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进行调整,患职业病的
【千问百科解读】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工伤6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多少钱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进行调整,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新标准基础上增发40%。
《办法》明确进一步保护工伤职工权益,强制要求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其中,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二、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是什么
(一)责任主体不同。
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
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
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
(二)主体之间关系不同。
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
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
(三)责任性质不同。
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侵权责任(无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外),是民法上的义务。
(四)归责原则不同。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
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
(五)性质认定不同。
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雇佣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
工伤的认定有效和有资格的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有权确定劳动者伤害是否是工伤,其它部门的认定均为无效。
(六)举证责任不同。
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方可免除责任。
而劳务损害赔偿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对赔偿的一切事实,权利人均要举证证明。
(七)赔偿时效不同。
工伤赔偿的时效为60日,劳务赔偿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普通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可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的保护,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关单位主张解决,在主张权利时时效中断。
(八)处理程序不同。
工伤调解不成,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才能诉讼(仲裁前置),工伤赔偿在认定工伤后,除企业调委会调解时效中断外,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裁决,逾期不裁决的视为放弃权利。
在裁决后15日内不起诉的,视为认可仲裁裁决。
在仲裁裁决后,不服的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
而劳务损害赔偿可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九)赔偿范围和标准不同。
工伤赔偿,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最低生活,其赔偿的范围仅限于人身伤害,并且给付金额受到法定标准的限制。
对不同等级的工伤,确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
参照标准对工伤者进行赔偿。
且不是一次性的。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在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所受损害和利益,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赔偿,一般情况下,赔偿是一次性的。
最明显的就是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十)适用法律不同。
工伤赔偿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而劳务损害赔偿则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它直接适用民法侵权行为法的相关条款和规定责任、原则来处理
三、成都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不享受。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二)五级至六级:
五级30个月、6级25个月。
条件之一:
1、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三)七级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条件之一:
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2、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知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规定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职工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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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27倍;二级伤残是25倍;三级伤残是23倍,四至十级伤残则分别是21倍、18倍、16倍、13倍、11倍、9倍、7倍。
区别于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赔偿金则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工伤的其他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等。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3、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4、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残疾赔偿金如何确定如下: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3、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超过确定的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赔偿权利人确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残疾赔偿金五至十年。
综上所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基本方式如下:按照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支付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支付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支付2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支付1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支付12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支付8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同时,劳动者要注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或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期限关系问题。
其中,劳动者当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递减20%的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全额的10%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则劳动者已经不符合该补助金的享有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适用条件
以下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适用前提,缺少任意一项也不能构成适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
(一)劳动者的工伤级别在五至十级的范围内
该条件比较容易把握,劳动者根据关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就可以得出答案。
实务中发生问题的地方主要在于部分劳动者未申请工伤鉴定就直接对用人单位主张该项待遇。
也有的劳动者自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实施鉴定。
这两种情况均属于不能提供有效鉴定结论的情况,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自然无法支持劳动者的该项诉求。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比较好理解,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却包括: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解除类型虽然是多样的,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况的劳动合同解除,一般均不影响用人单位承担该项支付义务。
当然这里也有一种除外情况需要劳动者注意,即,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双方约定再无其他争议或者采用了其他类似方式表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再无其他权利义务相互履行的类似语言,那么劳动者的该项补助金将无法再额外通过该协商解除协议之外的法律程序获得。
(三)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不属于应办退休手续的情况
法定退休年龄与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情况均可以构成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合法事由。
因为此种的劳动者已经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按照劳动法规则支付补偿金的主体,其就业自然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操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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