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法律规定丈夫死后没葬改嫁是犯法 董仲舒又是如何处理这场改嫁案的
【千问解读】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西汉改嫁案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西时期,有女子某甲的丈夫驾船出海,遇风暴溺水而亡,尸首漂失无法归葬。
四个月后,女子甲的母亲将她改嫁他人。
有人到官府状告此事,一些官吏认为,甲的丈夫死后未葬,而甲却私为人妻,按律当处以弃市(死刑)。
名儒董仲舒断语道:“依照《春秋》经义,寡妇无子即可改嫁。
妇人甲是被她的家长(尊者)做主改嫁的,无淫行之心,不能算私为人妻,因此没有犯罪,不应受到惩处。
” 依法律,丈夫死后还没有归葬,妻子就私自改嫁他人的属于犯罪行为,而非民事行为。
笔者之所以将其作为民事案件,是因为当时的审案官员董仲舒最终是将此案作为民事案件处理的。
此案审断的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妇人甲的罪过和犯罪事实,即妇人甲主观上是否有犯罪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存在不葬丈夫和私为人妻的情形。
如果主客观要件都具备了,那么妇人甲也就构成了犯罪,而且是死刑重犯。
丧葬礼仪古已有之,其成文的规定最早见于《礼仪●丧服》,其中规定:子为父母、妻为夫、臣为君守丧期限为三年(实际上是二十七个月)。
此后,成书于西汉初期的《礼记》,又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并出现了礼、法统一的趋向,丧葬礼仪逐渐上升为国家制度。
汉文帝时,将守丧期限缩短为三十六天,并一直延续到汉武帝时代。
关于婚姻礼仪,按照《礼记●昏义》的要求,须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引领之下,通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六礼”程序,男女双方才能确立合乎礼、法的婚姻关系,也才能得到官方和公众的认可;否则,便是私为婚姻,民间称之为“私奔”。
西汉武帝时期,听从大儒董仲舒的建议,,独尊儒术,不但使成为封建国家的统治思想和立法的指导思想,而且使儒家经典直接成为官员断案的依据,也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春秋决狱”,或称“经义决狱”。
董仲舒对寡妇改嫁案的处理,就充分体现了汉代司法实践中的礼、法结合。
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他对“夫死未葬”作了限制性解释,即仅限于夫死之后故意不葬的情形。
此案中,妇人甲的丈夫在意外事件中葬身大海,导致尸体无法找到,故妇人甲不是有意不葬,而是客观上无法完成丧葬。
其次,他明确了“私为人妻”的儒礼标准,认为合于儒家之礼的婚嫁,不构成“私为人妻”。
此案中,妇人甲是在服丧期满后由母亲做主改嫁的,符合儒家“亲亲尊尊、”的孝道主张以及儒家丧制,故不属于“私为人妻”。
再次,他贯彻了汉代司法“原心定罪”的原则。
原心定罪的含义是:如果犯罪者在主观上无恶念,虽重罪亦可从轻论处;否则,虽轻犯亦当严惩。
此案中,妇人甲的改嫁实为生活所迫,本身并无淫行之心,故不宜以犯罪论处。
最后,董仲舒根据《春秋》中“丈夫死后,寡妇无子即可改嫁”的经义,进一步补强了其最后判决的理由。
综上所述,董仲舒通过对汉代法律的科学解释,通过对汉代司法原则的坚定适用,通过对《春秋》经义的准确引用,否定了庸吏的生搬硬套和照本宣科,最终做出了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决,不愧为一代名吏和大儒。
此案若在当代,不仅不会构成刑事犯罪,恐怕连民事争议都不会发生。
因为在现代,丧葬礼仪仅仅作为民间习俗而存在,其规范充其量属于道德范畴,国家对死者亲属的守丧事宜不再以礼、法强制。
而在婚姻问题上,寡妇改嫁和婚姻自主已为国家法律所认可,所谓“私为人妻”已成历史遗迹。
在寡妇改嫁问题上,如果不涉及夫妻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等,民事纠纷便无由发生。
如今,人们在婚丧事宜上获得了空前的解放和自由,我们不能不说这是—种进步;但由此而带来的人们责任与义务观念的淡薄,以及道德意识的缺失,也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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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选美:5000人最后留下50人,其中一条规定尤其变态
封建王朝帝王登基掌权之后,也不乏各种选美选秀活动,大量搜罗民间美色充斥后宫,供自己玩乐。
最能折腾的当属,几乎每月都会在全国举行选美选秀活动,使得后宫,以至于每晚犯愁选择哪位美人侍寝,甚至用羊来帮自己选择,也就是著名的“羊车望幸”。
古代帝王的骄奢淫欲暂且聊,今天我们来聊下时期的选美选秀活动都是怎样进行的。
春秋时期,选美选秀活动就已经开始。
据史料记载,美人便是通过选美选秀活动被挑选出来,使得吴王每日醉生梦死。
随后历朝历代帝王纷纷效仿并规定选美制度,按年或按月广纳天下美女。
明朝时期,选美选秀制度愈加完善和严格。
在前朝选美制度基础上,对选美政策及细节要求更加严格,规定皇子皇孙嫔妃只能从民间挑选,不准擅自决定,当然这也考虑到防止外戚乱整的局面出现。
为彰显皇权至上,明朝选美时,民间百姓及王侯将相都要停止婚娶行为,13岁到16岁的适婚女子必须待在家中等待皇家挑选,由皇宫奉旨到全国各州各县海选5000名,按规定时间统一送入宫中。
对于民间女子,这也是咸鱼翻身的最好机会,一旦选中全家就会跟随晋升享荣华富贵,所以民间女子也都是热情响应踊跃报名,当然竞争也非常激烈。
5000名海选出来的秀女到宫中之后,就会按照皇家严苛的选美细节标准再次进行筛选,首先由经验丰富的太监,先按身高筛查;再按胖瘦淘汰,然后次日进行第二轮筛选,按皮肤、五官、头发、牙齿、颈背、身姿、脚型等等进行再次过滤,那么淘汰掉的就会安排人员统一送回家中。
紧接着开始第三阶段,此阶段就会更加细致,很多即使留下来新希望很大的美女秀女都会,因为此阶段筛选,主事太监会安排老宫女验明真身,一般都会将秀女带入密室,将其衣物玩不脱去,从体味、胸型、臀部、私密部位等进行严格筛选。
在体味体香上,按照皇家规定,想让备选美女秀女在宫内跑步,直到大汗淋漓时,对体味进行闻辨。
接下来第四关,就会安排会相面的大师,对秀女相貌面相进行过滤,即使面容较好,但五官与皇子皇孙相克的话,也会进行淘汰。
时期,曾对这一环节有过总结:凡女型如凤者,方为大贵。
凤型面圆长,上下相配,眉弓高、目细秀、项圆长、肩背平,此乃真贵。
经过重重筛选,最终留下来最多仅50人左右,至此这50人就会分配到各个3皇子皇孙宫中或府上,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已经大功告成,因皇子皇孙也都有个人喜好,或高或矮、或胖或瘦都不一定,在加上性格秉性,也并非就此一步登天,比如就喜欢外出猎色,明世宗在位期间,曾连续赐死三位皇后,所以说即使入得皇家,可想荣华富贵,但越荣华富贵的地方就越会勾心斗角,终归还要看个人造化而已。
中国几千年封建王朝,江山与美人可谓亘古不变的话题,历朝历代也更是不缺江山美人的佳话,江山与美女也可谓古代帝王作为成功男人的标准配置,比如唐高宗与武则天、唐玄宗与杨玉环等。
封建王朝帝王登基掌权之后,也不乏各种选美选秀活动,大量搜罗民间美色充斥后宫,供自己玩乐。
最能折腾的当属晋武帝司马炎,几乎每月都会在全国举行选美选秀活动,使得后宫满园春色,以至于每晚犯愁选择哪位美人侍寝,甚至用羊来帮自己选择,也就是著名的“羊车望幸”。
古代帝王的骄奢淫欲暂且聊,今天我们来聊下明朝时期的选美选秀活动都是怎样进行的。
春秋时期,选美选秀活动就已经开始。
据史料记载,美人西施便是通过选美选秀活动被挑选出来,使得吴王夫差每日醉生梦死神魂颠倒。
随后历朝历代帝王纷纷效仿并规定选美制度,按年或按月广纳天下美女。
明朝时期,选美选秀制度愈加完善和严格。
在前朝选美制度基础上,明太祖朱元璋对选美政策及细节要求更加严格,规定皇子皇孙嫔妃只能从民间挑选,不准擅自决定,当然这也考虑到防止外戚乱整的局面出现。
为彰显皇权至上,明朝选美时,民间百姓及王侯将相都要停止婚娶行为,13岁到16岁的适婚女子必须待在家中等待皇家挑选,由皇宫太监奉旨到全国各州各县海选5000名,按规定时间统一送入宫中。
对于民间女子,这也是咸鱼翻身的最好机会,一旦选中全家就会跟随晋升享荣华富贵,所以民间女子也都是热情响应踊跃报名,当然竞争也非常激烈。
5000名海选出来的秀女到宫中之后,就会按照皇家严苛的选美细节标准再次进行筛选,首先由经验丰富的太监,先按身高筛查;再按胖瘦淘汰,然后次日进行第二轮筛选,按皮肤、五官、头发、牙齿、颈背、身姿、脚型等等进行再次过滤,那么淘汰掉的就会安排人员统一送回家中。
紧接着开始第三阶段,此阶段就会更加细致,很多即使留下来新希望很大的美女秀女都会苦不堪言,因为此阶段筛选,主事太监会安排老宫女验明真身,一般都会将秀女带入密室,将其衣物玩不脱去,从体味、胸型、臀部、私密部位等进行严格筛选。
在体味体香上,按照皇家规定,想让备选美女秀女在宫内跑步,直到大汗淋漓时,对体味进行闻辨。
接下来第四关,皇帝就会安排会相面的大师,对秀女相貌面相进行过滤,即使面容较好,但五官与皇子皇孙相克的话,也会进行淘汰。
明成祖朱棣时期,曾对这一环节有过总结:凡女型如凤者,方为大贵。
凤型面圆长,上下相配,眉弓高、目细秀、项圆长、肩背平,此乃真贵。
经过重重筛选,最终留下来最多仅50人左右,至此这50人就会分配到各个3皇子皇孙宫中或府上,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已经大功告成,因皇子皇孙也都有个人喜好,或高或矮、或胖或瘦都不一定,在加上性格秉性,也并非就此一步登天,比如明武宗朱厚照就喜欢外出猎色,明世宗朱厚熜在位期间,曾连续赐死三位皇后,所以说即使入得皇家,可想荣华富贵,但越荣华富贵的地方就越会勾心斗角,终归还要看个人造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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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永巷:解析中国最早专门收监女囚犯的监狱
棘,植物名,亦称“酸枣树”,多生于山中和野外,开绿色小花,叶呈椭圆形,茎上多尖刺,秋后枝干老化,尖刺更加坚硬锐利。
为了惩罚战俘和奴隶,奴隶主就到山上砍来山枣树,编成围墙,将囚犯困人丝棘之中,“系用徽墨,(置)于丛棘。
”到了监狱逐渐发展为“牢”。
《说文解字》译为“牢,闲养牛马圈也”,也就是为了防止奴隶脱身,奴隶主将奴隶用绳索捆绑起来,圈于“牢”内,不使脱逃,后又发展为“画地为牢”。
意为画地为圈,坐圈为牢。
传说周文王会推算八卦,犯人不能越圈。
这只适用普通罪犯,对重要人物,则另行关押。
周文王就是被囚禁于河南汤阴姜里城的,现已成为旅游区。
周代的监狱多称作“圜土”,“筑土表墙,其形圜也”。
也作囹圄,意为令囚犯,改恶为善。
时代将监狱称之为 “狴犴”。
“狴”、“犴”是两种传说中的兽名,因在牢门上常画它们的形状,故将监狱称之为“狴犴”。
其实,“狴犴”是牢狱一种,且多为石室。
越王就是被囚于吴国的狴犴--石室。
秦代的监狱逐步分为中央狱和地方狱,和均囚于成阳狱。
经过风雨的洗涤,岁月的锤炼,历史的演义,监狱到了逐步炼成,也就是说将囚禁罪犯的场所逐渐称之为“狱”,是从汉代开始的;把囚犯细化、分类是从汉代开始的;把监狱的设置、管理,以及对囚犯的惩罚和劳作提到议事日程是从汉代开始的。
据史料记载,西汉时期,郡县普遍设狱,且名目繁多,全国约有两千所监狱,仅京城直属监狱就达26座,主要囚禁将相大臣、郡县主官、宫中嫔妃、无赖、凶犯、强盗等。
除了监狱规格、体制、管理在汉代得到了发展之外,汉代的治狱策略也逐步成形,如“优礼长吏”,即狱卒不得辱骂、殴打有罪官员;“颂系”,意宽容,即对老年犯和孕妇犯不得上刑;“呼囚录囚”,即囚犯感觉冤枉可以上述;还有“病给医药”、“听妻入狱”、“纵囚归家”、“孕妇缓刑”等,基本上奠定了中国监狱的基础。
廷尉监狱囚禁政治犯监狱 “廷,平也,治狱贵干,古以为号。
”,“尉”,是武官的名称,因武官与狱官共制,故称刑狱之官为“尉”。
廷尉诏狱,是廷尉按旨意管理的监狱,主要囚禁将相大臣、皇亲国戚。
汉代名将周勃曾率兵击败,屡立战功,又与合谋诛杀诸吕,立为帝。
但在他归隐后有人告他谋反,文帝将其逮捕,关押于京城廷尉诏狱。
周勃一生,为人诚实,缺少文化,面对冷墙,一筹莫展。
后在狱卒的点拨下,才敢传书薄,并让自己的儿媳、文帝的公主作证,才幸免一死,官复原职。
老周虽逃过了牢狱之灾,但小却未能幸免,终因“谋反之罪”,重蹈覆辙,被关押于廷尉诏狱,后绝食身亡。
据史料记载,时,诏狱之风更是愈刮愈烈,凡政见不同,的都被下狱。
其中,绝大部分为皇帝亲手交办案件,关押人数达七万余人。
除了廷尉诏狱外,还有上林诏狱、若卢诏狱、司空诏狱等。
淮南王刘安与中郎伍谋反被人告发后,被囚于上林诏狱。
永巷掖廷单独关押女犯的监狱 如果追溯中国女犯监狱之最,当属永巷。
永巷是宫内一条狭长的小巷,起初是宫内供宫女、嫔妃所在的地方。
后来,随着宫廷战争的深入,永巷就成了单独关押宫中女性犯罪者的监狱。
在永巷众多被关押的女囚中,最有名气的也是受到迫害最深的当属的爱妃--。
戚夫人貌美如花,能歌善舞,为人随和,深受刘邦喜爱。
刘邦死后,戚夫人受到前所未有的迫害。
先是下令将其关押于永巷,剔去秀发,戴上脚镣,穿上囚服,罚之春米。
由于思儿过度,戚夫人就创作了一首“春米歌”。
谁知道这首原本思儿的歌曲,又拉开了悲剧的序幕。
吕后狠毒的下令,处死戚夫人的儿子赵王如意,又将戚夫人废为“人彘”,断其手足,挖去眼睛,药熏其耳,药逼其哑,并把戚夫人关押在终日不见阳光的窟室内,折磨至死。
戚夫人遭此酷刑,就连吕后的儿子惠帝都认为:这不是人做的事。
汉代的掖廷邵狱在管理上逐步规范,并设置了专管女犯监狱的官置--掖廷令。
掖廷邵狱名为关押犯罪者,其实大都是政治斗争、宫廷之争的牺牲品。
甚至,是含冤入狱。
抗击匈奴失败后,其家人全部入狱,他母亲被囚于保宫狱。
汉武帝末期,一方面将的儿子立为太子,另一方面又地将钩弋夫人关入掖廷诏狱。
事后,大臣不解,武帝道出了原由。
“子幼母壮,独居一处,岂不淫乎?”就这样,钩弋夫人在监狱里不明不白地了却余生。
在汉代,女犯监狱除了永巷、保宫之外,还有暴室,属掖廷令。
暴室是拘禁惩罚有罪的宫女、皇后、贵人的地方。
她们受惩罚后,主要是为皇家制衣做被。
由于漂染的纱布都要暴晒,故取名“暴室”。
好色,除三宫外,博采宫女六千余人。
对此,皇后不满,后受许贵人挑拨,桓帝废了皇后,打人暴室,郁郁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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