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之子王雱:智商高情商低的典型代表

作者:小千 更新时间:2025-02-25 点击数:

【千问解读】

我们的主人公王雱究竟有怎样的故事呢?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看看。

王雱[pāng],字元泽,生于公元1044年,抚州临川人。

北宋长子,与叔父王安礼、并称为“临川三王”。

王雱自幼聪慧机敏,擅长写诗文,父亲王安石对他寄予了厚望。

王雱小时候就异常聪慧,《梦溪笔谈》记载:王雱几岁的时候,家中来了一位客人,指着关在笼子里的一头鹿和一头獐子,问小王雱:“你知道哪一头是鹿,哪一头是獐子?” 鹿和獐子长得很相似,王雱也不认识,可是他还是思考了一会儿说:獐子旁边的那头是鹿,鹿旁边的那头是獐子!” 这话简直就是现代版的脑筋急转弯,客人大为惊奇,不禁拍案叫绝。

王雱二十岁的时候,就创作了“数万言”的作品,留有《论语解》、《注》、《新经尚书》、《新经诗义》、《王元泽尔雅》、《训传》、《南华真经新传》、《佛书义解》等著作。

王安石曾写诗夸赞儿子的才华:“斯文实有奇,天岂偶生材。

” 1067年,二十三岁的王雱考中进士,最初任职旌德县尉,在邓绾、曾布等大臣的引荐之下,召王雱进京,历任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天章阁待制兼侍读等官职。

王雱后来升任龙图阁直学士,却因病辞官没有赴任,病情越来越严重,每况愈下。

王雱年经轻轻为何就病入膏肓了呢?这和他的性格有很大关系。

《》记载:王雱敏感而脆弱,“为人慓悍阴刻,无所顾忌”、“睥睨一世,不能作小官”。

后因无法应对官场的尔虞我诈,精神受到刺激而疯疯癫癫。

熙宁二年(1069年)夏,王安石设立了新法的执行机构——条例司,以太子中允程颢为重要的。

某一日,王安石约程颢在家中商议变法事宜。

王雱光着脚丫子,披散着头发,手中拿着女人戴的帽子走了过来。

王雱很没礼貌地问父亲:“你们在谈论什么? ”王安石回答说:“施行新法屡屡遭到一些人的阻扰,我们正商议如何应对呢。

” 王雱傲慢地坐了下来,大大咧咧说:“砍了、的脑袋就好办多了!” 王安石很不满地看了儿子一眼说:“此言差矣!” 程颢板着面孔说:“正在和你父亲商议国事,你没有资格参与,请立即退下!”王雱只好悻悻离去。

王雱没地方发泄无名之火,常常向新婚妻子大发脾气。

《东轩笔录》记载:王雱婚后一年多,妻子庞氏生了一个儿子,王雱发现儿子长得不像自己,竟然把这个可怜的孩子折腾死了。

王安石知道儿媳庞氏没有过错,怕儿媳名誉受损,于是“择婿而嫁之”,给儿媳找个夫婿改嫁了。

熙宁九年(1076年),王雱病逝,年仅三十三岁,朝廷追赠临川伯。

王雱无子,过继叔叔王安礼的王棣为子嗣。

俗话说: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儿,王安石把太多精力用在了变法革新上,以至于忽视了对儿子的教育,王雱人生的失败,做为父亲的王安石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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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伤仲永》原文

王安石《伤仲永》原文  《伤仲永》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下面是其原文,欢迎阅读: 伤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

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

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

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

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

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

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

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

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

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

世人又称王荆公。

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

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

”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

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

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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