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杀人狂魔张献忠儿子结局是怎么样的

至于张献忠的亲生儿子,史书的记载不多,但是可以断定他是有儿子的,而且不止一个。
明朝边军画像 关于张献忠儿子
【千问解读】
至于张献忠的亲生儿子,史书的记载不多,但是可以断定他是有儿子的,而且不止一个。
明朝边军画像 关于张献忠儿子的史料,可以找到的不是很多。
有一篇野史这样写道,张献忠酷爱杀人,连自己的儿子也不轻易放过。
有一次,他的小儿子从堂前经过,张献忠“唤而不应”,于是,下令将这个小儿子处死。
但是,等到第二天早上,张献忠的气消了,便开始后悔起来。
但是,他并没有自责,而是责怪他的妻妾们当时没有劝阻他,于是下令将妻妾们也杀了。
这个故事出自野史,真实性无从考证。
在《》中,也有一段关于张献忠儿子的记载,是这样说的,张献忠在四川遭到清军的进攻,知道自己可能要失败了,于是下令将妻妾全数杀死,连最小的儿子也没放过。
他对义子孙可望说了一段话,交代了他这样做的理由。
大意是,我虽然要死了,但是我的妻妾儿不能被清军俘虏,所以将他们杀死。
你是我的长子,终究是世子,我死后要联明抗清,云云。
如果按照这个记载所言,那么张献忠的儿子应该没有活口了。
但是,现代研究发现,全国各地均有自称为张献忠后人的族群存在,并有族谱和世系表为证。
这是不是说明上述史料记载有误呢?我们可以设想,张献忠当时确实下令杀了儿子,但是毕竟妻妾儿子众多,难免有。
或者说,他下这个命令根本就是为了掩人耳目,所谓虎毒不食子,也许只有制造儿子已死的假象,才能保全他们的性命吧。
张献忠七杀碑写了什么 张献忠这个名字,始终和两个关键词分不开,一是宝藏,二是杀人。
关于张献忠杀人,虽然的史书以及当时的野史都有记载,但是仍有争议不断,没有十分确切的定论。
明末清初,张献忠入四川,为了说明杀人是上天的旨意,制造了张献忠七杀碑的“圣嵛碑”。
七杀碑资料图片 据说,清军打败张献忠后,士兵在王宫废墟中发现了一块“圣嵛碑”。
在这些“圣嵛碑”上刻着醒目的碑文:“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物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这是大顺二年的落款,也被作为张献忠在四川杀人的有力证据。
张献忠残酷杀人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摧毁了四川的经济与文化,扼杀了中国文明的传承者,这是一种空前的、灭绝人性的迫害行径。
自古农民起义军的军纪都会经历一个由好转坏的过程,到后期都会出现乱杀无辜的现象,只是杀的程度不同。
张献忠作为义军的首领,其杀人数量和手段比之前代有过之而无不及,被后世冠以“杀人恶魔”的称号。
尽管在当代,有不少学者主张,四川人口减半的祸首是清军而非张献忠,张献忠七杀碑是后人伪造的,但张献忠曾在四川肆意杀人的事实是无人可以否认的,只是杀人数量的区别罢了。
不仅有清朝官方史书的记载,也有当时的读书人的野史可循,更有外国传教士的资料作证,要翻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张献忠简介事迹 建立大西政权的张献忠,在历史上也算个人物。
此人生前曾轰轰烈烈,死后却没能留下好名声,各种因由,一时难以尽述,本文仅针对部分事件,做一个张献忠简介。
张献忠出生于陕西延安,如果不是天灾人祸,估计他这辈子也就平平庸庸地过去了。
明永历帝殉国处纪念碑 但是,历史的潮流往往需要一个推动力,而将张献忠推向历史潮流的就是旱灾。
明末年,西北大地旱灾、虫灾不断,而官府赈灾无力,于是引发了流民暴动。
很快,流民暴动就像星星之火一样发展到陕西全境。
而张献忠,他本来的职业是捕快,也算半个公务员,但是不知道犯了什么事被开除了。
后来,年轻气盛的张献忠跑去当兵,这次不但差点丢了差事,还差点被砍了头。
如果张献忠早生几十年,那他就只能谢天谢地,感谢老天好不容易捡回了一条小命了。
不过,这时的张献忠决定走另一条路:造反。
造反这事,要是放在以前,那可是风险极大的事儿,一个小老百保命就不错了,哪敢轻易造反?不过,在当时的西北大地,处处都是流民暴动,造反那是家常便饭,指不定还能混出个什么名堂来。
所以,张献忠的选择是识时务的。
有着野心的张献忠,并没有去哪个寨主手下当一名小兵,而是自己拉起了队伍,当起了“大王”。
陕西古称“秦”,张献忠就自封“秦王”。
后来,他嫌秦王不够威风,干脆搬来龙椅,在四川做起了“大西国”的。
然而,皇帝并不是那么好做的。
所谓,张献忠当皇帝没多久,就被各方势力围堵。
最终,大西国在清军的进攻下陷入危局,曾经威风凛凛的张献忠也被清军射杀。
不过,张献忠虽死,他的部队还有实力,在他死后仍坚持抗清十几年,直到南明永历帝被杀死。
张献忠从一名小兵坐上皇帝的宝座,靠的是天时,“乱世造英雄”这句话一点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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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高考”:古时候状元究竟是如何中榜的?
每逢这个时节,不管是局内人还是局外人,都会不约而同地说起“今年高考如何如何”之类的话题,高考在中国已成为一场全民的盛筵。
其实类似于高考的这种人才选拔制度在中国历史上,从古代的考试到晚清时期的大学招生,无不昭显着今天高考的影子,它们之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与传承。
科举:古代的高考科举制是中国历代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从隋代开始实行,至清三十一年(1905年)废止,共经历了1300余年。
由于科举制度与今天的高考在某些方面有些类似,故也有“古代的高考”之称。
科举考试制度自隋唐至两宋,都没有很大的变动,到了明清时期才有所变化。
史学家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说:“唐宋两代的考试,由民间先在地府呈报,由地方送上中央,这些人就叫进士。
考取后称进士及第。
譬如你是山东人,便向山东省政府报名,他把你送到中央,你就是山东省进士。
考试录取,就叫进士及第。
因此主要的考试只有一次。
到了,殆因报考的人数更多了,才分成几次考。
”明清时期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四级,即府县考、乡试、会试和殿试。
首先是府县考试,录取了叫入学,又叫县学生,就是人们常说的秀才,是科举功名中最低级的一等。
乡试一般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秋闱。
参加乡试的是秀才,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读书人中举后就有了做官的资格,所以被人们称作“老爷”。
“范进中举”是人们熟悉的一个文学故事,出自长篇讽刺小说《儒林外史》,小说对范进中举绘声绘色的描写有助于我们了解古代乡试的情形。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京城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春闱。
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殿试是主试的考试,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
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关于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状元究竟是谁,没有准确的说法,最后一位状元是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甲辰科状元刘春霖。
刘春霖考中状元后的第二年,清廷即下令停止科举,他也因此成为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名状元,所以他经常自嘲说是“最后人中第一人”。
据说刘春霖开始并不是状元,第一名叫朱汝珍,广东人。
当时垂帘听政,她对广东人有偏见,认为梁、孙中山这些广东人喜欢造反,所以觉得朱汝珍不可靠;再者她还觉得朱汝珍这个名字里边有一个的“珍”字,慈禧最讨厌珍妃,所以决定把朱换掉。
后来慈禧看到刘春霖,认为这个名字很吉利,于是便把他取为第一名———当然,这只是野史传闻,正史中并无类似的记载。
状元一般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他进士擅长文学书法者授为庶吉士,入翰林院学习,其余的分别授为各部主事和知县等,正式进入了仕途。
在北京孔庙院内,今天仍然竖立着元、明、清三朝的进士题名碑,学者姜鸣在《天公不语对枯棋》中对其有一段精彩描述:“这里有3座元碑,77座明碑,118座清碑,记载了600多年中中榜的5万数千名进士的姓名、籍贯及考试名次。
它是古代知识分子孜孜矻矻、宵衣旰食、皓首穷经地拼搏奋斗,终于通过国家级考试,晋身上流士大夫阶层的象征,是胜利者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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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包公断案本领一般是怎么回事?曾感情用事乱杀人
小说中的包拯头上有个月亮,是星宿转世,能够日审阳夜审阴,铲除奸佞,不畏权贵,故百姓称之为“包青天”。
可惜,历史不是小说,正史中的包青天刚正不阿确实不假,要说断案本领,着实不咋的。
感情用事也曾乱杀人 包拯执掌京城,执法严峻,一方面对权贵刚正不阿,可另一方面对百姓也毫不留情,一律公平对待。
这点,和寻常官员偏袒权贵不同,和士大夫偏向小民也不同。
应该说,包拯的态度更加理性。
只是,理性的包拯也有被感情挟持的时候。
一旦感情用事,以公平刚正自律的包拯也不免犯浑。
一次,京城某街道发生火灾。
宋都汴京的商业区和住宅区混杂在一起,并且有许多店铺商贩占道现象,交通拥堵,一旦发生大火,后果不堪设想。
包拯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看到府尹大人都行动起来,各有关部门自然不敢懈怠。
包拯看到现场烈火熊熊,大火已经延及十多家房舍,很是焦虑。
这时有个人跑来请示:“是到甜水巷取水,还是到苦水巷取水呢?”包拯一听大怒:在这样紧张的时刻,竟然还问这样糊涂的问题!救火还分甜水苦水吗?于是断定这个人有意戏弄,竟下令将这个人当场砍头。
整个火场的官员百姓,没有一个不感到害怕,人人对包拯“畏服”不已。
这则故事出自《独醒杂志》,作者为学者曾敏行,杨万里曾给此书作序,称赞此书:“其载之无谀笔也。
”在曾敏行看来,这个请示者是个“无赖子”,一伙无聊青年聚在一起,想故意戏弄包拯,于是有这么一问。
但是,也有另一种可能。
可能请示者就属于那种做事情瞻前顾后、毫无主见,面临大火,手足无措的平凡人。
既然府尹大人亲临现场,任何事都要先请示才行。
可包拯不问情由,断定此人目无官长,贻误灾情。
不过,就算此人是有意戏弄,也罪不至死。
不过说了一句玩笑话,却被包拯砍了脑袋。
为官如此任性,罔顾律法,以个人感情作为断案依据,包拯罔称青天。
判案也曾中“苦肉计” 包拯为官,号称,可实际情况真是这样吗?沈括《梦溪笔谈》中记载了包拯的另一件糗事。
一个大款犯法,按律当受杖刑。
大款有钱,可包拯廉洁刚正不爱钱,于是大款找到了负责打板子的小吏。
小吏收了红包,就指点说:“你今天会见到府尹大人,他盘问之后必定会把案件交给我。
这时你只要大喊冤枉,其他的事情都交给我。
” 包拯带大款上堂,一番盘问之后果然交代小吏用刑。
大款便如小吏交代的大喊冤枉,小吏大声呵斥道:“你只要老老实实接受杖刑就可以离开,何必多说?”他是在包拯面前表示,大人已经断案,自然不会有错。
一般官员自然喜欢这样的奉承话,可包拯不同,听后不喜反怒,认为小吏只是小吏,根本没资格评价案件,此举有弄权嫌疑。
于是下令停止对大款用刑,无罪释放,却把小吏拖下去打了十多板子。
包拯的本意是要打压手下官员的气焰,让他们不能从中偷奸,妨碍司法公正。
自认为精明,谁料想一切都在熟知他作风的小吏的预料之中。
用个苦肉计,就让大款逃脱了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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