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兮:刑拘期限的规定(国家法律规定羁押期是多久)

作者:小千 更新时间:2024-09-12 点击数:

结兮:刑拘期限的规定(国家法律规定羁押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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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解读】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多少天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时间是37天,如果达到了刑事责任的,是需要在37天内批捕处理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拘留的有关期限,涉及到有关事项的处理上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认定。



一、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时间是37天,达到立案标准的需要在37天内批捕并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认为需要逮捕的被拘留人员,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一定期限内提请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之后按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被拘留人员被释放或逮捕,刑事拘留结束。

而拘留后提交审查批准的最长期限为三十天。

故拘留所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行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



2、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4、采用的机关不同

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



5、与判决的关系不同

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司法拘留仅仅是对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任何关系。



6、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期限已于前述;司法拘留的期限则最长为15日。



刑事拘留的适用是需要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和后果来认定的,犯罪分子存在违法行为的就需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具体的拘留时间要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如果达到立案标准的,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

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

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在三十七天以内。


刑事拘留的法定期限是三十七天以内,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以下四类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最长为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适用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在现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何确定刑事拘留的期限

法律主观:

  一、 刑事拘留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 刑事拘留 ,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 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 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刑法 关于刑事拘留期限和拘留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犯罪嫌疑人 ,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

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 刑事诉讼 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拘留期限 最长为37日。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10条规定,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 律师 及其他 辩护人 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 申诉 ,要求解除拘留。

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

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二、 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 证据 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 刑事诉讼法 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以上两种情形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

  三、拘留的 保释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保释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则可以保释,那么在拘留时有应该做些什么呢,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 羁押 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 法规 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 一审 、 二审 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 变更强制措施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法律规定了三种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拘留,行政法规定的 行政拘留 以及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 行政诉讼法 规定的司法拘留。

应当注意将三者加以区别。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放出来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放出来

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准决定。

刑事拘留的标准

正预备犯罪、或实行犯罪中或在犯罪后及时被发现;受害人或犯罪现场亲眼看见的人,可指认他犯罪行为的;在其身边或者住所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采取自杀、或逃跑或者已经在逃的;有毁灭证据、或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谎报自己真是信息的;流窜作案、或多次作案、或有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的。

拘留期限的计算方法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一)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时间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并且执法人员在执行拘留的情况下,需要出示拘留证,如果犯罪人不配合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实行强制执行,如果没有拘留证的情况下,犯罪人员可以不进行配合,并且没有拘留证进行拘留是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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