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的法律特征(民法知识点之侵权行为)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4-09-22 点击数:
简介:侵权行为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特征 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什么是侵权行为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侵权行为的基本概念 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一般认为,侵权行为首先是一种民

【千问解读】

侵权行为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特征

  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什么是侵权行为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侵权行为的基本概念
  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一般认为,侵权行为首先是一种民事过错行为,也就是说,侵权行为破坏了法律规定的某种责任——这种责任是在法律上严格规定不许被破坏;侵权行为同时又是对他人造成了伤害的行为,而加害人必须对被伤害人做出赔偿。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
  上述要件之争。

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因素, 即:过错、行为不法、损害事实是否是侵权行为 必要构成要件上。

侵权行为“要件”应是所有侵权行为必不可少的条件。

只有当缺少这一条件就不能构成侵权行为时, 才能够称为“要件”, 否则, 就不能称为“要件”。

当某一条件仅仅是构成某一类侵权行为的必要条件, 而不是所有侵权行为中的必要条件时, 这样的条件也不应该作为侵权行为概念的“要件”。

本着这一指导思想, 我们来讨论争议中的几个要件:

  过错

  按中国学界通说, 是指“行为人在从事违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 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

所谓故意, 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某种法律后果, 而仍然进行此种行为,有意促成该违法后果的发生。

所谓过失, 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违法后果应当预见、能够预见而竟未预见到, 或者虽然预见到了却轻信其不会发生, 以致造成违法后果。

”可见, 过错主要是指行为人的主观意识。

本文认为, 过错不应当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一)从中国立法上看, 中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 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据此, 中国民法通则对侵权行为采取的是广义的概念, 既包括过错侵权行为, 也包括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过错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下位概念; 作为属概念的“侵权行为”中, 不应该有它的位置。



  (二) 从司法实践看, 法院在认定某些侵权行为时, 有时仅仅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本身, 即可认定其为侵权行为, 不需要探讨行为人内心的主观过错。

比如, 假冒他人 注册商标 的行为, 其本身足以构成侵权, 不需要再探讨行为人的内心心理状态。

第三, 在许多情况下, 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合法权益, 即使行为人内心没有过错, 同样应认定为侵权行为。

“好心办坏事的人”即为一种。

虽属“好心”, 但却侵害了他人, 也不能不认定是“侵权”。

在国外也有这样的例子。

美国侵权法中有一个“蛋壳原则”( shull of egg - shell) , 即原告有一个像“蛋壳一样薄的脑壳”, 被告因“开玩笑”像平常人那样拍了一下他的脑壳, 却引起了原告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 被告“完全不存在”伤害原告的故意,被告没有预见到也不应该预见到其行为会引起原告的死亡。

但被告仍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里构成侵权要件的是他的“行为及其后果”, 而非“内心过错”。



  (三) 侵权法保护的重点应当是无辜的受害人。

即使致害人内心没有故意或者过失, 但对他人造成损害的, 也应对受害人予以救济。

对此, 美国著名法官O1W1霍姆斯有一段很精彩的论述:“如果一个天生鲁莽愚钝的人总是不断惹祸, 不是伤人就是害己, 那么毫无疑问, 它的先天缺陷在天国的法庭上会得到宽宥。

但是, 他无意中给邻人造成的麻烦, 一点儿也不比过失犯罪造成的麻烦少, 因此, 它的邻人要求他达到他们的标准, 否则就自己承担后果; 由这些邻人建立的法庭, 不会去考虑他的个人缺陷。



  不法

  “不法”是指法律对该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不法”能否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这里有个如何衡量“不法”的标准问题。

衡量行为的“不法”有两种标准:一种是以侵权行为侵害的客体为标准, 认为凡是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都是不法行为。

这种标准反映在19世纪末草拟德国民法典时第二起草委员会反对第一起草委员会的意见之中。

第二起草委员会反对第一起草委员会所草拟的民法典草案第704条第二款, 认为该款允许任何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的权利而不管所违反的法律是否是为了保护他受到影响的利益, 此种法律走得太远。

主张只有在侵害了受害人的法定利益时侵权人才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德国民法典最终采纳了第二起草委员会的意见, 形成了1990年颁布实施的德国民法典第823条。

另一种标准, 是以行为本身的性质对侵权行为是否“不法”作出界定。

如果行为人行为的本身是合法的, 即使该行为侵害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该行为就不能界定为侵权行为, 甚至还可以成为阻却违法的理由。

紧急避险是传统民法理论公认的合法行为。

一些民法教材不仅不谈紧急避险也可能造成“侵权”, 而且还认为紧急避险可以成为阻却违法的事由。

本文认为, 任何事物都有两重性。

对 紧急避险是否可以构成侵犯, 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

比如“城门失火, 殃及池鱼”, 救火当属合法行为无疑。

但从池鱼主人角度考虑, 他的财产无端受损, 难道不是被侵权? 从中国社会生活实际看, 许多合法行为也同样造成侵权损害。

如工厂按国家标准排污, 这可谓合法行为, 但即使合法排污, 对周围社区居民造成损害的也照样赔偿。

2001年11月28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 就播出某一高压电站的设置完成符合国家要求, 但其附近一户居民的三个女儿均因高压电站设置的影响而得一种怪病, 起诉电站。

难道能因“完全符合国家规定”就可以不认为是侵权? 社会生活的现实, 已经向传统侵权理论提出了挑战。

有学者已经正确地指出:“侵权行为,虽为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但难以将其完全归于违法行为或合法行为中, 应认为大多数侵权行为是属违法行为的法律事实, 也有合法行为而侵害他人权利的法律事实。

”因此, 从行为本身性质讲, 很难将“不法”作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损害事实

  损害既包括物质的或金钱的损害, 也包括人身伤害、死亡和精神损害。

许多学术著作都把损害事实看作构成侵权行为的必不可少的要件。

认为“仅有行为而无损害, 不构成侵权行为。

”“各种侵权行为引起程度不同, 所造成的后果也不完全相同, 轻微的侵权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微小, 但无论如何, 没有损害后果, 并不构成侵权行为。

”在一般情况下, 侵权行为都会造成损害, 这是常态。

但是否绝对到任何侵权行为都会造成损害? 值得商榷。

从因果关系看, 侵权行为是因, 损害事实是果。

从犯罪学的角度, 有“犯罪预备”, 也有“犯罪未遂”, 这些行为即使未造成损害后果, 并不影响其行为的可谴责性。

侵权和损害事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侵权是对侵权行为性质上的概括, 而损害事实是由侵权所造成的后果。

侵权行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后果, 但也有例外。

现实社会生活的事例可以佐证:某一工厂擅自印制了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并贴在自己的产品上, 准备出售。

后因被举报, 伪造的商标标识被工商局查封和销毁。

该案中, 该厂的行为并未给商标权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但是否就可依此不认定其为侵权行为? 注册商标持有人可否要求其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在英美侵权法中, 有名义上损害赔偿和实质上损害赔偿之分。

名义上损害赔偿( nominaldamages) 是指受害人虽有权利要求赔偿, 但并没有造成现实损害后果时, 用以确认所被侵害的权利而进行的损害补偿。

[而在大陆法系一些国家如日本在1925年11月28日大审院判决的大学浴室事件也曾判定侵权行为的成立不一定非要构成对某种权利的侵害后果。

不难看出,没有损害结果的侵权行为是存在的, 并非没有损害事实就构不成侵权行为。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 过错、违法、损害事实, 在一定情况下, 不一定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任何运动形式, 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

这种特殊性的矛盾, 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特殊的本质。

”侵权行为之所以多种多样、千姿百态, 就是因为每一种侵权行为都有其本身的特殊性。

这种特殊性的形成, 在于其所处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的不同, 一切都是以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

有时, 一个行为本身即可构成侵权, 而不必再有其他条件, 如假冒他人驰名商标行为。

有时仅仅一个行为尚不能确定其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还需要 其它 条件来配合。

如甲与乙口角, 甲恼恨之下, 持棍棒追打乙, 因乙跑得快, 甲未能打着。

甲虽然有明显伤害乙的行为故意, 但因未能给乙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 故不构成侵权行为。

该种情况下, 甲的侵权行为的构成则需要两个条件:故意的行为和该行为给乙造成的损害事实。

如果将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 硬要套进三要件四要件的框框, 显然是不现实的。

侵权法的定义特点及功能是什么

侵权法旨在保护个人或组织免受他人不法行为的损害。

特点是通过对侵权行为进行规范和制裁,为受害人提供救济和补偿。

功能在于维护社会公正、公平和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侵权法主要是通过判定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以弥补其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这种法律责任的产生,是基于侵权行为人对他人法定权利的侵犯,而这种权利通常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人身权、财产权等。

因此,侵权法的核心在于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不法行为的侵害。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人在驾驶车辆时不慎撞伤了行人,那么这个人的行为就构成了侵权行为。

根据侵权法的规定,这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这种赔偿通常包括医疗费用、营养费用、误工费用等,以弥补受害人因伤害所遭受的损失。


通过制裁侵权行为人和为受害人提供救济,侵权法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同时,侵权法也对人们的行为起到了引导和规范的作用,促使人们尊重他人的权利,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因此,侵权法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总之,侵权法是一种保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则,通过对侵权行为的规范和制裁,为社会公正、公平和秩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自考法律本科学位要求

综合评述自考法律本科项目作为我国成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在职人员、社会学习者提供了灵活且严谨的法学专业深造途径。

主考院校通常为国内知名法学院校或综合性大学,这些院校在法学教育领域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学术资源。

例如,部分主考院校依托其法学学科优势,结合自考特点,设计出涵盖法律理论、实务技能及政策研究的课程体系,确保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

此外,主考院校对学位授予的严格把控,既体现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要求,也凸显了法学专业对学术规范性和实践应用性的双重重视。

自考法律本科项目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课程设置通常包括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核心科目,并辅以案例分析、论文写作等实践环节。

主考院校通过统一考试、论文答辩等环节,全面评估学生的专业水平和学术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主考院校在学位授予的具体条件上可能存在差异,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院校的官方要求,针对性完成学业规划。

自考法律本科学位要求详解一、基础申请条件‌毕业资格‌考生需通过法律专业本科段所有课程考试(含笔试、实践考核),取得由省级教育考试院颁发、主考院校副署签章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的获得是申请学位的必要前提。

‌时间限制‌学位申请需在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后规定时间内提交。

例如:2018年前注册的考生,部分院校允许毕业后5年内申请;2018年及之后注册的考生,通常需在毕业1年内完成申请。

‌思想品德鉴定‌考生需通过思想品德审核,无学术不端或违纪记录。

二、学业成绩要求‌课程平均分‌多数主考院校要求考生本科段课程平均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部分院校要求‌70分及以上‌。

单科成绩不得低于院校设定的最低分数线(通常为60分)。

‌学位课程专项要求‌部分院校对核心法律课程(如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设置更高标准,例如:学位课程平均分70分;单科学位课程成绩65分。

三、外语水平要求考生需满足以下任一外语条件:外语考试类型成绩要求有效期自学考试统考科目英语(二)卷面成绩70分(部分院校要求60分)5年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笔试成绩60分5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总分425分永久有效主考院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院校规定四、毕业论文要求‌论文答辩成绩‌毕业论文需通过答辩,成绩达到‌优良‌(通常75分)。

未通过者需在修改后重新答辩,但补答辩合格者仅能获得毕业证书,不可申请学位。

‌学术审查‌主考院校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如查重率20%),并组织专家评审论文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

五、特殊院校附加要求部分主考院校对法律专业学位申请设置额外条件:‌实践课程考核‌:要求完成法律实务实习或案例分析报告;‌补考限制‌:存在补考记录的课程不得超过总科目数的20%;‌学位论文研究方向‌:需与法学核心领域相关,且符合院校学科建设方向。

重要数据对比表表1:不同主考院校学位条件对比条件类别院校A(示例)院校B(示例)院校C(示例)平均成绩要求70分65分70分(学位课程75分)外语替代选项CET-4425或英语(二)70分PETS-360分或学位英语合格仅接受学位英语考试论文成绩要求80分75分70分(查重率15%)申请有效期毕业1年内毕业2年内毕业1年内(补答辩仅限1次)表2:外语成绩要求对比考试类型适用对象成绩门槛考试频次英语(二)所有自考生卷面70分每年2次PETS-3无学历限制笔试60分每年2次CET-4/CET-6在校生或社会考生(部分院校)425分每年2次学位英语主考院校指定考生合格院校自主安排表3:毕业时间与学位申请窗口对比毕业年份2018年前注册考生2018年及之后注册考生申请截止时间毕业后5年内毕业后1年内补充说明需提供成绩单原件仅限首次毕业申请六、申请流程与材料清单‌流程步骤‌毕业资格确认 外语成绩审核 论文提交与答辩 在线申请并缴费 主考院校终审 学位授予公示。

‌必备材料‌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语成绩证明(如CET-4成绩单、英语(二)成绩单);毕业论文终稿及答辩成绩单;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或社区盖章)。

七、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成绩认定范围‌免考科目(如已通过其他学历教育的相同课程)不计入平均分计算,仅作为毕业资格审核依据。

‌时间规划建议‌考生应在毕业前1-2年完成外语考试,避免因成绩过期影响申请。

‌学术诚信风险‌论文抄袭、代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注:本文内容依据多所主考院校的公开要求整理,具体政策以考生所属院校官方文件为准。

2024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录取分数线是多少?500分能上哪所学校

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为本科专业,2024年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录取分数线是486分到555分。

500分能上的有大连财经学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完整版分数线表详见下文。

本文采用的是河北省2024年历史类投档分数线数据,2024年河北历史类录取分数线:本科批449分。

一、2024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录取分数线是多少本科:最低486分本科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招生院校共计4所,分数线整体位于486分到555分之间,收分最低的有:大连财经学院。

分数线最低的公办本科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大学是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4年最低分536分,超本科线87分才能上。

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收分最高的是山东工商学院,最低分555分。

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分数线较高的还有:福建技术师范学院543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536分、大连财经学院486分。

下面是本科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录取分数线一览表:二、500分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能上哪所学校1、大连财经学院大连财经学院在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方面,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

学院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学生实际操作的机会,培养了一批既懂信用风险管理理论,又能灵活应对法律问题的专业人才。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在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领域,以其深厚的财经和法律教育底蕴见长。

学院通过系统化课程和实战模拟,使学生掌握信用评估、风险控制等关键技能,为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输送了大量合格人才。

3、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在信用风险与法律防控教学上,突出技术应用与法律实务的结合。

学院强调实操能力培养,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方式,提升学生处理信用风险和应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为行业培养实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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