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重伤怎么处罚(故意伤害罪重伤判多少年)
【千问解读】
故意伤害罪重伤如何处罚法律主观: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人罪致重伤怎么判法律分析:故意伤害罪主要有三种量刑情节: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方式致人残疾或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因此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他人重伤怎么赔偿和判刑法律主观:
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重伤的,一般是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行为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写错?历史上最著名的错别字有哪些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史上最著名的六大错别字,看看这几个错别字都有何深意吧。
山东曲阜孔府大门上的两个错字“富”、“章” 富,章二字 去过山东曲阜孔府的人一定知道孔府大门两侧的那副对联:“与国成休安富尊荣公府第,同天并老文章道德圣人家”。
细心的人会发现上联中的“富”字少上面一点。
而下联中也有一个写得极不规范的字:“章”字下面的一竖一直通到上面。
其实,这两个错字是有意为之,却富有深意。
“富”不出头,意思是“富贵无头”;“章”字下的一竖出头,则表示“文章通天”。
两个错字,一下子就体现孔府这个非常门第的身份。
承德避暑山庄正宫内午门上方的错字”避“ 避暑山庄 在承德避暑山庄正宫内午门上方的匾额上有四个大字”避暑山庄“,可是一眼看去就会发现,“避”字右边的“辛”下部多写了一横。
了解大清历史的人都知道此错字是于康熙十五年亲笔御书的。
康熙把”避“字写错,但大臣们却不敢提出来,结果就造就了这天下一大错字。
西湖十景之一的“花港观鱼”中的错字”鱼“ 鱼 花港观鱼”是西湖十景之一,那块“花港观鱼”碑,也是的御笔。
但碑上的繁体“魚”字下的四点变成了三点,少了一点。
字虽错了,却是康熙有意为之,原来千古一帝康熙信佛,有,题字时他想“鱼”字下面有四个点,四点代表“火”,鱼在火下烤,怎么能活呢?于是有意少写了一点,三点成“水”,这样鱼便能在湖中畅游,潇洒地活了。
扬州大明寺平山堂正堂匾额上的两个错字”流“、”在“ 风流宛在 江苏扬州大明寺的平山堂正堂左边的匾额上的四个大字“风流宛在”,出自初年两江总督刘坤一之手,据说刘坤一是为追念曾在扬州主政的大文豪而作。
“风流宛在”这四字中“流”字少了一点,而“在”字却多一点。
不明所以的人肯定会认为这是刘坤一的一大败笔,其实,真实情况恰好相反。
刘坤一的这两错字颇有深意。
原来,大文豪欧阳修在扬州时是个“风流太守”,曾弄出了不少韵事。
而刘坤一把“风流宛在”中的“流”有意少写一点,“在”字多一点,意思就是希望少点风流,多点实在,极富哲理。
以上就是史上最著名的六大错别字,除了其中一个是因为不敢说“错”。
另外的五个都是有意为之,却个个颇有深意,我们不得不折服于作者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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