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上绝版帝国:上至宰相下至县令全是太监

出现这种现象并非是皇帝极其宠太监,而是因为这个国家有项基本国
【千问解读】
出现这种现象并非是皇帝极其宠太监,而是因为这个国家有项基本国策:凡是考上进士的人就要先阉割,再委任官职。
为了推行这项国策,当政者还给对专门阉人的技术员进行编制。
这个奇怪的帝国名字就式五代时十国之一的南汉。
南汉最初称大越国,为末年的地方军阀刘隐、所建,都城在广州番禺(今广东广州),称兴王府。
南汉最强大的时候疆域有六十州,大概包括今天广东、广西两省及云南的一部分。
历经五代皇帝,前后共计六十七年。
刘隐原籍上蔡(今属河南),一云彭城(今江苏徐州)人,迁居泉州。
父刘谦,唐末为封州(今广西梧州东南)刺史,拥有上万人的军队和成百的战舰。
乾宁元年(894)刘谦卒,不久,刘隐继任封州刺史。
公元905年,唐任刘隐为清海军(岭南东道)节度使。
后梁开平元年(907)封刘隐为大彭郡王;三年,改封南平王;四年,又进封南海王。
唐朝末年,许多士人南下岭南,有的是为了避战乱,有的是被流放岭南的名臣后裔,还有因战乱阻隔不得北返的任满地方官。
刘隐收用这三类士人为辅佐。
他遣其弟刘岩率兵平定岭南东西两道诸割据势力,控制了岭南;西与楚争容桂之地,攻占了容、邕两管(今广西西部、南部及广东部分地区)。
乾化元年(911)刘隐病逝。
刘岩继立,先后改名为陟、龚、□。
后梁贞明三年(917)刘岩称帝于番禺,国号大越,次年改为汉,史称南汉。
刘岩有乾亨、白龙、大有三个年号。
建国初期,刘岩尚能兢兢业业治理国家。
就拿都城兴王府来说,基本是仿照长安,但与长安又有一个明显的区别,那就是商业区“市”和住宅区“坊”没有严格地分开,广州自此真正具备了都城特点,城市布局合理,区域分工非常明确,在广州城建史上写下了重要一页。
兴王府西部市区居民稠密,万商云集,宝货充盈,十分热闹。
这一带人工河交错,风景优美,富豪们修建了不少私家园林,也在此特辟宫苑,形成了园林化特色。
西部市区富人多,广州人把有钱人家的孩子称为“西关大少”、“西关小姐”便是自此开始。
南汉在刘岩治理下日渐富强,王夫之的《宋论》称其“坐拥百粤,闭关自擅,而不毒民”,使国家出现“府库充实,政事清明,辑睦四邻,边烽无警”的大治景象,成为堪与吴国、前后蜀等比肩的南方强国。
然而,刘岩犯了封建统治者的通病——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他晚年时自傲自满,不思进取,暴政渐兴,他甚至将毒刑杀人当做游戏取乐:或把人投入大汤锅,或把人放在烧红的铁床上烤炙,或把人开膛破肚屠割,名目繁多不胜枚举。
《旧五代史》说:一方之民,若据炉火。
其前后反差之大,令人瞠目。
史书记载,杀人的时候刘岩还一定要亲自前往观摩。
看见受刑人痛苦挣扎,他就嘴里叨叨咕咕,兴奋异常。
一边看,一边直流口水。
你说他是不是心理变态?当然,更奇怪的是他不知哪根筋出了问题,破天荒地地颁布了前面提到的那项法令:考中进士的人一律先阉掉。
此外,没考过进士,但被皇帝器重的官员,也都难逃一刀。
南汉一个小小的政权,居然养了两万多个太监,里面自然有不少饱学的纯儒。
南汉被灭的时候,光是被杀的阉割技术员就多达五百名。
不过话说回来,皇帝变态,那些读书人应该明事理才对。
然而事实恰好相反,这些人天天读“明明德”,读“仁义礼智根於心”,可读到最后,明知要被阉,也忍不住不去作官。
古代读书人的官瘾,当真是入于骨髓,无药可救。
古代曾有一个笑话,说兄弟俩去参加。
哥哥中了,弟弟却名落孙山。
弟弟郁闷地先回家了,嫂子听说老公中了,欢喜无限。
弟弟就造谣诬蔑,说:“你瞎高兴啥?中了的,那花儿都要去了!”嫂子听了以后,如遭青天霹雳,一下子蔫了。
等哥哥兴冲冲回来,却看到老婆在哭,就问为什么。
老婆把听来的告诉他,他哈哈大笑,声称当今圣明,哪里会有南汉的弊政呢?当下脱了裤子,验明正身,老婆才。
哥哥就感慨说:“我这进士,还比不得那花儿值钱!”中国历史上,就是把进士看的比男根更重的人太多,如果反过来的话,中国应该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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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在明朝时期太监擅权,为什么到清朝就不可以了?
历史上父妻子继的风俗是如何形成的?为什么会存在?
小编整理了一下,现在给大家详细说明,快点来看看吧。
在小说或影视作品当中,我们经常听到或见到这种父亲去世,妻妾嫁给儿子的现象。
这种“父妻子继”的婚俗,又被称为收继婚、转房婚,西方则称为利未婚,一般指丈夫去世之后,其妻妾改嫁给亡夫的叔、伯、儿子(亲生子除外)、侄、甥等婚俗形式。
按照传统伦理道德来讲,这自然是违背伦理道德的,不过这种婚俗在劳动力相对紧张的氏族时期和古代地区,还是有一定存在道理的。
当然,也有部分权贵是为了贪图美色而已。
“父妻子继”婚俗的形成和废止 这种婚俗最早起源族族外婚时期,即从就已经开始出现,当时的人们认为嫁到本氏族的女子,不仅属于夫家,也属于夫家所在的氏族。
因此,在丈夫去世之后,其妻妾便只能嫁给本氏族的其他男子。
而随着生产能力的提升,伦理观念开始增强,因此早在先秦时期便开始遭到中原百姓的排斥,此后历朝历代均有法律严厉禁止。
但由于某些权贵阶层贪图私利和美色仍然时有发生,而在生产方式仍然较为落后的地区,此类婚俗此后仍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
此后中原王朝再度出现这类婚俗,则主要产生于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时期,例如等鲜卑人建立的政权当中,宠幸先帝妃子仍时有发生;契丹和辽国时期,这类婚俗同样存在;建立之后,此类原始的婚俗同样被保留了下来。
不过随着这些少数民族政权的消亡或逐步汉化,这类婚俗便也渐渐消失了。
“父妻子继”婚俗的存在原因 至于这种婚俗的存在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落后生产模式下的财产保护。
正如这种婚俗产生的原因一样,妻子嫁人之后,不仅属于夫家,且属于夫家所在的氏族或家族。
因此,在丈夫去世之后,为了防止财产和劳动力的丧失,便规定其只能转嫁氏族或家族内部成员,这可以看做是一种财产继承的变异形式。
因此,这类婚俗在中原地区被严厉禁止之后,之所以会在游牧民族长期存在,便主要源于其部落式的管理模式和恶劣的生存环境,女人作为重要的财产和劳动力,必须由部落内部成员继承。
例如嫁给,呼韩邪去世之后按匈奴婚俗她须转嫁给庶子为妻,但当时法律已经严厉禁止此类婚俗,于是便有了“昭君上书求归,成帝勒令从胡俗”,昭君为了汉匈两国和平,也只能遵命。
2、权贵阶层为了美色和利益。
这个便比较好理解了,作为权贵阶层,其妻妾通常比较漂亮,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因此即使中原地区已经严厉禁止此等婚俗,但仍然时有发生,这是最高统治集团腐朽糜烂生活的一种表现。
此类婚俗虽然有悖伦理,也曾饱受非议,但并没有人敢当面反对。
例如在去世的当天便收继了其庶母,唐太宗也收继了弟弟李元吉的妃子,则收继了父亲唐太宗的才人。
又如巴图蒙克娶满都海之后继承了大汗之位。
3、贫困人家的无奈之举。
从古至今,贫困人家娶妻生比较困难,因此贫困人家便普遍存在娶寡嫂、弟媳等情况,这一方面解决了这些守寡女子的生活问题,另一方面也省了聘礼,而且还可以防止财产外流。
在古代将女性视为夫家财产的年代,这种方式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财产继承。
总体来说,随着社会生产能力的提升,以及人们伦理道德观念的增强,这种婚俗已经逐渐被淘汰,现在基本已经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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