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千问百科解读】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行政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条件是什么提起 行政赔偿诉讼 必须以以下的条件: (1)适格的当事人。
行政赔偿诉讼的原告必须是认为其合法权益遭受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并造成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作为原告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行政赔偿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请求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正当的起诉理由。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理由必须是认为其合法权益遭受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的不法侵害,并造成实际损失。
只要原告认为是其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即可起诉,至于该行为是否真的造成原告损害,由人民法院最终确定。
问70: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规定?(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遭受损害时,行政机关可以不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直接与受害人协商,主动进行赔偿。
尤其是对数额不大,事实清楚、情节轻微的行政侵权行为,行政机关应自觉履行赔偿责任,以减少诉累,提高行政效率。
(2)行政复议附带损害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复议机关在审查后认为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应予赔偿的,应责令被申请人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负责赔偿。
(3)行政诉讼附带损害赔偿。
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或者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附带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一并裁决。
(4)单独损害赔偿的提出。
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不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的问题,单独就损害赔偿向行政机关提出请求。
(5)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请求。
赔偿请求人可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按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可以自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对致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9条规定和《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行政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从各级财政列支。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赔偿义务遵从《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及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办法》的规定执行。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什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当事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需符合下列条件:起诉的原告是具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有明确的赔偿义务机关;有具体的诉求,事实和理由;以及在法院的受诉范围和管辖范围之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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