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家:按份共有房屋分割按份共有房产怎么分割 法院判决
【千问解读】
按份共有房产该怎么分割按份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 1、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2、对房屋进行直接分割,即按层或者按间分割房屋; 3、将房屋出售,取得的价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房屋共同共有如何分割一、房屋共同共有如何分割
1、共有房产应采取如下方式进行分割:
1原则上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予以分割;
2若为共同共有财产共同,则分割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一致意见。
若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若是按份共有财产分割,则按明确的比例分割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酬劳;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共有人不同意分割房产的,如果是按份共有,应按照共有人之间关于分割房产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如果是共同共有的,除非共有的基础已经不存在,例如夫妻离婚导致共有基础丧失,或者有其他重大理由,否则共有人不得要求分割。
共有人有权请求分割房产时,其他共有人可以按照房屋市场价值购买其份额,如果其他共有人不同意购买,则应当出售房产,所得的售房款由共有人按照各自份额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共有房屋分割不仅适用于不动产,还适用于动产。
但如果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可能需要对其他权利人进行赔偿。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根据相关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无论是全部或部分,都为无权处分,处分人若不能证明其他共有人同意该处分行为的,就不能要求其他共有人接受该处分。
其他共有人对该处分行为的同意包括明示或默示。
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应废除其买卖关系。
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应宣布买卖关系无效。
买方如不知情,买卖关系是否有效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其他共有人当时明知而不反对,事后又提出异议的,应承认买卖关系有效。
而对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物的行为,只有在其他共有权利人对该处分予以追认的情况下,该行为才产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共有房屋不同意分割怎么处理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九条共有财产分割原则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一百条共有物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房产共同共有分割的法律规定房产共同共有分割的法律规定
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那么房产共同共有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归于消灭时,共有人才干分割共有房屋。
2、在于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包括共有人死亡、婚姻关系终止等几种情况。
1对于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无协议的应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等分。
分割时,应先确定各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使共同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然后按按份共有的进行分割。
2鉴于房产是特定物,受不可任意分割的限制,故多采纳折价进行分割。
3无论是协议分割还是折价分割,原则上都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房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的生活、生产等。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共有形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古时候皇后一共有多少种叫法 帝王又会叫皇后什么称呼
”在古代,最成功的男人就是皇帝了,而人们通常把他背后的那个女人称为是“皇后”。
不过,这并不代表皇后就只有这一种叫法,只不过大多数人只了解这一种罢了,那么在古代,皇后究竟有多少种叫法呢?哪一种又是皇帝使用的呢? 其实在古代皇后一共有多达9种不同的叫法。
首先第一种就是“后”,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皇后”,“后”这个字的意思是指君主的妻妾,而并非是皇帝后面的女人,在以前王朝运作中,外事五权,内事五枚。
五枚均为“后”所执掌。
“皇后”这种叫法在电影电视剧中也是非常常见的,想必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
其次第二种叫法是“淑房”。
由于皇后的宫殿多以椒涂壁,用来取暖避邪,并且具有“多子多福”之意,因此在汉朝的时候,常用椒房一词来称呼皇后,或用它来代称皇后的寝宫。
,淑房一词也就可用来说称作是皇后了。
第三种叫法是“正宫”、“中宫”。
大家都了解,古代的皇后以及妃是生活在后宫的正中央,因此皇后的寝宫也可叫做正宫或者中宫。
其实这一点也不难理解,因为我们在一些影视剧中可以看到“东宫娘娘”、“西宫娘娘”,那位于最中间的一定就是皇后了。
接下来第四种叫做“元后”。
“元后”也叫“元嫡”,这是指皇帝的原配妻子,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元”,并不是“原来”的“原”。
历史上之所以出现这种叫法,也是为了好区分原配和继位皇后的差别。
紧接着第五种对应的叫法自然就是“继后”了。
为了和原配的皇后作差别,皇帝的第二个皇帝就叫做“继后”。
其实这种区分叫法在历史上也是比较常用的,比如“继母”、“继父”等等称谓都是这么来的。
第六种叫做“梓童”。
这种称呼就比较特殊了。
它只有一个人能用,那就是皇帝,这是因为在古代皇帝对皇后的称呼,相当于现在的老婆、夫人称谓,两口子在一起腻歪的时候,皇帝就称对方“梓童”,另外“子”与“梓”是谐音,孙后代的美好寓意。
比如在《》中乌鸦国的国君就称呼皇后为“梓童”,简直不要太甜蜜。
第七种叫法是“天下母”、“天地母”。
顾名思义,就是说皇后是全天下的母亲,全天地的母亲。
这是对皇后的一种尊称,单从这个称呼我们就可以看出古人对皇后有着极大的肯定。
在《汉书·元后传赞》中就说“及之兴,由孝元后歷汉四世为天下母。
”就是在立皇后的意思。
第八种叫法的话就很少有人了解了,叫做“坤极”。
它的本意是指乾坤的中心。
而在《》中有这样的记载:“《春秋》之义,娶先大国,梁小贵人宜配天祚,正位坤极。
”注:“正其内位,居阴德之极也。
”意思就是说,梁国的皇后被称为是“坤极”。
最后一种叫法就更鲜为人知了,叫做“慈壶”、“慈闱”,如果不是经常翻阅古书籍的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用到这个词,它也是对皇后或皇帝生母(多为皇)的一种尊称,或是用以代称这两者的寝宫。
在《丙午东宫寿诗》中有这样的记载:晨昏两慈壶,诗礼一贤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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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职都有什么级别 一共有多少个职位
在位时设立了很多制度,比如车同轨、书同文等等,这些制度一直沿用到了清代。
而的一个制度,直接改变了后世朝代的官员选拔和官职,那就是官员的品级制度。
官员品级分为一到九品,其中一品官员官职最大,九品官员则最小。
可你们了解吗?一品官员在清代在清代权力大的可怕,那么清代的一品官员一般都是什么官职呢?清代国祚百年,又出来了几个一品官员呢?今天就让我们看看。
官员品级制度的出现 唐代是一个令人心神向往的国家,当时唐代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无论是经济还是实力都是最强的。
在当时可谓是,场景好不壮观。
而之所以能够达到这样的地位,这和唐代的官员选拔和官职的升调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制度。
当时的官员选拔不仅需要皇帝亲自面试,更是有严格的等级划分。
唐太宗时期,本人对待国事非常勤勉,他重用、、等人。
将官员等级制度进行了严格的划分,以品级的形势来分类官员所负责的工作。
这个制度的好处就是大事小情都能够从上而下地进行传达,实际上唐代之前官员的制度无疑是混乱的。
很多时候都是你不听我的,我不听你的,大家都是做官的,我为什么听你的调遣。
这让皇帝的很多命令和政策都不能很好地下达,直到官员品级的出现,彻底确定了官员和官员之间的上下级位置。
上级官员对待下级官员的命令,就像是现在部门经理给手下员工的工作一样。
就是这样,唐太宗很多的政令举措都能够很好地传达下去。
但是官员等级制度还是有一定的弊端,那就是党争在这之后逐渐地严重了起来。
朝堂上两个党派互相较劲的事情时有发生。
像国祚仅仅18年的南明,就因为党争而导致国破人亡。
不过品级制度的优点也很多就是了。
清代一品官员都是什么官职 实际上官员的品级制度中还是分文官和武官的,文官和武官所管辖的范围也大有不同。
书生治国,武将守国,两者分工不同,在其位谋其政才能使国家真正的长治久安。
清代的文官一品官职有以下几个:“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光禄大夫和出使别国的使臣。
”这些官职在清代就是传说中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了。
首先就是太师,太师的全程就是太子的老师,主要管理太子的日常学习和经师策论等方面。
很多人可能觉得,这个官职就是一个清闲官,没有什么大权力。
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首先太师这个职位,一般和宰相对应。
简单来说,太师是可以在内阁和宰相一起议事的,因为太子的老师在日后太子登基时,必然会受到太子的尊敬。
到时候的地位可就了。
而太师又是位列古代之首,其权利和地位就不用多说了。
其次就是太傅,太傅的地位和太师的地位差不多,也是太子的老师。
不过太傅不叫经师策论,而是教一些治国政策等等,所以太傅也是三公九卿之一。
接下来的太保、殿阁大学士等等都是在清代有很大的权利的官职,其中殿阁大学士主要是为君王出谋划策的存在。
时期,所任职的就是殿阁大学士,属于皇上的左膀右臂。
而到了武官,一品官员的划分就不一样了。
因为武官多是将领,军事才能不是大殿上的可以比拟的,因此他们的官职就显得更加粗矿一些。
比如内侍的禁领就是正一品的官职,主要是保护皇宫内各个寝宫的安全。
也是古代唯一一个可以带刀在皇宫内巡逻的官职,权利不是一般的大。
除此之外就是镇国将军,一般都是由皇亲国戚担任,这是武将最大的官衔,其权利直逼各地的。
镇国将军在有些朝代甚至都超过了一品,被称为超品官职。
而镇国将军下面的,就是征东、征西四大征字头的将军。
这也是武将中较高的官衔,清代后期很少有武将能够取得征字头的将军了。
以上就是清代正一品官员所代表的官职,不过即便都是正一品,也是有官职大小划分的。
比如太师就比太保地位高,但是权利也差不多。
那么清代时期一品官员有多少人呢? 清代有多少一品官员 实际上清代的官员制度很简单,那就是、升官,仅此而已。
不过清代可是真正的当官容易,升官难。
尤其是汉人,连当官都很困难,更别提升官了。
而清代一朝有多少个一品官员呢?实际上不到两手之数,也就是不到10个人,大概有7—8个人左右。
这其中还有人是闲职,那就是不用干活,国家养着的官职。
而这7—8个人中,光是大学士就占了4人,将军一职占了两个。
随后就是太师、太傅、太保等一系列的三公九卿,就这还有许多人捞不到正一品的官职,只能做一个从一品官职。
因此清代当官容易,清代的实际上比起松散很多。
清代时期虽说也拘泥于八股文,但是行文内容却有了放宽,很多人富有才华的读书人都能够在清代做官。
不过做官后就不一样了,清代官员的升调制度都把握在权臣手里。
一旦站错队伍,就只能乖乖地等着被贬职。
而这也就是官员品级制度的弊端了。
而这也形成了很多的党争,朝廷上两个党派互相不对付,文官武官之间内斗严重。
这都是官员品级制度的弊端和缺点。
结语 中国几千年的统治中,皇帝为了加固中央集权,想出了各种各样的制度。
这些制度有的对于百官员有益,而有的制度最终只能成为党争的工具。
可以说封建王朝的兴衰往往掌握在普通人手里,这对于百姓而言无疑是很悲惨的。
正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封建统治灭亡是社会进步,人民思想解放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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