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保释(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千问解读】
保释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是可以取保候审:
0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
0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还有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
03、羁押期已经满了,但是案件还没有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如果想要取保候审的话,那么必须要进行申请,通常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亲属向公安部门或者是法院部门提出相应的申请。
假如说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了,那么可以去聘请一个律师,然后由这个律师来为该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必须要使用书面的方式来进行申请。
但相关部门接到申请书之后,通常在一个礼拜之内会做出相应的答复,如果说相关部门已经批准了的话,那么会签发一个执行取保候审的通知书。
另外就是被告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必须要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才可以被取保候审,假如说犯罪嫌疑人不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那肯定是不会同意的,如果相关部门没有同意取保候审的话,通常也是要告知申请人的,并且要说出不同意的具体理由。
除了这些以外,在办案的过程当中,国家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情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是否取保候审。
最后就是取保候审其实也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不可以超过12个月。
我们要知道,如果是取保候审的话,执行机关通常都是公安机关,在执行的过程当中,需要向对方宣读一下最终的取保候审决定书,该决定书必须要盖有公章才生效。
取保候审适用于哪些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司法机关可以对以下四种情形的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管制是不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拘役的关押期限在六个月以下。
可能独立适用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的也都是较轻的罪行。
可能判处这些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行较轻,通常情况下,不羁押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有些嫌疑人或被告人虽然涉嫌罪行比较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其涉嫌的犯罪可能是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玩忽职守罪等,有些虽然是故意犯罪,但主观恶性较小,如初犯、偶犯等。
对这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以取保候审,无需进行羁押。
这里所说的“社会危险性”主要是指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情形。
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社会危险性要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虑。
通常应当根据其涉嫌犯罪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对所犯罪行的态度、本人的一贯表现、与所居住区域的联系等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在一般情况下,对涉嫌犯罪性质、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宜适用取保候审。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本项规定的情形又分三种情况:一是患有严重疾病,二是因为年老、残疾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三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有这三种情况,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羁押期限”包括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等期限。
“尚未办结”包括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些家属认为,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被取保候审,代表着案件基本结束了,于是可皆大欢喜。
殊不知,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只是因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司法机关不再继续对其采取羁押措施,但不是代表案件已经撤案或终止侦查,整个案件的司法程序还在继续进行。
侦查机关在继续侦查,检察院在继续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在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并不代表嫌疑人或被告人必然会获得无罪的结果,也不代表会得到公正的处理结果。
什么情况下可以保释出狱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保释犯罪分子: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分子;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一、假释"制度是对罪犯进行改造的一种刑罚制度,使获准假释的罪犯能够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即“提前出狱”。
““条件”假释主要表现为:
1.基本的假释条件
(1)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并且再次犯罪的危险:对累犯和蓄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掷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犯罪的罪犯,不得假释。
即便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后也不得假释。
犯罪人,减为无期徒刑后,还应明确规定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达到一定的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原判决的刑期内执行二分之一以上;被判死缓的罪犯,减刑15年以上,减刑、假释,减刑15年以上,才能假释。
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免除上述刑期。
通常涉及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特殊需求情况。
(3)确有悔改的表现:认罪悔改;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与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其中,不主动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有能力不履行财产性刑罚,或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企图获得假释的,不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
(4)其他条件:符合上述条件后,还应结合具体犯罪情节、原判刑罚的情况、行刑的始终如一、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假释后生活来源、监管条件等综合考虑。
2.假释程序条件
对犯罪人的假释程序,按照“减刑”程序,由执行机关向中级法院提出假释申请。
法庭组成合议庭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予以假释。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3.宽限假释条件
其核心是有悔改表现,不存在重犯的危险,对某些情节较轻、身体危险性不大的罪犯,可宽大地把握假释条件:
(1)过失犯、中止犯、被胁迫犯、(2)由于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而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犯罪时不满18岁;(4)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在假释后生活中确实存在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患重病或肢体残障的罪犯,(5)在服刑期间表现尤为突出。
4.假释的检验条件
获准假释的罪犯,需要接受一定期限的复审,其中,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未执行完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
检验期内: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报告自己的活动,(3)遵守会客规则;(4)离开所住城市,县或迁居,应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二、保释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保释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保释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保释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三、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进步的反义词是什么及造句
你知道有哪些广为流传的反义词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进步的反义词是什么及造句,欢迎大家分享 进步的反义词: 落后、后退、倒退、停顿、落伍 词语注音 jìn bù 英文翻译 (向前发展) advance; progress; improve; step foreward; move foreward 基本词意 (1) (动) 人或事向前发展;比原来好。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作谓语) (2) (形)适合时代要求;促进社会发展的。
进步思想。
(作定语) 为更好地掌握这个词语,以下是进步造句: 1、参天的大树是一枝一杈长起来的;学习的进步是一点一滴聚起来的。
2、书,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3、眼睛是知悉现代进步与发展的专家。
眼睛看齐了世界的狂飙,自己也是不会落后的。
眼睛看齐了知识的飞越。
自己的头脑也不会是一片空白与虚无。
眼睛看齐了“山外有山,楼外有楼”的哲理,自己终究会成为一位令人眼亮的举足的人物。
4、音乐,是人类时代进步的象征,每个时代都有反映这个时代的音乐,音乐永远都是人们追宠的对象。
我也非常的喜欢听音乐,在不同的心情里挑选着不同的音乐。
5、好动与不满足是进步的第一必需品。
6、做老师很辛苦。
但只要看到学生的进步,他们会忘掉辛苦,心里会由衷的高兴。
老师经常的鼓励同学:“努力点!坚持努力就会有收获。
”可谓是燕儿吐哺,高风亮节啊! 7、对全人类来说,只有一种共同利益,那就是科学的进步。
9、只要有梦,我就会不松懈的奋斗下去;只要有点滴进步,我就会更加的努力;只要我永不放弃,成功的希望就会一直陪伴着我。
10、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文明的象征;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唯一一把金钥匙;书,是横渡智慧神河的一叶扁舟;书,是攀登上科学之巅的一条山路;书,是至高无上的。
11、火对人们来说,是进步的象征。
有了火,人们不再茹毛饮血,从此懂得,火烧出来的食物更加美味,更加营养。
12、环境整洁优美,生活健康科学,社会文明进步。
13、科学的伟大进步,来源于崭新与大胆的想像力。
14、胜利不是战胜敌人,而是提高自己。
我们只要每天进步百分之一,那就是成功。
拓展延伸 1、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毛泽东 2、我的学习成绩比以前有很大进步。
3、“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进步就是退步。
4、这学期,小林在学习上有明显的进步。
5、希望你不断努力,祝你不断进步。
6、鲁迅先生是进步青年敬仰的导师。
7、树立新风,破除陋习,社会才能不断进步。
8、文化生活的丰富多彩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9、表扬是鼓励进步的手段,不是目的。
10、开学以来,我们班在各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
11、看到同学们的进步,老师的心里非常愉快。
12、鲁迅先生一向关心和爱护进步青年。
13、开学以来,小林在学习上确实有很大进步。
14、这学期,小刚学习用功,进步很快。
15、一个人有缺点就不要怕别人指出,否则,永远也不会进步。
16、只有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才能不断进步。
17、学习的进步主要取决于自己的努力。
18、作为新教师,姐姐能虚心向老教师学习,因而教学工作进步很快。
19、鲁迅先生是进步青年仰望的文学家。
20、对同学微小的进步,老师也给予肯定和鼓励。
为什么说丢荆州的是关羽,却是诸葛亮造成的?
他辅助刘备,贯彻《隆中对》的路线,取得许多重大的胜利,直至以益州为根据地,建立稳定的蜀国。
但他始终没有达到复兴汉室、卒成霸业的目的。
这固然是由于魏、吴力量的强大,然而与诸葛亮在斗争中犯了某些错误,特别是在荆州问题上措置失当,有很大的关系。
按照《隆中对》的路线,首先是夺取荆州。
荆州是曹、孙、刘三方必争之地,谁占据了荆州,谁就可西进四川,东下三吴,为统一中国打开通路。
然而从刘备与的关系来说,荆州既是双方矛盾的焦点,又是建立联盟共同抗曹的交点。
网络图片 刘备不取得荆州,就没有立足之地,不能形成一支强大的力量,孙权就不会重视与他的联盟;若刘备不与孙权联盟共破,任何一方都难以夺取荆州,夺得了也难以保住,这是为后来的历史所证明了的事实。
怎样夺取荆州,如何保住荆州,是刘备集团始终都必须重视的问题。
正是在这个问题上,诸葛亮犯了急躁冒进和重益轻荆的错误。
起先是夺取荆州时急躁冒进。
公元208年曹操大军南下指向荆州时,盘踞荆州的病逝,内部随之发生分裂。
以长子刘琦为首的一派倒向刘备一边,这支力量不大,且屯驻在夏口(今汉口,属江夏郡),时刘备屯樊城,相距颇远。
以次子刘琮为首的一派动摇于曹操、刘备之间,屯聚襄阳,离刘备近,力量也较强。
当时诸葛亮主张立即吞并刘琮,乘机占领襄樊,为夺取全荆州建立基地。
对这个建议,刘备以为不可,借口“(刘表)临亡,托我以孤遗,背信自济,吾所不为”,没有采纳。
结果刘琮降曹,让曹操占领了襄樊,接着南下江陵,兵临孙吴。
后世史家对此事有不同议论:一种意见认为当时刘备完全有力量解决刘琮,占领荆州,没有采纳诸葛亮的建议,是坐失良机;另一种意见认为,刘备虽能吞并刘琮,但不能抵御曹操南下大军,即或占领了荆州,也是保不住的。
应该肯定,在荆州问题上,刘备与诸葛亮并无根本分歧。
刘备对荆州早已,刘表在世时对刘备也早有戒心。
此时刘备不立即吞并刘琮以夺取荆州是正确的,所谓对已故刘表不愿“背信自济”只是托词。
他审度当时形势: 第一,以武力解决刘琮虽不困难,但是难以完全制服刘表集团将士,民心未服。
在刘表集团内掌握兵权并有相当影响的是蒯越、这一干人,他们是当地的望族,反对刘备而倾向曹操,是刘备夺取荆州的极大阻力。
刘备从他的政治生涯经验中,深深感到不取得荆州大多数人的拥护,要在那里站稳脚跟是不容易的。
为此他曾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一些成绩,史称:“荆州豪杰归先主者日益多。
”但人数毕竟有限,刘备还难以服众。
的诸葛亮还缺乏这种政治经验,。
第二,荆州是曹、孙、刘三方必争之地,谁抢先占据了荆州,将成为其他两方攻击的目标。
若刘备抢先占领荆州,不仅会受到曹操大军的全力攻击,同时还可能引起孙权的嫉妒,得不到他们的支持,使自己陷于孤立境地,最后还是被迫退出荆州。
第三,曹操是刘备、孙权的共同劲敌,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与之抗衡,“外结好孙权”,建立孙刘同盟是战胜曹军的保证,本是《隆中对》的决策,而如何解决荆州的归属问题,是孙刘能否合作的关键。
曹操南下的矛头虽主要指向孙吴,若按诸葛亮的意见抢先占领荆州,孙刘联盟必然不可能建立起来。
孙吴难以抵抗南下的曹操大军,刘备集团更不是曹军的对手,也必然是损兵折将, 再度飘零,只有利于曹操。
网络配图 所以刘备主张暂时不夺取有争议的荆州,先与孙吴建立联盟,同心破曹,是完全符合孙刘双方共同利益。
以后的事实表明,诸葛亮也认识到暂时不取荆州的正确性,故能担当起与孙吴结盟的谈判并完满地达成协议的使命。
曹操大军威逼东吴,孙权忙派人与刘备联系,刘备就毫不迟疑地派诸葛亮与之进行结盟谈判。
建安十三年(208)十月,诸葛亮去柴桑(今江西九江市)劝说孙权,他说曹军虽众,但皆“北方之人,不习水战;又,荆州之民附操者,偪兵势耳,非心服也。
今将军(孙权)诚能命猛将统兵数万,与豫州(刘备)协规同力,破操军必矣。
操军破,必北还;如此,则荆、吴之势强,鼎足之形成矣”。
会谈中诸葛亮只着重分析各方军事实力,争取孙权全力抗曹,绝口不提荆州的归属问题。
“权大悦,即遣、、等水军三万,随亮诣先主,并力拒曹公。
”随后的能取得胜利,正是孙、刘联盟的结果。
刘备趁胜轻易地占领了荆州江南的零陵、桂阳、长沙、武陵四郡,从而初步实现其《隆中对》夺权荆州的计划。
后来曹操听说刘备取得了荆州,大为震惊,“方作书,落笔于地”。
赤壁会战后,曹操兵败北归,当时的主要矛盾降到次要地位,而在荆州的归属问题上,孙、刘两家的矛盾上升到突出地位。
王鸣盛指出:“周瑜方结刘拒曹,曹甫败,旋欲制刘以取荆而并图蜀。
”形势的新变化,刘备是清楚的,所以进取四川时,留诸葛亮、、、等率大军镇守荆州,自己在、等人辅佐下,率兵进攻益州。
诸葛亮镇守荆州的任务是很重大的。
一是要继续极力保持刘孙友好结盟关系,维持刘平共处的局面,保住已得的疆土,使刘备专力西进巴蜀而无后顾之忧,不至于东西两面同时用兵。
二是必须保住荆州的安全,防止曹操再度挥师南下争夺荆州。
在夺取益州的计划顺利进行的过程中,庞统不幸中箭而亡。
与此同时,诸葛亮却丢下荆州,率张飞、赵云等部大队人马开赴四川,把镇守荆襄的重任交给关羽。
网络配图 当时的实际情况正如王夫之所分析的那样,“取蜀之事,先主以自任有余,而不必武侯也”。
诸葛亮的这一行动破坏了原来兵力的战略配置。
若是为了尽速夺取整个益州,诸葛亮这次援蜀还无可厚非,但在益州取得之后,就应该还师荆州,把住入川的大门。
问题在于他没有这样做,到了四川就一直蹲在那里,眼看着刚愎自用的关羽在荆州破坏了孙、平相处的关系,以至于丧师失地,关羽被杀,让孙吴占据了荆襄。
荆州之失,导致公元222年蜀吴,刘备大败,从此刘蜀只能闭守四川一隅,《隆中对》所拟定的统一天下的战略计划终成泡影。
荆州的丧失是诸葛亮重益州而轻荆州的指导思想所造成的后果。
在《隆中对》中,他认为荆州在统一天下的战略地位只不过是“用武之国”,只有军事上的价值,而且在军事上也是处于侧翼地位,所以只需“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就行了,主力应放在益州,由刘备亲自率领出于秦川以图中原。
诸葛亮对益州的看法则不同,认为是地形险要,“沃野千里,天府之土,高祖因之以成帝业”的地方,政治上、军事上都非常重要,是“复兴汉室”的根基所在。
显然,这里已经包含着明显重益轻荆的思想。
网络配图 王夫之一再批评这一思想的错误,他认为这是不从当时政治形势出发,而仅依据地理形势,“以为制胜之略”,是靠不住的,“而形势之外无恃焉”,其结果是“得则仅保其疆域,失则祗成乎坐困”。
诸葛亮为蜀汉在四川经营了几十年,“而卒不能与争中原者亦在此矣”。
或许有人说,诸葛亮轻视荆州的思想和荆州在赤壁大战以后的变化是有关系的。
赤壁大战之前,“自中平以来,荆州独全,及刘表为牧,民又丰乐”,“沃野万里,士民殷富”。
但是,经过赤壁大战,情况不同了,并引庞统建安十六年十二月说的话:“荆州荒残,人物殚尽。
”实际情形并非如此,赤壁之战虽在荆州地区进行,但为时不久,曹操水军败于孙吴后,加之军中瘟疫流行,便立即撤兵北归,荆州再没有大规模的战争,没有遭到很大破坏,倒是孙吴把占有荆州的图谋提到日程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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