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临刑前念了一首诗,为什么在场官员全被处死?

蓝玉犯的是谋反叛逆罪,按照法
【千问解读】
蓝玉犯的是谋反叛逆罪,按照法律应该、碎尸万段、凌迟处死。
考虑蓝玉的女儿是自己儿子的妃子,从宽处理,将蓝玉剥皮处死。
刽子手用心实行刑罚,把蓝玉整张人皮剥离下来,保留了全皮。
朱元璋命人在这张人皮中填满软草,送到蜀王府、交给蓝玉女儿,算是留做纪念。
官员在搜查蓝玉府邸的时候,发现一张书画,画的落款是孙蕡,朱元璋彻查孙蕡。
孙蕡,是一个标准的岭南才子:、、、文思泉涌。
他写的诗歌写得非常漂亮,被推为“岭南诗宗”。
孙蕡看出元朝即将覆灭、明朝统一只是早迟事情。
1368年,朱元璋的大将南下征伐广东。
孙蕡劝导广东地方官员何真顺应时势,及早投降明朝。
孙蕡还为何真起草降表。
孙蕡跟随何真归顺明朝后,被任命为教育官员。
1370年,孙蕡参加明朝考试,成为新科。
后来,孙蕡成为明朝官员。
朱元璋对大臣管束很严,官员稍有不慎就会触犯法律。
孙蕡虽然谨小慎微,但在短短几年仕途中,还是两次犯错。
第一次犯错被罚去修建京师望都门的城墙,他在劳动的时候,经常放声高唱粤语诗歌,朱元璋很享受,特赦了孙蕡。
第二次又犯了错,孙蕡被罚到辽东保卫边疆。
1393年,“蓝玉案”爆发,朱元璋在全国范围内搜寻蓝玉余党,56岁的孙蕡也被抓获归案。
孙蕡之所以被抓,就是向蓝玉赠送了那幅书画。
牵涉到蓝玉大案的罪犯没有申诉机会,孙蕡被判处死刑。
刑场上,孙蕡感叹不已,即兴作诗一首: 鼍鼓三声急,西山日又斜。
黄泉无客舍,今夜宿谁家。
翻译成白话文是:在接连三次紧急的鼓声中,西边山上,夕阳西下。
通往黄泉的道路上没有旅馆客房,今天夜里,将在哪里住宿。
这首诗确实是一首咏叹的情诗,可是有人牵强附会,曲解成“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 有人向朱元璋报告,孙蕡临死之前,吟唱一首诗歌,并把诗歌内容呈给朱元璋。
看完诗歌,朱元璋龙颜大怒,责问监斩官:有这样的好诗,你为什么不上奏? 朱元璋痛心不已,追责在场官员。
于是,下发一道圣旨,将当时在刑场的所有官员全部处死。
这些官员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就人头落地,被送上了黄泉路。
朱元璋诛杀了在场所有官员,一方面明示天下,爱惜人才;另一方面也是杀人灭口,让那首诗歌不再流传,不能让自己背上“滥杀功臣”的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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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古代处罚犯人为啥非要等到秋后问斩?
这是为了顺应天时,合秋冬肃杀之气。
“问”的本义就是审讯,后来才衍生出了“判处”的意思,而“问斩”就是指判处死刑。
古人有严重的封建迷信思想,执行死刑是在秋冬季节,与古人信奉的自然神权观念有关,即顺应天意。
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生命力旺盛,秋冬是树木凋零的季节,万物凋零。
人的行为包括政治活动时时都要顺应天时,否则要受到天神的惩罚。
古人认为是天的儿子,就要遵从更要遵守,按照天时行事,处决犯人也是一样。
有大量证据表明,时期,死刑的执行限制在秋季和冬季举行,已经不仅是一种观念,而且是深入人们心中的事实。
依据农民作息相关.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季来区分。
古代死刑犯被判死刑之后通常都会集中处死。
选择秋冬二季实行的原因,农民在秋冬二季较为空闲,不用种粮食,强迫民众观看,有考虑示警的作用,当然这也与古人“不误农时”的考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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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犯人砍头喊冤枉的时候 刽子手为什么不敢下手
晚清名臣曾写过这样一段话,夸赞清代的刑法制度:“我朝深仁厚泽固属美不胜数,然大要则有两事,一曰赋敛经,一曰刑狱平。
”就是说,清代治理天下,仁慈宽厚、泽济苍生的好处太多了,数不过来;但做得最卓越的两件事,一是向百姓征税比较少,二是刑事司法制度比较完善,办理案件比较公平。
清王朝作为传统社会的最后一个朝代,可以说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的,清代吸取了以往朝代的经验,可以说是比较全面的了,当然清代的是很重视刑罚的,归根结底清代是少数民族统治的一个王朝,肯定要加强自己统治了,刑罚是一个不错的法子噢。
慎重刑章”是清代基本国策之一。
统治者将“人命至重”的理念摆在了国家治乱的高度加以理解。
但是,什么清代的法治如此的详细,却仍然出了很多奇案、大案,有些案件的离奇古怪决不输于所谓“”,甚至闹到皇帝那里也搞不清楚。
虽然清代的法治很健全,但是健全的有点过了头,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掣肘。
其实多数案件本身不复杂,只是在办理流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让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在大清王朝,对官员的考核是十分严格的,比如在你所在的辖区发什么抢劫案,官员没有在一定期限内将盗贼抓获,就有“疏防”之责,要被本省督抚题参,由吏部赋予处分。
处分轻的罚银子,处分重的就要丢了乌纱帽,事实上,在当时破案条件下,要想破案是非常困难的。
下边的官一旦将盗案立案上报,十之七八难逃“疏防”之责。
如果能讳盗不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对地方官保全官位无疑是最有利的。
所以,地方官员就要想方设法的竟报案的人污蔑为盗贼,这样就可以结案了。
所以绩效考核过严,导致官员讳盗诬良,人为制造“奇案”是官员的自保之路。
到了这里,可能有的朋友会问了,这种制度和今天的说的主题有什么关系呢?别急听我慢慢说来。
上边我们说过清代是一个很重视法治的一个朝代,特别是涉及人命的重大案件,清代一直高度重视,实行严格的审转题奏制度。
重大案件,要经过县、府、司、抚、五个层级审核,涉及处决人犯,理论上还要最后经过皇帝批准才行。
地方官造成的冤案,往往在各级审判机关特别是刑部得到纠正、昭雪。
对此,清代人对此比较满意和自豪的,在清代,处死一个人,相关文书案卷往往要一尺多高。
所以,在行刑的时候如果犯人大喊冤枉就要发回重审,至于为什么在行刑的时候才大喊冤枉,我想是因为这是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吧,毕竟众目睽睽之下,主审官也不敢背后里下刀子吧,你认为呢,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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