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皇室对宗室女的婚姻有何规定?宋代婚嫁制度有何变化?

作者:小千 更新时间:2025-02-27 点击数:

【千问解读】

的婚嫁制度产生了重大变化,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礼制作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制度之一,修礼行为首先是一种国家行为。

自幵始,就开始了对传统礼制的重新修定与整合,如北宋宋太祖时期的《开宝通礼》等,都对婚礼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宋朝皇室对其宗室人员,尤其是对男子娶宗女给出了详细的规定,与此同时,古代贵贱有别的概念,在宋代的婚嫁中也被打破。

一、婚礼观念的变化 从政治层面来说,建立礼制的政治需求就是通过建立起各个阶层的等级来构建社会秩序,从而形成礼的本质内涵,即等级性。

在婚姻关系中,男女的结合不仅仅是个人的结合,更代表着两个家族以及家族代表的等级之间的结合。

先秦到宋代,中国古代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等级性是从严格到逐渐放宽的趋势发展的。

魏晋以来兴起了重门第之风,门第之风虽为门第之限,其实也是一种等级之限,此风遗留到隋唐。

五代时,社会开始呈现“取士不论家世,婚姻不问阀阅”之态。

而到了宋代,因政治、经济等原因,各社会阶层的等级限定越来越小,等级间的婚娶限定也逐渐缩小,但这里的缩小亦要打一个引号,因为这里的缩小是具有相对性的缩小。

宋代等级性婚礼表现在两个较为突出的现象上,一是对宗室婚嫁对象有较严格的规定,另一个则是良贱不婚的松驰。

这一严一她恰好体现了宋代婚礼呈现了官方的强制等级化与时代所趋的等级松动的矛盾特征 二、官方对宗室婚姻的规定严格 宗室对于皇族的意义在于“虽疏属,皆天下子孙,不可使闻阎之贱得以货取”,可见宗室婚姻对象的界定标志着对皇族阶层的界定,这对宋皇族而言是个不可小视的问题。

宗室婚姻的规定主要针对宗女,宗女的出嫁意味着皇室血液的外流,故而这里的婚嫁对象规定是针对娶宗女之婿而言。

其规章制度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仁宗庆历二年庚午,诏大宗正司:“自今皇亲婚姻具依律令外,若父母亲姊妹及父母之亲姑为她裡,或相与为妇姑行,而尊卑差互者,不得为婚姻”,这里强调“尊卑差互”。

另外还有其服纪疏远而房分不同祖者,并许通嫁娶,仍不系夫之长少,各叙本族之尊卑”又“所与系亲之家,若见任文武、升朝官,虽三代不尽食禄,但非工商伎术及恶逆之族,有朝臣委保者,听之”。

从此条可知婚娶宗女有以下三个前提,一、不得违背伦理,即父母亲姊妹之间有袖娌等关系。

二、如若血亲关系疏远,便可通嫁娶,前两条属于婚姻关系限定的正常伦理范围。

三、系亲之家,有官职,有朝臣保者,非恶逆之族,便可成婚。

说明一下这里的“恶逆”,“恶逆”即指犯过法,服过役的“拘锁”之人。

如郑应湊在宗室赵孟温宅服役,“诱其女而奸秽之”,后“又假作媒人聘书,于孟温故后,欲遂据其女而有其室”。

赵孟温的妹妹赵孟园将之告上官府,官府判词曰:“应绩已系作过拘锁之人,岂应与宗女为配?况又先奸后娶,而媒聘俱无……勘杖一百,牒押下芝溪寨拘锁”。

总而言之,前两个条件是对婚礼的基本伦理要求,第三个则是对宗室婚姻的特殊规定。

嘉祐三年,仁宗又一次下诏规定白身人(即平民)娶宗女的条件,“娶宗室女,须三代有官,或父祖曾任升朝官而告敕见存者,仍召京朝官委保之”。

可见平民也可娶宗室女,其条件是三代有官,或在任者有官。

治平年间,诏:“婿家有二世食禄,即许娶宗室女”,又“婿别祖、女别房,旧为婚姻而于今卑尊不顺者,皆许”。

前一条仍是对食禄的要求,后一条是对伦常尊卑关系的进一步界定。

除此之外,宋廷对娶宗女的新婿的身世规定有专门的部门验证:“婿之三代、乡贯、生月、人材书札,止令婚主问验,以告宗正寺、大宗正司,寺、司详视,如条保明”可见宋廷的严谨态度。

但是对于再嫁的宗室女,其对新婿的身份的要求则略有降低,即“再嫁者,祖、父有二代任殿直若州县官已上,即许为婚姻”。

神宗年间御史彭汝上言“皇族虽服属已疏,然皆宗庙子孙不可使闾阎下贱得以货取”’从而提醒了宋廷进一步加强对宗女婚嫁的规范。

熙宁十年,宋廷对不得与宗室嫁娶的身份做了限定,有两种不得为婚。

一是“宗室嫁娶,不得与‘杂类’之家为婚”。

所谓“杂类”,是指“舅曾为人奴仆,姑曾为娼者”。

二是“若父母系化外及见居沿边两属之人,其子孙亦不许为婚”对与皇室有缌麻以上亲的还有其他规定,即“不得与诸司胥吏出职、纳粟得官及进纳伎术、工商、杂类、恶逆之家子孙通婚(后又禁刑徒人子孙为婚)”,可见根据宗室与皇室的亲属关系,其对通婚对象的要求亦不相同。

之前已强调了娶宗女之家必须有一定的官职,且不得为诸类不可通婚之辈,“若违碍及妄冒者,犯人并媒、保各以违制论,主婚宗室知情与同罪,并不以赦降及自首原减”,此条又增加了犯人、媒氏的罪责,可见有违制令的宗室婚姻将被牵扯问罪的人员众多。

这些规定,强调了主婚人、媒人对给宗女选择婚嫁对象时的责任,有力的保障了宗室的权益和法令的实施。

宋廷重视宗室婚姻对象,不仅是为了保障“闻阎下贱”之辈不得获娶宗庙子孙,保障皇室宗族的等级尊严和社会等级制度,从人情上也是考虑到宗室,尤其是现实中许多宗女的婚后生活悲惨,实让当政者痛心,庆历四年有诏:“比多浮薄之人,托为衣冠之后,娶皇族女,而至有寒饥不能自养者,岂朕所以敦骨肉之爱也”,故而“令大宗正司,自今凡与宗室约婚,并先体量行义、货业以闻”。

然而,即使在官方下达种种制度与设置惩罚措施的前提保障下,依然造成宗女连自养都成问题的情况。

其主要原因又往往源于“皇亲纳壻,皆得白身受官”,“行赂求婚,多得市井浮薄之人”。

又如《萍洲可谈》所言,“近世宗女既多,宗正立官媒数十人,掌议婚初,不限阀阅,富家多赂宗室求婚,苟求一官以庇门户”“后相引为亲,京师富人如大桶张家至有三十余县主”。

总而言之,官方的政治立场是保障宗室婚娶的,虽不再是前代以为标准,而以官职为标准,从本质上说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

三、良贱不婚的松弛 瞿同祖先生在其著作《瞿同祖法学论著集》中说道,“贵贱指官吏与平民的不同社会地位,良贱则指良民和贱民的不同阶级地位”。

良贱不婚在等级区分上意义明显,也就是这两个阶层不能通婚。

良贱不婚由来已久,而宋之前较少发生良贱通婚的事,实际上宋代官方法律《宋刑统》中有对士庶、良贱的通婚依然是严格禁止的。

再如仁宗至和年间,有诏“士庶家毋得以尝佣顾之人为姻,违者离之”。

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良贱不婚的观念在宋代也在逐渐改变,宋代良贱不婚的现象有松弛之势。

其松池的源头大概源于宋律中,“若婢及经放良,听为妾”,妾的身份为良人,而婢则属于贱民,但这个规定表示,若婢有了孩子或者改为良人就可以纳为妾,实际上就不是绝对严格禁止纳婢为妾了。

而且到了,“良者即是良民,贱者率皆罪,今世所云奴婢,一概本出良家,或迫饥寒,或遭诱略,因此终身为贱”。

既然如此,那么规定的良贱不婚实际上就没有限定对象了。

现实中关于良贱为婚的事在宋代多有记载,如伪齐刘豫之妾,原为“宣和旧侍,渊圣时出宫,卖与豫为针线婢”后刘豫将她由“计线婢”升为妾,伪齐政权建立后,又“升妾钱氏为伪后”。

宋代纳倡为妾之事也不为怪,台妓严藤官府为其落籍,得为良人后,为“宗室近属,纳为小妇以终生焉”。

南宋池州娼女李妙,“郡为落籍,许自便,后駕于染肆为妾”积金赎身、择偶嫁为人妾也不是不可能,如湖州名娼赎身后,嫁于汪藻为妾。

《清明集》中蔡久轩大呼,“公举士人,娶官妓,岂不为名教罪人?岂不为士友之辱”,可见士人娶妓之事并不只有一两例。

四、总结 宋朝皇室对宗室的婚姻管理,尤其是对宗女的种种管理,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宗室的婚后生活,另一方面对求婚男子的官职的种种规定,也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

宋代良贱不婚制度的松动与统治阶层对宗室婚姻的严格规定形成对照,一方面反应官方对等级制度的积极维护,另一方面则是随着经济与观念的发展,等级制度也在受到一定冲击。

但从整体来看,礼制的本质即等级性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其作为等级社会维系的基础,其制度与社会意识在宋代依然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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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与强汉盛唐相比,富而不强的真相是什么?

与强汉盛唐相比,富而不强的原因是什么?你知道吗?不知道没关系,小编告诉你。

强汉盛唐,这两个朝代是古代中原王朝文治武功的巅峰,时至今日,仍让无数华夏儿女为之骄傲。

但其后的宋朝则颇具争议,一方面,它的技术、文化等成就让任何朝代难以望其项背;但在国防及军事上,则处于持续数百年的被动挨打之中,完全颠覆了“富强”的思维概念。

因此,如今有这么一种观点:宋朝之所以不如汉、唐,不是输在经济方面,甚至也不是军事方面,而是输在精神上。

这个观点有一定的道理。

时代不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两宋时期的经济当然是领先汉唐。

但由于敌我形势,以及军事制度上的矫枉过正,宋朝对外体现出的气势完全没了汉唐之风,给人一种精神缺失的印象。

单论经济,两宋超过了汉唐,但综合国力并不占优 社会的发展,最基本的推动力是生产力的进步。

由于时代的原因,两宋时期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远远超过了汉唐。

以最直观的人口对比为例,两汉顶峰时期的人口约6000多万,其中在即位之初约4000多万。

时的人口顶峰是在时期,约900万户,具体人口,有说6000万的,也有说8000万的;而在对外强势的贞观年间,由于隋末战乱的影响,人口仅400多万户。

而两宋在这方面就强势的多了,虽然土地面积落后于汉唐,但北宋人口顶峰曾高达1.2亿,偏安一隅的也有8000多万。

究其原因,是两宋的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最具代表性的,是稻的推广,极大缓解了千百年来的粮食问题。

同时,活字、纸币的出现,也标志着宋朝时期的科技、文化达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顶峰。

但国力的指标不能仅是经济和科技。

汉唐两朝,是中国封建历史上综合国力的两个顶峰时期;“汉人”、“唐人街”,这两个朝代成为了中国人的标志与象征。

这反映出,军事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关键因素,与“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霸气、李世民“”的威比,两宋在军事上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远远称不上强国。

因此,由于技术及经济的进步,两宋的军事硬件自然是领先于汉唐的;但由于制度的原因,导致了宋朝的精、气、神远远无法与汉唐相提并论。

相似的王朝建立初期形势,不同的发展走向 汉、唐、宋初期,周边的安全形势都不容乐观。

西汉初年,趁着中原连年战乱,北方的匈奴强势崛起,巅峰时期号称“控弦四十万”,刘邦被包围在白登,则成了汉王朝的奇耻大辱。

唐初,周边形势则更危险:北方的人无比强大,李渊父子起兵之初甚至不得不与其结盟;公元626年,突厥大军一度兵临长安城外围。

此外,西边王朝强势崛起、鲜卑政权吐谷浑也一度主动挑衅。

北宋初年,最大的外敌无疑是契丹人。

与汉唐时期不同,此时的契丹由于占据了,已不是个单纯的。

因此,北宋与汉唐一样,成立之初即伴随着外患,而且其敌人还非同一般。

但在接下来的走向方面,汉唐高度相似,宋朝却。

西汉初年,经过几十年的和亲与休养生息,汉武帝开始,汉王朝开始了与匈奴持续上百年的战争,并且在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其后封燕然山,更是掐灭了匈奴死灰复燃的苗头。

在打压匈奴的过程中,中原王朝首次开拓了与西域,为后世奠定了疆域雏形。

唐朝李世民则更加生猛,经过贞观初年短暂的恢复,就趁着突厥内乱,一举突袭大漠,将突厥人连根拔起。

同时往西设立安西都护府,往东北打压契丹、靺鞨并讨伐潜在的威胁,直至,唐王朝一直致力于对外开拓,势力一度到达中亚。

而宋朝初年则是另一幅景象。

在首度北征不利后,宋王朝通过与契丹达成了暂时的和平,开始休养生息。

这依稀有西汉初年的影子。

但开头相似,结局却差得远。

宋朝不仅一直无法解决契丹威胁,在西边拿新崛起的也毫无办法,其后在女真人、蒙古人兴起后,两宋更是接连遭受奇耻大辱。

造成成这一切的原因,是两宋的相关政策与汉唐不同。

宋朝矫枉过正的政策:重文轻武、重内轻外 汉随秦制,对于秦朝商鞅变法建立起来的军功爵制度,继承得更为彻底,以战功不仅可以在部队中升迁,也可以获得治理国家的官吏职位。

大将军一职,是军队最高职务,也是无上的军人荣耀。

整个两汉时期,中央王朝一直对外保持着强大的武力;即使西汉末年篡权、东汉末年军阀混战,主要是因为土地兼并、政治腐败造成,军事上仍然对外持续碾压。

唐朝则更加尚武,从李世民的贞观年间直至安史之乱前,只要内政没有大问题,历代帝王一直孜孜不倦的对外用兵,使中原王朝的生存空间大为拓宽。

而到了宋朝,为了避免中晚唐、暴力夺权局面重演,、兄弟俩采取了一系列的制度改革,彻底消灭了中原王朝的尚武基因: 打压军人待遇和地位,整个中国封建历史上,只有两宋时军人成了不被人待见的职业; 与之相反,从文则可以名利双收。

不仅如此,即使军队出征,也要受文人的掣肘。

兵不知将、将不知兵,两宋军队战斗力堪忧。

重内轻外,两宋的统治中心附近常年维持着庞大规模的中央;边镇军力则维持在极低的水平,缺少知敌知彼的精锐对外军事力量。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在政策的引导下,宋朝时期绝大部分社会精英弃武从文,这也是两宋经济、文化、技术笑傲整个封建社会时期的原因。

也正是如此,两宋时的政权极其稳定,虽然爆发了数百次农民起义,但赵家王朝一直牢牢掌控者统治权。

但过于重视对内掌控,代价就是失去了对外的进取精神与尚武之风。

可以说,宋朝时是中原王朝与周边游牧民族对抗的分水岭 宋朝之前,中原王朝一直对外持续保持着强大压力,将威胁扼杀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宋朝开始,中原首次失去了对北方游牧民族的掌控,并且首次被少数民族夺取了全部政权。

失去了燕云十六州只是一部分客观原因,但最关键的还是由于统治者过于强调统治权,没有危机意识与领取精神;安于现状,扼杀了汉民族的尚武之风。

结果却极其讽刺:内部的朝代更迭是被消灭了,对外面的新兴力量却毫无掌控权,最终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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