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可是你知道狗从哪里来吗?

和猫不同,狗不但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同时也为人类做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
这从一句就可以得
【千问解读】
和猫不同,狗不但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同时也为人类做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
这从一句就可以得到印证——犬马之劳。
正因为狗是如此重要,人们对弄清这位朋友的来历也十分好奇。
然而,虽然人们对其他家畜,比如鸡、马、羊之类的来历已经知道得,但狗的来历却仍然是扑朔迷离。
大致确定狗的祖先是灰狼 家犬与狼、狐狸、豺和野生猎狗等相似的动物属于同一科。
他们共同的名字叫犬科。
真正的犬科动物首次出现在500万至700万年前。
它开始用四个脚趾行走(第五个脚趾逐渐退化成了残留趾),并且趾间比较靠紧,这种构造很适合捕猎。
从达尔文的时代开始,人们就对家犬的驯化起源问题争论不休。
在这个问题上达尔文比较悲观,他认为“大多数家养动物的起源,也许会永远暧昧不明。
”狗的多样性如此明显,达尔文倾向于认为狗的祖先很可能是豺,因为豺的多样性也十分明显。
没有任何一种家养动物其外形和性情上的多样性达到狗那样的夸张,想想凶猛的藏獒和温顺哈巴狗之间的巨大差别,而它们居然是同一个物种,这实在让人难以置信。
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认为狗一定起源于数种犬科动物。
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出版大约100年后,沃森和克里克发现了DNA的双螺旋结构,从而最终确立了DNA就是寻觅已久的遗传物质。
有了DNA,寻究物种的起源就有了新的更可靠的方法。
1997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科学家率先使用线粒体DNA来追溯狗的祖先,他们将来自世界各地140只不同种类的狗、162只灰狼、5只北美小狼和12只豺的线粒体DNA进行相互比对。
研究显示,狗与灰狼的亲缘关系最近,这意味着,狗最可能来自人类对灰狼的驯化。
2003年,美国西雅图的弗雷德·赫奇逊癌症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在美国《科学》杂志上报告说,他们分析了85个品种414只纯种狗的基因,将它们相互比较并与狼的基因比较,得出了一些结果。
在某个特定品种的狗之间,基因的相似度很高,而不同品种的狗基因存在一定差异。
这种差异就像不同种族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一样。
尽管所有狗的99%的基因是相同的,但剩下1%的基因差异却决定了狗的品种。
是一次驯化,还是多次驯化? 接下来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是,狗是在某一个地方被人类一次性驯化,然后向世界各地传播的,还是在不同的地方被独立驯化的? 上世纪90年代,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查尔斯·维拉等,把67个品种的狗的线粒体DNA与狼、小狼和豺狼的线粒体DNA作了比较,结果发现,从狗追溯到狼至少有4种分别独立的遗传线索。
从这一结果得出的推论是,狗至少分别被4种有效的方式饲养过。
因此他们认为,世界范围内的家犬是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发生的驯化事件,而且家犬驯化后仍然和狼有基因交流。
根据学的成果,世界上最早出土的家犬化石是在中国东北吉林榆树市的周家油坊,距今26000至10000年。
在西方,最早的家犬化石证据出土于德国,是一个14000年前家犬的下颌骨化石。
另外一个较早的化石证据来源于中东,是出土于以色列的北部,大约距今12000年前的一个小型犬科动物骨架化石。
而根据家犬DNA序列与狼的DNA的差异,维拉等认为人类饲养狗应当是在13500年前——毫无疑问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
然而,如果狗在多个彼此相距遥远的地方被独立驯化,那么美洲新大陆的本地狗最具有这种可能性。
在1万多年前人类跨过当时冰冻的白令海峡到达美洲,后来冰期结束,白令海峡恢复原貌再次成为一片汪洋,到达美洲的人类后裔与其它大陆上的人彼此隔绝数千年,直到再次发现美洲。
欧洲人殖民美洲的时候,带去了他们自己的狗,欧洲人的狗和美洲本地狗之间可能无法避免地发生了混血。
幸运的是,考古发掘给我们提供了足够多的美洲狗遗骨。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研究人员想办法收集了48只狗的遗骨,这些遗骨来自现今的玻利维亚、墨西哥、秘鲁以及阿拉斯加,它们生存的年代均早于欧洲移民到达的时间,是毫无疑问的美洲本地狗。
与世界各地的140只(67种)狗以及来自世界大约30个地方的259只狼的DNA对比后,研究人员发现,这些古老的狗与现代狗极其相似,而与狼则有所不同。
尤其引起关注的是,阿拉斯加的古代狗更像现代狗而不是本地的狼。
这项研究显示,古人是带着已经驯化的狗一道跨越白令海峡的。
学术界关于狗的起源争议大 说法之1起源于东亚? 在2002年《科学》杂志上,由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与瑞典皇家技术研究院发出的一篇共同报道,在国内外学术界和舆论界引起较大反响。
研究人员采用网络法,通过对包含品种犬在内的家犬数据的遗传结构分析,提出了世界范围内的家犬都来源于一个共同的群体。
他们在对家犬起源时间进行了估测后认为,家犬东亚起源的时间为15000或40000年前,驯化地点是在东亚的某一地区。
原因是,来自东亚地区的家犬群体具有最高的遗传多样性。
就像在现代人类起源的研究中,来自起源地——非洲的人群持有最高的遗传多样性一样,也可以据此推断家犬的起源地为东亚。
此后,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的研究人员一直继续进行着这个研究。
来自2016年本报的一个较新报道是,张亚平院士领导的团队收集了采自世界各地的12只灰狼、27只土狗(未经历品种化的家犬群体)和19只不同品种犬的样品,利用二代基因测序技术对这些样品进行了全基因组测序。
基于分析的结果,研究人员推断,从3.3万年前左右开始,东亚南部地区的一些灰狼可能由于被人类居住地周围的食物残余等所吸引,逐渐与其他灰狼群体分离,而与人类慢慢地相互靠近(拾荒者假说)。
家犬在这一地区与人类共同生活了上万年之后,于1.5万年前开始向西迁徙。
在到达中东地区后,家犬又从这一地区向非洲和欧洲等地辐射扩散,并在1万年前左右到达欧洲地区。
研究还发现,这些迁徙出亚洲的家犬群体中的一个支系又向东迁移。
在1万年前左右,这一迁回东亚的家犬群体,在中国北部与东亚家犬群体杂交形成了一系列混合群体。
这些混合群体和一些从西部迁回的没有发生混合的群体,又随人类多次迁往美洲地区。
遗憾的是,这个研究结论目前还缺乏考古学发现的支持。
目前已发掘的比较古老的家犬化石都不是在东亚南部地区发现的。
不过研究人员表示,考虑到考古学研究手段的一些局限性,这一现象也并不让人意外。
说法之2起源于欧洲? 2013年11月15日,美国《科学》杂志发表了芬兰图尔库大学奥拉夫·塞尔曼研究团队的文章,作者的结论是,狗大约是在1.88万年至3.21万年前在欧洲驯化的。
当时狼与欧洲狩猎者接触,并分享狩猎者给它们的食物,由此欧洲人教会了狼如何坐下、取物、翻滚,并帮助人类狩猎,从而让狼变成了狗。
研究人员从阿根廷、比利时、德国、俄罗斯、瑞士和美国收集了18种犬科动物的化石并提取了线粒体DNA,这些动物化石最早可追溯至3.6万年前,其中有2008年10月比利时皇家科学院的古生物学家在古耶特洞穴发现的距今3.17万年的狗头盖骨化石。
在把这18种犬科动物的线粒体DNA序列与来自49只现代狼和77只现代犬的线粒体DNA序列进行对比后,塞尔曼等人建构了一个线粒体DNA遗传树来揭示它们之间的关系。
在分析了这个遗传树的全部信息后,研究人员认为几乎所有现代犬都与古欧洲犬科动物有更密切的亲缘关系,但与中国或东亚的狼关系并不密切。
这一遗传树还确定了四个现代犬进化分支,并确认欧洲是狗驯化的主要中心。
不过,这个研究只是检测了狼和狗的线粒体DNA,并没有进行细胞核DNA的测序和比对,也没有进行Y染色体DNA的测序和比对,同时研究人员没有比对来自中东或中国的狼和狗的DNA,因此,他们的研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全面,因此缺少足够的说服力。
说法之3起源于中东? 在塞尔曼团队的研究结果发表之前,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林德布拉德·托赫团队在2013年3月21日英国《自然》杂志发表的一篇文章却认定,狗起源于中东。
他们采用的是对狗和狼全基因组测序的方法,而且比较了狼和狗参与食物消化的基因。
狼是食肉动物,而狗是杂食动物,因此从狼演化到狗的一个关键是,狗应该逐渐产生和拥有消化淀粉食物(碳水化合物)的基因。
从消化淀粉的基因突变可以看到,现代狗的祖先是在食用富含淀粉的饮食中演变的,相较于以肉为食的狼,这是早期狗驯化过程中的关键步骤。
在长达几个世纪食用人类给予的富含淀粉的食品后,狗终于具备了消化淀粉食物的基因。
因此,这一研究支持“狗是被早期人类定居点的剩饭剩菜吸引过来的狼进化而来”的观点。
人类的淀粉类食物当然是因为在农业发展和发达之后,人类能大量享用麦类和谷类食物才能分给狼一杯羹。
由此推论,在大约1万年前中东地区农业起源时,狼开始在人类聚居地和垃圾堆附近游荡,从而出现了犬类的驯化。
不过,中东不是一个严格的地理范畴,它几乎涵盖整个西亚,并包含部分北非地区。
但是,从中东地区当时最早的人类定居点杰里科城发现迄今最早的人工小麦可以推论,狗起源于中东(西亚)。
然而,这个观点的弱点在于,狗的化石出现的时间与农业革命的时间不符。
狗的驯化在农业革命之前很早就发生了。
这并不符合该研究提出的人们在农业革命之时和之后用淀粉类食物喂养野狼才将其驯化为狗的结论。
或许,狗的驯化过程要远比人们认识到的复杂得多,现在的人们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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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财万贯的沈万三的老婆到底是哪位?
关于沈万三简介,历史上的记载其实是挺简单的。
大部分的记载只是说明沈万三的富有而已。
对于沈万三的出生却是说法不一,有人说他是出生于1296年,也有人说是1330年出生的,还有说是生于1328年,具体已经不详,死于1376年。
沈万三铜像 沈万三本名叫沈富,因为富可敌国,被人称为万三。
以至于后世人更多的是知道沈万三这个名字。
从沈万三简介可以看出沈万三是个精明又能的人,在当年他已经将商业扩展到了海外,积累了大笔财富。
当年的沈万三是一个资巨上万,田地遍布天下各地的大富豪。
沈万三是江南的第一大豪富。
所谓周庄从村落变为镇,也是因为沈万三的功劳。
有关沈万三简介,还有不少关于他的故事。
民间还有这样的传说,说他之所以那么富有,是因为他有一只聚宝盆,虽然这个没有历载考证,不过却可以由此看出,沈万三当时是多么的富有,影视剧里也有这样的歌词“急人所急,需人所需,这才是真正的做生意”来歌颂他的经商之道,以此来证明他不仅聪明善理财,还讲信誉,重客户所急、所需,以此来提高自己的生意兴隆度,虽然影视剧不全然真实,但也可以由此看出,当年的沈万三是多么懂得生财以及聚财的技巧,就是直到今天,我国苏南和浙北,还有安徽等地,都还有流传着不少有关沈万三当年如何发家、豪奢和田产,还有经商和他的家庭生活等故事。
沈万三是哪里人 沈万三在民间是一个财富的象征,从一个小小的普通人,成为一个富可敌国的富商,有些人认为他是因为拥有聚宝盆,所以才拥有取之不尽的财富,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头脑和能力都是非常出色的。
然而沈万三这个人物在历史资料中记载的并不是特别地详细,那么沈万三是哪里人呢? 沈万三雕塑 关于沈万三是哪里人这个问题,据说在苏南、安徽以及浙江等地都流传着关于他的故事,因此有人猜测他就是这几个地区之一的人,因为那个时候他确实在这些地区拥有着大量的土地和财富。
那么沈万三到底是哪里人呢?据说最开始的时候他的父亲跟着他的爷爷从老家搬迁到了周庄,在周庄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才搬到了银子浜,从此后就在这里开始了自己的致富之路。
在他有了一些财富之后将所有的重点都放到了苏州地区,这里才是他生活的重心。
在沈万三的一生中,沈庄、周庄、南京、苏州以及云南各个地区都曾经有过他的身影。
而沈万三却一直将周庄当做自己的大基地,就算是受到的封赏,他也不情愿离开这里,不得不说这是因为他将自己看成了是周庄人的缘故,而这里也正是他生活时间最长的地方,如果说他的祖籍是在沈庄,那么他就是一个周庄人,至今为止在周庄还保存着他的故居,而人们想到这个人物的时候也会想到周庄。
沈万三老婆 沈万三是一个非常有名气的人物,尽管只是商人的身份,但是他却将自己的财富变得富可敌国,在这种情况下,就连当时的皇帝都不得不对他有所忌惮。
尽管他人生中的详细情况并不为人所知,但是民间也流传着许多关于他的故事,而历史上也并没有记载沈万三老婆是谁,但是民间却有着许多的传说,那么民间传说中沈万三老婆是谁呢? 沈万三图片 民间传说沈万三老婆分别是赵雪娥和陆香春,赵雪娥是和沈万三一起长大的女人,他们之间可以说的上是青梅竹马,两个人从小就有着深厚的感情,开始的时候沈万三只是一个小农民,可是赵雪娥却十分喜爱他,甚至一路跟随他去过许多的地方,但是因为赵雪娥只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也没有多大能力的女子,所以当沈万三富贵之后,接触了更多的人,在他的身边也开始有了各种阴谋诡计,因此而让两人的关系有了一些疏远。
沈万三第二个老婆就是陆香春了,尽管她和沈万三之间的关系并不如赵雪娥深厚,但是她却是一个非常精明的女子,当初在选夫大会上和沈万三相识,从此后便对他一见倾心,因为出身的关系,她在生意上一直帮助着沈万三,为他出谋划策,做出了许多重要的成绩,可见她是一个很有能力、有生意头脑的聪慧女子。
但是这两个人只是民间传说中的人物而已,至于沈万三老婆是谁,历史上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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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一代奸雄曹操杀华佗的真正真相是什么?
华佗之死责任果真全在曹操吗?华佗真的没有任何过失吗?南京审计学院教授徐少锦先生和河北省平泉民族师范学校的林振清老师认为,华佗之死责任不全在曹操,两篇论文的发表,终于解开了华佗被杀的真正原因。
曹操为何要杀掉华佗呢?《》对此的解释可谓深入人心。
在该书的第七十八回中,罗贯中详细地描写了曹操杀华佗的经过。
曹操为造建始殿,亲自挥剑砍伐跃龙祠前的梨树,得罪了梨树之神,当晚做了个噩梦,惊醒之后便得了头痛顽症,遍求良医,均不见效。
网络配图 后来,华歆向曹操举荐了华佗,曹操立马差人星夜将华佗请来为他看病。
华佗认为曹操头痛是因中风引起的,病根在脑袋中,不是服点汤药就能治好的,需要先饮“麻肺汤”(按:也就是人们所熟知的“麻沸散”,是华佗发明的一种麻醉剂,然后用利斧砍开脑袋,取出“风涎”,才可能去掉病根。
多疑的曹操以为华佗是要借机杀他,为报仇,于是命令左右将华佗收监拷问,致使一代屈死在狱中,而华佗所着的《青囊书》也因此失传。
华佗本为“士人”,入仕为官才是他的人生目标,从医仅是“业余爱好”。
在中国古代社会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和“学而优则仕”是众多读书人的信条。
华佗所生活的时期,社会上读书做官的热潮已经达到顶点,公卿大多数是熟悉经术者,时太学生多达3万人,学儒读经成为社会风尚,而医药技术虽为上至帝王、下至百姓所需,但却为士大夫所轻视,医生的社会地位不高,名医弃医从政的例子很多。
这种社会风尚不能不对华佗有所影响。
据《·魏书·方技传》记载,华佗年少时曾经在徐州一带游学,是个“兼通数经”的读书人。
徐少锦的文章认为,同当时大多数读书人一样,入仕做官也是华佗的人生目标,从医只是他的“业余爱好”。
但是,该书还记载,沛国相陈珪荐举华佗为孝廉,太尉黄琬征辟他做官,他都不去。
这又是为什么呢? 林振清在文章中指出,这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华佗才气大,颇自负,认为陈珪、黄琬荐举的官职都不大,不肯为之。
二是他已经迷恋上医学,不愿为此小官而抛弃所喜好的医学。
网络配图 走上从医道路后,华佗深以为耻,经常后悔,时刻等待入仕为官的机遇。
《三国志》的作者陈寿在该书的《方技传》中写道,“然本作士人,以医见业,意常自悔”,一语道破了华佗走上从医道路以后的心态。
在行医的过程中,华佗深深地感到医生地位的低下。
他的医术是高明的,名气越来越大,前来请他看病的高官权贵越来越多。
在跟这些高官权贵的接触过程中,华佗的失落感更加强烈,性格也变得乖戾了,难以与人相处,因此,范晔在《·方术列传》中毫不客气地说他“为人性恶,难得意”。
在后悔和自责的同时,他在等待入仕为官的机遇的再度降临。
利用为曹操治病的机会,两度要挟,意图求取官爵。
曹操请华佗为他治疗“头风”顽症,华佗用针扎胭俞穴位,手到病除,效果很好,《三国志》对此的记载是,“佗针鬲,随手而差。
”后来,随着政务和军务的日益繁忙,曹操的“头风”病加重了,于是,他想让华佗专门为他治疗“头风”病。
华佗说:“此近难济,恒事攻治,可延岁月。
”意思是说,你的病在短期内很难彻底治好,即使长期治疗,也只能苟延岁月。
曹操的病果真那么严重了吗? 据中医界人士讲,“头风”病确实比较顽固,在古代的医疗条件下,想要彻底治愈确实很困难,华佗虽为神医,也未必有治愈的良策。
但若说即使“恒事攻治”,也只能苟延岁月,死期将近,就未免危言耸听了,很明显有要挟的成分在内。
在文章中,林振清认为,华佗正是想利用为曹操治病的机会,以医术为手段,要挟曹操给他官爵。
曹操后来说,“佗能愈此。
小人养吾病,欲以自重”,意思是说,华佗能治好这病,他为我治病,想借此抬高自己的身价。
这说明曹操当时是明白华佗的言外之意的。
但是他并没有立即满足华佗的要求。
于是,华佗便以收到家书,想回家小住几天为借口,请假回家,到家后又托辞妻子有病,一直不回,对曹操进行再度要挟。
曹操依照汉律,以“欺骗罪”和“不从征召罪”判处华佗死刑,华佗服罪伏诛。
据《三国志》记载,华佗回家后,曹操曾经多次写信催他回来,还曾命令郡县官员将华佗遣送回来,但是华佗还是不肯回来。
网络配图 曹操大怒,派人前去查看,如果华佗的妻子果真病了,就赐给四十斛小豆,并放宽期限,如果华佗说谎,就拘捕押送他回来。
于是华佗就被交付许县监狱,审讯后本人认罪。
替华佗向曹操求情,曹操不理,将华佗给处死了。
曹操杀华佗是不是一时呢?判处华佗死刑有法律依据吗? 曹操是当时着名的政治家,在历史上以“动以王法从事”着称。
无论是理政还是治军乃至齐家、诫子,曹操都以汉律为基本准则。
徐少锦在文章中指出,依照汉律的规定,华佗犯了两宗罪:一是欺骗罪,二是不从征召罪。
主要是后者。
汉律中有“大不敬”罪,对“亏礼废节”之犯者要处以重刑,《汉书·传》便载有人“通小臣,戏殿上,大不敬,当斩”的案例。
“大不敬”的具体内容较多,其中“征召不到大不敬”适用于华佗所犯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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