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让论》方孝孺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2-25 点击数:
简介:《豫让论》方孝孺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在年少学习的日子里,许多人都接触过很多经典的文言文吧?文言文能让不同语言使用者“笔谈”,是一种具有固定格式,却不会非常困难

【千问解读】

《豫让论》方孝孺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在年少学习的日子里,许多人都接触过很多经典的文言文吧?文言文能让不同语言使用者“笔谈”,是一种具有固定格式,却不会非常困难的沟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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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简介《豫让论》是明代文学家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

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

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作品原文  豫让1论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2知己3,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4,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5,俾6身全7而主安8。

生为名臣,死为上鬼9,垂光10百世,照耀简策11,斯为美也。

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12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13,眩世骇俗14,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15智伯16,及赵襄子杀智伯17,让为之报仇。

声名烈烈18,虽愚夫愚妇19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

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20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21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

”谓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22,而独死于智伯。

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23。

”即此而论,让馀徐憾矣。

  段规24之事韩康25,任章26之事魏献27,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 。

郄疵之事智伯28,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

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

  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上也。

当伯请地29无厌30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31陈力就列32,谆谆然33而告之日:“诸侯大夫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

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

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

谆切恳至,谏不从,再34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

三谏不从,移其伏剑35之死,死于是日。

伯虽顽冥不灵36,感其至诚,庶几37复悟。

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

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38乎?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39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40也。

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41若是42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43血气44之悻悻45,甘自附于刺客之流。

何足道哉,何足道哉!  虽然46,以国士而论,豫让固47不足以当48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49而自得50者,又让之罪人也。

噫!  词句注释  1、豫让:战国晋人,生卒年不详;为晋智瑶(即智伯)的家臣,赵、韩、魏共灭智氏后,曾入赵襄子宫中刺杀襄子,被俘获。

后豫让改名换姓,以漆涂身,吞炭使自己变哑,改变形象,谋刺赵襄子,又被捕,伏诛前,求得赵襄子衣服,拔剑三跃呼天击之,遂自杀。

事见《战国策·赵策一》。

  2、名:声称,称说。

  3、知己:谓了解、赏识自己。

  4、善道:善加诱导。

《论语·颜渊》:“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

”  5、“销患于未形”二句:销患:消除祸患。

未形:指祸患还没有形成。

保治:进行治理以使安定。

未然:未能如此。

此二句谓在祸患尚未形成时就消除它,在天下尚未安定时进行治理。

  6、俾:使。

  7、身全:生命得以安全。

  8、主安:主人平安。

  9、上鬼:上等之鬼。

  10、垂光:比喻流传美名。

  11、简策:即简册,本指编连的竹简,后代指史籍。

  12、捐躯殒命:谓献出生命。

  13、钓名沽誉:即沽名钓誉,谓有意做作或用某种手段猎取名誉。

  14、眩世骇俗:谓欺骗、迷惑世俗。

眩,欺编。

骇,夸惑。

  15、臣事:以为臣的道理和本分来事奉。

  16、智伯:春秋时晋卿。

亦作知伯。

名智瑶,亦作知瑶。

  17、赵襄子杀智伯:赵襄子:春秋时晋大夫,名赵无恤,晋的执政大臣。

晋定公时(公元前512—前475),赵、魏、韩、智氏、范氏、中行氏等六家贵族,基本上分割肢解了晋公室,同时六家之间的争夺也很激烈。

公元前490年,范昭子(范吉射)和中行文子(荀寅)失败后逃离晋国,其地为赵、韩、魏及智伯瓜分。

公元前454年,智伯联合韩、魏攻赵。

赵襄子接受谋臣张孟谈的建议固守晋阳。

智伯和韩、魏联合围攻了三年多,无法攻下。

赵襄子派张孟谈潜出城,对韩宣子、魏献子说明赵亡之后,智氏必灭韩、魏的利害关系。

韩、魏考虑到自身的利益,与赵联合,一举消灭智氏,杀死智伯。

  18、烈烈:形容显著貌。

  19、愚夫愚妇:泛指普通老百姓。

  20、处死之道:处理死的方式、方法。

  21、愧:使动用法,使之惭愧。

  22、中行氏:中行为复姓,春秋时晋侯作三行川御敌,荀林父将中行,后遂以为姓。

此指晋卿荀寅,晋顷公时为下卿,后奔齐,卒谥文。

  23、“中行氏以众人待我”四句:中行氏把我看作一般人,我就以一般人的身份为他做事;智伯把我当作济国之士,我就以济国之士的作为来回报他。

  24、段规:战国时韩人。

  25、韩康:韩康子。

智伯索地于韩康子,段规劝给予,以骄其志,俟后收拾之。

  26、任章:春秋战国时魏国人,曾为灭晋出谋划策。

  27、魏献:春秋战国时晋国的卿,名魏驹,一称桓子。

智伯索地于魏桓子,桓子不与,任章规劝给之以骄其志,俟后图之。

  28、郄疵之事智伯:郄疵:春秋战国时晋人。

据载,智伯率魏之兵围攻赵国,郄疵劝智伯说,从韩魏攻赵,赵亡,灾难必及韩魏,韩魏必反。

智伯不听。

事见《战国策·赵策一》。

  29、请地:要求割地。

  30、无厌:没有满足。

  31、宜:应该。

  32、陈力就列:谓在自己所任职位上格尽职守。

  33、谆谆然:形容忠诚恳切貌。

  34、再:二次。

  35、伏剑:以剑自刎。

  36、顽冥不灵:谓愚钝无知。

  37、庶几:犹或许,也许。

  38、斩衣而死:赵襄子出外,豫让暗伏桥下,谋刺赵襄子,没有成功。

被捕后,求得赵襄子衣服,“拔剑三跃,呼天击之”,然后自杀。

  39、开悟:开导以使醒悟。

  40、肥瘠:即胖瘦。

因古时秦国与越国相距甚远,故谓。

  41、曾:竟然。

  42、若是:如此,像这样。

  43、不胜:不克制。

  44、血气:指感情。

  45、悻(xìng)悻:形容刚惶自傲貌。

  46、虽然:即使如此。

  47、固:原本。

  48、当:充当,担任。

  49、腆(tiǎn)然:形容厚颜貌。

  50、自得:自己感到得意。

  原文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

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

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

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

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

”谓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

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

”即此而论,让馀徐憾矣。

  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 。

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

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

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上也。

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日:“诸侯大夫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

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

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

谆切恳至,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

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

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

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

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  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

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

何足道哉,何足道哉!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

噫!  白话译文  士人君子要建立功名,侍奉主人,既然被称作知己,那就应当竭尽智谋,诚恳地加以劝告,巧妙地加以开导,在祸患还未显露时就消除它。

在动乱发生之前保住社会的治安,使自己不受损害,主人没有危险。

活着是著名的忠臣,死后做高尚的鬼魂,流芳百世,照耀史册,这才是完美的士人。

如果遇到知己,不能拯救危难于动乱之前,而在事情失败之后才去献身自尽,沽名钓誉,迷惑世人,夸耀于社会,这在君子看来,都是不足取的。

  我曾经因此评论过豫让。

豫让做智伯的家臣,等到赵襄子杀了智伯,豫让为他报仇,名声显赫,即使是平民百姓,也没有一个不知道他是忠臣义士的。

唉!豫让的死当然可以称为忠了,可惜,在怎样死的方式上还有不忠的表现。

为什么呢?看他漆身吞炭,对他朋友说:“我做的事情都特别难,我是想用这种做法使天下后世做臣子而怀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

”这能说他不忠吗?等看到他连续三次跳起来,用剑来刺赵襄子的衣服,赵襄子责备他不为中行氏而死,却单单为智伯而死的时候,豫让回答说:“中行氏像对待一般人那样对待我,所以我就要像一般人那样去报答他;智伯把我当国士对待,所以我就要像国士一样报答他。

”就此而论,豫让就有不足之处了。

  段规侍奉韩康子,任章侍奉魏献子,并没有听说待他们如同国士,可是段规、任章却尽力劝说他们的主人顺从智伯的无理要求,割给智伯土地,使他志气骄盛。

从而使他更快地灭亡。

郗疵侍奉智伯,智伯也没有待他如同国士。

可是郗疵却能洞察韩、魏的企图来劝谏智伯。

虽然智伯不采纳他的意见以至于灭亡,但是郑疵的智谋忠告,已经是无愧于心了。

豫让既然自己认为智伯待他如同国士了,所谓国士,是为国家济困扶危的人。

当智伯对土地贪得无厌之日,放纵情欲,荒淫暴虐之时,作为豫让,正应竭力来尽自己的职责,耐心地劝谏自己的主人说:“诸侯大夫应各自安心守着自己分内的土地,不要互相侵夺,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

如今,无缘无故地向人家索取土地,人家不给,就要产生忿恨之心;人家给了,就产生骄横之心。

忿恨必然会引起争斗,争斗必然会失致;骄横必然傲视一切,傲视一切必然导致灭亡。

’非常耐心诚恳地劝谏,一次不听,再来第二次,第二次不听,再来第三次,第三次劝谏还不听从,再把那伏剑而死的行动安排在这个时候。

这样一来,智伯虽然顽固愚昧,但受至诚之心的感动,也许会重新醒悟,从而与韩、魏讲和,解除赵国的围困。

保全智氏的宗族,使他们能香火不断,延续不绝。

假如这祥,豫让即使死了也像活着一样,难道不胜过斩衣然后自杀吗?  豫让在那时,甚至连一句开导主人,使他醒悟的话都没说。

看着智伯的危亡,就像越人远远地看秦人的肥瘦一样。

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的报答竟然能像这个徉子吗?直到智伯已死,豫让才压抑不住愤怒的血气,甘心情愿地加入刺客的行列,这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  虽然这样,但用国士的标准来评价豫让,豫让的确是不配的了。

可是同那些早晨还是仇敌,晚上就变成了君臣,厚着脸皮自以为得意的人相比,他们又都是豫让的罪人了。

唉!  创作背景  豫让,战国时晋人,先为晋大臣范氏、中行氏的家臣,赵简子灭范氏、中行氏后,改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

赵襄子(赵简子之子)灭智伯,“漆其头以为饮器”。

豫让逃往山中,改名换姓,立誓“我必为报仇”他一次行刺未成功,于是以漆涂身,改变形貌,又吞下炭块,使声音变哑。

第二次埋伏在桥下行刺赵襄子,仍未成功,被捕,自杀而死。

事见《史记·刺客列传》。

这篇文章即是方孝孺对豫让的评价。

  作品赏析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

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

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

”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

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

”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

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

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

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

”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

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

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

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

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

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

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

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

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

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

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

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

这不配作国士。

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

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

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

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

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

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

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作者简介  方孝孺(1357—1402年),方克勤之子,字希直,又字希古,号逊志,时人称“缑城先生”。

又因在蜀任教时,蜀献王名其读书处为“正学”,亦称“正学先生”。

幼时好学;长大后,师从宋濂,常以明王道、致太平为己任。

1392年(洪武二十五)年,任汉中府学教授,蜀王聘为世子老师。

惠帝即位,召为翰林侍讲,次年迁侍讲学士,后改文学博士,主持编纂《太祖实录》、《类要》。

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他多次为建文帝谋划对策。

后朱棣引兵攻入京师,授笔起草登基诏书,方孝孺不从,将笔掷在地上,边哭边骂,于是被杀,共灭十族,死者八百七十余人。

  方孝孺主张作文要“神会于心”、“道明而辞达”,反对摹拟剽窃,其文风格豪放雄健。

《四库全书总目》说他“学术醇正”,文章“乃纵横豪放,颇出入于东坡、龙川之间”。

他的散文常以物喻理,直抒胸臆,文笔畅达,言简意明,为时人所传诵。

著有《逊志斋集》。

宋代袁采的《袁氏世范》在中国家训进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的《世范》可能更比颜之推的《家训》少些道学气。

清新雅致、能沁人心脾的作品总是更具有亲和力的。

概述 《袁氏世范》一书的论理并不像其他古代修身齐家的书那样古板正统,相反,袁采思想开明,甚至敢于反传统。

他是从实用和近人情的角度来看待的原则的,而不是像一些老学究那样,把“”、那一套伦理强加在人们头上。

譬如,袁采的《袁氏世范》提倡家庭的成员应该是平等的,父子兄弟之间都是平等的,可以保持各自的性格特点。

即便是家中的长辈,也要以自己超乎别人的修养来树立自己的威信,而不能压服别人,子女也没必要屈从长辈的权威。

《袁氏世范》记载的一些经济生活细节,也可补充历史的空白,如当时开化农村的借贷,往往借一还二,这种高利贷太过不仁。

不过,在宋代社会,大钱生小钱的观念深入人心。

《袁氏世范》卷一说,有人与兄弟子侄共同生活,他自己私财独多,怕将来被均分,就买金银之类收藏。

袁采认为这是非常笨的做法。

有了钱与其买金银,还不如购置产业搞经营,或者典质放债,十年中间,所得之利息必大大超过本钱。

到兄弟分家时,父辈留下的那一点产业,就只是经过滚动后的财产的一小部分了,利己利人,? 思想特色 被誉为“《颜氏家训》之亚”的《袁氏世范》,在中国家训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袁氏世范》包含有丰富的家庭伦理教化和社会教化思想,在许多方面都将中国古代家庭教育和训俗的内容、方法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研究《袁氏世范》,对我们今天的道德文明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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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循家风介绍:《易》学传家,读书执理,忠厚廉让,知行诚笃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

”千百年来,重视家风建设,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

家风是家族子孙世代为之恪守的家训、风范与行为准则,是民风世风的根基和社会和谐的基础。

知礼仪,重家风,育人才,通儒的家风就是一个典型的范例。

从曾祖以来,特别是焦循生活的中后期至末年(1763-1820),已形成了一以贯之、世代相续的优良家风。

主要内涵可概括为十六个字:“《易》学传家,读书执理,忠厚廉让,知行诚笃。

” 精心治《易》 《易》学传家 《易》即《周易》,儒家十三部经传之首。

身为经学大师的焦循对《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春秋传》《论语》等经传都有研究,以专治《易经》《》为著。

其于《易》学着力最多,后期家设读《易》治《易》命名的倚洞渊九容数注《易》室,且自青少年起为治《易》倾注了大半生心血,取得了以《易》学赖以传家和沾溉后世学人的辉煌成就。

焦循治《易》有深厚的家学渊源。

曾祖父文生公焦源深研于《易》,以《读〈易〉图》传世。

祖父鉴千公焦镜、父佩士公焦葱俱好以《易》;因循祖母王孺人的祖父王方魏承祖纳谏翁之学,一生善《易》,并以《易》授徒,故焦循祖、父俱闻外家《易》说。

到焦循治《易》,则集大成而发扬光大,至以《易》学名扬后世。

焦循治《易》的突出贡献,是大著《易学三书》,凡四十卷,包括《易章句》十二卷,《易通释》二十卷,《易图略》八卷。

此外著《易话》二卷,《易广记》三卷,《注易日记》三卷。

又有治《易》之余,遍览诸典籍累积卓识而撰的杂著《易余籥录》二十卷。

其《易》学成果丰硕,成就卓著,令世人瞩目。

焦循治《易》,一方面以所谓“旁通”、“相错”、“时行”作为创立《易》学架构的重要法则,揭示了《易》学“通变”思想的精髓;另一方面,他又会通中西算学中的逻辑思维进行逻辑推演,呈现出以数理模式和数理思想沟通《易》理的鲜明特征。

利用“乘方”计算六十四卦的排列组合,以及运用“天元术”、“齐同”,是焦循援入《周易》研究的三个主要数理法则。

可以说,焦循是历史上第一个能运用数理方法研究《易经》之人。

据记载,焦循家每一道门都有对联,对联都是自己撰写,其中贴在大门堂上的对联如此写道:“易学传家,读书执理。

” 焦循依次给孙取名“授易”、“授书”、“授诗”。

从中既可见他以儒家经学承继家学世业的殷切期望,先命名长孙为“授易”,也足见他把《易》学作为传家固业的主要根基。

好学深思 读书执理 博览载籍、博闻强记,善于读书、识力精卓,皆是通儒焦循治学成功的重要原因。

在父母亲、戚良良好教育与学风熏陶下,天资颖悟的焦循自幼就喜读书,爱学习。

三岁时,嫡母教以书数,口授《毛诗》及古孝悌忠信故事;多置纸笔,令临摹写字。

时舅母、表叔王容若,皆以字音反切相授。

五六岁,谢氏并授以唐人绝句诗。

六岁入塾读书,从学于表兄范徵麟,学《诗》,辨别音韵。

当年三月,父佩士始教其吟咏《毛诗》。

十岁前,表叔王容若又授以《诗》和书数,使他习九九,好算学;且常说古孝悌忠烈故事,对焦循忠孝仁义观的形成产生了较大影响。

十一岁范表兄以爱国诗人编《文章轨范》为蓝本,要求焦循读古文,教他应善于从中寻规律,求大义。

于是他对古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日后尤偏好文。

族父熊符受循父所托,训导焦循学诗赋,常为他改诗,并授以“六书”之学。

焦循后来以“六书”之假借、转注独辟治《易》途径,当发端于此。

十二三岁时,好为小诗,父教以唐司空图《诗品》,嘱咐循:“作诗必知诗之品。

读《诗品》又必知作《诗品》者之品。

”焦循谨记父训。

十四岁受父亲之教,焦循开始学习撰古文,特善钻研作文之法。

此前除学习诗文辞赋外,已广泛涉猎经史天算地理医农等典籍。

十七岁,应童子试,即取为补学生员。

正是在他复试时,得到督学江苏来到扬州的侍郎赏识,谨记其嘱咐:“识之!不学经,无以为生员也。

”焦循未辜负刘公期望,从此专心学经。

十八岁时又入著名的府城安定书院肄业三年。

从青少年起,焦循就孜孜不倦于博学求知,作诗习文,为后来治学成才打下了坚实基础。

遍览经史子集,兼阅当代学人著作,旁及九流之书,是焦循读书的显著特点。

他也多方求购书籍,以得好书为乐。

焦廷琥《先府君事略》记道:“府君性俭约。

而购买书籍,则必丰其值,不少吝。

”荒岁为购《通志堂经解》丛书,不惜以变卖良田之价银,又亏赖以贤妻脱卖金簪相助,方得此书,传为士林佳话。

此外,焦廷琥言:“府君每得一书,无论其著名与否,必详阅首尾,心有所契,必手录之。

或友朋以著作来者,无论经史子集以至小说词曲,必详读至再至三,心有所契,则手录之。

如此者三十年,所录者盈二尺许。

”可见,焦循不仅广博阅读,也是一个善读书者。

其良好的读书习惯和方法,还表现在教季弟徵上,“读书不熟,必先为解说其义,后分章画段,教以整读、碎读、分读、串读之法”。

读书贵在执理。

“执”指执着,坚持不懈;“理”即精髓要义,真谛所在。

读书执理,焦循身体力行。

首先,读书不随波逐流,勇于有疑而问。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焦循幼时入塾读书,听塾师解说《论语》《孟子》,每按讲章,常疑之不以为信。

他人认为难读之书,如《毛诗·三颂》《尚书·盘庚》《礼记·内则》,焦循偏乐于探索其中。

其次,读书深思熟虑,融会贯通。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焦循常说:“学贵善用思,吾生平最得力于"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八字。

学有辍时,思无辍时也。

食时、衣时、寝时、行路时、栉沐时、便溺时,凡不能学时,皆当即所学而思之。

”其学术著作《晓庵遗书》《学春秋随笔》《春秋说》《音学五书》《古文尚书疏证》《尚书后案》《古文尚书集注音疏》《历算全书》《赤水遗珍》等四十八部,就是焦循熟读精思、知人论世后的心血结晶。

第三,读书能不懈探索,把握其微言大义、精华要旨。

幼即以好《易》颖悟著称的焦循,在读《易》进而治《易》的道路上,艰辛备尝,以至付出年寿不永的生命代价。

嘉庆十二年(1807)四十五岁时,春三月,焦循“遘寒疾”,重病昏卧垂绝者七日。

他事不复知,惟《周易·杂卦传》一篇往来胸中,明白了析,曲折毕著,平日用力之浅深,嗜好之诚伪,于此时验之。

昏厥醒来,遂一心专于《易》。

为探其真理精义,焦循痴迷执着其中,尽弃科第仕宦之心,不惮寒暑,不与世俗酬接,而于参五错综中,引申触类,豁然贯通,尽改旧稿,更创新篇。

尽管日后身体状态一直不好,脾病时发,并屡发足疾,疾发时痛彻骨,然而他咬牙坚持治《易》不辍。

五十岁时,又作《告先圣先师文》发誓明志,尽屏他务,专理《易》经。

且自立一簿,以稽考其业。

最终在嘉庆二十一年(1816)五十四岁时成就《易学三书》书稿。

次年自二月二十日起,焦循手写《雕菰楼易学》四十卷,先《图略》,次《通释》,次《章句》,至九月十二日,写完全帙。

还不时校改之。

数十年学《易》、治《易》,足见其艰辛、勤苦、执着和严谨。

《易》学大著既成,焦循又投入《孟子》的深研与《孟子正义》的撰著中。

在病痛的折磨下,又用十九个月时间,至嘉庆二十五年(1820)七月辞世前夕,终完成《孟子正义》草稿三十卷约70万言。

《孟子正义》既显乾嘉“朴学”之风,具汉学精于训诂考据之所长,又显微言大义,而具宋学精求义理之特征。

焦循从九个方面淋漓尽致阐发孟子的性善论。

1.人有“四端”,所以人性善。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2.人能知,故善。

3.人可教而明,故人性善。

4.人知情有欲求精妍,故性善。

5.人可使“欲”从自然达至必然,所以人性善。

6.人知尊贤采善,故人性善。

7.人有神明之德,故性善。

8.人知权善变,故人性善。

9.人可“旁通”情欲,所以性善。

他以性、灵、情、欲、德、才、知、智来区别人与禽兽,以赞扬、申明人性之善,明白晓畅,可谓是“善”的宣言。

人生信条 忠厚廉让 在焦循心目中,忠厚廉让是他的人生信条,也是焦家世代重德、修德、厚德不可缺少的家风重要内容。

父佩士公曾对焦循说:“吾家世世以忠厚退让为法。

”循玄祖仰湖公文科,为江都刑房吏,以慈祥仁爱著称,常救无辜于水火之中,清正廉洁,未尝妄受一钱。

高祖震鸣公明旸,行二,为人忠厚礼让,曾与三兄弟析居。

既而诸兄弟疑其产厚,以其多得财产为由,要求再分其产,索承分田补之。

明旸认为自己所得本来就是先人所赐,所以满足诸兄弟所愿,而不与计较。

曾祖父文生公源,性情醇笃,莫与人争。

曾祖母卞孺人,生于富饶之家,幼年惟知作诗及画。

既归循曾祖,诸嫂嫉孺人奁厚,又笑其不能针黹,迫之分家,分以瘠田,且以先世之债委与曾祖。

孺人尽以钗珥偿债。

时仅薄田数十亩,孺人与文生公躬耕自给,并达高寿,子孙林立,家业复旧。

孺人还时以钱谷周恤诸侄,而不念旧憾,亲戚乡邻奉为家范。

祖父鉴千公镜,生性厚实,广施仁爱,从不与人计较得失,甚至以德报怨,深受乡邻爱戴。

焦循《先考事略》引父言云:“吾族自(明)永乐间聚处于湖,分上下两庄,今惟吾屋尚存。

”“(父)指楼屋曰:"此嘉靖间物,得不拆者,忠厚退让所积而留也。

" 焦循父佩士公葱,以咯血病,应小试一次,即纳粟为太学生。

予。

族姓亲戚有待以举火者,死丧济以棺敛之费,于孀妇孤子周之尤力。

乾隆三十三年(1768),岁闹饥荒,出粟救济穷困者。

时焦循六岁,亲见之。

父承祖遗田八九百亩,以施故,家渐落,仍不懈施舍穷人……家既中落,复屡值凶岁,循父乃称贷于人,将到期,卖田以偿贷。

适亲戚有丧事,循父怅然曰:“吾尚有田卖,不可使亲戚无所殡。

”分而予之。

循父性情和易,无疾言厉色,间或有横逆至,受而不报。

居家俭约,衣裘器物,与亲戚朋友共享用,不还者未尝往索,往往至损坏而后归之,也未尝脸有难色。

乾隆四十九年(1784),循父为自己占卜预测未来,测知自己气数将尽,于是从家中取出多年他人欠自己的“数千金”债务和十几年前买族人房屋的凭据,全部烧掉,凡欠别人的债务一律还清,惟恐子孙日后逼人还债或欠他人之债不还,有失忠厚之道。

(见《先考事略》,《雕菰集》卷二十三) 查阅史料,家族并未传有治家规范要求的完整文本,但焦循父留下了一些治家教子训诫的格言。

如:“昨闻谈科名者,有"敲门砖"之说,谓不必根柢经术,但求涂饰有司耳目,便可骗得。

余为之骇甚!……乃以骗为名,不愿子孙之效之也。

”“学颜子者学其虚心,又当学其立志。

”“可知处己接物,必要正大磊落,不独免为人鄙,亦且免为人疑。

否则不足立名,亦不足保身。

”“读书就正有道,则宜用求,而断绝忮(zhì,嫉妒)心。

”“父子兄弟之间,惟相通以诚,有所疑必使释之,令共见其心。

”“尔辈好作诗,宜细读《诗品》,尤宜学作《诗品》者之人品。

”……父亲的训诫格言,焦循牢记终身,也受用终身。

从焦循玄祖、高祖、曾祖,到祖、父,忠厚退让的家风数代相传,并传承给焦循及其子孙辈。

其中先父佩士公的言传身教更给焦循以深远的影响。

“忠厚退让”,焦循则增一“廉”字,为“忠厚廉让”。

他曾应一位“好读书,,予爱之敬之”的青年所求,书写一联,馈之:“书读秦汉已上,家在廉让之间。

”焦循与人交往,忠心耿直,诚挚质朴,是非分明,且善于引导,诲人不倦。

如焦廷琥言:“府君与人交,不徒在言语仪接不蹈涉虚文,不匿怨而友其人,以故与世疏而真笃之意挚如也。

辨论是非,必正色庄论,务使明晰。

人有所质,必忠告善导之,穷流溯源。

有所叩,则娓娓不倦。

”焦循既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又践行厚道,与人为善,对己能多做自我批评,不仅为人如此,为文治学亦如此。

焦循生性俭约,淡泊仕途与名利。

以清廉自束。

嘉庆六年(1801)应乡试获取举人的出身资格,但他却自嘉庆七年会试下第后,不再应和出游,奉母家居、授徒为生,尤读书著书不辍。

总之,以“忠厚廉让”为法,在焦循身上得到了最突出的展现与最切实的践行。

知行诚笃 大儒曾赞通儒焦循:“君性诚笃直朴,孝友最著。

恬淡寡欲,不干仕禄。

居恒布衣蔬食,不入城市,惟以著书为事,湖山为娱。

”焦循高足弟子,阮元从弟阮亨亦云 :“焦里堂先生,学行诚笃,尤精推步(按古称推算历法)之术。

四十外足不入城,筑雕菰楼,藏书数千卷。

著《北湖小志》《雕菰集》《易学》《孟子义疏》行世。

”所谓“君性诚笃”、“学行诚笃”的赞语与焦循终生为之信守和践行的“知行诚笃”相一致,并是其形象性格、卓行和精神的生动诠释。

而“知行诚笃”,则为其家风极为重要的内蕴。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焦循一生除青壮年时期应岁考、乡试、多次往来于扬州、泰州、南京之间外,曾于乾隆六十年(1795)、嘉庆元年(1796)、五年、六年、七年,即33岁至40岁时,接受先后任浙江学政、巡抚的阮元邀请入幕参予衡文校士、编书等务,而二往山东、七游浙江;嘉庆七年参加会试一上京师。

多次出行和览游这段宝贵的人生经历与实践活动,极大开拓了胸襟和眼界,使焦循对文化典籍、历史传说、山川地理、人文风俗、民族状况、社会现实多所了解;同时也因此广交了文人学士、同道师友,切磋诗文,探讨学术,相互促进,大有裨于自身学术的精进,而成就了部分著述,又即兴赋下不少诗词文篇章,更为他今后从事的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焦循尝说:“循往年家居,每岁诗不过数首,去年游齐鲁,半年得诗五十首,今游吴越,半年得六七十首。

盖山川旧迹与客怀相摩荡,心神血气颇为之动,动则诗思自然溢出。

境与时不同,则诗思亦异。

” 至于精研以《易》学为首要代表的经学,兼治他学,并立足、执着于通经明道、著书立说,以达“经世致用”,则无疑是焦循“知行诚笃”的核心要义和集中体现。

“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

”经学家焦循深知文章的重要功能、作用,而特把研治经学之文提高到压倒一切文章的地位。

他说:“文何用?有用之一身者,有用之天下者,有用之当时者,用用之百世者。

科举应试之文,用之一身者也;应酬交际之文,用之当时者也。

二者之于文,皆无足重轻。

若夫朝廷之诰,军旅之檄,铭功纪德之作,兴利除弊之议,关于军国之重,民物之生,是文之用于天下也。

然必仕而在上,有才艺足以达者任之。

布衣之士,穷经好古,嗣续先儒,阐彰圣道,竭一生之精力,以所独得者聚而成书,使《诗》、《书》、六艺有其传,后学之思,有所发,则百世之文也。

”这是焦循一生探《易》理、治经学、安身立命学以致用的形象写照。

焦循的一生,欣逢清代学术繁荣的鼎盛时期。

其用功勤勉,不懈于学,著作宏富,经史子集皆多涉及,诗词歌赋都有所作。

据学者基本统计,著述达九十一种,多至四百五十余卷,约六百万字。

在经学、文学、史学、数学、医学等领域均取得杰出成就,而以经学、数学、曲学成就最为显著。

焦循对其子孙能够传承并弘扬焦氏祖传家风的希冀,在其暮年愈加强烈迫切。

嘉庆二十四年(1819),焦循于枕上作七律:“梦中亲友未凋零,笑语方温梦又醒。

鬓雪半因陈籍白,眼花时共远山青。

烈风窗外鸣鸦鹊,活火铛边煮术苓。

且喜雏孙初学咏,吟声不与岁华停。

”幼孙吟声不断的景象,蕴含着他对“书香”延续,家学后继有人的期待和喜悦。

次年七月二十四日,自感不久辞世的焦循,呼子廷琥于榻下,谆谆嘱以后事。

曰:“吾之病不能起矣。

汝宜绩学,子孙宜读书。

惜诸孙尚未成立。

然长孙授易年十四,粗习属文之法;次孙授书年十一,吾教之作文,作试贴,伊亦稍稍能领会;三孙授诗尚幼;俱宜教诲之,使勿坠先业可也……” 《易》学传家,读书执理,忠厚廉让,知行诚笃。

作为焦氏祖训、焦循家风的精义蕴含,也是中华民族古代家风宝库中的精华遗产,值得后人批判地继承与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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