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是什么意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对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
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
【千问解读】
公安局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除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对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
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制作《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
4、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
5、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
6、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一、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后取保候审怎么解除?
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并及时通知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根据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就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不过,被错误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并不能申请国家赔偿,而且,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的决定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三、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
4、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
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
古时候审案为什么要丢令签呢 每一个颜色分别是什么意思
古时候武将拥有兵权就会威胁到皇权 帝王是如何解除武将的
在历史上比较好的就是解除将领的办法,和平的,并且这些将领基本都得到了良好的待遇。
有句叫做“”,说的就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下属将领也起兵篡夺新生政权,通过酒宴方式,威胁利诱,最终成功让带兵的将领交出兵权。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来谈谈: 杯酒释兵权图 和平地解除武将兵权 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北宋初年,宋太祖赵匡胤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手下将领起兵造反,在出现自己那种“黄袍加身”的事情,从而通过摆酒设宴方式,多种手段威逼利诱,最终成功让带兵的将领交出兵权。
至于说为什么这些将领愿意心甘情愿地交出兵权,主要是因为当时赵匡胤已经控制了大局,主要的兵权已经掌握在了手里,已经有充分制约将领的实力了。
赵匡胤本身就是武人出身,他曾经当过的殿前司副长官,参与后周皇帝对殿前司的整顿。
组建了新的殿前司所属各部队龙捷(马军)、虎捷(步军)、铁骑、控鹤等多兵种,在整顿后一跃使得殿前司所属禁军成为了后家最精锐的大军。
殿前司的地位虽低军的侍卫亲军司,但它所统辖的禁军是皇帝的亲卫军,战斗力是非常强的,他也成了皇帝最信任的将领。
真是因为这样的关系,赵匡胤深知掌握兵权的将领们对于皇权的威胁,有了兵权在当时就很难管住了,真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他最怕的也就是这种情况。
所以在建立北宋掌握足够的实力后,赵匡胤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削除将领的兵权。
北宋的将领也明白皇帝所担心的,虽然有所不甘,但是也无奈,毕竟形势摆在那里,大多数人还是识大体的。
皇帝也承诺将领交出兵权后,依然可以过好日子,该给的待遇不但一样给,而且还要大幅度提高,同时给放下兵权的将领加官进爵,只要你好好享受生活就可以了。
所以迫于形势和皇帝的利诱,最终成功使得将领们放下了兵权。
这算是比较好的解除兵权的办法。
暴力解除兵权 很多将领没有政治思想,在取得兵权后,严重威胁了皇权的存在,他们却不知,更不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最终导致统治者忌惮,而不得不采取暴力手段将兵权收回。
在中国历史上比较有代表的就是的,韩信本身足智多谋,非常有战略眼光,他在投靠后,被封为大将军,给刘邦提了很多有用的想法。
这使得在刘邦和争夺天下的大战中最终取得了胜利。
但是在韩信帮助刘邦取得天下后,野心开始膨胀,妄想割地为王,甚至起兵造反,最终被手下人告密,被诱骗进宫给杀掉了。
这就是很明显的一个妄想拥兵自重的将领最终被暴力解除兵权的事例,当然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兵权和皇权从来都是矛盾一面,皇权只有控制了兵权才会稳固,反之皇权就岌岌可危。
所以历朝历代统治者都把控制兵权作为最重要的事情,只要威胁到皇权了,那可是毫不心思手软的,一定必除之而后快。
古代大军图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古代皇帝解除武将的兵权的最主要的二种手段,当然还有其他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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