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婚姻质量最高的一对夫妻,天作之合都不足以形容俩人一生

【千问解读】
这男女双方兴趣爱好相投,恩爱到老,且分别都受到对方家长的喜爱和尊敬,也就是说,啥婆媳关系啊,岳丈关系啊全都不是问题! 天下还有这样的好事?那,这男女双方分别都是谁呢? 就是大名鼎鼎的书圣和他的爱妻郗璇。
(“璿”被认为是“璇”的异体字,因此“郗璿”=“郗璇”) 图1 王羲之(303年—361年,一作321年—379年) 对于王羲之此人,大家应当都是不陌生的,即便是不喜欢历史的朋友应该也知道他是一位历史上才华无出其右的大书法家,尤其是作品《兰亭集序》,经受住时光的考验,惊艳了古今中外多少书法爱好者,至今仍是大家苦苦追寻的目标。
当然,对于历史稍稍有些了解的朋友应当还知道,王羲之出身名门望族,正是两晋时期天下顶尖级的贵族世家王家的子嗣。
曾有诗句“旧时王谢堂前燕”,其中的“王”正是指王家,在当时可谓权倾天下。
王羲之的姨母,是东晋时期有名的女书法家,也是王羲之书法的蒙老师,书法师从钟繇,也是一位才女。
所以说,王羲之是出身于一个既有权势又有文化的家庭。
但是,我估计很少有朋友知道,王羲之还是个大帅哥呢!两晋时期,是当时社会的中流砥柱,而作为门阀士族出身的子弟们,都非常注重自己的形象和风神,王羲之当然也不例外,尽管和其他“乌衣巷”的孩子们一样喜好穿黑白颜色的衣服,但毫不影响他的俊美和才华。
他的名声,当时传遍石头城,其叔父王导就曾经说过:“逸少何缘复减万安?”意思就是,我家王羲之,比起美男子万安半点也不差! 图2 王羲之《兰亭序》局部 好吧,这样看来,王羲之可谓是当时标准的钻石王老五了,还外带帅哥属性,那么郗璇呢?和他一样不得了,也是一位石头城才貌双全第一名的女子。
郗璇自然也是出自豪门世家,其父亲郗鉴是当朝太尉,手握重权,同时也是一位当世有名的书法家,郗璇的两个弟弟,也都是刻苦上进的好青年。
郗鉴一向视郗璇为掌上,郗璇也善书法,尤其擅长草书,且容貌也是万人称赞,后世称她为“女中笔仙”。
放在现在,妥妥一位才貌双全的白富美,这样的家世,自然和王羲之是门当户对,而且这样的婚姻也受到了双方家长的祝福。
王羲之的母亲非常喜欢郗璇,郗鉴太尉更是专门为王羲之寻找他喜欢的书法作品,所以,婆媳关系啥的完全不是问题。
说起王羲之和郗璇两个人的订婚也是趣事一桩。
相传,当时郗鉴派遣人到王家选择自己的女婿,王家所有同辈的小子们都穿得板板正正,脸上严肃认真故作矜持,只有王羲之,往东床上一躺,大口大口嚼着胡饼。
这样随性的作为,反而一下子吸引住了来给郗鉴选择女婿的人,回去和郗鉴一说,郗鉴马上赞叹此人为上佳之选,这就定下了自己的女婿。
是啦,这个典故就是有名的“”这一啦! 图3 《王羲之玩鹅图》宋 马远 王羲之一生的志趣不在做官上,所以长期不在京都,大部分时间都外放,所以,反而逃过了几次对于世家大族的打压,他和郗璇带着儿女们到无锡、金庭等地方,专注于养生和书法,那日子安顺平和,真是别提多圆满了。
郗璇与王羲之的感情十年如一日,其七子一女全部都是郗璇所生,真可谓是恩爱到白头了。
就笔者所查到的资料看,目前没有记载王羲之有纳过其他的妾室的。
闲来时候,王羲之喜欢与爱妻郗璇一同出门散步,二人信步于山中,让满山的花树尽失颜色。
先别忙着羡慕,还有呢。
王羲之和郗璇生下的七子一女也均是非常有个性有才华的孩子,当然啦,爹妈长得都好,几个孩子的相貌也是没说的。
其中最著名的应当就是小儿子王献之了。
王献之丰神俊朗、容颜如玉,且才华过人,其书法完完全全继承了王羲之和郗璇的风采,不但闻名当世,更赢得了皇室新安公主的倾心,下嫁王家,王献之一下子成了当朝的驸马,最后官至中书令,且为后世公认的“”之一。
也许是因为王羲之和郗璇两个人都注重养生的原因吧,两个人的寿命都非常长久,尤其是郗璇,竟然活了将近九十岁。
图4 “书圣”王羲之之妻郗璇的墓碑《郗璇墓识》 两位杰出的书法家,用传奇般的爱情故事,贯穿了历史的长河。
怎么样,笔者这么一说,是不是觉得这样的婚姻质量非常高呢? 不过,笔者也在这里多说一句,每个人都是值得被好好珍惜的,谁都不例外。
但王羲之和郗璇之所以能有如此幸福的婚姻,绝大部分的原因是因为心灵的契合,二人一个是大才人,一个是奇女子。
所以,找到一个和自己精神上契合的人,是幸福婚姻最重要的条件。
也许他不像王羲之那般出身富贵、,但我相信,你们的生活一定会像王羲之和郗璇一样美满和幸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古时候的荤指的是什么是怎么回事?难道和尚真的不能吃肉吗
一,古代的和尚不吃“荤”,指的就是不吃肉吗? 这种看法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说法,现代汉语中,“荤菜”也代指肉类食品,其实,这种看法却是一种由来已久的错误,实际上,不单是古代的和尚和道士不吃荤,连也不被主张吃“荤”。
这种“荤”,您要以为是肉类,那就错了。
“荤”的偏方是草字头,是一种植物。
在周礼中,“荤”是特指一些类似于大蒜、葱、薤、韭菜和芫荽(香菜)这样的特殊的蔬菜,因为它们吃到嘴里,嘴会产生异味,十分不雅,所以不被士大夫所喜爱和接受。
二,古代的正史全是为“帝王将相所立”的被篡改的假史吗? 古代的史官,最早设立于,到了,成为一个重要的职业,最早的历录是指奴隶制王朝对祭祀大事和国王国君出行的记录,比如,比如春秋时的石鼓文。
因为它是记录性质的东西,所以都是据实书写记录。
到了封建王朝建立后,尤其是设立刺史一职加强封建王朝的监察工作后,史书成为了监察上至帝王下至百官的一个中央监察机制的重要工具。
祖制中,也不能要求史官在自己去世之前公布对自己当朝时期的历史记载,否则会被定下违反祖制的罪过,不能入太庙。
其中,最为典型的,莫过于《左转》中记录的齐太史前赴后继的故事。
“太史书曰:‘弑其君。
’崔子(杼)杀之。
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
其弟又书,乃舍之。
南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 三,青铜器中的鼎,相当于现在的锅?是拿来煮肉的吗? 记得小寒在儿时上学的时候,学过一篇课文,里面的注释说鼎相当于现在的锅,并且一般拿来煮肉。
这个看法,相信很多人都曾见过,并且认为是真理,实际上这次小学课本编纂中一个很弱智的错误。
鼎,在商周的青铜文化鼎盛时期是重要的礼器,却不是拿来煮肉的锅。
在祭祀活动中,祭司们会把事先就煮熟的肉,放入鼎中,然后鼎下加添了香料的柴火,持续加热,以帮助碎肉保持温度,让祖先和天神可以吃到热乎乎的碎肉,保佑国家的。
四,中国人不用西式刀叉吃中餐? 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认为刀叉这个东西是西方人吃西餐时才用的东东,在近代以来西餐传入中国后,拿刀叉吃饭牛盘和匹萨成为一种国人小市民眼中的时尚,让人不得不感叹“外国的月亮都比中国圆”~其实用刀叉吃饭的国人如此崇洋媚外,却忽略了一个历史事实,那就是在古代中国人也拿刀叉吃过饭。
在河南安阳阴虚以及陕西、河北的很多历史遗存中,出土了一套叫“匕”的青铜器——没错,正是“匕首”的“匕”。
这是一种贵族用的食器,外形像今天的刀叉,是用来将釜(锅)中的肉切碎,然后插入自己的容器里食用的。
这正是刀叉的雏形。
五,古代的史官地位都很低吗?只是一个掌管祭祀和记录历史的弄臣? 这种说法实在是业余,多的不说,熟悉唐史的人都知道,在唐代,宰相不只一个,而是多个,而一般如何区别哪一个是政事堂的首相?一般,如果皇帝要求一个宰相兼修国史的话,那说明这个宰相的地位和能力是众相中最高的!由此可见修史的重要性。
身居首辅二十多年,堪称唐初第一相,而唐初的国史主要由其牵头编纂。
史官的地位和记史的地位可见一斑! 其实,据我了解啊,不一定对,最初并没有主张不吃肉,这是五代时期的帝提出来的。
古代和尚说不吃荤,指的是不吃不净的肉,这个不净指的是见到动物死亡,听到了临死的呼喊。
因为自己而死,所谓三不净。
和尚禁吃肉是从萧衍帝以后全面实行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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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为什么要坚持“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这个约定是如何来的
这条规定,从古至今,大家基本上都能够遵守。
那么,为什么大家都能遵守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呢? 再说了,来使的存在,有可能把己方的军情刺探去,这对己方是一个非常大的威胁。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冒着军情泄露的威胁,把来使放走呢? 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一、继承战争文化。
中国古代的战争文化,是从西周开始成型的。
从西周开始,对发动战争就有非常特别的讲究。
周武王之所以要讨伐帝辛,就是因为周武王认为帝辛“失道”。
因为“失道”,所以可以理直气壮地联合周边的诸侯部落,共同来讨伐作为最高奴隶主的商王。
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了一整套非常完善的人伦礼仪秩序,也就是“周礼”。
周礼不仅仅规定了生活的各种规范,也规定了战争规范。
有人可能不理解,战争本来是非理性的,残酷的,反人性的,为什么还要给战争规定规范呢?其实,准确地说,那时候所谓的战争,指的是诸侯之间的争执。
毕竟诸侯们都是一家人,都是在周王的统一领导下,并非是生死不容的敌人。
因此,用规则来处理争执,其实是最好的方式。
除了周礼里对战争有明确的规定外,古人留下的文献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战争规则的痕迹。
比如《》中,就有几个细节体现出来了。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
这里讲的,其实就是古代作战,需要专门选择作战地点。
比如“齐人三鼓”,齐人敲了三次鼓,但是因为鲁人不动,齐人也不好进攻。
显然,这就是一种规矩。
包括曹刿问鲁庄公靠什么来打仗,鲁庄公讲的那些理由,其实也是一种规矩。
还有,在和作战的时候,一定要等楚国渡过河,摆好阵,再和他们打。
后人不理解,觉得宋襄公迂腐。
其实,宋襄公这不过是遵守那时候战争礼仪的表现。
这种战争礼仪中,就包含了“两国交兵,不斩来使”。
二、表现精神气概。
虽说西周的时候,形成了一整套打仗的礼仪。
但是从春秋末期开始,这种战争礼仪就被破坏了。
战争诡道大行其道,讲究谋略,讲究以战胜对方为直接目的,不管礼仪,不管理由。
而且这种战争方式被人,被人欣赏羡慕。
对按照这种方式打仗的,被称为谋圣、、兵神、兵仙等等。
本来,在这种礼仪丧失的同时,“两国交兵,不斩来使”也应该丧失掉的。
但是,古代打仗又讲究一个精气神,讲究一个英雄气概。
如果杀掉来使,就显示出了自己的一种胆怯。
而在战场上,没有勇猛无畏,军队就丢了魂,就没办法再打仗了。
当然了,所谓“两国交兵,不斩来使”,也不是绝对的。
有时候,斩了来使并不是露怯,反而是一种显示精神气概的表现。
比如蒙古人在攻打钓鱼城的时候,就曾让使者去钓鱼城送信,让宋军投降。
但是宋军斩了来使,并把来使的首级挂在城头,表示坚决不投降的决心。
还有,的商队在花剌子模被抢劫后,成吉思汗派使者去花剌子模交涉,但花剌子模人却割掉来使的耳朵,把他放回去,以示侮辱。
所以说,这一点也不是绝对的。
三、来使手无寸铁。
来使的作用,是为了送信。
本身不具有攻击性,也没有带武器。
杀掉没有攻击性的人,是为人所不齿的。
就像在战场上杀掉手无寸铁的妇女儿童一样。
四、用作疑兵之计。
本来,来使的到来,有可能刺探军情。
但是在战场上,经常做的是斗智斗勇。
有智慧的人,常常会将计就计。
就是故意向来使释放出一些亦真亦假的信息,让来使上当。
从而达到麻痹敌人的目的。
比如《演义》中的“蒋干盗书”,就是充分发挥来使的作用的一个有名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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