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反对儿子悟道的净饭王为什么竟成为其首任护法

名字的释义为纯净的稻谷,因此被后人成为净饭王。
所谓的罗卫国,是位于喜马拉雅山山麓和恒河之间有一个
【千问解读】
名字的释义为纯净的稻谷,因此被后人成为净饭王。
所谓的罗卫国,是位于喜马拉雅山山麓和恒河之间有一个小国。
由于印度对历史的记载并不重视,因此他的生卒年月已经无法知晓,只能大致知道其大约活动于公元前6世纪左右。
净饭王的画像 净饭王继承了他父亲狮子颊王的王位,成为了罗卫国的国王,他的母亲是喀扎娜。
净饭王还有三个兄弟,分别叫做白饭王,斛饭王和甘露饭王。
他们四个兄弟名字,都含有“稻谷”、“米饭”的意思,应是其父母寄托了其丰衣足食的期望。
他们的名字中还含有“乳粥”的意思。
“乳粥”在印度是一种用牛奶和粥一起烹调而成的美味食物,深得贵族和平民的喜爱。
净饭王的妻子是邻国的拘利族天臂城主善觉大王的女儿摩耶夫人。
摩耶夫人在年龄上比净饭王小五岁,但是两人结婚数十年,都没有子嗣,这让两人十分焦急。
终于在净饭王50岁的时候,摩耶夫人生下了一个儿子,即悉达多,也就是后来的佛陀。
生下佛陀没多久之后,摩耶夫人就去世了,净饭王于是又娶了了摩耶夫人的妹妹大爱道。
因此,佛陀实际上是由他的姨母将他抚养成人的。
在佛陀长大之后,净饭王一心想要佛陀继承自己的王位,但佛陀一心悟道,对继承并不感兴趣。
最后佛陀得道之后,净饭王又极力支持和弘扬佛法,成为了佛陀最早的护法之一。
净饭王之子 净饭王之子佛陀是净饭王和摩耶夫人在结婚二十多年后才得到的儿子,由于是晚年得子,因此净饭王对这个儿子寄予厚望,并将其命名为悉达多。
因为净饭乔达摩,所以佛陀的名字也叫做乔达摩悉达多。
而释迦牟尼则是后来悉达多成佛后的称谓,因为悉达多所属的民族是释迦族,释迦牟尼的意思,也就成为了释迦族的圣者。
净饭王之子佛陀的雕像 悉达多的母亲摩耶夫人在生下儿子后的第七天就去世了,悉达多因此由他的姨母抚养成人。
早年的悉达多生活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分别,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甚至还和觉善王的女儿耶输陀罗结了婚。
在悉达多大约29岁的时候,他离家出走,云游四方,寻访名师,企图找到解脱人生之苦的方法。
但是在踏遍了千山万水之后,他依然无法悟出真谛。
于是他接下来开始苦行,逐渐减少进食,每天以吃树根草皮为食。
这样的苦行日子过了6年后,他依然无法觉悟。
这时,悉达多已经意识到,苦行并不能使自己找到真谛,因此他渡过尼连禅河,来到伽耶,坐在菩提树下七天七夜,终于得道成佛。
这一年,悉达多仅35岁。
此后,悉达多就开始了他的传教生涯,历时45年,成为了的创始人。
净饭王之子佛陀出生于帝王之家,原本他的父亲竭力想要他继承自己的王位,反对儿子悟道,但在佛陀得道之后,净饭王也开始大肆弘扬佛教,成为了佛陀第一个护法。
随机文章博物馆是南部邦联纪念碑的理想之家吗?世界上最便宜也最好的无人机,最适合新手的无人机/售价420元帕金森定律的解释,无能领导任用能力低下的助手致组织臃肿为什么科学的尽头是神学,连爱因斯坦都发现障碍物后面的神学家盘点百度不能搜的十件事,超重口味挑战你的忍耐极限(千万别手贱)迷案在线 mazx.cn本站内容大多收集于互联网,内容仅供娱乐,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本站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他最恨的人,不仅要开棺戮尸,连他儿子也要凌迟
其实不是,郑成功恨不着,他1662年就死了,到1683年施琅才带兵收台,所以在郑成功的眼里,他只不过是个叛将而已。
郑成功生平最恨的一个人是被封为海澄公的黄梧,似乎名不见经传,但却是个人物,他不仅是郑氏的叛将,更是他上条陈提出了最为阴毒的建议“平贼五策”,招招都指向了郑成功的要害,要不以他的功绩怎么可能被封为公爵,想想看清朝的一个“公”要有多难得? 海澄公黄梧 有清一代,汉人封王者5位,包括定南王、靖南王耿仲明、平南王、平西王、义王孙可望,都是替满洲人打天下的功臣,接下来,爵位最高的就是这位黄梧了,一等海澄公!比较一下,被称为“开清第一功”的得到一个三等轻车都尉世职,连男爵都没混上。
施琅入台奇功一件,也只捞到一个靖海侯。
后来,名镇天下的、、也不过封侯而已,并比不上这个海澄公黄梧。
施琅的靖海侯府 此人原不过是个漳州平和县的一个皂隶,后来杀了知县投了郑成功,郑待他不簿,以他为将,使守海澄。
海澄是郑家未攻台湾之前的大本营,这里藏有“铁甲十万副,谷可支三十年,藤牌滚被铳砲火药皆以数万计”。
但是因为违误军令而担心受罚的黄梧就是以此为觐见大礼,把这拱手送给大清了。
朕很满意 这还不是让郑家人恨得牙痒痒的根本原因,他提出的“平海五策”几乎就把郑家逼上了绝路,内容包括: 一、长达20年的迁界令,自山东至广东沿海二十里(有说三十里)居民强行内迁,断绝郑成功的经贸财源;二、毁沿海船只,寸板不许下水;三、斩郑成功之父;四、挖郑氏祖坟;五、移驻投诚官兵,分垦荒地。
史家认为这平海五策,尤其是挖祖坟这样的缺德招术,不是天性歹毒之人想不出来,可叹清廷后来竟然一一执行。
郑经画像 所以到了康熙十四年,郑经带兵于十月初六攻陷漳州。
那从小就被郑成功灌输的仇恨熊熊燃烧,他于是大开杀戒—— 据《广阳杂记》载,此时黄梧已经病死一年了,郑经派人“发棺而戮其尸”,因为尸体是用水银殓的,故“肢体犹未僵也”。
承袭黄梧海澄公爵位的是他的儿子黄芳度。
黄芳度情急之下投井自杀,郑经哪能轻饶,派人“出而剐之”,其时情景相当惨烈,目睹者说,黄芳度被剐之时,“其眼胞睫睫不已”。
这还不算,黄家在漳州的族人都被处死。
随机文章自然界神奇形成的风动石,小身躯支撑200吨的巨石(屹立不倒)长征10号重型运载火箭,最大运载能力达150吨(未实际生产)霍金完美体现鲨鱼效应,与病魔斗争50年获得惊人成就(内心强大)龙卷风风眼有人进去吗,龙卷风中心有没有风/没有风但是气压非常大现今已经灭绝的三叠纪龟龙,头似恐龙背顶尖刺甲壳/很像玄武神兽迷案在线 mazx.cn本站内容大多收集于互联网,内容仅供娱乐,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本站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历史上第一个反对“刑讯逼供”的帝王是哪位?
该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为此,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刑讯逼供的罪名。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讯逼供是一种与人类文明背道而驰的野蛮行径,不仅是对犯罪嫌疑人精神和肉体上的严酷摧残,更是对无罪之人的人格和尊严的极端践踏。
在中国,刑讯逼供起源甚早,周代已见于典籍:“仲春之月……母肆掠,止狱讼。
”郑玄注曰:“掠,谓捶治人。
”“肆掠”,就是指现在刑讯。
建立以后,深受法家思想熏陶的,“专任刑罚……昼断狱……”。
作为刑罚的一个重要方面,刑讯制度也有了很大发展。
《秦律》规定:“能据供词追问,不用拷掠而明案的是上策;用考掠而不得案情的是下策”。
根据这一原则,又对刑讯做了进一步规定:“凡讯狱,必先尽听其言而书之……更言不服,其律当治者,乃谅(笞掠)”。
当时虽然不提倡拷讯,但《秦律》在另一法律问答中已列举出“大痍”,即囚犯经刑讯后,肢体将断不能行走,须长官令人扶回的谓之“大痍”。
既然作为刑讯的一种事实状态已明文列出,秦拷讯之盛也就可想而知。
西汉时期,因为统治阶级内部倾轧而用刑讯的记载不绝于书。
汉初,对预谋行刺的贯高“榜笞数千,刺身,身无可击者”。
廷尉杜周曾经毫不掩饰地说:“不服,以掠笞定之。
”此语出自主刑大臣之口,不但说明刑讯的合法化,而且使得法吏上下相胥,皆以苛酷为能,拷囚之时,极尽残忍。
虽然废除“肉刑”,但刑讯逼供依然普遍,以至到了时,酷吏刑讯断狱成风。
一直把拷讯作为治狱的基本方法。
明帝时,楚王刘英被告谋反,刑官就用极残忍的手段对其属吏逼供,“诸吏不堪痛楚,死者大半,唯续、宏、勋掠考五毒,肌肉消烂。
”这种血腥的场面,还是发生在“显宗以亲故不忍穷究”的情况下。
试想在当权者认为“需要穷究”的情况下,在对待“非亲非故”的普通百,那刑讯之苛酷,真不知会惨烈到何等境地。
事实上,东之后,朝庭就大量起用酷吏。
王吉,“性残忍……夏月腐烂(人犯因刑讯而肉体糜烂)则以绳连其骨,见者骇然。
”周纺,“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吏人及羌胡畏之。
”就是此人,后来“以威名迁齐相,亦颇严酷,专任刑法。
”在东汉,有王吉、周纺之流的“活阎王”充斥司法领域,东汉拷讯之酷,司法之黑暗也就不难想像。
章帝刘坦曾在诏书中引《律》曰:“掠者唯得笞榜立。
”此律即东汉的通行法律。
但用何方法,用何刑具,用刑到何种程度,法无明定,而由法吏率意为之。
可见秦汉之际是刑讯的随意性时期,因而具野蛮性和残酷性。
魏晋之际,魏据《汉律》立法,名曰《魏法》,包含“系囚”、“鞫狱”、“断狱”三章。
晋文帝时,“令定法律,辨囚律为告劾、击讯、断狱。
”可见两朝已有了刑讯的专论。
但由于两律皆已失传,故具体内容无从察考,不过可从见诸典籍的个案中窥出一些端倪。
曹魏时,尚书令为下狱的太尉杨彪向法吏满宠说情,“嘱宠但当受辞,勿加考掠。
宠一无所报,考讯如法。
” 在南朝,刑讯也逐渐规范化。
宋时,“建康县考囚,或用方材压额及踝胫”,即后世的“压杠子”。
当时有一名叫奚显度的小吏对怠工民工常法外施行。
以至于流传着:“宁得建康压额,不能受奚度拍”的民谣,说明在存在拷讯的时代,刑讯规范化总比滥施刑讯好得多。
齐时,多沿用宋时的律法。
梁时,“凡系狱者,应加测罚。
”《刑法志》解释为:“立测者,以亡为垛,高一尺,上圆劣容两足立;鞭二十,笞三十讫,著两械及扭,上垛,一上测七刻。
”即先抽鞭子,打棍子,然后带械站跺,迫囚招供。
鞭打多少,带何刑具,罚站地点时间,皆有法律明示。
陈时,刑讯沿用梁朝的“测囚法”。
由于鞭笞之后又罚长站,此法引得当时不少开明人士的批评。
都官尚书周弘正感叹道:“重械之下,危堕之上,无人不服,诬枉者多。
”有鉴于此,主刑大臣范泉在修订律令时,对“立测”法有所改进:“分其刻数,日再上。
”即将囚犯罚站时间缩短,隔日限时而站。
变动虽小,但无疑也是一种进步。
在北朝,由于掌权的鲜卑族是由奴隶制直接过渡到封建制,因此部落式的野蛮刑罚曾广为施行。
世宗时,广用酷吏:“卢斐,性残忍……为相府刑狱参军,无问事之大小,考掠过渡,于大楱车辐采死者非一”。
“毕义云,专以车辐拷掠,所获甚多。
”文宣帝时,“有司折狱,又皆酷法,讯囚则用车辐……又立之烧犁耳上,或使以臂贯烧车,既,皆致诬服。
”北魏献文帝都不得不承认:“理官鞫囚,杖限五十,而有习欲免之,则以细捶,欲限之,则先大杖,民多不胜而诬引,或绝命于杖下。
” 隋初统治者(541年-604年)宣布:“尽除苛惨之法”。
根据前朝旧律修订刑律,“沿革轻重,务取平允”,并废除了前代枭首、车裂、宫刑、鞭刑等酷刑。
隋文帝下令:废除前代的“审囚酷法”,禁止对囚犯“屈打成招”,反对“刑讯逼供”。
据《隋书·刑法志》记载,讯囚的数量,刑具的规格,施刑的主体、对象,以及行讯过程中不得更换法吏都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同时,对前代八十一条死罪、一五零条流罪、千馀条徒、杖等酷刑以及灭族等都一概废止。
制定修订了简要的刑律,并基本上被唐、宋至清各代所沿袭。
隋文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公开反对“刑讯逼供”的,他深刻吸取了历朝历代灭亡的教训,勤劳思政,励精图治,实行开明统治,不断减轻刑罚,在各朝旧律的基础上,制定修订了简单明了的《开皇律》,废除了一些的酷刑,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年限,规定了“死罪不得专决,悉移大理寺覆按”,由专门的司法机关负责审理,对犯人处置采取审慎态度,而不是,有效地防止了冤案的发生。
隋文帝对法律的一系列改革,使法律减轻了残酷性和野蛮性,他的这种思想和做法,不但在当时具有非常进步的现实意义,而且在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上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