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为什么在主犯已被处死十年后才罗织罪证?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2-19 点击数:
简介:汉高帝和,是国史上出身平民而贵为天子的“绝代双骄”,两人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最肖的则是对功臣痛下杀手。

汉高帝杀,杀彭越,杀黥布,囚,走,将汉初分封的异赶尽杀绝——

【千问解读】

汉高帝和,是国史上出身平民而贵为天子的“绝代双骄”,两人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最肖的则是对功臣痛下杀手。

汉高帝杀,杀彭越,杀黥布,囚,走,将汉初分封的异赶尽杀绝——仅余偏处一隅的长沙王吴芮能够善终。

这是屠戮功臣的大概,不赘言;唯要说明一点,那就是被杀被逐诸人都有点冤。

将明与汉试作比较,有两点不同:一是明初的屠杀规模,远迈汉代;二是的杀人手段,远较高明。

然而,规模大手段高,只是事情的表象。

为什么要杀人?杀人能解决什么问题?是不是非杀人不可?只有回答了这些问题,才能明白屠杀功臣到底具有何种意义,才能从笼罩着杀气的“相斫书”中发现传统政治的真相。

不能离事而言理,先简略介绍有关的史事。

以前的君主制,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宰相协助处置国事。

各个时期,宰相的名称或不相同,人数或不固定,职权也有变化,然作为官僚集团的领袖,作为对君权的制衡力量,宰相制无疑是传统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尤其在开国初期,残破之余,万事待理,宰相的作用更不可忽视。

朱元璋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因此,早在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他刚称号为“吴王”的时候,便设立了左、右相国。

此后,直到明洪武十三年(1380),、、汪广洋和四人先后拜相。

看来,朱元璋对宰相制度并无成见,乐以沿用。

但是,惟庸这个人或许天生反骨,在相位上毫不安分。

据《明史》本传,惟庸于官吏之“生杀黜陟”,有时“不奏径行”;这是专擅行政、司法之权,也许有点过分,但行政、司法本由宰相统领,偶有过分的地方,究竟不算大错。

让元璋恼火的,则是他隐瞒不利于己的报告,不让皇帝看到;至于收受贿赂,提拔私人,与此相较还算小过。

惟庸终至乎惹上杀身之祸,则因他与仕途受挫的陆仲亨、费聚等人深相结纳,耸使李善长、陈宁、毛骧、李存义、林贤、涂节等文官武将,在国内组成反帝集团,对外则联络蒙古、日本,意图不轨;孰料明太祖“天纵英明”,洞烛其奸,乃先发制人,将“胡党”一网打尽。

因牵及此案被杀者共计三万余人,其中,封侯者二十余人,五品以上大员不胜其数,为两千年君主制史上罕见的“大清洗”。

此即正史所叙“胡惟庸案”。

然而,掩卷而思,不能无疑。

刘基(伯温)暴毙于洪武八年,《明史》说是惟庸下毒;而惟庸被诛已在四年之后。

此事可疑,但且按下不表,先说更可疑的。

惟庸投奔元璋麾下在至元十五年,拜相在洪武三年,擅权始于洪武六年(右相汪广洋被黜,惟庸成为“独相”),至其被诛则已在六年之后。

如此,若说元璋不知惟庸是个“奸臣”,难以置信。

因为,朱元璋不可能花20年的时间才认清惟庸的真面目。

否则,元璋哪有资格开创一个时代?那么,此处亦可疑。

更令人起疑的是,惟庸于洪武十二年被逮入狱,罪名并不是谋反,而是因为刑事案件(怒杀家仆)和行政上的误(将罪妇分配给文臣为妾)。

蹊跷的是,入狱后,突然有人出来指控他谋反,惟庸遂以此论死。

更有意思的是,直到砍了他的头,也还是“反状犹未尽露”。

要等到10年之后,因审讯其他罪案,有了意外收获,才得以“大著”他的“逆谋”,才开始执行连带的清洗。

试问,如此重大的案件,是不是办得太具戏剧色彩了?莫非现实中的帝王将相,真跟戏台上的生旦净丑一样,唱的是“同一首歌”? 读史有疑,不能不再三思。

凡为开创之主(或曰凡能集合一批人干大事业的人),理应具有一种特别的才能,那就是能够最迅速最透彻发现人性的弱点;还应有一种与之相辅的高明手段,那就是最大限度利用人性的弱点。

有两句名言,一句是“举才,勿拘于品行”,说的是,不求你品行不污、天性无缺,不怕你好名、贪利、沉迷于,只要你有济物应世的本事,我就敢用,我就不愁找不到用你的方法。

第二句是,“吾任天下之智、力,以道御之,无所不可”,这个“御之”之“道”,没什么玄虚,不过是用人方法,亦即前述之高明手段。

譬如,好名的轻利,重利则不恤于名,敢作风流鬼的也不怕还,那么,分别委诸讽谏、征税和治军之事,或能大收其效。

至于好名太过,乃至苛责帝王;搜括务尽,以致戕害民生;攻取战胜后纵兵淫掠,不免有损于军纪,这都不算大问题。

因为,“吾任天下之智、力”,意谓解释、裁判与赏罚之权——三者是权力的最高级形式——尽在掌握,只须折冲权衡,损有余,补不足,就没有办不妥的事,搞不定的人。

因此,可以说,观察人性的弱点,可谓“知人”;利用人性的弱点,堪称“善任”。

斯二者,元璋无疑兼有之。

元璋既能欣赏惟庸的便给任事之才,也必察觉他专宠恃才的弱点。

但是,用他干什么,用他到什么时候,这才真正体现元璋的手段。

国家草创,外患略尽,而内忧方起。

试想,与元璋一起打天下的人,自觉彼此出身差不多,才能差不多,付出的血汗也差不多,从前呼兄道弟,好不亲热,转眼之间,你是,我却要,触景生情,百感交并,心内自会生出几句不堪也不敢向外人道的说话。

话憋久了,就会病;病重了,就成狂;狂不可遏,则觊觎帝座之心油然生矣。

这套逻辑不一定对每个功臣都产生效力,但只要有一个人这样想,元璋就会感觉不踏实。

怎么让这个人自己蹦出来呢?此题极难解,或曰无解。

因为,若不公然反叛,谁也找不出这个人。

难道等这个人主动现身再对付他?然而一旦这个人明昭大号起而造反,元璋大半已经对付不了他。

于是,为了不致出现被动局面,只好“有杀错,冇放过”,元璋不得不假定所有功臣都要。

但是,也不能对着功臣簿一通乱杀,要讲次序;讲次序,自然先杀“名列前茅”的。

刘基与徐达,一文一武,功勋卓著,名次最前,杀之必不谬。

只是,这两人根正苗红,只要其人不首先造反,绝不可能找到理由杀他们。

怎么办?借刀杀人。

且读《明史》。

惟庸尝诱使徐达家人福寿诬告徐达,孰知福寿不吃他这一套,反而举报他。

中伤元勋,是多么严重的事情,但书上说徐达知而“不问”,元璋亦未对此表态,遂不了了之。

洪武八年,刘基病,惟庸请了医生去看他,刘基遵嘱服药,旋即暴毙。

也不见元璋追究,惟庸照样做宰相。

这算借刀杀人么?惜不能起元璋于地下问他的口供。

然徐、刘经此一遭,一废一死,俱不足以威胁帝座,可以说,以惟庸为刀震慑甚而杀害功臣的客观效果达到了。

首功既不足为患,接下来要铲除的就是其他功臣。

只是打击面太大,单靠惟庸去联系家丁、配制毒药,效率不高,能用的招就只有以点带面,大兴冤狱了。

这也是借刀杀人。

不过与前有别的是,这一回用完刀,得把它熔了;套用今语,可说惟庸过了保质期。

于是,“胡惟庸案”发生了。

当然,功臣如草荠,一拨割不干净。

12年后,元璋抓着凉国公的毛病,借题发挥,再办一回大案,牵连入案者,“族诛万五千人”。

于是,“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回过头,再问为什么杀人、杀人解决什么问题,吾人或可从容作答。

但是,杀功臣是否必然之事,容有疑惑。

愚虑有得,试为进一解,其词曰:在君主制下,特别是在开国之君出身平民,全无体制惯性思维亦不借旧体制丝毫助力,一心只要推倒旧君,自我作古,不恤其他的情况下,是必然之理。

此不取决于杀人者之品性,而是环境逼使他非如此不可。

这是人的天性。

天命之谓性,无善无恶,不必也不能用后天的道德条例去评价。

若仅作为读史者,仅作为戏院的观众,益智开心以外,似毋庸牵动别样的情绪。

痛恨他,怜惜他,为之哭笑,为之赞詈,都只应了那句俗谚:唱戏的是疯子,看戏的是傻子。

不疯不傻,老实做人,这才是吾人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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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史之乱时,唐朝大军都去哪里了,为什么会让安禄山兵临城下

在这一历史阶段,成为重要的转折点。

也即安史之乱之于唐朝,好比之于赵国。

根据史料记载,安史之乱是玄宗末年至代宗初年(755年12月16日至763年2月17日)由唐朝将领与背叛唐朝后发动的战争。

在安史之乱前,唐朝还处在比较鼎盛的阶段,但是,在安禄山等人发起的这场大战后,唐朝再也没有重回巅峰。

彼时,安禄山的大军兵临长安,并且攻占了唐朝的都城。

那么,问题来了,安史之乱时,唐朝大军都去哪里了,为何会让安禄山? 一 首先,根据史料记载,唐朝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初九(公元755年12月16日),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节度使的安禄山,发动属下唐兵共15万人,号称20万,以“忧国之危“、奉密诏讨伐为借口在范阳起兵。

由此,对于安禄山的叛军,共有15万左右的兵力。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唐朝朝廷来说,有多少兵马呢?对此,根据史料记载,和之后的明显不同,唐朝的兵力中,很大一部分都分布在10个边镇,共有50万左右的兵力。

而对于唐朝朝廷来说,也即长安城一带,则只有10万左右的兵力。

对于唐朝朝廷直接掌握的兵力,确实要少于安禄山。

二 不过,众所周知,守城一方依然拥有城墙带来的防御的优势,所以,可以用相对较少的兵力来防御较多的兵力。

比如在时期,率领数万大军,硬是无法攻破只有上千人镇守的陈仓城。

所以,按道理来说,唐朝这10万大军,是足够防御安禄山的15万大军,即便无法打退叛军,但防守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啊。

当然,实际的情况是,安禄山的大军虽然遇上一定的阻碍,但由于杨国忠的胡乱指挥,使安禄山于同年十二月十二日就攻入洛阳。

在攻下洛阳后,安禄山的叛军又继续向长安进军,从而兵临城下。

三 对此,在笔者看来,战斗力上的差距,是安禄山能够一路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就安禄山的叛军,长期镇守唐朝的边境,和周边的游牧边境经常交战。

换而言之,安禄山的15万大军,可谓唐朝当时最精锐的兵力之一。

与此相对应的是,对于唐朝朝廷掌握的10万大军,缺乏战斗经验,没有经过长期的战场磨炼。

也即这些大军因为长期处在太平盛世之下,在训练和装备上都不如安禄山的叛军,更在思想上和心理素质上缺乏必要的准备。

在此基础上,安禄山的大军得以一路,于天宝十五年六月占领长安。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唐朝精锐的边防军队,为何没有来抵挡安禄山呢? 四 最后,就唐朝来说,十个边镇拥有50万的兵力,除掉安禄山的15万大军,还剩下35万左右的兵力。

也即在范阳、平卢、河东三节度使之外,唐朝北庭、安西、河西、陇右、朔方、岭南、剑南等七镇还有30多的大军。

但是,对于唐朝的边镇来说,都负有各自的镇守重任,没有的命令,显然不会轻易挥师救援的。

并且,安禄山的造反是比较突然的,这让唐朝各个边镇没有及时反映过来。

总的来说,在安史之乱中,唐朝朝廷掌握的军队因为战斗力较弱,加上唐玄宗、杨国忠等人的胡乱指挥,并且各个藩镇的精锐之师没有及时回援,从而让安禄山兵临城下,并占领了唐朝都城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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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楚霸王项羽看不起韩信,却从来没有看不起汉高祖刘邦,并且还跟他结为兄弟

其实,这个名字是他当了以后取的,在此之前他叫,放到现在大概就跟”刘小毛“(季就是排行老小的意思)差不多,刘小毛这个人出身虽然不高(村官出身),却很会交朋友。

但凡历史上成功的政治人物,大概都是很会打友情牌的,否则他们不可能吸引那么多人手提着脑袋跟随他们奋斗,刘小毛也不例外。

所以他虽是个村官出身,心甘情愿跟着他混的小弟还真不少,什么街上杀猪的屠夫啊(),做小买卖的商贩啊(、),政府里开车的司机啊(),包括比他官还大的县司法局长啊(),县政府的办公室主任啊(),甚至名气并不输给太多的贵族,都认他做老大,而且自始自终,包括刘小毛最艰难的时候,这些人也始终没有变节。

这在弱肉强食、人心不惑的乱世,是非常难得的。

刘小毛既没有项羽帅,也没有项羽神勇,读书打仗也差了项羽好一大截,他怎么会有如此大的魅力让如此多人为他,这倒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我认为大概有这么几点: 第一:刘小毛是个很幽默很有意思的人。

我们举几个例子。

史书记载,刘小毛当上村官(亭长)后,却一点官样子没有,经常和衙门里的同僚、长官们,嘻嘻哈哈的开黄腔,讲冷笑话,这样一副玩世不恭的嬉皮士模样,却反而比那整日的衰脸受欢迎多了。

史书还记载,有一次沛县县令的贵客吕公乔迁之喜,郡县里的官员们都争着去送礼祝贺,刘小毛也去了,看门的挡住他,说礼钱不到一千的人,只能在堂外侧席就座。

刘小毛摸摸口袋,发现自己只带了几文钱,于是大笑一声,自唱说道:“泗水亭长刘季贺钱一万!”然后径直而入,看门人挡都挡不住。

堂内闻声不明情况,一时也是举座皆惊,要知道当时普通公务员的月薪只有两三百钱,人情往来不过百钱已是重礼,就算席间的郡县主官,贺礼也不过两三千钱,刘小毛一开口就是万钱,王侯将相间往来也不过如此罢。

然而,就在大家的震惊、狐疑与尴尬之中,刘小毛堂而皇之的坐到了主桌之上,毫无自责不安之意,席间,调侃宾客,,与那些与他并不熟识的郡县长官们勾肩搭背,俨然一副上客主宾情态,这心理素质也真没谁了,果然是日后能闯的人。

吕公不由大奇,觉得这刘小毛太幽默太有才了,实在卓尔不群,于是非要把自己本来想嫁给县令的漂亮女儿(日后的高皇后)嫁给当时已经三十七岁的老光棍刘小毛,刘小毛开开心心的笑纳了。

史书还记载,刘小毛在沛县酒店里吃饭,是从来不用付钱的,通常只是象征性的记个账,到了年终,酒店老板们总是将记录刘小毛酒帐的竹片通通折断销账。

为啥?因为刘小毛交游广阔,又幽默善谈,极能调动酒桌气氛,这可正是酒店里求之不得的揽客活招牌。

而刘小毛这讨人喜欢的交际能力与恢弘气度,也让抗秦义军总盟主对他十分欣赏,一见面就慷慨增援他精兵五千,强将十人,搞得其他前来投效的义军首领十分眼热。

第二:刘小毛仁厚爱人,出手大方。

刘小毛具备了一个江湖老大应该具备的所有优点与手腕。

他爱护小弟,也能容忍小弟身上各种各样的缺点,只要肯跟他混的,但凡他有肉,就绝不会让小弟喝汤,但凡他有裤子,就绝不会让小弟光屁股——这叫做有钱一起花,有妞一起泡,有江山一起坐——刘邦称帝后,功臣封侯者共一百四十三人,乃历朝历代之最,连他自己也不无得意的宣称:“吾与天下贤士、功臣,可谓无负矣!”当然,这个“无负”前提是你不能威胁他老大的位子,否则他会跟你立刻翻脸,不管你从前跟他有多好的交情,也不管你立下多少,他都会将你打入地狱,一点儿不带犹豫考虑。

第三:刘小毛心胸豁达,知错能改,从不认死理。

人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刘小毛的肚子里,能开航空母舰。

刘小毛心里很清楚,论才能,论学问,论打仗,他没一项能拿高分,充其量只比普通人强那么一丁点儿,根本不够看。

那么怎么办,老大能耐不大,万一某件事儿做得不对头,岂不是要被小弟笑话,这面子可要往哪里摆哟? 刘小毛的答案是没关系,面子值几个钱,面子能换来成功,换来江山么? 所以刘小毛的做法就是虚心接受意见,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错就错了,改了就好,改了就是好孩子,改了就是好老大。

刘小毛是无知的,也是无耻的,他就算要干些不光彩的事儿来也从来不脸红,带着一股可爱的痞气和贱气。

然而无知者无畏,无耻者无敌;无知又无耻,他就是世间极品、。

因此,小弟们都爱跟着刘小毛混,就图一个“才有所用”。

小弟们通常都是能耐大胆子却小的,但是刘小毛能耐小胆子却大,他敢借用小弟的能耐去豪赌一番,赢来钱大家一起花,这对小弟们来说,就已经很满足了,至于老大是不是无知且无耻,这并不重要。

以上三个优点,正是项羽所不具备的。

项羽当老大凭借的是他的偶像气质和英雄魅力,但是这两样东西不能当饭吃——我们都知道,偶像歌手往往都是的,出来的时候很火,可是粉丝们一旦热情与新鲜劲儿过去,他们就很容易变心。

我们不妨来打这么一个不恰当的比方,女孩子年少时都梦想着自己能嫁一个才华横溢的,但是随着小女孩长大,她们最后嫁的往往是老实爱家的普通宅男,因为过日子比所谓浪漫更加重要。

当然,宅男最后说不定也会变心,因为这世上的男人都一样,有钱就变坏,刘小毛后来当了皇帝也变坏,他杀了很多功高盖主的小弟,这是后话,且不提。

最后,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你是一个出色的小弟,你是愿追随刘小毛,接受他的面包提着脑袋跟他一起干;还是愿意追随项羽,饿着肚子仰望偶像,静静的独守伤悲默数你的泪呢? 说了那么多刘小毛,其实这个称谓并不合适,刘季起事的时候已经快50岁了,属于项羽父亲辈的人物,咱们应该叫他刘老毛。

事实上,刘老毛不仅赢得了萧何韩信张良等小弟的誓死追随,他还曾赢得了纯情猛男项羽的珍贵友情。

史书上记载,项羽和刘老毛在项梁手下协同作战的时候,两人是曾结拜过兄弟的。

可见项羽对刘邦,与对韩信态度是截然不同的;项羽看不起韩信,因为韩信做过胯夫,人格有污点;但他从来没有看不起刘邦过,并且就算在日后的争天下过程中也对其处处留手,这正是因为二人曾经结下过深厚的战斗情谊。

原因,就在于刘邦这个人很幽默很有意思很好相处,而且他有一点也很对项羽的味儿,那就是他的江湖气、豪侠气还有敢于放手一搏的冲天胆气——这便是项羽最欣赏他的地方。

所以,即便两人之间有互相看不惯的地方,但这并不足以阻碍英雄与英雄之间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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