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古时候男女为求配偶拜女娲?

作者:小菜 更新时间:2025-02-28 点击数:
简介:女娲氏,她是中华民族最神圣的始祖,也是中华民族生命的保护神。

女娲是人类生命 的开创者。

鸿蒙开辟之初,大地上只有为数稀少的人类,他们是盘的后裔。

女娲看到这情形就捏

【千问解读】

女娲氏,她是中华民族最神圣的始祖,也是中华民族生命的保护神。

女娲是人类生命 的开创者。

鸿蒙开辟之初,大地上只有为数稀少的人类,他们是盘的后裔。

女娲看到这情形就捏黄土造人,每次捏出一个人形,吹一口气,泥人就变成了活生生 的人,欢跳着跑开。

女娲捏啊捏,终于感到疲累了,她就把粗绳和在黄泥中,随手一甩,就甩出一个人来。

只不过,绳甩出来的人,由于在制作程序上偷工减料,智 商就差了许多。

古人类用这个故事,比喻人类智商不对等的现实。

另一个说法是,女娲是氏的妹妹,由于人类稀少,两兄妹于昆仑山结为夫妻。

但女娲害羞,就向天空大喊:苍天在上,于今我兄妹结为夫妻,若是苍天同意, 就请让这云烟聚合。

如果苍天不同意,就请让云烟散开吧。

结果,山岚起处,云烟聚合,遮住了女娲和伏羲氏,于是两兄妹成婚,开始了人类的神圣繁衍。

网络配图 在马王堆出土的帛画中,绘有女娲和伏羲氏的结合图,画面上,女娲和伏羲氏皆人身蛇尾,并且蛇尾交缠,比喻夫妻欢好;同时头悬日,尾垂月,周边星辰遍布, 比喻生命与宇宙的浑然一体。

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女娲氏同伏羲氏一样,也是人首蛇身,有记载称她一天之内就可以有七十种变化。

在创造人类后,天地之间遭遇到空前的大劫难。

当时有两个神?,水神共工和火神祝融,不知因为什么发生了冲突,结果共工失败。

失败后的共工恼羞成怒,一头 撞向支撑天与地的不周山。

只听一声可怕的巨响,不周山被共工撞断,天庭裂开一道大缝,大地失去了平衡,天倾西北,地陷东南,冰火炎流,从天而降。

狂风暴 雨,日月无光。

汩汩滔滔的大水淹没了整个世界,猛兽出没,捕食百姓,鹫鸟盘旋,生噬婴孩。

人类遭遇空前的灭顶之灾。

女娲不忍看人世间遭受如此劫难,就搭建起一只小火炉,取山上的五色石头烧炼,镶嵌在开裂的天空之上。

从此天上布满了灿烂的云霞,那就是女娲炼就的五彩之石。

接下来,女娲杀掉了一只倒霉的大乌龟,用它的四只脚重新把大地支撑起来。

又杀掉了水精黑龙,止住了滔滔洪流。

而地面上的积水,女娲则用芦草烧成灰,铺陈在大地上,将积水吸干。

传说,这片大地就是华北大平原,因为它是由芦草的灰铺成,所以平坦而肥沃。

此后的女娲,背倚大地,怀抱星辰日月,躺在方形的枕头上,缓慢地入睡了。

春风拂过她的身体,夏天繁花在她身上盛开,秋天万物肃杀,冬季。

阴阳窒 塞之地,经由她的身心化解疏开。

天地乖戾之气,遇到她顿时消散。

即使是那些凶恶的禽兽虫蛇,也藏匿起爪牙毒汁,没有了攫取与吞噬之心。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女娲又被称为媒神,也就是男女相爱的保护神。

古时候,男女为求配偶,或是夫妻盼望生子,都要向高媒之神女娲祈求。

女娲氏,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神灵,她炼石补天、捏土造人,兄妹成婚,救世禳灾,这些神异的传说贯穿了传统文化的始终。

她的故事,既反映了初民时代婚姻状况的现实,又充满了人类与险恶的大自然相抗争的激情,并因此构成了传统文化的主体而长传于世。

古代是怎么惩罚不结婚大龄男女的?近年来,随着单身男女日渐增多,每年11月11日的“光棍节”越来越受到关注。

其实,对于解决单身婚龄男女的婚姻问题,在古代也是相当重视的。

如果适龄 男女都不急着结婚生子,整个社会人丁缺乏,生产和戍边就得不到保障。

而且,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社会才能更加稳定和谐。

因此,为了尽量减少“剩 男剩女”这种社会现象的出现,有的朝代提前女性的婚配年龄,强制出嫁;有的设立“官媒”“拉女配”,强制结婚;有的甚至颁布“处罚条例”,对“剩男剩女” 进行惩处……网络配图 南北朝时期“剩男剩女”要受严惩“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在中国古代,女子婚龄标准,各朝多有变动。

其中,周代的“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屡被提起。

此说出自《周礼·地官·媒氏》篇中,如果照这么说,中 国早期是实行晚婚晚育的国家。

从史料来看,实际不然。

这个婚龄杠杠,不是现代婚姻中的最低结婚年龄,而是成年男女必须结婚的年龄上限。

中国古代其实是“早婚国家”,特别是女性的结婚年龄普通较低。

早的11岁就结婚了。

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第4个女儿富阳公主和 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11岁出嫁的。

更早的还有在6岁就结婚的,汉昭帝八岁继承皇位,娶 “年甫六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标准是男20岁、女15岁。

但各朝代有异,如,“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嫁娶。

” 为解决人口出生和男子婚配问题,有不少朝代采取强制女性出嫁的手段。

如在,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

《·武帝纪》记载,就曾要求,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官府就要给她找老公,逼其强行嫁人。

到了南北朝时,还出现了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犯法的规定,不及时出嫁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现 代有不少女孩子,选择男友的,最后把自己弄成了“剩女”,在当时这样做肯定不行,会给家人带来麻烦的。

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虽然可能首先是出 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却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问题。

先秦时期已有“官媒”晋代女性十七岁不嫁“使长吏配之” 在中国古代,男女结婚大多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媒人就是给男女牵红线的介绍人,《说文》称,“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

”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定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

过去男女结婚,没有媒人是不成的,即便真是私下定情,也得请个形式上的媒人来说亲,叫“采媒”。

早在先秦时期就是这样,如《·南山》的《氓》中有一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说明了当时非媒人不可嫁的现实。

后来不少朝代从法律上规定,结婚必有媒人,如果没有则违反当时的“婚姻法”。

如《唐律·名例》疏:“嫁娶有媒”;《户婚》疏:“为婚之法,必有行媒”。

到元代,这方面规定更详细了,《元典章·户部·礼婚》:“媒妁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充官为籍。

”意思是,媒人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得由地方威信高的 老人推荐,选诚实守信的已婚妇女报给官方,登记注册,统一管理。

这种媒人是民间性质的,属私媒。

而在古代还有一种官媒,就是官府负责解决“剩男”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与今天民政部门发结婚证书的公务员在某些职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权力更大。

官媒通过 强制手段给“剩男”找老婆,给“剩女”找老公,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实是一种分配婚姻,纯是“拉女配”。

《晋书·武帝纪》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意思是说,女孩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官媒在先秦时代就存在,一直到都设有“官媒”。

当时有大量“剩男”被发配到新疆,为了边疆的稳定,后继有人,曾设了不少官媒,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

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剩男”,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

网络配图 因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剩男”们争着送“聘金”。

如果不主动送,官媒甚至直接向“剩男”索红包。

有意思的是,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媒私下来往,玩 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墙子”。

所谓 “墙子”,就是小巷子、旮旯等方便男女私会的地方。

如果发现崔莺莺和张生那样的翻墙私会现象,往往会被官媒赶走。

唐代不反对女性“夫丧守志”亦提倡“夺而嫁之” 提倡寡妇再婚,也是古代解决单身男子配偶的一个手段。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

在这种迷信陋俗的影响下,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 度的。

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从一而终。

与鼓励寡妇再嫁相对应的,是鼓励男人娶寡妇。

在古代,一个未婚男人娶寡妇与寡妇再嫁一样,往往被人看不起。

所以,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男子娶二婚女亦不容易。

为此,古代不少朝代在婚姻上提倡移风易俗。

在提倡寡妇再嫁的同时,也设置了再嫁的程序,强行让寡妇嫁人,如《唐律·户婚》之“夫丧守志”规定,丈夫去世后,如果妻子志愿守志不嫁人,别人是不能强行的,但祖父母、父母例外,可以让她强行嫁出去,即所谓“夺而嫁之”。

当某种非正常婚姻行为被更多人接受后,就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婚俗。

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等并不被认为有悖于常规伦理。

严格限制富人娶妾 “庶人一夫一妇” 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人类男女性别比例是保持一定的,在自然状态下基本上不会有“剩男”或“剩女”。

但了解中国古代婚姻史的人都知道,过去不像现代这样实行一夫一妻制,在漫长时间内,实行的是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男人拥有屡见不鲜。

这样便人为地造成了男多女少,好多适婚男人找不到适龄的女人。

由于男人过度纳妾给社会带来的多方面严重问题,不少朝代对男子娶小老婆都加以严格限制,即便是一定级别的官员,能娶多少个小老婆都是有规定的,并不是说有钱就能多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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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的荤指的是什么是怎么回事?难道和尚真的不能吃肉吗

今儿抽空给您普及下一直被误解的历史常识,盘点人们日常中最易误解的历史常识。

一,古代的和尚不吃“荤”,指的就是不吃肉吗? 这种看法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说法,现代汉语中,“荤菜”也代指肉类食品,其实,这种看法却是一种由来已久的错误,实际上,不单是古代的和尚和道士不吃荤,连也不被主张吃“荤”。

这种“荤”,您要以为是肉类,那就错了。

“荤”的偏方是草字头,是一种植物。

在周礼中,“荤”是特指一些类似于大蒜、葱、薤、韭菜和芫荽(香菜)这样的特殊的蔬菜,因为它们吃到嘴里,嘴会产生异味,十分不雅,所以不被士大夫所喜爱和接受。

二,古代的正史全是为“帝王将相所立”的被篡改的假史吗? 古代的史官,最早设立于,到了,成为一个重要的职业,最早的历录是指奴隶制王朝对祭祀大事和国王国君出行的记录,比如,比如春秋时的石鼓文。

因为它是记录性质的东西,所以都是据实书写记录。

到了封建王朝建立后,尤其是设立刺史一职加强封建王朝的监察工作后,史书成为了监察上至帝王下至百官的一个中央监察机制的重要工具。

祖制中,也不能要求史官在自己去世之前公布对自己当朝时期的历史记载,否则会被定下违反祖制的罪过,不能入太庙。

其中,最为典型的,莫过于《左转》中记录的齐太史前赴后继的故事。

“太史书曰:‘弑其君。

’崔子(杼)杀之。

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

其弟又书,乃舍之。

南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 三,青铜器中的鼎,相当于现在的锅?是拿来煮肉的吗? 记得小寒在儿时上学的时候,学过一篇课文,里面的注释说鼎相当于现在的锅,并且一般拿来煮肉。

这个看法,相信很多人都曾见过,并且认为是真理,实际上这次小学课本编纂中一个很弱智的错误。

鼎,在商周的青铜文化鼎盛时期是重要的礼器,却不是拿来煮肉的锅。

在祭祀活动中,祭司们会把事先就煮熟的肉,放入鼎中,然后鼎下加添了香料的柴火,持续加热,以帮助碎肉保持温度,让祖先和天神可以吃到热乎乎的碎肉,保佑国家的。

四,中国人不用西式刀叉吃中餐? 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认为刀叉这个东西是西方人吃西餐时才用的东东,在近代以来西餐传入中国后,拿刀叉吃饭牛盘和匹萨成为一种国人小市民眼中的时尚,让人不得不感叹“外国的月亮都比中国圆”~其实用刀叉吃饭的国人如此崇洋媚外,却忽略了一个历史事实,那就是在古代中国人也拿刀叉吃过饭。

在河南安阳阴虚以及陕西、河北的很多历史遗存中,出土了一套叫“匕”的青铜器——没错,正是“匕首”的“匕”。

这是一种贵族用的食器,外形像今天的刀叉,是用来将釜(锅)中的肉切碎,然后插入自己的容器里食用的。

这正是刀叉的雏形。

五,古代的史官地位都很低吗?只是一个掌管祭祀和记录历史的弄臣? 这种说法实在是业余,多的不说,熟悉唐史的人都知道,在唐代,宰相不只一个,而是多个,而一般如何区别哪一个是政事堂的首相?一般,如果皇帝要求一个宰相兼修国史的话,那说明这个宰相的地位和能力是众相中最高的!由此可见修史的重要性。

身居首辅二十多年,堪称唐初第一相,而唐初的国史主要由其牵头编纂。

史官的地位和记史的地位可见一斑! 其实,据我了解啊,不一定对,最初并没有主张不吃肉,这是五代时期的帝提出来的。

古代和尚说不吃荤,指的是不吃不净的肉,这个不净指的是见到动物死亡,听到了临死的呼喊。

因为自己而死,所谓三不净。

和尚禁吃肉是从萧衍帝以后全面实行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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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为什么要坚持“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这个约定是如何来的

古代战场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两国交兵,不斩来使。

这条规定,从古至今,大家基本上都能够遵守。

那么,为什么大家都能遵守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呢? 再说了,来使的存在,有可能把己方的军情刺探去,这对己方是一个非常大的威胁。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冒着军情泄露的威胁,把来使放走呢? 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一、继承战争文化。

中国古代的战争文化,是从西周开始成型的。

从西周开始,对发动战争就有非常特别的讲究。

周武王之所以要讨伐帝辛,就是因为周武王认为帝辛“失道”。

因为“失道”,所以可以理直气壮地联合周边的诸侯部落,共同来讨伐作为最高奴隶主的商王。

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了一整套非常完善的人伦礼仪秩序,也就是“周礼”。

周礼不仅仅规定了生活的各种规范,也规定了战争规范。

有人可能不理解,战争本来是非理性的,残酷的,反人性的,为什么还要给战争规定规范呢?其实,准确地说,那时候所谓的战争,指的是诸侯之间的争执。

毕竟诸侯们都是一家人,都是在周王的统一领导下,并非是生死不容的敌人。

因此,用规则来处理争执,其实是最好的方式。

除了周礼里对战争有明确的规定外,古人留下的文献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战争规则的痕迹。

比如《》中,就有几个细节体现出来了。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

这里讲的,其实就是古代作战,需要专门选择作战地点。

比如“齐人三鼓”,齐人敲了三次鼓,但是因为鲁人不动,齐人也不好进攻。

显然,这就是一种规矩。

包括曹刿问鲁庄公靠什么来打仗,鲁庄公讲的那些理由,其实也是一种规矩。

还有,在和作战的时候,一定要等楚国渡过河,摆好阵,再和他们打。

后人不理解,觉得宋襄公迂腐。

其实,宋襄公这不过是遵守那时候战争礼仪的表现。

这种战争礼仪中,就包含了“两国交兵,不斩来使”。

二、表现精神气概。

虽说西周的时候,形成了一整套打仗的礼仪。

但是从春秋末期开始,这种战争礼仪就被破坏了。

战争诡道大行其道,讲究谋略,讲究以战胜对方为直接目的,不管礼仪,不管理由。

而且这种战争方式被人,被人欣赏羡慕。

对按照这种方式打仗的,被称为谋圣、、兵神、兵仙等等。

本来,在这种礼仪丧失的同时,“两国交兵,不斩来使”也应该丧失掉的。

但是,古代打仗又讲究一个精气神,讲究一个英雄气概。

如果杀掉来使,就显示出了自己的一种胆怯。

而在战场上,没有勇猛无畏,军队就丢了魂,就没办法再打仗了。

当然了,所谓“两国交兵,不斩来使”,也不是绝对的。

有时候,斩了来使并不是露怯,反而是一种显示精神气概的表现。

比如蒙古人在攻打钓鱼城的时候,就曾让使者去钓鱼城送信,让宋军投降。

但是宋军斩了来使,并把来使的首级挂在城头,表示坚决不投降的决心。

还有,的商队在花剌子模被抢劫后,成吉思汗派使者去花剌子模交涉,但花剌子模人却割掉来使的耳朵,把他放回去,以示侮辱。

所以说,这一点也不是绝对的。

三、来使手无寸铁。

来使的作用,是为了送信。

本身不具有攻击性,也没有带武器。

杀掉没有攻击性的人,是为人所不齿的。

就像在战场上杀掉手无寸铁的妇女儿童一样。

四、用作疑兵之计。

本来,来使的到来,有可能刺探军情。

但是在战场上,经常做的是斗智斗勇。

有智慧的人,常常会将计就计。

就是故意向来使释放出一些亦真亦假的信息,让来使上当。

从而达到麻痹敌人的目的。

比如《演义》中的“蒋干盗书”,就是充分发挥来使的作用的一个有名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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