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蒹葭: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4-08-30 15:18 来源:网络 作者: 小千

简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据: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失、因果关系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真相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条件为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

【千问百科解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据: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失、因果关系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真相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条件为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是使用车辆、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范围内、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作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汽车是全责的情形:
1、追尾前车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
3、倒车、溜车发生交通事故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撞刮擦;
5、绿灯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
6、进入唤醒路口的车未让使出或在环形路口内行驶的车辆;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隔离实线发生事故;
8、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本就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
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区域即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
13、碰撞依法可暂停、停放的车辆;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
15、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根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根据是什么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根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驾驶主体,驾驶员是否有合法驾驶资格;
2车辆是否具备合法手续,是否脱检,从而当作判定车辆性能是否正常的依据;
3现场判定,违反交通法规的乙方承担责任。

比如行车方向,事故位置,刹车距离等等都是认定责任的依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作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划分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真相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以及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其违法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医治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重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重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重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依据什么划分责任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区别承担重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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