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
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
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
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
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
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
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
“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
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
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
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
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
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
“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
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
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
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
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
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
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
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
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
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
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
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孟母三迁文言文原文翻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孟母三迁文言文原文翻译,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孟母三迁 两汉:刘向 邹孟轲母,号孟母。
其舍近墓。
孟子之少时,嬉游为墓间之事。
孟母曰:“此非吾所以居处子。
”乃去,舍市旁。
其嬉游为贾人炫卖之事。
孟母又曰:“此非吾所以处吾子也。
”复徙居学宫之旁。
其嬉游乃设俎豆,揖让进退。
孟母曰:“真可以处居子矣。
”遂居。
及孟子长,学六艺,卒成大儒之名。
君子谓孟母善以渐化。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孟子的母亲,世人称她孟母。
过去孟子小时候,居住的地方离墓地很近,孟子学了些祭拜之类的事。
他的母亲说:“这个地方不适合孩子居住。
”于是将家搬到集市旁,孟子学了些做买卖和屠杀的东西。
母亲又想:“这个地方还是不适合孩子居住。
”又将家搬到学宫旁边。
孟子学习会了在朝廷上鞠躬行礼及进退的礼节。
孟母说:“这才是孩子居住的地方。
”就在这里定居下来了。
注释 舍:家。
墓间之事:指埋葬、祭扫死人一类的事。
处子:安顿儿子。
乃:于是,就。
嬉:游戏,玩耍。
贾(gǔ)人:商贩。
炫卖:同“炫”,沿街叫卖,夸耀。
徙:迁移。
俎豆:古代祭祀用的两种盛器,此指祭礼仪式。
徙居:搬家。
及:等到。
大儒:圣贤。
揖让进退:即打拱作揖、进退朝堂等古代宾主相见的礼仪。
揖:作揖。
遂:最后。
市:集市。
居:家。
卒:最终,终于。
启发 良好的人文环境对人类的成长和生活而言是十分重要的。
现代的人们不仅要求高品质的物质生活,更需要高品位的精神生活。
给人很多的思维.在个人空间,在居住方面,在社交圈里.在生活中,环境造就人才,环境也淹没才人。
环境重要,比如把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交给一只狼去抚养,婴儿长大后就具有狼的.很多生活习性。
社会环境与一个人、特别是青少年的成长有直接的关系。
孟子后来成为大学问家,与社会环境对他的熏陶感染有很大关系。
影响 孟母教子的影响特别深远,早在西汉时期韩婴的《韩诗外传》中,就用有关孟母的故事来解释诗义,刘向的《列女传》中,首次出现了“孟母”这个专用名词。
东汉女史学家班昭曾作《孟母颂》,西晋女文学家左芬也作《孟母赞》。
南宋时的启蒙课本《三字经》引证的第一个典故就是“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这一普及于封建社会后期的启蒙读物,虽经明、清学者陆续修订补充,而孟母三迁、断机教子的故事始终冠于篇首。
山东监察御使钟化民《祭孟母文》赞扬道:“子之圣即母之圣”、“人生教子,志在青紫。
夫人教子,志在孔子。
古今以来,一人而已。
” 随着孟母故事的广泛流传,封建统治者也竭力将其塑造成符合其需要的偶像,封建皇帝对其屡加封谥,直到乾隆二年(1737年)加封孟母为“邾国端范宣献夫人”。
人教九下文言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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