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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结案方式(交通事故处理必须做笔录才能结案吗)

时间:2024-09-14 19:34 来源:网络 作者: 小千

简介:一般交通事故怎么结案 1、由交警部门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和协商,交警部门制作《调解书》,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2、双方在事故发生时协商,达成相应的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3、调解没有成功的,应该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给当事人,且同时告诉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请求。一、一般交通事故怎么结案第一

【千问百科解读】
一般交通事故怎么结案

1、由交警部门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和协商,交警部门制作《调解书》,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2、双方在事故发生时协商,达成相应的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3、调解没有成功的,应该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给当事人,且同时告诉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请求。一、一般交通事故怎么结案      第一是由交警部门主持,双方坐在一起进行调解和协商,调解协商达成了双方都很满意的结果以后,交警部门制作《调解书》,并且分别的交送给双方的当事人,当事人阅读没有异议以后,双方可以相约一起到交警部门去办理结案手续;      第二种情况是双方在事故发生的当时或事后,坐在一起协商,达成相应的赔偿协议,双方同样相约一起到交警部门去办理结案手续;      第三种情况是调解没有成功的,当事人双方对调解结果都不能够满意的情况下,应该填写《调解终结书》,并且送交给当事人,并且同时告诉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请求。这时候也是最复杂且最伤和气的,一般也就只能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二、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认定出来后如何结案

法律主观:

责任认定书后要去结案,可以在交警大队处理,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如果协商不成的,需要诉讼解决。收到事故认定书后,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最后全部接受交警部门调解,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说就已经算结案了。如果不接受交警部门调解,那么当事人需要利用交警部门提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审理结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交通事故会自动结案吗

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
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案底,不会取消。
发生交通事故报案后,结案的方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赔偿协议的,可以一起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当事人在交警部门的主持调解下,协商一致,达成赔偿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没有成功的,需要填写调解终结单送交给双方当事人,并且告诉当事人需要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结案时需注意的事项有:
1、分清双方的责任。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则一定要据理力争,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对您的罚款多少、是否吊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对于不合理的要求不应该赔,保险公司不会赔,交警队也不会要求您赔。审查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队处理事故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依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在肇事双方各自应付的责任和应予赔偿的项目确定以后,就需要向受伤者支付赔款。注意:在向对方支付赔款的同时一定要拿回相关的单证,否则就不要付钱,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4、交通事故结案是有时间限制,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交通事故最后怎么结案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处理完了的结案流程: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时间根据调解的时间进行确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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