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上有记载的诛九族有几次?九族是指哪些人?

【千问解读】
在重视亲缘血统的中国人里,一直都有一项被称为灭门律条的刑罚,那就是株连九族,其实在诛杀九族之外,还有七族、三族等刑律,这些殃及家人的惩罚都出自与“族”刑。
其中以九族最为酷烈,就是将犯罪者所在的大家族中从高祖、曾祖、祖父、父亲、本人、子、孙、重孙、玄孙这九辈人全部杀光。
这种牵连甚众的刑罚其实在中国,最早将个人的罪过连累给家族的刑罚出自于《尚书·泰誓》,其中在陈述纣王的残暴时有“罪及家人”的记载,另外在《周礼·秋官》,也有针对犯罪者家属的惩罚,那就是“杀其亲者焚之”。
这些记载中都是最原始的一人犯罪牵连家人的记载,至于真正将诛族形成法律的是在春秋时期的秦国。
《·秦本纪》记载,二十年,开始实行诛三族之罪,在张岱的《夜航船》中,也有“秦文公始族诛,公孙鞅始连坐”的说法。
秦国诛灭的三族,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说指的是:父族、母族、妻族,另外一种说法指的是:父母、妻子、兄弟。
(因此诛灭九族也可以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但无论是哪一种,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灭门的惨祸。
那么什么样的罪行可以构成灭族的后果呢?按《史记·本纪》所载,秦统一七国之后,下令“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而关于族诛最著名的人就是,在刺杀秦始皇失败、燕国被灭之后,荆轲全家被处以诛七族的惩罚,这也是关于诛三族演变为诛七族的第一次记载。
既然诛七族有了,那么诛九族、诛十族也就在民间应运而生了,但事实上,从中国历史上被诛九族的只有一人,而诛十族在目前的史料来看,也是一档荒唐的传闻。
如果在网络上搜索“诛九族”这样的条目,下面就会出现很多的条目: 看起来似乎真的是确凿无疑,并且也符合人们的想象,但事实上,这些文章是在伪造史料或者说是篡改史料,以事迹为例,这位在明初相权与皇权斗争中挫败的丞相大人,被纳入了《·奸臣传》,根据史料记载,在胡惟庸被人举报之后,经过审讯之后,给出的处理结果是:“乃诛惟庸”。
这里用的是一个“诛”字,而非“族”字,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诛是“讨”的意思,意为征战、讨伐,后来又演变为诛灭之意,但是却并未出现诛九族的字眼,甚至连“族”字都未曾出现,何来的最后一位被诛九族的丞相呢? 至于被穿凿附会的诛九族之说也只能说是捕风捉影,《明史》列传中的景清,是洪武年间的进士,在攻入南京的时候准备与等其他大臣一同赴死,结果看燕军势大,景清独自一人前去拜见朱棣,因为驯服被朱棣委任原职。
等到某日前去上朝之时,景清怀揣短刀,准备刺杀朱棣,当然一个书生想要杀人自然会有些反常,所以被朱棣识破,在搜出他身上所怀的短刀之后,朱棣就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景清则回答了一句铁骨铮铮的话:“为故主报仇耳”! 这句振聋发聩的话,不但没有让朱棣释怀,反而更激起了他的杀心,于是下令将景清“磔死,族之”。
“磔”就是将犯人尸体割碎,车裂、凌迟都是从这个字派生出来的,也就是民间常说的,而族之经过前面的解释,就是将他的亲族杀死,但具体诛杀了几族,却并无说明。
唯一可以证明这个“族”字残酷的,就是朱棣下令又将“籍其乡,转相攀染,谓之瓜蔓抄,村里为墟”。
有人将“籍其乡”这三个字解释为,将景清乡亲全部处死,是非常武断的,因为“籍”在中国古代有籍没之意,意思就是将个人财产,包括自己和家人收入官中。
相对于籍来说,有四种处理方法,即:籍配,籍没和充军;籍略,籍没和强取;籍死,犯罪被籍没致死;籍产,没收罪犯所有的财产。
根据后面“村里为墟”的说法,这里的“籍”应当是籍配、籍死的意思,但考虑到当时的政治环境,还没有坐稳皇帝宝座的朱棣,应当不会将景清家乡的人屠戮一空,因为这样造成的影响,是无法洗清的,另外参考朱棣所谓“诛十族”的事件,也可以从侧面证明,景清乡亲的结果应当是籍配。
“诛十族”在中国是一个固定词汇,在一些史料中是方孝孺的独有“待遇”,其间故事不消多说,就是建文帝旧臣方孝孺不肯为朱棣起草诏书,所以招致朱棣愤恨,因此诛灭方孝孺九族之外又加上方孝孺的师门一族。
这个故事听起来惊心动魄,但是细细推敲却满是疑点。
首先《明史》对于方孝孺被“诛十族”的事情没有具体记载,除了将方孝孺“磔死”以外,只有一个大略的关于方孝孺事件前后有数百人被牵连诛杀的说法,并且在方孝孺被千刀万剐之后,还是他门人后辈为他收敛的遗骨,如果真的诛灭了十族,那又何来的收尸人呢?至于在《明史纪事本末》所提到的方孝孺学生廖镛、杜嘉猷被株连的事情也与《旧事例议》所记载相违背,因此诛十族一事,依旧有待商榷。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唯一一次明确记载有“诛九族”发生的是在隋末,在大业九年隋炀帝征伐高句丽期间,司徒杨素的长子杨玄感起兵反抗杨广,但最后力有不支,被隋军大败后,杨玄感让弟弟杀了自己。
在被隋军获得尸首之后,杨玄感被分尸,悬挂城楼示众,并且“罪及九族”。
一人犯罪,亲族伏法,这对于所有的犯罪分子来说都是在心理上一种禁锢,但随着法律条文逐渐的进步,类似于诛灭九族这样残酷的判例,就变成了刑法中的核弹,取其引而不发的威慑之用。
荀子曾经说过: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
所以让那些心有不轨的人知道刑法之酷烈,也不失为是一种针对于犯罪行为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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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哪些官位看似很小,实则权利很大
这个官位其实就是一种技术,掌握了这个技术就可以平步青云,位极人臣。
不过这门技术只适用于明朝的一个,。
这门技术叫青词撰写员。
青词这东西发轫于,李肇在他的《翰林志》中写道:凡太清宫道观荐告词文用青藤纸,朱字,谓之青词。
用朱砂写在绿纸,红字绿纸,所以又被称为绿章。
这种青词是写给老天的表章,要求很严格: 文用四六,音律相协,或十二句,或十六句。
修撰者务在实朴,言简意深,不可繁华多语。
纸用一张,取阳数也,不用二幅,盖耦数也。
纸高一尺二寸,密行书写,阔不容指,上空八分,下通走蚁,前留二寸,后空半张,以待太上判命。
书法与书章并同,切在志诚,不可灭裂。
戒之!慎之!”所谓“文用四六”, 纸高一尺二寸,要用一种特殊的文体来写,这种文体叫骈俪体,骈俪体流行于时期,骈俪体要求四六对仗,又称为四六体。
写青词时一张纸只能写半张,剩下的半张是给做批示用的,老君大约要在剩下半张纸上写上已阅或者同意,这词才算是合格产品。
明朝嘉靖皇帝,晚年嗜好练道修仙,自己开炉炼丹,幻想着有一天白日飞升得道成仙。
但是,要想得道必须和老天沟通,获得准入资格,而青词就是和神仙们沟通的一种方法。
在明朝,会写青词的人往往得到嘉靖皇帝的重用。
写青词其实不太容易,不但要求字写得好,还得精通骈俪体文,这还不是重点,重点得得到嘉靖皇帝的青睐,青词太上老君喜欢不喜欢没大要紧,皇帝一定要喜欢才能过关。
嘉靖17年后,14个内阁辅臣,有9个是因为青词写的好被重用的。
只要青词写得好,立刻就会被嘉靖重用,或者这是一个考核官员的标准,很硬的一个标准。
自嘉靖中年,帝专事焚修,词臣率供奉青词。
工者立超擢,卒至人阁。
时谓芳、严讷、郭朴及炜为青词宰相。
除了李春芳因为青词写的好被重用的还有夏言,,和著名的。
据说严嵩的儿子青词写的比他老爸还好,严嵩很多作品是严世蕃代笔写的。
青词创作在嘉靖朝也达到了一个高峰。
写青词这事儿根本不是个官职,没有正经的官职称号。
但是,这又是一个无比重要的官职,关系着皇帝和天上神仙沟通是否顺畅,所以会写青词和不会写青词的待遇就天差地别了。
会写青词获得皇帝青睐,是晋升的一个快捷通道。
所以有时候会一门屠龙技未必没有市场,前提是你这们技术有没有老板懂得欣赏,如果有老板欣赏一门冷门技术,这门技术也许会变得热门起来,就像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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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
春潮不断上涨,还夹带着密密细雨。
荒野渡口无人,只有一只小船悠闲地横在水面。
注释⑴滁州:在今安徽滁州以西。
西涧:在滁州城西,俗名称上马河。
⑵独怜:唯独喜欢。
幽草:幽谷里的小草。
幽,一作“芳”。
生:一作“行”。
⑶深树:枝叶茂密的树。
深,《才调集》作“远”。
树,《全唐诗》注“有本作‘处’”。
⑷春潮:春天的潮汐。
⑸野渡:郊野的渡口。
横:指随意飘浮。
《滁州西涧》韦应物 古诗赏析这是一首写景的小诗,描写春游《滁州西涧》韦应物 古诗赏景和晚潮带雨的野渡所见。
首二句写春景、爱幽草而轻黄鹂,以喻乐守节,而嫉高媚;后二句写带雨春潮之急,和水急舟横的景象,蕴含一种不在其位,不得其用的无可奈何之忧伤。
全诗表露了恬淡的胸襟和忧伤之情怀。
诗写暮春景物。
“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
是说:诗人独喜爱涧边生长的幽草,上有黄莺在树阴深处啼鸣。
这是清丽的色彩与动听的音乐交织成的幽雅景致。
暮春之际,群芳已过,诗人闲行至涧,但见一片青草萋萋。
这里幽草,深树,透出境界的幽冷,虽然不及百花妩媚娇艳,但它们那青翠欲滴的身姿,那自甘寂寞、不肯趋时悦人的风标,与作者好静的性格相契,自然而然地赢得了诗人的喜爱。
这里,“独怜”二字,感情色彩至为浓郁,是诗人别有会心的感受。
它表露了作者闲适恬淡的心境。
王安石有“绿阴幽草胜花时”之句,写初夏之景,与此同一立意。
首句,写静;次句,则写动。
莺啼婉啭,在树丛深处间关滑动。
莺啼似乎打破了刚才的沉寂和悠闲,其实在诗人静谥的心田荡起更深一层涟漪。
次句前头着一“上”字,不仅仅是写客观景物的时空转移,重要的是写出了诗人随缘自适、怡然自得的开朗和豁达。
接下来两句侧重写荒津野渡之景。
景物虽异,但仍然循此情愫作展衍:“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
这两句是说:到傍晚时分,春潮上涨,春雨淅沥,西涧水势顿见湍急。
郊野渡口,本来就荒凉冷漠,此刻愈发难觅人踪。
只有空舟随波纵横。
“春潮”与“雨”之间用“带”字,好像雨是随着潮水而来,把本不相属的两种事物紧紧连在了一起,而且用一“急”字写出了潮和雨的动态。
结尾句。
用“无人”一说明渡口的‘“野”。
二句诗所描绘的情境,未免有些荒凉,但用一“自”字,却体现着悠闲和自得。
韦应物为诗好用“自”字,“自”字皆可释为“自在”“自然”之意,含有“自我欣赏”、“自我怜爱”的意蕴。
“野渡”句当作如是解。
舍此,便与一二句相悖谬了。
这两句以飞转流动之势,衬托闲淡宁静之景,可谓诗中有画,景中寓情。
这首诗中有无寄托,所托何意,历来争论不休。
旧注以为这首诗有政治寄托,说是写“君子在下,小人在上之象”,蕴含一种不在其位,不得其用的无可奈何之忧伤,但过于穿凿附会,难以自圆其说。
有人认为“此偶赋西涧之景,不必有所托意”。
实则诗中流露的情绪若隐若显,开篇幽草、黄莺并提时,诗人用“独怜”的字眼,寓意显然,表露出诗人安贫守节,不高居媚时的胸襟,后两句在水急舟横的悠闲景象中,蕴含着一种不在位、不得其用的无奈、忧虑、悲伤的情怀。
诗人以情写景,借景述意,写自己喜爱和不喜爱的景物,说自己合意和不合意的事情,而胸襟恬淡,情怀忧伤,便自然地流露出来。
这首诗表达作者对生活的热爱。
《滁州西涧》韦应物 古诗创作背景一般认为《《滁州西涧》韦应物 古诗》这首诗是唐德宗建中二年(781年)韦应物任滁州刺史时所作。
他时常独步郊外,《滁州西涧》韦应物 古诗便是他常光顾的地方。
作者喜爱西涧清幽的景色,一天游览至《滁州西涧》韦应物 古诗(在滁州城西郊野),写下了这首诗情浓郁的小诗。
《滁州西涧》韦应物 古诗赏析二滁州,治所在今安徽滁县。
西涧,在滁州城西,俗名上马河。
此诗作于唐德宗建中二年(781),时韦应物出任滁州刺史。
诗写暮春景物。
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 。
开头二句是写日间所见。
暮春之际,群芳已过,诗人闲行至涧,但见一片青草萋萋。
幽草,虽然不及百花妩媚娇艳,但它那青翠欲滴的身姿,那自甘寂寞、不肯趋时悦人的风标, 自然而然地赢得了诗人的喜爱。
这里, 独怜 二字,感情色彩至为浓郁,是诗人别有会心的感受。
它表露了作者闲适恬淡的心境。
王安石有 绿阴幽草胜花时 之句,写初夏之景,与此同一立意。
首句,写静;次句,则写动。
莺啼婉啭,在树丛深处间关滑动。
莺啼似乎打破了刚才的沉寂和悠闲,其实在诗人静谥的心田荡起更深一层涟漪。
次句前头着一 上 字,不仅仅是写客观景物的时空转移,重要的是写出了诗人随缘自适、怡然自得的开朗和豁达。
接下来两句,侧重写荒津野渡之景。
景物虽异,但仍然循此情愫作展衍: 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 。
到傍晚时分,春潮上涨,春雨淅沥,西涧水势顿见湍急。
郊野渡口,本来就荒凉冷漠,此刻愈发难觅人踪。
只有空舟随波纵横。
二句诗所描绘的情境,未免有些荒凉,但用一 自 字,却体现着悠闲和自得。
韦应物为诗好用 自 字。
欲啭不啭意自娇 ,此写莺啼。
恬然自安流 ,此咏百川分流。
这类 自 字皆可释为 自在 自然 之意,含有 自我欣赏 、 自我怜爱 的意蕴。
野渡 句当作如是解。
舍此,便与一二句相悖谬了。
这两句在结构安排上也很精当。
春潮带雨晚来急 ,构成典型环境,与下文形成因果关系; 急 与 自 两字互为照应,准确地传达出诗人内心的情感意识,把客观景物和抒情主体有机地融为一体。
状出难写之景,达出难言之情。
旧注以为这首诗有政治寄托,说是写 君子在下,小人在上之象 ,过于穿凿附会,难以自圆其说。
韦应物名句推荐 独树沙边人迹稀,欲行愁远暮钟时。
作者:韦应物:出自《赋得沙际路送从叔象》俯饮一杯酒,仰聆金玉章。
作者:韦应物:出自《郡斋雨中与诸文士燕集》别离在今晨,见尔当何秋。
作者:韦应物:出自《送杨氏女》归来视幼女,零泪缘缨流。
作者:韦应物:出自《送杨氏女》女子今有行,大江溯轻舟。
作者:韦应物:出自《送杨氏女》今朝此为别,何处还相遇。
作者:韦应物:出自《初发扬子寄元大校书》夜喧山门店,独宿不安席。
作者:韦应物:出自《听嘉陵江水声寄深上人》独夜忆秦关,听钟未眠客。
作者:韦应物:出自《夕次盱眙县》人归山郭暗,雁下芦洲白。
作者:韦应物:出自《夕次盱眙县》雨中禁火空斋冷,江上流莺独坐听。
作者:韦应物:出自《寒食寄京师诸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