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时候强暴妇女要判什么刑?各个时期处罚标准不一样
【千问解读】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强暴妇女都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犯罪活动。对妇女的心理对造成很大的伤害,阴影可能长久无法散去。
因此,无论什么时期,强暴妇女的犯罪活动都是重点打击的案件。
但是在不同的时期,对于罪犯的处罚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那么,在中国古代社会,对于那些强暴妇女的罪案,一般都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 从春秋战国时期一直到秦汉时期,当时人们在贞节观方面看的比较宽松。
妇女是可以离婚,也是能够改嫁的。
在这漫长的阶段,如果强暴妇女的话,一般会被执行肉刑。
在那个时期,肉刑非常的流行,一般会砍掉一只脚或者割掉耳朵、鼻子。
但是对于强暴妇女的罪案,执行宫刑的例子更多。
执行宫刑之后,和也就没什么区别了。
当然,这要看地方官的心情。
如果地方官心情不错,割掉耳朵后发配三千里也是有可能的。
到了唐宋时期,由于肉刑已经废除,不能在随便砍掉别人的手脚。
对于那些强暴妇女的罪犯,一般不会斩首。
但是如果是那种采花贼,这属于罪行重大的案犯,估计会砍头或者绞刑。
对于一般的情况,地方官一般会判处10年以上的苦役或者流放到边境上充军。
认真的说,其实这也是。
10年苦役下来,估计人不死也得半残废。
在边境上充军就更惨了,万一北方的游牧部落南下,那自己很有可能成为俘虏。
从南宋之后,人们对妇女们的贞节观越来越看重。
尤其是明清两朝,到达了顶峰。
在明清两朝,如果强暴妇女可是头等大罪。
如果强暴已婚妇女,最少也是20年以上的劳役。
如果强暴未婚女子,那情况更加严重。
这样的案件牵扯到妇女的名誉问题,地方官一般会秘密审问。
然后上报朝廷,这样的罪案基本上都会被斩首。
和其他罪犯不同,强暴妇女的罪案是秘密处决,主要还是为了维护受害妇女的形象和名誉。
在明清时期,如果未婚女子遭遇了这样的事情,估计她这辈子很难嫁出去。
这是最大的问题,由于自己没有丈夫,在家庭中会受尽白眼,去世之后连贞节牌坊都得不到。
已婚妇女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丈夫对峙自己的态度会发生变化。
在电影中,有这样一段镜头:一位妇女被英军强暴,随后这个妇女跳井自杀。
她的丈夫没有阻拦,而是说了一句,让她死,死了干净。
这虽然是电影,但基本反映了当时的真实情况。
在古代社会,有一个情况需要注意,地方官首先需要搞清楚,到底是强暴还是自愿。
这是两个安全不同性质的案件,如果是强暴,那女的一点事都没有。
如果是自愿的,这属于乱搞。
按照当时的规定,这样的人最少也是2年以上的大牢。
有的地方甚至会浸猪笼,相信这样的镜头大家应该都看到过。
目前,在一些西方国家,对于强暴妇女的罪犯,会进行化学阉割。
其实,和古代的宫刑也差不多,但是大多数国家没有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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