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犯肖像权怎么维权(被人侵犯肖像权该怎么办)

作者:小千 更新时间:2024-09-22 点击数:

【千问解读】

被侵肖像权了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肖像权是公民的权利,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侵犯肖像权怎么维权

法律主观:

一、肖像权侵犯怎么维权
根据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

因此,如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既有权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 ,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 损害赔偿 。


二、肖像权被侵犯认定标准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

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三、哪些权利属于肖像权
肖像权的权利包括以下几点:
1、肖像制作专有权
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

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
(1)是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
(2)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

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


在理解“肖像制作权”时,我们经常是以为只要不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就不构成侵权行为,这是对法律的一种误解。

严格意义上的理解应当是:是否侵害肖像制作专有权,取决于制作人在制作时是否取得了肖像权人的许可,未经许可进行制作的——即使是以私藏为目的,不会侵害肖像权人直接的利益,那么,同样构成侵害制作肖像的专有权。

以摄影人来说,你只要拿着照相机对准了自然人进行肖像摄影,如果肖像权人不同意而强行拍照,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2、肖像使用专有权
肖像一旦固定的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制作出来),使独立于世,可以为人们所支配、利用。

尽管肖像的利用价值有普遍的意义,但享有使用专有权的只能是肖像权人。

其基本内容是:
(1)自然人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并通过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满足和财产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2)自然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决定从中获得报酬(这需要与使用人平等协商,签订肖像使用合同)。


(3)自然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3、肖像利益维护权
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内容如下:
(1)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


(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


(3)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


综上,我们的肖像权被侵犯,可以要求侵犯我们肖像权的人停止侵犯、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如果他还是没有停止侵犯我们的肖像权,我们可以向法院起诉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被他人侵犯肖像权怎么办

被别人侵犯肖像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对方不承担上述民事责任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秦始皇嬴政不停开疆拓土的真相是怎么回事?是自卑心在作祟?

赢政对自卑情绪的补偿努力,似乎在他的生命里注人了青春的热血,他活泼旺盛、充满朝气,像匹不停奔驰的野马,从不后顾,只知勇往直前。

但另一方面夹说,他的生命又只属于青春,只属于建功立业、开拓疆土和永无穷尽的征服。

当天下统一、海内平定、人民,他的敌人、对手和对立面逐渐消失,他的生命就变成了一个空壳,显得毫无意义。

然而,他向来就是一个不甘寂寞之辈,他不能容忍停止、寂静,不言爵忍生命的虚度、空耗,他要继续建功立业,创造人间奇迹。

于是,他横征暴敛,滥发谣役,修建庞大的宫室。

据说秦阿房官规模宏大,建穿雌伟,“覆玉三百余里,隔离天日”。

,“二川溶溶,流人宫墙。

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鳗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勾心斗角”。

宫内可容纳十万余众。

赢政修建如此宏大的宫室与其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事乐欲,不如说是一种“自比天高”的膨胀欲所致,乃是抑郁人格者的独特作为。

网络配图 与此同时,赢政坐着由六匹马挽驾的金银车,后面簇拥着一大批文武官员、近侍宠臣、皇后殡妃,开始了他的长途巡游。

每到一处,立石刻碑作为纪念,石碑上盛赞他征服六国、统一天下的丰功伟绩和崇高威严,充分表现出他自大狂的特性。

他在泰山封一裸为他遮雨的松积伪“五大夫……因嫉妒湘山祠两位美貌贤惠的女子――湘神,下令伐尽湘山树木,火烧湘山祠,馈赠她俩一座光秃秃的小山。

赢政的第三次出巡触目惊心,韩国姬公子()收买的刺客从山上飞下一柄120斤重的大铁锤,将一辆副车击得粉碎。

在荆柯刺秦十年之后,死亡又一次以激烈、残酷的形式走到他的面前。

对死亡的忧虑使赢政不胜感慨,他获得了一切,征服了一切,可他征服不了死亡。

死亡通过疾病正在逐步摧毁他强壮的肌体。

网络配图 就在遇刺的前一年(公元前219年),他巡行到齐国故地,齐人徐市()等上书说,东海中有蓬菜、方丈、赢洲三座仙山,山上居住的仙人手中有使人长生不老的仙药。

于是,他派徐市率领数千童男童女下海寻觅仙药,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缓解建功立业与死亡恐惧之间的紧张。

徐市一去不回,渺无音讯。

赢政又派方士卢生去寻找羡门、高誓两位传说中的古宁钊山,派韩终、侯公、石生去寻觅长生不老的仙药,仍然没有结果。

卢生对赢政说:“臣等求灵芝、奇药和神仙,经常碰不见,因为物类中有忌害。

按照神仙方术,作为人主的必须微仔以避恶鬼,避开恶鬼真人方至,希望陛下所居的宫室,不要为人知晓,这样,才能求得不死之药。

”。

于是,赢政下令把成阳附进200里内的270所宫观用天桥、角道互相连接。

他自己在这众多的宫殿里行居不定,有敢说出他居室的,立刻处死。

一次,赢政来到梁山宫,从山上望见丞相走出宫室,随行的车骑众多,他很不高兴。

后来,有人把这话告诉了丞相,丞相就减少了相随的车马。

赢政知道后,认为是宫中侍从泄漏了他的话,一一审问,无人服罪。

他下令逮捕当时在场的所有的人,一律杀掉。

此后,他的行踪就再没有人知道了。

网络配图 赢政的暴决残忍,使许多方士儒生惊恐不安。

为他寻仙药的、卢生在一块儿商议说:“始皇为人,天性刚厦自用,起自诸侯,兼并了天下,称心得意,为所欲为,自以为从古至今没有能胜过他的人。

他重用狱吏,博士虽有70余名,只是凑数樱设,并不任用。

皿相和大臣都接受成命,唯上是从。

皇上乐于以重刑、杀戳树立威权,天下持棒禄的官吏畏罪伯事,不敢尽。

忠直言,皇上察觉不出自己的过失,日益骄横,臣下数衍了事,苟求容身之地。

按照法律,如果献方不灵验者要立即处死,这如何是好……” 他们索性逃走了。

赢政得知自己受骗,大发雷霆。

他说:“拟召徕方士游览各地,寻求奇药,奇药未得,不辞而别,徐市人海寻仙,花费数万,仍未所得,只是空空地每天听他们互相告发非法牟利。

卢生等人我平日十分敬重,赏赐甚厚,如今不仅逃走还请诽谤联!”, 他下令把咸阳的一帮儒生捉拿归案,严加审问,追查诽谤者,那班儒生经受不起严刑烤打,互相告密开脱自己。

赢政亲自圈定了460余名儒生,以“妖言”“讨卜谤”罪活埋。

这就是“坑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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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陵之战的具体过程是怎么样的?北魏是如何获胜的?

平凉之战是夏胜光三年(北魏神麚三年,430年),在北魏统一北方的战争中,夏军攻魏在平凉(今甘肃华亭西)地区战败的作战。

此战,北魏面对宋、夏夹击态势,迅速确定先击夏、后攻宋的方针,作战中实施攻其必救、、示弱佯退、运动中歼敌、切断粮水等战法,因而接连获胜。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经过 夏胜光三年(北魏神麚三年,430年),在北魏统一北方的战争中,夏军攻魏在平凉(今甘肃华亭西)地区战败的作战。

夏主欲收复统万城(今陕西靖边东北白城子),遂乘刘宋伐魏之机,于夏胜光三年九月遣其弟谓以代攻北魏鄜城(今陕西洛川东南),为魏平西将军隗归等所击败,死万余人,谓以代逃去。

赫连定留其弟赫连社干、广阳公度洛孤守平凉,自率数万人在鄜城东截击隗归,并遣使约宋合兵伐魏。

魏太武帝拓跋焘听从太常卿之言,针对夏、宋互相观望的态势,决定先击夏,后攻宋。

以卫兵将军王斤镇蒲坂(今山西永济西南),自率兵攻夏。

十一月,魏太武帝领兵围乎凉,赫连社干等闭城固守。

魏太武帝使前夏主前往招降,未果;乃命安西将军古弼等率兵往攻安定(今甘肃泾川北)。

夏主自鄜城还安定,即率步骑2万救平凉,途中与古弼相遇,弼佯弱后退,夏主追之。

魏主遣高车部众驰击,夏兵大败,战死者数千。

夏主赫连定率余部奔还,登鹑觚原(又名浅水原,今陕西长武西北),设方阵以自固。

魏兵进而围之,断其水草,夏军人马饥渴。

赫连定引众下鹑觚原,被魏武卫将军丘眷率众击败,大溃,死者万余人。

赫连定负伤,单骑逃走,收集余部及民众5万,西保上邦(今甘肃天水)。

北魏俘夏公侯以下百余人,乘胜攻克安定。

十二月,赫连社干、度洛孤出降,魏克平凉。

夏长安、临晋、武功等城守将皆弃城而走,关中地区为魏所占。

点评 此战,北魏面对宋、夏夹击态势,迅速确定先击夏、后攻宋的方针,作战中实施攻其必救、围城打援、示弱佯退、运动中歼敌、切断粮水等战法,因而接连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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