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生育险报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作者:小千 更新时间:2024-09-19 点击数:

劳动者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生育险报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点击下载文档

格式为doc格式

【千问解读】

生育险报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生育险报销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生孩子报销有时间一般为分娩后一年内;
2、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
3、女性生育期间符合生育政策及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其他条件。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报销生育险的条件是什么

报销生育险的条件如下:
1、生孩子报销有时间一般为分娩后一年内;
2、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
3、女性生育期间符合生育政策及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其他条件。


生育险报销:
1、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没有统一规定,生育险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报销比例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女方生育险可报75%,男方生育险可报50%,只能报一方;
2、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规定的假期天数;
3、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仅限女方生育保险享受;
4、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事业单位生育险怎么报

相信大家对于生育保险的问题应该都不陌生,了解一些生育保险方面的知识,对每个人尤其是对于女生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那么,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呢呢?生育保险报销材料都有哪些呢?接下来我将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一、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

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二、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三、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四、生育保险报销材料都有哪些?      《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另外,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1、未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出具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2、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需要提供《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3、已办《就医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1《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2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4、经市医保中心认定的各种特殊情况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1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2市医保中心根据各种情况而要求参保人提供的资料。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条件及比例)

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是国家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

那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生育保险报销多少?生育津贴怎么算?一起来看看吧。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作为社保五险之一,比较特别:第一,保险费用完全由企业支付;第二,享受报销待遇的前提是必须在生产期间。

那具体什么是生育保险呢?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

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以及产前产后时,对她们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期的生活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三部分:门诊费、住院生产费和生育津贴,在这里把报销的手续和姐妹们分享一下。

  其中住院生产费用不用担心,医院会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

  正常生产:一级医院1700,二级医院1800,三级医院1900;

  剖宫产:一级医院3500,二级医院3700,三级医院3800;

  门诊部分和生育津贴都需要通过单位报销,报销时需要的材料有: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3.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会给)及复印件

  4.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两份

  5.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审批表》两份

  6.单位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7.医院检查的交费凭证(收据和小白条)

  由女方单位向社保部门提交。

  门诊部分实报实销最高报销1400元

  生育津贴=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30天产假天数

晚育津贴

  晚育津贴可由女方或男方享受,当然对于我们来讲谁缴费的工资基数高就由谁享受了。

  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表一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通过女方公司报销。

  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还要提交结婚证及复印件

  晚育津贴=享受晚育津贴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

  女方未上生育保险男方上了生育保险的也可领晚育津贴,由男方单位填表申报。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以上内容由北京社保代理整理提供。

声明: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

加入收藏
  • 账号登录
社交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