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赔偿(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
【千问解读】
定金合同违约怎样赔偿合同定金违约赔偿要根据违约方而定,如果是出卖人违约的,其赔偿标准为定金双倍返还给买受人;如果是买受人违约的,其赔偿标准为定金归出卖人所有,无权要求返还;如果双方都没有违约,是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的,定金退还给买受人。
定金合同违约之后可以赔偿违约金和相关的经济损失。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内容,在发生合同违约时也会有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违约是怎么赔偿的呢?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1、约定赔偿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
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赔偿的计算办法,不是固定的赔偿数额。
但约定赔偿一般超过实际损失的30%的部分,不被支持。
2、法定赔偿指在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
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合同法,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法定赔偿方法一般是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赔偿或者违约金的情况下运用,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赔偿的情况下,有些法律还规定了赔偿限额,主要是对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
对超过这一限额的,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计算公式:违约方损失赔偿额=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可预见规则的限制。
合同中违约条款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
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
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后定金一定是双倍赔偿吗违约后定金不一定是双倍赔偿,双倍返还定金条件如下:
1、定金合同要合法且成立
如果想要定金罚则得以实现,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须合法且成立。
定金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
也就是说,定金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都是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
定金合同作为从合同是不能独立存在的。
此外,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才会生效。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口头上的约定是无效的。
只有定金合同的合法和成立,才能保证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能得以实施。
2、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未能实现,不是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必然结果,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事,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方可适用。
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因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才能双倍将定金返还给支付方。
3、存在违约行为
首先,定金罚则的前提是有违约行为的出现。
这里指的违约行为是根本违约行为,也就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行为,其中包括了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以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出现这样的违约行为,才能双倍返还定金。
4、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当然,根据第二点所说的,要想实现定金罚则,那么合同的目的必然要落空,这是双倍返还定金的基本条件。
因此,如果想要获得双倍的定金赔偿,那么必然就要存在因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
定金返还纠纷的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要具体看合同怎么约定的,如果双方约定了对方违约不退定金那么可以不退,如果收方违约了,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的。
具体还要看合同约定和具体情况。
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不能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根据平等原则,应当双倍反还定金;双方都有违约责任的,应当各自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定金指的是当事人直接相互约定了,为了保证一些东西的实现。
而在双方旅行之前越给对方留下的一些钱款定金是保证金的。
一种定金是先交付的,因此起到单复作用。
定金指的是当事人直接相互约定了,为了保证一些东西的实现。
而在双方旅行之前越给对方留下的一些钱款定金是保证金的。
一种定金是先交付的,因此起到单复作用。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基金的方式弥补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损失具有适用性,它不仅适用于违约责任,也适用于侵权责任或者一些民事违法行为。
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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