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发易服政策是怎样的?汉人誓死不从满清剃发易服政策原因是什么?
【千问解读】
说到清朝很多人都会说清朝是一个非常落后的朝代,确实是这样,当时的清朝因为人们的思想观念非常的落后和陈旧,所以很多的东西都是一些老套的思想,而且,清朝还有很多比较落后的做法,比如大家都非常熟悉的裹足,留长发等,我们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清朝时期的剃发易服,什么是剃发易服?当时的清朝是满族人创立的,汉人誓死不从满清剃发易服政策原因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对于当今的中国人来讲,留什么样的发型都不是问题,你就是顶着一朵奇葩招摇过市,大家最多也是侧目而视。
然而对于40年前的中国人来讲,留什么样的发型,代表你的革命立场;对于300多年前的中国来讲,留什么样的发型,则关乎生死。
这就是今天要说到的一个满清的政策:剃发易服。
这是什么意思呢?解释一下:
所谓的剃发就是汉族人把头发四周剃掉,留下中间很细的一绺小辫,活脱脱的少数民族风。
许多人都被电视剧误解了,认为清朝的发型就是前面剃的光光的,后面跟一根油光可鉴的大粗辫子,用鲁迅的话来讲,就是“可爱”极了。
这种发型其实已经是清朝末期的发型。
易服就是把汉族人的传统服饰“上衣下裳”变成了“长袍马褂”,把“右衽”变成了“左衽”。
也许,对于不了解历史文化的人来讲,剃发易服没什么大不了,值得以死相抗吗?!但是对于当时的汉族人来讲,这必须是以死相抗的,因为发型和服饰代表了汉族数千年的文化传承。
什么是文化,看不见也摸不着,但是它却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它包含我们数千年来积累的智慧、规则、道德、信仰等等,最终通过一种“仪式”存在,具体就是我们的发型和服饰等。
孔夫子就说过:“微管仲,吾披发左衽已!”
没有这种文化上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汉族人的文化靠什么传承,几千年的文明被抛弃,沦为野蛮人。
虽然现在讲究文化融合,孔夫子这话也说的太绝对了,但是一个民族的文化绝不能丢,当然不是靠所谓的恢复“汉服”,而是靠文化的延续。
所以当汉族人剃发易服后,朝鲜人、日本人甚至包括当时的安南、缅甸等国家对清朝是非常轻视的,尤其是朝鲜人,认为“中华”已灭亡,自居“小中华”,来中国的朝鲜使者见到汉族官员往往趾高气扬,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延续了中华文化,而非“剃发易服”的“野蛮人”。
剃发易服死了多少人
“江阴八十一日”、“嘉定三屠”“扬州十日”等的惨剧就是在此背景下发生,期间也掀起了大规模的移民潮,许多不愿剃发的汉族人前往日本、朝鲜、东南亚等地。
而清政府用了近40年的时间才平定汉族人的反抗。
那么剃发易服到底死了多少人呢?
关于剃发易服死了多少人的记录,历史上从满族人入侵中原开始就有了。
明朝万历四十六年,满族人首领努尔哈赤率领军队攻占了辽阳,随后就颁布了“剃发令”。
但这种法令让当地人不能接受,他们杀死了满族人派来的传令官,然后所有人都逃到了鸭绿江边。
满族人知道这种情况以后,就派军队去了鸭绿江边。
当地人民为了保护自己民族的传统,与满族军队进行了斗争。
但最终斗争无果,逃跑也没有了去处,最终数万人都投进了鸭绿江。
这件事在朝鲜历史资料上有详细的记载。
崇祯十七年,清军攻入山海关,立即下令推行剃发易服制度。
同年五月,清军占领北京,第二天就发布了“剃发易服令”,但这次遭到了许多民众的强烈反抗,甚至揭竿而起反对。
清政府认为统治还没有稳定下来,于是就废除了这项法令。
后来清军占领江南地区,又一次推行“剃发易服”,这一次清政府对反抗者进行了血腥的镇压,这次镇压持续了三十七年。
在常熟城,杀害了不下五千人,并掳走了数千人。
在福山塘,全乡的人都被清军杀害。
“嘉定三屠”中有三万多人被害。
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1000万人直接或间接死于剃发易服。
初中毕业可以报考成都市青白江区特殊教育学校吗?招生政策
那么,初中毕业的学生是否可以报考这所学校呢?根据学校的招生政策,确实存在针对初中毕业生的录取渠道。
具体来说,学生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考这所学校。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解读成都市青白江区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帮助家长和学生了解相关信息。
成都市青白江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对象首先,成都市青白江区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服务对象是那些具有不同类型特殊需求的学生。
这包括了各种各样的身体、智力、听力、视觉等方面有特殊需求的学生。
如果初中毕业的学生在学业上或是身体健康方面有特殊的困难,且符合学校的录取标准,是可以报考的。
学校面向的招生对象不仅仅限于青白江区的学生,周边区域有相关需求的学生也可以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报名时,学生及其家长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体检查或评估材料。
成都市青白江区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条件在报考时,学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这些条件主要包括:学生在初中阶段的学业成绩、是否具备特殊教育需求的证明、以及相应的身体或心理健康评估报告。
具体来说,如果学生存在智力、语言、运动、视力、听力等方面的障碍,且这种障碍影响到了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就可以作为特殊教育的对象。
而针对不同情况的学生,学校会根据其具体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
招生程序及报名方式想要报考成都市青白江区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需要按照学校的招生流程进行报名。
通常,报名时间会提前在学校的官方网站或其他渠道发布。
家长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除了学生的身份证明、初中毕业证书等基础材料,还需要提供由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
这些评估报告是确认学生是否符合特殊教育需求的重要依据。
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设置成都市青白江区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设置非常注重学生个性化的需求。
在教育上,学校不仅仅关注学生的学术成绩,还特别强调生活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例如,针对智力障碍的学生,学校可能会安排更多的实用技能培训课程;而对于听力或视觉障碍的学生,则会有特定的语言治疗和感官发展训练。
此外,学校还会有专门的心理辅导课程,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校园生活,提升自我认知和自信心。
如何为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做好准备家长和学生在准备报考时,需要特别注意一些细节。
首先,家长要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要求,确保自己提供的材料完整且符合要求。
其次,学生自身的身心状况也需要提前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最好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除此之外,家长还要与学校的招生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能够及时了解报名信息,避免错过报名的机会。
家长的角色与责任在选择特殊教育学校的过程中,家长的支持和参与至关重要。
除了帮助学生准备所需的各种资料外,家长还需要了解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模式、课程内容以及教学理念等。
不同于传统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更注重学生的个性化成长和全方位发展。
因此,家长不仅要关注孩子的学术成绩,更要关心孩子的情感发展、生活能力以及与同龄人的互动。
通过这种全方位的支持,学生能够在特教学校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
总的来说,初中毕业生如果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报考成都市青白江区特殊教育学校的。
学校的招生政策主要是为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更合适的教育选择。
家长在报考前要提前了解招生条件,准备相关材料,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入学。
此外,家长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对于学生的成长同样至关重要。
通过合适的教育和培养,学生将能够在特殊教育学校获得更多发展机会和更好的未来。
重农抑商在历史上的变化分别有哪些 政策的影响是什么样的
西周,大规模组织奴隶集体劳动,“十千维耦”(《・噫嘻》),农业产量提高,手工业有“百工”部门分工,商业渐成社会经济重要部分。
《周礼》有“司市”之官,《周礼》中尚无抑商倾向。
由于中古时代生产力水平不高,蒙昧时代的知识结构和认知所限(连地球是圆的都不知道)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古人连温饱都是奢望,故农为“本”,商为“末”的观念形成,一方面:“奖耕战、废井田、开阡陌”,确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土地买卖合法性;另一方面规定:力本业,耕织致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孥”,为禁止商人经营粮食交易,以杜其囤积居奇、投机牟利,“使商无得粟,农无得籴”。
秦至隋唐的“”、“崇本抑末”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
秦《田律》规定:天降、谷物抽穗或有旱涝虫情灾害,须立刻书面报告雨量大小、受益面积、灾害损失及作物生长状况。
《仓律》规定种籽入仓、存贮、检验、出仓等程序规则及亩播种量。
为不影响农业生产,《戍律》规定,一户不准同时征调两个以上劳动力服役,违者罚交两副铠甲。
《司空律》规定:播种、耘苗季节,以劳役赎抵赀刑者,各回家务农二十天。
《仓律》还规定:从事农耕生产官府奴婢,二至九月农忙时节,每人每月可增加半斤口粮,汉承秦制,抑商政策一如既往。
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顶峰。
颁布商品、市场、物价管理、度量衡和外贸管理等经济立法,促进经济空前发展。
但还有些重农抑商政策。
如唐《选举令》规定:“身与同居大功以上亲执工商,家传其业不得仕”(《唐律疏议・诈伪》)。
唐有禁止工商之人乘马之法令。
唐中期后,方镇兹乱,财赋不足,国库空虚,常令商人进奉献助。
时,籍江淮蜀汉富商右族,訾畜十收其二的“率贷”,诸道重税商贾以充军,凡千钱以上者有税。
时,游宴赏赐无度,国家财力拮据,竞籍长安城东、西两市之商旅钱财输于内库,引商人不满,向朝廷陈述,致告状者悉受杖打。
宋元时的“抑商”与“专卖”法 自汉实行盐、铁官营起,对众多商品生产和经营垄断,成为各朝一贯奉行不移政策。
除盐、铁外,另有茶、铁、明矾等先后列入禁榷之列。
宋商业超前代发展,唐“市坊”制度已取消,商贸活动不受地域或时间限制。
因财政匮乏,实行国家专卖禁榷制度。
禁榷范围扩大到除传统盐、酒、茶外,矾、铁、煤、香料、宝货等均被列为禁榷物种,以至专卖所得成为宋财政收入主要来源。
禁榷物种中以盐法、茶法、酒法最为重要、完备。
中央有盐铁使,地方有各产盐地和商埠所设场务专理盐的专卖。
盐法规定:犯私盐一两,笞四十。
“鬻卤盐三斤者仍坐死”,“私有茶一两笞四十,四十两徒二年”(《庆元条法事类》)。
宋酒专卖为“榷酤”,酿酒和酒曲由官府垄断,禁止民间私造,违犯者重至处死,经济立法以宋为楷模,对盐、茶、洒、金、铜、铁等实行官营专卖禁榷制度。
明清的抑商政策 明清时,统治者继续推行“重农抑商”政策,而封建社会海上贸易发展对自然经济产生极大冲击,不过,政府从未断绝过海外贸易的活动,一直都有官方主持的对外贸易。
且隆庆初年(1567年),政府宣布开放海禁,私人与官府皆可从事海外贸易,史称“”,促进了萌芽经济的发展。
清初,为镇压抗清力量,首颁禁海令,不许片帆下海,违者按通敌罪论处。
后多次颁,强制闽广苏浙沿海居民内迁五十里,越界立斩,致使四千里海岸线人烟绝迹,完全断绝海外贸易。
五十六年再颁禁海令,停止与南洋贸易,并禁卖船与外国和运粮出口,否则,“连船人与卖船人皆立斩”。
上千万人民因此被杀。
清王朝面对沿海日益兴起的对外贸易,将有限的海外贸易收归政府控制的广州十三行掌握。
清律规定粮、丝、铁、金银都不许下海,使对外贸易实际上不可能进行。
与海禁类似,清矿冶业被官府紧握,防止商人分利。
明朝,尤为实行的“海禁”政策,沉重打击刚刚兴起的对外贸易和沿海工商业,对后世造成严重消极影响。
主要表现 古代重农抑商政策主要表现在:一、统治者反复强调以农为本,工商业为末业;二、推崇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小农经济,靠天吃饭,财政也主要依赖于对农业和农民的剥削。
政策的影响 (一)战国时,各诸侯国为富国强兵,相李悝《法经》推行“尽地力之教”和“善平籴”经济政策,增加国家赋税收入,调动农民积极性。
为恢复发展社会经济,颁行大量保护农业的法令。
一是鼓励农耕生产。
颁法:士兵复员回家,流民各还本土,恢复故有田宅,按功劳赏赐土地;因饥贫自卖为奴婢者免为平民,增加劳动人手;凡不执行此令者,从重论罪(《汉书・高帝纪下》)。
四年令:推选努力生产者,免除其服役义务(《汉书・惠帝纪》)。
高后元年诏:初置孝悌力田官,以督劝农耕生产(《汉书・高后纪》)。
文帝十二年按各地户口比例,增置孝悌力田官员,引导民众发展生产(《汉书・文帝纪》)。
两汉还多次颁令解放奴婢,严禁伤害劳动力。
二是放宽土地限制。
文帝后六年,解除山泽之禁,允许民众垦荒(《汉书・文帝纪》)。
景帝允许百土广田饶地区迁徙,以鼓励发展农耕生产。
三是减轻田税负担。
汉初“轻田租,什五而税一”(《汉书食货志》)。
文帝两次减半田税,并免征13年。
景帝后才恢复三十税一成定制。
四是重视兴修水利。
汉朝专制水利灌溉法规。
如左内史曾“表奏开六辅渠,定《水令》以广溉田”,《水令》是有关农田灌溉“法令”。
南阳太守召信臣也曾“为民作均水约束,刻石立于田畔,以防分争”(《汉书・循吏・召倍臣传》及注)。
以法律手段解决土地问题,发展农业。
武德七年“均田令”规定:丁男和中男受田一百亩,其中八十亩为“口分田”,二十亩为“永业田”。
所授之口分田不许买卖;身死则收回;永业田可以继承,一定条件下得买卖。
唐朝对予以法律保护,《户婚律》规定:禁止私卖口分田;不准占田过限;不准妄认和盗买盗卖公私田;严禁盗耕种公私田;严禁官吏侵夺公私田等,违者严办。
(二)“重农抑商”政策自15、16世纪始,扼制了资本主义萌芽发展 中国自15、16世纪始,在一些经济相对较发达地区,出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
当时统治者对这一新事物极端恐惧,采取各种措施加以摧残。
虽然西方商品经济在也遭过同样破坏,但当时多元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中,商品经济仍得以顽强发展,古代中国社会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交换和商业活动的存在和发展受到很大限约,商业贸易活动必须隶属于自然经济体制。
早在汉朝,统治者便开始推行重农抑商政策,运用法律严历打击商人及私营商业,扼制了早期商品经济发展。
“算缗令”与“告缗令”,使得中等以上商人大都被告而破产(《・平准书》)。
到了清初,统治者对东南沿海萌芽的资本主义和一度兴起的“工商皆本”、“农商皆本”蒙思想,以高压手段禁锢,同时继续推行抑商政策,以严刑峻罚来保证贯彻实施。
正当清政府下禁海令和限制矿冶业时,西方各国海上贸易蓬勃发展。
统治者完全不了解外部形势,妄图追求海疆平安无事,传统自给自足经济、重农主义,又使清政府认识不到外贸的重要性。
中国封建统治者极力用政权和法制力量摧毁和阻止社会赖以前进的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形成,固守“重农抑商”政策,致使刚刚萌芽的资本主义经济未得到发展,使中国错失发展资本主义良机。
西方、,自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迅速席卷西方社会的资产阶级革命浪潮,特别是18世纪资本主义工商业革命,加速、刺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对外殖民扩张。
经济上落后、政治上保守为日后被动挨打局面埋下祸根。
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自“”后,变法图强,吸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制度,大力发展工商业,最终迅速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使日本在二战前成为亚洲强国。
“重农抑商”政策导致地主官僚不断兼并土地,使土地高度集中,农民破产流亡,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激化了阶级矛盾,造成农民起义不断爆发。
地主官僚集团也因疯狂兼并土地而更加腐败。
到了明清时期,已经出现,而统治阶级依然坚持“重农抑商”的政策,推行一系列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措施。
这些做法,违反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导致了国家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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