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和亲远嫁的不是“真公主”,为什么不怕被发现呢?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3-1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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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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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士族是如何择婿的?择婿观是如何转变的?

,中国历史上继之后的大一统中原王朝,共历二十一帝,享国二百八十九年。

唐朝是当时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之一,声誉远播,与亚欧国家均有往来,唐以后海外多称中国人为“唐人”。

接下来小编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魏晋士族崛起,士族的影响一直延续到唐朝,女性作为士族当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对于她们未来夫婿的选择也是十分的慎重。

古代的婚姻,尤其是上层社会的婚姻往往包含着诸多的因素,强强联合,巩固家族利益、提升家族地位、延续家族的兴旺,这些利益在婚姻关系中往往占有很大一部分的比重。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唐朝的影响力减弱,并且逐渐衰落。

而制在唐朝得以完善,迸发出勃勃生机,前期以门第为士族择婿的标准也随之改变,后来择婿则更加重视男子在科举当中取得的成绩。

两种择婿观不能割裂来看,它们是有很大的内部连续性,归根结底还是为家族的利益做长远的考虑。

一、士族 士族指名门旺族,是两汉到隋朝的选官的依据,到了唐代科举制逐渐作为选官的重要途径,士族的影响和地位逐渐下降。

但是在唐前期士族的仍然是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

1.士族追溯起来甚远 士阶层可追溯至先秦时期,古代的教育为“学在官府”,只有士阶层才能参加国家的教育活动,因此士阶层开始成为代指一些有文化、有技能的人群。

时期聚众讲说,各个派别纷纷招揽学生,逐渐形成有影响力的阶层。

是士阶层形成的标志,南朝时期士阶层因为自身腐朽逐渐衰落。

但是士族阶层直到唐朝末期才真正在农民战争中退出历史的舞台。

2.四民之首的士族 士农工商,士阶层是排在第一位的,也是至隋朝的选官标准。

作为四民之首的士族身份无比尊贵。

即使是在唐代的重视科举制的大背景之下,士族依然可以利用自身的地位和科举制的疏漏获得高于庶族的优待。

女性作为士族中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女性的择婿往往更多的与家族利益休戚相关。

二、士族择婿 1.对自身利益的考虑 士族择婿最重要的是考虑是否对家族有益,男性的家族地位、门第、自身的优异特性以及联姻之后的利益,还有男性的外貌,文学才识以及未来的仕途。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自身的处境。

如抚州刺史萧历之女在十六岁时父母去世,没有钱财安葬父母,就以安葬父母作为要求,如果能够是父母,愿意嫁之为妻。

自身利益考虑之后还要考虑很多综合的因素。

比如魏徽为自己的侄女选择夫婿时,看重夫婿博通五经,孝顺父母,科举,遂选择王义方为侄女的夫婿。

可见除了看重门第之外这唯一的选择条件之外,还要重视才学以及个人品行。

2.家族联姻 唐朝时多出现与自己表亲联姻,就是表妹与表哥结亲,家族表亲联姻是血缘婚姻的例证。

还有另外一种姻亲就是因为妻子早亡,就把妻子的妹妹再嫁过去,这样可以延续家族内部的连结,增强血缘关系的纽带。

士族择婿时还会考虑交情,会将家里未出阁的女儿嫁给与自己交好的同僚,或者同僚的后代。

例如将女儿嫁给好友段成式之子段安节。

3.士族择婿的不同 士族择婿与皇族最大的相同点就是都是看重门第家族,看重对家族的利益。

但是也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士族的子女婚姻当中的政治因素较之于皇族更少,皇族的公主享受皇族的荣宠,当然也承担了一部分皇族的责任,一旦边疆少数民族反叛,而中原不想动武的情况下,会在皇族的公主中选择和亲对象。

而士族子女的选择范围多限于士族子弟,很少有嫁入皇族或者是嫁入边塞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士族的子女选择到心仪对象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士族的子女只消为自己的家族考虑,而皇族的子女更多的要为国家大局考虑。

士族的子女比皇族的公主更受欢迎一些,士族更愿意与士族结成姻亲,而不愿意与皇族结姻。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皇族公主位高无人可以约束,出轨率也高,所以士族与士族的联姻更加的稳妥。

综上可见,士族择婿较皇族范围小,而且更多的是与相同身份的士族结姻。

在古代的另外一个阶层平民,士族择婿与平民也有很大的不同。

士族的择婿范围虽然较皇族小,但是依然较之于平民有很大的自由空间。

在唐朝因为科举制的缘故更加的重视才学,女方往往会给男方更多的礼金,而不是向男方索取更多的聘礼。

平民没有足够的钱财作为礼金,所以择婿的空间相对较小。

但是平民因为不用考虑过多的政治因素,更多的考虑感情,贫民子女相较于可以选择自己心爱的夫婿。

在古代等级秩序森严的社会关系中,择婿是很有讲究的,各个阶级的择婿观念也有很大的不同。

而且前期的择婿观和唐后期的择婿观有很大的不同,从重视门第到重视才学,各个阶级都是如此。

三、择婿观的转变 唐初受到魏晋的影响,官员很大部分出自士族,士族依然是财富的象征,但是后来科举制逐渐占据官员队伍的大半,各个阶层的择婿标准也从重视门第转移到重视才学上,只有有才学的人才是科举的主力军,具有无穷的潜力。

1.重视门第的观念 唐代士族在择婿上大多会在士族内部做选择,拒绝外部的联姻,而在唐初的政坛上存在新旧士族,旧士族排斥与新士族的联姻。

一方面是保存旧士族的地位,通过择婿巩固自身的地位,其次是不想用自己的势力帮助新士族成长壮大。

旧士族在考虑门第的同时也会考虑男性的家族是否与自己地位对等,也就是传统的的观念。

唐初新士族就是除去魏晋旧士族之外的贵族。

唐初新士族建国有功逐渐在政治上崭露头角,为了更加巩固自身的地位纷纷与旧士族联姻,甚至不惜花重金买婚,并且以此为荣。

太宗修订《氏族志》打压旧士族,但是收效甚微,重视门第择婿观依然在唐初的政局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总之门阀观念在唐初依然强盛,这些观念影响到新旧贵族的择婿观当中。

2.重视个人品质的观念 在诗中写道:我悦子容艳,子倾我文章。

从中可以看出除了门第观念之外才华在唐代同样占有重要的地位。

唐初宰相因看重对方德行而愿与路隋结姻亲。

才干在择婿标准中也有很大的比重,旧士族家长因看重对方为吏有道,更愿意让之成为自己家族的一员。

随着唐代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以及在选官制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士人是否具备进入仕途所必需的科名以及是否具有良好的仕宦前途,也是旧士族择婿时考量的重要因素。

预测男方才华出众,在其科举考试前夕就与之定下姻亲。

除了当前所取得的得以进入仕途的科名之外,旧士族在择婿时还重视男方所表现出的良好的仕宦前景。

除品行、才华能力、科名与仕宦前途之外,相貌气质也是旧士族择婿时的考量标准之一。

在唐朝前期门第观念是唯一的选胥标准,这继承了魏晋以来的门阀观念,而唐初的科举制正在初创阶段还没有彰显出活力,门第观念在唐初依然强盛,唐中期之后门阀逐渐衰落,科举逐渐兴盛,选择进士作为逐渐成为士族的共识。

3.观念转变原因 古代等级森严,士农工商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这是任何人都无法跨越的。

但是士族作为中原另外一股势力影响着皇权,太宗颁布《氏族志》遏制旧士族的力量。

通过军功和科举入仕的新贵族地位得到提高。

武后继位之后颁布《姓氏录》提高了没有门第支撑的官员地位,新旧贵族之间的阶级限制也逐渐模糊。

唐后期对商人的歧视也有所减弱,总而言之在唐代逐渐发展的过程当中等级秩序也在不断地松动和模糊,这是择婿观念转变的原因之一。

其次是科举制的不断完善。

唐初科举制刚刚开始实行,经过不断地完善和发展,科举选择官吏逐渐变得更加合理,许多贫民子弟因为科举走入仕途,步入士族行列,更多的有学之士不断进取,使得士族地位逐渐下降,加之国家重视科举,士族开始把择婿目光投到那些“潜力股”身上。

总之士族择婿观念的转变是随着科举制的发展而逐渐变化的。

士族择婿观念的转变打破了旧士族势力,打破了旧士族的权力垄断,扩大了科举士人入仕的途径,也有利于国家内部团结和统一。

总结 择婿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古往今来都是如此,古人对婚姻大事的考虑甚至比如今的人们更严谨。

在唐朝初期存在新旧贵族两股势力,新旧士族在择婿时更多的考虑政治因素、家族门第和自身的利益,一来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利益,二来加强对权力的垄断。

但是随着科举制的发展,士族择婿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开始的重门第演变为重视才学,这是国家政策所致,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科举制的发展。

择婿观念的转变,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士族对权力的垄断,使得阶级界限逐渐松动和模糊,增强了阶层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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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聘礼之风盛行,让美好姻缘演变成奢靡之风

,中国历史上继之后的大一统中原王朝,共历二十一帝,享国二百八十九年。

唐朝是当时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之一,声誉远播,与亚欧国家均有往来,唐以后海外多称中国人为“唐人”。

接下来小编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曰;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聘者为妻,奔者为妾,在封建社会,重礼法讲尊卑,妻和妾的地位完全不同,所以说,聘礼是对妻子身份的尊重,没有聘礼就不能将妻子娶进门,正所谓无聘不成婚,聘礼成为婚姻结成的必要条件。

唐朝的经济整体状况良好,从贵族到庶族生活状况都很富足,对于聘礼就更加的讲究,然而这种聘礼之风盛行的情况下出现很多高额聘礼的情况,让本来成就美好姻缘的事情演变成奢靡之风,也让一些适龄的青年因支付不起聘礼而不能婚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唐朝政府也开始出面控制此事。

婚前之约,礼法不可废 1.承袭古礼 中国自古便是礼仪之邦,一个国家上至王孙贵族,下至黎民百姓,做任何事情都要合乎礼仪,尤其是婚丧嫁娶这样的人生大事。

聘礼,形成于,西周初年世风日下,民间婚俗习惯混乱,为整顿混乱的情况,将婚俗习惯进行改革,形成周朝六礼,也有七礼的说法,凡欲结婚必要遵循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敦伦七个步骤,每一步都是有礼可循的。

聘礼作为结婚礼仪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时就有送三十多种礼物的事情时有发生,魏晋时儒家地位被削弱,常年战乱,传统礼法衰落。

2.先纳聘财,而后婚成 纳采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上门提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方请媒人带上纳采礼到女方家里提亲,请求对方将姑娘许配给自家儿子,这是七礼的首礼。

经过对方同意后就要问姑娘的生辰八字,古人很讲究,除了家世背景出身门第之外,常以占卜生辰的方式看两人是否合适,这便是问名。

拿到生辰八字后会拿到宗庙,寺院请大师占卜吉凶,这便是纳吉。

两人八字很合,在告知天地之后便是纳征,这就是我们今天研究的主题。

在以上步骤都确定婚约后,男方要下聘礼,数目,规格都是经过商讨的有多有少,通常与身份挂钩,下聘礼时队伍要从男方家里到女方家里,敲锣打鼓广而告之,让街坊邻居都知道新娘已有所属。

女方收下聘礼就相当于正式答应了这门亲事,双方选一个黄道吉日即请期,至此就相当于订婚成功,随后就是男方亲迎,迎娶新娘过门,行敦伦之礼,洞房之后,七礼毕,婚礼成。

3.聘礼由唐中兴 经历了魏晋南北朝及隋末几百年的动乱,唐朝一统天下恢复礼法,聘礼的习惯在承袭古礼并趋于成熟,原来只是作为礼仪的一个部分,意思到了就行,由于唐朝的经济发达,文化开放,聘礼的价值越来越高,聘礼种类越来越丰富,数量越来越大,成为双方结婚最重要的一部分,甚至在唐太宗嫁新兴公主时,对方的聘礼为牛羊,但是因为半路牛羊死伤过半,太宗下诏绝婚。

可见唐朝对聘礼是极为重视的。

聘礼与唐朝社会 1.皇族聘礼 皇家为巩固政权,婚姻几乎都出自政治目的,经常和朝中大臣联姻,或是和外族和亲。

在唐朝,对外战争的优势让外族主动地想和唐朝联姻,聘礼就足见其诚意,皇室婚姻事关国家脸面,最讲排场,在唐朝皇室聘礼几乎是以从周朝传下来的纳后的标准,数量极其庞大。

也正是皇室这种重视聘礼的行为才使得整个大唐都有重聘之风。

节度使王元逵为娶寿安公主进千食,良马,及数量庞大的聘礼,还将公主的嫁妆准备好才得以迎娶公主,除寻常聘礼外,还要加上用“谷珪”为聘,即“天子聘女,纳征加谷珪”,此外唐朝作为天朝大国,如果聘礼未能达到标准,唐朝政府就拒绝和亲联姻,这种事在唐朝时有发生,沙钵罗咥利失可汗上表请婚,献马五百匹,这实在太少了,向大唐和亲可是带了万钉宝钿金带,马五千匹,太宗就说了点场面话而没有允许结婚,可谓气场十足。

2.官宦聘礼 皇室作为统治阶级,皇家崇尚的风气自然会影响到下层官员,在官宦之中甚至出现了陪门财。

世家大族自魏晋以来,势力逐渐削弱,但在地方上仍有极大的影响力,祖上辉煌,士人重气节,不想辱没了祖上的名声,可毕竟是落魄了的贵族,实力不允许,为了让自己有面子会提出高额的聘礼的要求。

然而官宦之家看在其良好的家风教养,经济实力也允许,通常也会答应。

也可以借机获得些士族的支持,在地方上获得一定的声望,落魄的世家大族也借这陪门礼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可谓双赢,像是宰相,魏徵等都愿意娶五姓女。

重聘之风开始兴起。

3.庶族聘礼 由于唐朝制的兴起,各个阶层的界限被打破,庶族兴起。

窈窕淑女,通过科举入仕的新兴的官宦之家能够有机会与当时所谓的“五姓七望”通婚,这对其今后仕途的发展,还有提高自家的声望都是极为有利的,况且新兴官宦多为读书人,对女子的教养礼节还是很看重的,所以庶族出身的新兴官宦也愿意支付高昂的陪门礼,相当于为自己门楣镀金,为今后的仕途铺路。

然而这是能入仕为官的那批人,高额的聘财对于官宦之家来说尚且不是轻易能够支付的小数目,何况是普通百姓。

但是社会上还是以普通百姓为主,太平广记中曾有提及,“其女有色众欲取之,父母求五百千,莫不引退”,这些寻常人家的孩子在这种重聘之风的影响下,有些寒门子弟家境贫寒往往因为拿不出足够的聘礼,而难以娶妻,古人和现代人不同,不娶妻是不能被接受的,所以很多的家庭为了点聘礼四处借贷。

社会秩序被严重破坏,对此现象,政府通常会出面调节。

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是我国律法史上最高的成文法,其对于东亚的地位价相当于罗马法对欧洲的意义,在唐律疏议中就对陪门财,天价聘礼有严格的规定,在天子多次下诏都未能制止陪门财和天价聘礼的情况下,唐律疏议对这现象的遏制有着相当大的积极意义。

1.卖婚盛行 从古至今婚姻就不仅仅是两情相悦那么简单,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必然会伴随门第,出身,金钱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自古以来天价聘礼拆散了诸多对有情人,唐朝这种现象尤为明显。

唐朝初,重聘之风盛行,从皇室到平民都有重聘的习俗,在唐朝这个经济大发展的时代,百姓长治久安,生活富足,人口众多,在这种大背景下,吃饱穿暖后就会考虑婚配问题,古人讲究门当户对,一方门第不如对方就会花钱垫高门第,陪门财应运而生,山东五姓七望这种现象尤为严重,甚至出现了卖婚的现象,将女儿当做商品来卖,有伤风化,违背人伦,所以政府必须出面开始整顿。

2.打击陪门财 由于卖婚盛行,将聘礼这个原本是一种礼节的事情演变为一种恶劣的买卖,所以唐朝政府开始实行一系列政策,允许有聘礼,但是要严格的控制聘礼的数量,历朝历代都是一贯如此,不能漫天要价。

官衔在三品以上之家庭,聘礼不得过绢三百匹,四品五品不得过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过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过五十匹。

对于陪门财,则规定皆充所嫁女资装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门之财。

婚姻本是件幸福的事,门当户对只是希望两个人三观一致,在生活中更好相处,本质上还是人们对美好婚姻的向往,而不是为了门当户对用金钱的方式将婚姻作为买卖去衡量价值。

3.聘礼具有法律效益 聘礼已经给予女方,就证明女孩已经有了明确的归属,不能和其他人定亲或成婚,如果违反规定接受聘礼还和别人定亲就会受到杖刑,而男方悔婚仅仅不能要回聘礼而已。

这虽然有些不公平,不过这种带有封建色彩的事情暂且不提,这一规定可以有效地遏制订婚却悔婚的事情发生,将聘礼赋予法律意义,让人们更加重视婚姻中的契约精神,对婚俗习惯冠以法律的约束。

此外对于欺妄,冒婚也有很多相当严重惩罚。

总之将聘礼赋予法律意义,有效地整治了唐朝婚姻状况的混乱。

总结: 婚姻本是件美好的事情,聘礼是一种人们对婚礼礼节的规定,有效地改善了周朝以前的结婚乱象,用礼节约束人们的行为也是那一时代的显著特征,也体现了中华五千年文化中,礼仪之邦对礼节的重视。

适度的聘礼可以使婚姻有约束,门当户对也仅仅是使婚姻更加幸福然而随着时间的推逝,聘礼成为一种敛财方式,婚姻则成了一种谋求政治权利的手段,违背了初衷。

自唐朝开始聘礼逐渐从用礼节约束转变成为用法律约束,这也代表了我国封建社会走向更加进步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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