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三年清知府是否真的能赚到十万雪花银 事实证明还是想多了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3-15 点击数:
简介:还不知道:三年清知府真的能赚到十万雪花银吗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在古代当官有多爽?别的不说光一句俗语就能说明一切,正所谓“三年清

【千问解读】

还不知道:三年清知府真的能赚到十万雪花银吗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在古代当官有多爽?别的不说光一句俗语就能说明一切,正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清知府当然不是指在当知府,而是指这人还不错,为官清正廉洁。

但即使是一名清廉的知府当了三年都能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那些收受贿赂弄权舞弊的贪官不是捞的更多? 十万两纹银是什么概念?首先必须指出咱们现在对古人使用银子的观念是错误的,造成这一原因的主要问题就是现在的电视剧,任你是谁随手一掏就是五十两、一百两的纹银或银票,搞得大家以为一两银子其实很便宜。

其实古代百姓们压根就不用银子(因为用不起),市场上主要的流通货币是铜钱,百姓们日常生活开销主要是铜钱,你要买块猪肉扔块银子出来,杀猪的估计白眼一翻告诉你没法给你找。

既然银子如此贵重,那咱们来看看银子的购买力如何吧,根据《清会典》记载,期间大米每升是10文左右,折合成现在大概是0.75公斤,1两银子等于1000文,也就是说1两银子可以购买75公斤的大米。

我再打开某宝搜索米价,大米的售价普遍在10公斤60元左右,也就是说购买75公斤左右的大米要花费450元左右(一两银子约等于现在的450元)。

有人说你这计算的有问题,毕竟米价是在不断波动,康乾盛世时期由于政治稳定所以米价低,如果米价高起来银子的购买力不就没这么强了么,那么咱们再看看动荡的时期。

根据统计光绪十五年顺天府、京师和宣化府等地区的粮价平均为一石粮食耗银一两四钱六分,一石折合成咱们现在的计量单位大概是156.4斤,换算一下的话光绪时期一两银子可以采购到100斤左右的粮食,其购买力也达到了300元,回头再看看清知府一年的收入最低也有一千万! 但咱们知道明清时期官员们的薪水在整个中华史上都低的可怜,一品官的俸银每年不过一百八十两,逐级递减之后到了知县每年的俸银就变成了四、五十两......四五十两够么?不够,甚至可以说远远不够。

首先衙门的书吏、衙役、师爷可都得县令自己掏钱去聘用,朝廷不管,再加上知县得有人伺候吧,你这一大家子丫鬟奴仆老婆子的日常饮食开销,同僚之间互相走动吃饭,逢年过节还得孝敬上司,这点钱真是不够塞牙缝,《大明全典》就记载“知县每月支俸3两,一家一日粗食安饱兼喂马匹,须银五六钱,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费”,3两折合下来也就一千来块钱,难怪官员们会叫苦这点钱还不够撑一个礼拜的呢! 既然如此那咱们民间流传的这句话就很有问题了,什么十万雪花银,这么点工资三年下来要不就被饿死,即使侥幸命大也得饿成非洲难民! 好像明清时期真这么惨的好像就海瑞一个人(海瑞自己在家里种菜,老妈过生日买了一斤猪肉大伙都震惊了,海瑞竟然买了肉吃!当然于成龙也挺惨,外号叫于青菜)其他官员照样,夜夜笙歌,当然你可以说这些官员们贪赃枉法中饱私囊,但这打击面有点太广,总有大臣比较廉洁清正,那他们是怎么活下来甚至攒到十万两雪花银的呢? 这只说明一个问题,工资并不能代表官员们的全部收入。

首先官员们除了工资之外第一大收入来源就是火耗,什么叫火耗?其实就是征收钱粮时盘剥下来的财物。

咱们知道古代的百姓们要向国家缴纳税赋,这些赋税就是官员们下金蛋的母鸡。

比如说你这年要缴纳五钱银子的赋税,你带着银子去,负责检查的官员看了看遗憾的告诉你这银子成色不好,抵不了五钱,于是你把五钱折合成粮食,他又说这粮食都是陈米,也抵不了,不管你怎么做,他总有充足的借口告诉你:这东西不行,我不能收! 这是要干嘛呢?要好处费呗!这个好处费就是火耗,也就是在官员们在征收银粮时,以弥补损耗为由在正额之外加征的部分。

比如说你应当缴纳五钱银子,但由于成色不足,你“主动”地缴纳了七钱银子作为补充,官员们收了以后照样按五钱银子上报,那么剩下的这二钱银子就归了自己的腰包,一般来说二钱银算是良心价了,实际上明清火耗高到每两加征四至五钱!(也就是说你本来应当缴纳100元,现在要缴纳150元,50元归官员所有)粮一石加征二升到一斗几升,所以明清时期火耗成了公开的、大家心照不宣的收入来源,这时候就别提什么清正廉洁了,大家总都是要恰饭的嘛!所以您别看官员们俸禄低的发指,有了这火耗,年薪只有四十两得知县一年捞个几万两银子有点问题没有,但这不属于贪污啊,因为大家都在做,这也是整个朝廷(甚至包括)都默许的,皇帝都允许了怎么能算是贪污呢?我这是常规操作。

不过有人想改变这种现象,雍正初年朝廷实行摊丁入亩、火耗归公两项制度,也就是将所有税收归朝廷管理,就算是成色不够也直接归朝廷管,你就在边上看着吧。

不难想象这对官员们来说是怎样的晴天霹雳!也知道官员们工资低,真要断了火耗大家真要集体上街要饭了,所以还设置了养廉银,“因官吏贪赃,时有所闻,特设此名,欲其顾名思义,勉为廉吏也”,“知大臣禄薄不足用,故定中外养廉银两,岁时赏上方珍物无算”。

养廉银意思就是高薪养廉,只要这一年你老老实实当官,不贪污不受贿,那就给你发奖金。

您可别小看了这养廉银,雍正皇帝还是很大气的,养廉银的数目往往是俸禄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清全典事例》记载:总督的养廉银为13,000至20,000两(总督的工资大概是180两左右),巡抚养廉银为10,000至15,000两(巡抚工资大概在155两左右),布政使为5,000至9,000两,按察使为3,000至8,444两。

就连普通的知县,一年的养廉银也有个一两千,这样折合下来实际上官员们的工资一年也有个几十万,这样算下来虽然没有了火耗这个大头,养廉银也能保证小日子过得挺滋润。

如果还有官员说养廉银不能解决官员的生计问题,别急,还有冰敬与炭敬。

什么叫冰敬、炭敬?其实就是同僚之间、下属和上司之间人情走往的东西,说的实在点就是送钱。

咱们中国是个讲人情礼仪的国家,做啥事都得讲究留三分情面,学会看别人脸色,所以如果这人古板难以接近,或者凡事按制度走完全不看情面,咱们会评价他“不会做人”。

普通人都这样,官员就更是如此了,只要踏入了官场,同僚、座师、上司等等关系网错综复杂,想要加官进爵或在上司面前博个好印象,那就得看你会不会做人了。

宋江为什么叫及时雨?就是因为人家送钱送的爽快啊,但对于帝国精英直接说送钱显得俗气,再说了送钱难道是想贿赂我!所以咱们中国人多有文化啊,送钱都送的诗情画意,不是直接送钱,我是来送我的一片真心!在天气炎热我给领导送冰(冰敬),天气寒冷我给领导送炭(炭敬),当然您不会真的因为官员们拉着一车冰送到上司那里去吧...... 领导生日我送个小小的礼物,什么、清明、元宵,只要是咱们中国传统的节日,我要到领导那里去祝贺,再送领导一个节日礼包,这都是下属们对上司炽热的关心啊!这种正常的人情往来你都要质疑,你会做人么! 所以您看看,这冰敬、炭敬、年敬、节敬、别敬、升官敬等等,大到总督巡抚,小到县令知府,只要你当了官就不怕没人上门,层层叠叠的红包收下来,这数目也不少了。

至于这冰敬炭敬是不是压榨百姓得来,那我就管不着了,反正我又没做这种事儿,我能保证我个人是清廉正直的嘛! 而整个明清就海瑞一个人不会做人,他既不要火耗,更不收各种的冰敬炭敬,守着自己一千多块钱的工资,能过得不惨么...... 所以说就算是所谓的清知府也很难逃脱这复杂的人际关系和险恶的官场规矩,你要是坚守自己的节操不搞这些歪门邪道,轻则受到同僚和上司的排挤(就你一个不会做人,不会做官,不孤立你孤立谁),严重点可能连命都保不住。

可见在旧社会所谓的清官贪官其实都是一路货色,受苦的最终还是老百姓!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晚清的四大名臣谁的官职最高?他们的身世又如何呢?

何为肱股之臣?帝王亲近的重臣?办事得力的重臣?还是,像、、、张之洞这样的朝臣?最生动的解释,大抵就是这最后一种了。

其实有两种说法,一说这四人是曾国藩、左宗棠、和。

而另一个流传更广的说法是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和张之洞。

我们今天要聊的,就是更有名的曾左李张的生前身后事。

曾国藩这人,祖上可追溯到春秋时儒家宗圣。

十八年(1838),尚未满三十的他就考中,恰好与李鸿章的父亲李文安同届。

后来曾国藩成为当时的权臣郭佳·穆彰阿的门生,并得到穆彰阿的支持。

因而曾国藩能很快就成为太子的侍从官左庶子,后来又成为日讲起居注官,常侍奉于帝侧。

入仕不到十年,曾国藩就有了礼部侍郎的头衔,从一个成为从二品要员。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至次年,他把礼部侍郎、兵部侍郎和工部侍郎当了个遍。

此后倚仗自己手中的湘军,曾国藩从一个中央的文官转变为一个在地方有实权的 大将 。

他用军队和战功换得了身着黄马褂的殊荣,后换得了湖北巡抚、、两江总督、两江总督协办的官职,并获得了的头衔和世袭一等爵位。

洋务运动开始后,曾国藩先后任体仁阁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

同治七年(1868),他又成为。

四年后,曾国藩因病在南京去世,朝廷追赠其为太傅, 文正 。

而被曾国藩一手培养出来的李鸿章,在中举入仕后的前几年做过简单的文书工作,也在地方组织过团练,但最后还没凭借战功步步高升就被诋毁地回家守孝。

后来他又回到曾国藩门下,在十年(1860)被委以组织的重任。

在淮军的支持和曾国藩的推荐下,李鸿章在同治元年(1862)直接成了江苏巡抚。

第二年,他又兼任五口通商大臣,后来还做过北洋通商大臣。

而曾国藩曾做过的两江总督,李鸿章也做过。

曾国藩有的一等爵位,李鸿章也有。

且他还做过湖广总督协办大学士。

十七年(1901),李鸿章在北京病逝,被追赠太傅,进封为一等侯爵,获得 文忠 的谥号。

清廷还在北京为他建立祠堂,这也是唯一一座官员的祠堂。

所以认为李鸿章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还是有一定道理。

而李鸿章的死对头左宗棠,早年也颇为不顺。

他曾多次参加,但要么亲人去世,学业中断,要么名落孙山,不能步入仕途。

所幸他有真才实学,得到诸如贺长龄和陶澍等人的赏识。

胡林翼、等也与左宗棠交好。

1852年(咸丰二年),左宗棠在危难之际应湖南巡抚基之邀成为其,次年又进入湖广总督幕府。

后来他又应新任湖南巡抚之邀为其谋划,且这一谋划就是六年。

在此期间,中央的御史就曾注意到这个有才学的有志之士,向朝廷举荐了左宗棠。

咸丰六年(1856),左宗棠成为兵部郎中。

两年后,他又被授予四品官衔。

咸丰十年(1860),左宗棠来到曾国藩麾下。

第二年,惜才的曾国藩便将左宗棠推荐作了浙江巡抚。

同治二年(1863),左宗棠升任闽浙总督,次年又被授以太子太保的头衔。

而他最有名的与新疆有关的功绩,则是在他被任命为钦差大臣之后立下的。

在西北期间,左宗棠还被授予其都尉的爵位。

而这也是他的死对头李鸿章有过的。

同治十二年(1873)后,左宗棠又先后做过陕甘总督协办大学士、东阁大学士,还获得了一等的轻车都尉爵位。

光绪七年(1881),在地方工作数十载的左宗棠被调到中央,任,兼在总理衙门行走。

但因为他不习惯中央的工作,后又被委任为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刚好又与死对头李鸿章的北洋通商大臣 对应 。

光绪十一年(1885),左宗棠在福建福州病故。

随后朝廷追赠其为太傅,并授予 文襄 的谥号。

余下的一位重臣张之洞,他的倒是与曾国藩没有太大关系。

张之洞因科举入仕,后来进入文渊阁工作。

光绪五年(1879),因为呈上一封反对清廷与沙俄签订《里瓦几亚条约》的奏疏,张之洞得到了的赏识。

在慈禧的认可下,张之洞一路升迁,两年间做过侍读、左庶子、日讲起居注官和内阁学士,更被任命为山西巡抚。

光绪九年(1883),他又调任两广总督。

在任期间,张之洞曾因为想要乘胜追击来犯的法国军队而被李鸿章通电斥责。

光绪十五年(1889),因为奏请建设芦汉铁路,张之洞被调任为湖广总督,负责南段铁路的修建。

中日甲午战争期间,他又任两广总督,并支持过。

宣统元年(1909),他在北京离世,清廷赐其谥号,曰 文襄 ,与左宗棠同谥号。

清代的巡抚算是一省的军政最高长官。

总督是区域内的军政最高长官。

而总督管理的区域,一般是两三个省。

四位重臣皆做过巡抚和总督,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说他们的官职没有明显的高低之分。

但曾国藩和李鸿章皆是中央重臣,张之洞也曾深得慈禧赏识,所以论在中央的地位,左宗棠是最低的。

而在爵位一事上,张之洞是唯一一位没有爵位的。

另外三位,皆有一等爵位。

至于谥号,按照清代礼制,谥号 文正 为最高等, 文忠 排第4位, 文襄 排第23位。

所以谥号最尊的便是曾国藩。

且清军入关近270年,有 文正 这一谥号的仅有八位,曾国藩便是这八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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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唐宪宗之死:竟是一场杀夫大阴谋?

关于的死因,后世历史学家一般认为是被害死的,裴廷裕的《东观奏记》有详细记载。

然而,历史的真相究竟如何? 《·宪宗本纪》:“元和十五年正月庚子,是夕,上崩于之中和殿。

时以暴崩,皆言内官陈弘志弑逆,讳而不书。

” 用白话文说,就是元和十五年正月庚子这天晚上,唐宪宗突然在大明宫中死去。

猝死,当时都说是陈弘志谋杀了皇帝,但史官却隐讳了这件事不记录,以致于详情不得而知。

这段记录很是蹊跷。

首先,太监(内官)是“刑余之人”,这种人在正常人眼中,一向是卑贱耻辱的对象,他做下了谋杀皇帝的“大逆不道”之事,为什么史官要“讳而不书”呢? 旧唐书中,并没有对此事有更多叙述,只是在《文宗本纪》中载:“大和九年九月癸亥,令内养齐抱真,将杖于青泥驿,决杀前襄州监军陈弘志,以有弑逆之罪也。

”似乎认定陈弘志是元凶。

可是,在旧唐书中,还是有地方透露了不同的信息。

《皇甫鎛传》载:“宪宗服柳泌药,日益烦躁,喜怒不常,内官惧非罪见戮,遂为弑逆。

”此处又象是陈弘志害怕宪宗无故迁怒自己,所以先下手为强。

然而,事实真相远比想象来得丰富。

《后妃传》载:“宪宗,尚父子仪之孙,赠左仆射驸马都尉暧之女。

母代宗长女。

元和八年十二月,百僚拜表请立贵妃为皇后,凡三上章,上以岁暮,来年有子午之忌,且止。

帝后庭多私爱,以后门族华盛,虑正位之后,不容嬖幸,以是册拜后时。

” 从这这段文字可见,唐宪宗拖延不册立郭氏为皇后,他怕郭家势大,干涉自己对其他小老婆的宠爱,却造成了郭氏的怨气——皇帝的女人总是想方设法要做皇后的,以郭家的功勋富贵,却做不了皇后,能不怨恨?而迟迟成不了皇后,即意味着自己迟迟成不了正室,始终是没有地位的“妾”,而不是作为六宫之主的“妻”,她的儿子也就成不了太子、储君和将来的皇帝。

政治斗争,在后宫中一点都不逊色于朝堂上。

而宪宗死后,即位的穆宗,正是郭后的儿子,“母以子贵”,郭氏正是因为儿子当上了皇帝,而名正言顺成为,坐上了正后宫掌权者的位子。

这里暗示我们,郭氏极有可能谋害了宪宗,然后把自己的儿子推上皇位。

匡复唐室的功臣,是她的爷爷,宪宗皇帝的祖父德宗皇帝的大妹妹升平公主,又是她母亲,她实际上是宪宗皇帝的表姑,本身就是大唐的皇室贵戚。

郭皇后的出身,使她有雄厚的靠山左右皇权。

事实也正是如此,此后的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四朝皇帝(、文宗、武宗都是穆宗的儿子,即郭太后的)都由她控制着。

以上不仅是推理,郭氏谋害宪宗,其实有当时人的证词。

《东观奏记》的作者,是时人,他在该书中写道:“宪宗皇帝晏驾之夕,上(宣宗)虽幼,颇记其事,追恨光陵商臣之酷。

即位后,诛除恶党无漏网者。

时郭太后无恙,以上英察孝果,且怀惭惧。

时居,一日,与二侍儿同升勤政楼,依衡而望,便欲殒于楼下,欲成上过。

左右急持之,即闻于上,上大怒。

其夕,太后暴崩,上志也。

” (注:唐宣宗是唐宪宗第十三子,元和五年(810)六月二十二日生于大明宫,论辈分,他是敬、文、武宗的皇叔,论年龄却比唐敬宗和还小一岁。

他在穆宗元年(821)三月,被封为光王。

会昌六年(846)三月,武宗弥留之际,把37岁的光王立为皇太叔,并更名,成为新的皇位继承人。

他是历史上惟一以皇太叔即位的皇帝,又是晚唐皇帝中顺宗以后的11帝中寿命最长的一位,他死于大中十三年(859)八月,享年50岁。

宣宗在晚唐的皇帝中也是得到较高声誉的一位,《》载:“宣宗性明察沉断,用法无私,从谏如流,重惜官赏,恭谨节俭,惠爱民物,故大中之政,讫于唐亡,人思咏之,谓之。

”) 宣宗即位,郭后若不是做贼心虚,为什么怕?为什么想用坠楼而死,来造成宣宗“过”的恶名?然而,唐宣宗记得儿时父皇遇害的旧事,他终于下手了(具体情节,当时人没有记,也不可能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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