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我国古时候离婚制度:唐朝讲究好聚好散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3-15 点击数:
简介:在我国古代婚姻结构还不严密时,离婚相当自由,所谓“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

自开始,夫权制婚姻家庭制度建立起来。

在西周至时期,夫权制家庭的基础并不稳固,如

【千问解读】

在我国古代婚姻结构还不严密时,离婚相当自由,所谓“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

自开始,夫权制婚姻家庭制度建立起来。

在西周至时期,夫权制家庭的基础并不稳固,如《周易》记载妻子离家出走。

巡游时发现男子招赘、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抛弃孩子改嫁的现象,于是才刻石颁令天下维护家庭稳定。

到了唐宋时期,夫权意识不断强化,在相关法律中,女子地位低落,而且妻妾不能擅去其夫,不过在夫逃亡时,可向官府申诉离婚。

网络配图 古代贵族的离婚,有一定的仪式,《礼记》中记载,不但有夫出妻的仪式,也有妻出夫的仪式,出跟被出的双方都以谦辞自责。

从史料中保存的唐人“放妻书”(离婚证书)看来,当时男女的地位似乎相当平等。

“放妻书”内容大体分成三段。

第一段重述夫妻缘分,经累劫共修得来,本应如水如鱼,同欢终日。

接着第二段描写目前的状态,由于两人个性不合,经常冲突,大小不安,六亲相怨,实在无法继续下去了。

第三段写离婚的祝福,既然无法同处,不如“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同时祝福离婚后男女各有前程。

在离婚书末尾,有的注明给女方赡养费。

而离婚证书都要会聚两家父母、亲戚共同作证。

从唐人出具的“放妻书”来看,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协议离婚”,尽量好聚好散。

网络配图 我国古代虽然是男权社会,妇女需要“”,但男子是不可以任意休妻的,因为夫妻的离异同受家族观念的支配,也为法律所限定,还受到情与理的约束。

据《集》记载,妻子给在田里耕种的丈夫送饭时,路上遇到饥饿的父亲,便把饭菜送给父亲吃。

丈夫在田里等得饥饿,非常愤怒,执意休妻,妻子不服,于是告到官府。

白居易判决时说:“按照妇女的德行标准,妻子理应顺夫,然而报答父亲恩情乃出于天性。

所以,应先将饭给父亲吃,丈夫在其后。

由于孝亲重于事夫,故丈夫终不可休妻。

” 由于古时候十分重视社会关系的稳定,离异总不被提倡,所以离婚率是很低的。

《易·序卦下》说:“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

”《·小匡篇》也有“士三出妻,逐于境外”的条文。

的冯衍,年老出妻,遭人批评。

以后,士大夫多认为出妻的人没有品行。

网络配图至于一般农村,出妻的情形更为少见,这是受到经济因素的限制,离婚使家内劳动力减少,再娶的负担也很重。

此外,名分观念也有影响,在“夫妻义重”的普遍想法下,也不敢轻言离婚。

由此可知,琴瑟和鸣的婚姻理想,不但表现在婚姻的缔结、维持上,也限制了离婚趋势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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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风流皇帝乾隆最爱的香妃被何种恶疾夺去生命?

在中国民间特别是新疆地区,至今仍广泛流传着宠妃香娘娘的动人故事。

但由于历载不详,又缺乏直接的史料佐证,香妃的身世和经历却鲜为人知,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网络配图 相传,香妃是出生在新疆喀什噶尔的一个人家的姑娘,名叫买木热·爱孜木。

其家族由于在协助清政府军队平息地方叛乱中建树功勋,后来她随叔父和堂兄进京入宫,成为乾隆帝的宠妃。

据说香妃身上散发出一股清新的沙枣花香味,故“香妃”美名由此而得。

据传,后来香妃和堂兄病故,乾隆帝下令将香妃运回新疆喀什安葬。

一百多人组成的抬棺队伍长途跋涉三年半,才将其遗体运回喀什,并修建了富丽堂皇的“香妃墓”,将香妃厚葬于此。

以上传说可靠程度如何,香妃是否确有其人,几百年来一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历史之谜。

近年来,随着史学工作者和工作考者对此进行大量的考证,现已基本解开了这个历史之谜,确认传说中的香妃即是有据可查的容妃。

网络配图 据《·后妃传》记载:“容妃,和,回部台吉和扎赍女。

初入宫,号贵人。

累进为妃。

”从这段史料记载中不难看出,在乾隆年间清廷中惟一来自“回部”和卓家族的容妃,完全与传说中的香妃籍贯和族属相同,香妃就是容妃无疑。

经考古工作考证,容妃死后并没有运回新疆喀什故乡安葬,而是葬在河北马兰峪清东陵的裕妃园寝内。

在地宫中,人们除发现香妃的棺木与棺木上手书的阿拉伯金文“以真主的名义……”此外,还发现了香妃的头骨和其他骨骸、牙齿、指甲、发辫和衣物残片等实物,为考证香妃确有其人提供了确凿的证据。

无独有偶。

从事清宫医案研究的专家们,也在整理医案资料中发现了有关容妃医病的记载,这就进一步证实了乾隆年间确有容妃其人。

几条容妃的医案载道:网络配图 “容娘娘合生肌珠子散,用珠子三钱。

” “二十四日花映墀等请得,容妃娘娘合生肌珠子散,用珠子一钱五分。

” “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五日,容妃合人参珠子散一料,用过五等人参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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