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4-09-22 点击数:2
简介: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 工伤6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多少钱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进行调整,患职业病的

【千问解读】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工伤6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多少钱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进行调整,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新标准基础上增发40%。


  《办法》明确进一步保护工伤职工权益,强制要求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其中,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二、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是什么
  (一)责任主体不同。

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

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

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


  (二)主体之间关系不同。

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

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


  (三)责任性质不同。

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侵权责任(无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外),是民法上的义务。


  (四)归责原则不同。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

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


  (五)性质认定不同。

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雇佣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

工伤的认定有效和有资格的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有权确定劳动者伤害是否是工伤,其它部门的认定均为无效。


  (六)举证责任不同。

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方可免除责任。

而劳务损害赔偿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对赔偿的一切事实,权利人均要举证证明。


  (七)赔偿时效不同。

工伤赔偿的时效为60日,劳务赔偿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普通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可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的保护,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关单位主张解决,在主张权利时时效中断。


  (八)处理程序不同。

工伤调解不成,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才能诉讼(仲裁前置),工伤赔偿在认定工伤后,除企业调委会调解时效中断外,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裁决,逾期不裁决的视为放弃权利。

在裁决后15日内不起诉的,视为认可仲裁裁决。

在仲裁裁决后,不服的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

而劳务损害赔偿可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九)赔偿范围和标准不同。

工伤赔偿,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最低生活,其赔偿的范围仅限于人身伤害,并且给付金额受到法定标准的限制。

对不同等级的工伤,确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

参照标准对工伤者进行赔偿。

且不是一次性的。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在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所受损害和利益,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赔偿,一般情况下,赔偿是一次性的。

最明显的就是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十)适用法律不同。

工伤赔偿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而劳务损害赔偿则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它直接适用民法侵权行为法的相关条款和规定责任、原则来处理
  三、成都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不享受。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二)五级至六级:
  五级30个月、6级25个月。


  条件之一:
  1、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三)七级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条件之一:
  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2、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知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规定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职工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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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27倍;二级伤残是25倍;三级伤残是23倍,四至十级伤残则分别是21倍、18倍、16倍、13倍、11倍、9倍、7倍。

区别于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赔偿金则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工伤的其他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等。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3、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4、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残疾赔偿金如何确定如下: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3、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超过确定的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赔偿权利人确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残疾赔偿金五至十年。


综上所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一?溆浦县上年度工地平均工资是多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基本方式如下:按照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支付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支付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支付2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支付1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支付12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支付8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同时,劳动者要注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或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期限关系问题。

其中,劳动者当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递减20%的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全额的10%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则劳动者已经不符合该补助金的享有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适用条件
以下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适用前提,缺少任意一项也不能构成适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


(一)劳动者的工伤级别在五至十级的范围内
该条件比较容易把握,劳动者根据关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就可以得出答案。

实务中发生问题的地方主要在于部分劳动者未申请工伤鉴定就直接对用人单位主张该项待遇。

也有的劳动者自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实施鉴定。

这两种情况均属于不能提供有效鉴定结论的情况,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自然无法支持劳动者的该项诉求。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比较好理解,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却包括: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解除类型虽然是多样的,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况的劳动合同解除,一般均不影响用人单位承担该项支付义务。

当然这里也有一种除外情况需要劳动者注意,即,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双方约定再无其他争议或者采用了其他类似方式表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再无其他权利义务相互履行的类似语言,那么劳动者的该项补助金将无法再额外通过该协商解除协议之外的法律程序获得。


(三)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不属于应办退休手续的情况
法定退休年龄与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情况均可以构成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合法事由。

因为此种的劳动者已经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按照劳动法规则支付补偿金的主体,其就业自然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操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宋仁宗出游要喝水看到龙辇上没有水为什么不吭声,回宫之后一次性喝了几壶水

“拿着鸡毛当令箭”,古来有之,绝非今人之发明。

这里讲几个似是有关的小故事,以博一乐。

出游,屡屡回头在龙辇上找饮水物什,没找到,但也不出声。

回到宫里,端起水壶,就“咕咚咕咚”喝了几壶水,看来一定是渴极了。

宫人问:皇上,你都渴成这样了,路上干嘛不说一声呢?仁宗回答:如果朕说了,一定会有人因此获罪(没给皇上准备水,乃欺君之罪也)。

瞧!既了解下面的实际情况,又怀有仁慈之心;当到这个份上,真不容易。

可别小觑了赵家皇帝,宋仁宗的祖上,也有过如此佳话;话说赵匡胤半夜起来,非常想吃羊胆,可就是犹豫着不肯下旨。

左右问:皇上,有什么事吗?有事尽管吩咐,我们一定办好!赵匡胤回答:朕若说了,每日必有一只羊被宰杀,此非朕之本意也!祖孙明白,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不是有“楚王喜细腰,国人多饿死”的说法吗?往往是上面一个不经意的小指令,到了下面常常会兴师动众,搞得沸沸扬扬。

此所谓“拿着鸡毛当令箭”是也。

一些下属就是愿意用这种夸张的行为来显示自己的。

看来,北宋初期的赵氏官家是明白这一点的,他们不愿意为一点小事兴师动众。

需知,这种夸张式的表示忠心常常有令人怀疑之处。

明朝的正德皇帝在宫中偶然得到一根葱,揪下葱叶吹了几下,觉得很好玩。

孰料,宦官们此后每天一车一车地把葱拉进宫里,京城的葱价陡然上升了几倍。

隆庆皇帝想吃果仁馅饼,告诉了左右。

某日,他去视察,见里面很多人正在忙活着做果仁馅饼。

一问,得知正是在为自己做饼;再问开支,下面回答:不多,一个月才五千两白银。

皇帝冷笑道:哼!只需五钱银子,朕在东华门就可以买一大盒馅饼。

原来隆庆皇帝未当皇帝时,经常下去体察民情,早己知道果仁馅饼的价格。

由此看来,那些拿着鸡毛当令箭的,实际是在拿皇上当冤大头,反正花的不是自己的银子;用你的钱,满足你的欲望,再使你背上“昏庸”的骂名。

如果再放大一点,这种现象古今中外皆有之。

但是,通过透支上司的钱财和声誉,手持鸡毛的下属却谋到了自己的私利,除了克扣下来的银两落入自己的腰包外,升迁的升迁,封赏的封赏。

事实上,拿着鸡毛当令箭的人,只是在小事上把鸡毛当令箭。

而一但触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的时候,哪怕是出现了生死存亡的大事,也照样会拿令箭当鸡毛的。

譬如:上司指令,不许贪污受贿!下属们不是照样能贪则贪,能搂就搂。

他才不在乎上司的令箭呢! 隋炀帝到甘泉宫巡游,责怪宫里没有荧火。

第二天,下面就拉来了五百车萤火虫,是夜照得宫内如同白昼。

可是,当隋炀帝腹背受敌,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听凭皇帝如何下令,竟没有一个人肯来勤王;不知隋炀帝在驾崩那一刻,其心中会作何感想:为什么平时,令人俯首贴耳的圣旨,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竟连一根鸡毛都不如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古时候射出的箭又不是一次性消耗品 打完仗之后需要回收吗

还不知道:古代弓箭射出回收吗的箭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我国历史悠久,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可以说是世界上少见的了,其中有2000多年都是封建历史,朝代无数,无数,其中的历史资料自然也是无数的,从古人遗留下来的东西之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源自古人的智慧。

我们都知道,古代的战争频繁,不过那个时候还仅限于冷兵器,骑马砍杀就已经是比较厉害的了,而在那个时候,也有类似于现代枪炮的东西,大家肯定对这个很熟悉,那就是弓箭,弓箭是一种可以“千里之外取人首级”的大杀器,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可以说是的重要武器了。

我们都知道,在近代战场之中,子弹是一种消耗量极为庞大的资源,而且子弹不像其他武器,用完还能回收,子弹是一次性用品,一旦打出去之后就无法立刻恢复,子弹打完了这枪也就没什么用了。

当然,在古代战场之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我们之前提到了弓箭,搭弓射箭之后,箭自然是无法回收了,那个时候的弓箭手就类似于我们如今的狙击手,那么在古代战场之中,射出去的箭还会被回收吗?答案恐怕要让你想不到了。

其实很多人认为,既然现代的战场上都不捡子弹了,那古代的箭肯定也不用回收,可实际上,弓箭是肯定要被回收的,而且不仅如此,回收弓箭还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弓箭虽然是古代非常常见的远距离武器,可是它的制造可不像我们相信的那么简单,在一场大战之中,光是几轮搭弓射箭之后就消耗量巨大,若是打完胜仗之后再不回收,那损失可就是很大了。

跟现代的子弹不一样,子弹里面由于装有火药,打出去之后基本都会变形,有时候再捡回去重做的成本比重新造一枚新的代价还大,也正是如此,子弹基本没人回收,可是箭不同,只要能够回收回来,立马再次使用,即使碰上一些损坏的,只要箭杆还在,用刀砍锋利一些,照样可以继续使用。

所以在古代,弓箭射出去之后还是要被回收的,其实从“草船借箭”这个典故之中,我们就能看出箭有多重要了,而且回收弓箭不单单是降低损失,还是为了防止敌军捡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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