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背认主的表现 看看你家黑背把你当主人还是铲屎的

作者:小千 更新时间:2024-07-23 点击数:

【千问解读】

黑背认主会记住回家的路 如果要是黑背熟悉认识了你的家,那么它肯定也会认定你作为它的主人,对于你的家不管是自己外出跑的多远,玩的时间多么的晚,它都会回来家的。

如果要你向它发布某一种指令,黑背会自己做出来,那么也是很恭喜你,它已经认定你就是它的主人了,你则就是黑背的一生。


黑背认主会眼神忠诚 狗狗在平时看主人的眼光和看陌生人的眼光其实是不一样的。

眼睛是一个人的窗户,当然小黑背也是一样的,虽然我们和它们的语言不一样,但是我们可以从黑背的眼神中可以看得出来。

黑背看主人的眼光中是非常忠诚而且还有一些敬畏的表情,黑背是不会长时间盯着自己主人看得,在狗狗的世界中,如果长时间盯着看的话就是有一种挑衅的意思。

如果把你作为主人,你一直盯着它看时,它的眼睛会躲闪。


黑背认主会分享玩具 狗,是一种非常要强的动物,每只狗狗都会有自己所钟爱的一个玩具,当你的黑背愿意向你共享它的玩具的时候,愿意和你在一起玩耍的时候,也是表示它已经接受你是它的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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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背认主会迎接主人 如果是认你做主人,就会对你有很深的依赖感。

在你每天上班上学走的时候会站在门口远远地望着你,在你回家的时候,黑背会在你必经的地方或者是家门口默默地等着你,如果你的黑背要是这样来迎接你的话,一定是不要辜负了它对你的好意。


黑背认主会喜欢撒娇,不会对你狂叫 黑背狂叫的话一般都是对于一些陌生人,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表现,既然是认定了你做主人,就定不会觉得你是伤害它的那个人,而且还有和你撒娇,当别的黑背围着你转,或者你不理它的时候,它会吃醋。


黑背认主会翻肚皮、舔你、一直摇尾巴 如果黑背喜欢你,当它看到你的时候,就会不断地向你摇尾巴,而且还会张开嘴巴向你发出微笑的样子。

当你坐在黑背身边,它会一直围着你打圈圈,并且会伸出舌头来舔你,这就表示它很喜欢你。

如果它要是将它略显鼓鼓的腹部露给你时,证明它们是很信任你的,也是从心里开始认定你这个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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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看古时候人贩子的下场是什么,对待人贩子就应该这样

近一段时期,关于怎样惩处人贩子的争论非常热烈,一派主张“无论主从,抓住就毙”,另外一派则坚持依法办事,还有一派认为无论如何都不能判处人贩子死刑,进而主张彻底废除死刑…… 年间的拐卖儿童大案 是我国历史上拐卖儿童较为严重的一个朝代,而且,查阅那时的笔记可以发现:很多人拐走儿童不光是为了买卖挣钱,还会用于更加恐怖的行径。

清人吴炽昌在《客窗闲话》中记载了这样一个耸人听闻的案件:乾隆初年,浙江乌程县人富子文和他的妻子富、儿子富大,纠结了陈大、俞九龄、鲍二、谢世荣、富大金等几个人,组成一个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每年的五月五日,一起驾驶着小船,到很远的地方去拐骗孩子,然后带到太湖“杀之,以祭邪神”。

祭祀的仪式走完之后,他们再把孩子的肉吃掉,将遗骨锻炼为丹丸,认为这种丹丸吃了可以治疗结核病,可以“刀枪不入”,在被官府抓住时熬住大刑。

具体实施时的残忍,用“”来形容毫不为过。

以乾隆十年为例:这一年的三月,他们先在娄县迷拐了一个九岁的幼女,名叫卜三姑的,陈大把小女孩的脚绑住,富大用剪子剪去孩子的脚趾,在孩子的惨叫声中,用烈火烧红的铁针插入孩子的脚掌,孩子登时昏死过去,他们再把她的脚浸泡在富沈氏早已煮好的石灰水中,“令肿烂,作为废疾”。

四月初一,船开到南浔,他们又迷拐了一个孩子,当时就杀掉,吃肉炼骨。

五月十三日,他们将一个叫蒋二的孩子迷拐,处置的方式与卜三姑一样凶残,“亦以火煅铁针插入足踝,以断其筋”,然后,将一种喝了令人眼睛失明的毒药,逼卜三姑,蒋二一起喝下,“即成瞽废,转卖丐船行乞”。

看到这里,读者也许会很好奇,一伙儿采用的迷拐方法是什么?按照《客窗闲话》中记载,比较神奇:“富子文南向跪拜,书符咒水以洒孩童,着体即迷。

”真相其实是施用了迷药。

《实录》记载:乾隆十一年,安徽凤阳的人贩子马占文,用川乌、草乌、人脑等物,配成迷药——现代科学研究发现,生川乌外用能刺激皮肤,使人产生麻木感,草乌则有很强的麻醉作用——人贩子将迷药放在手巾中,遇到拐骗对象时,将手巾在脸前绕一下,人立即昏迷。

富子文的“符咒水”里估计也是加入了这些药物成分。

富氏犯罪集团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叠拐男女幼童不计其数”,他们根据孩子的相貌和聪明程度,决定处置的方法,长得漂亮的卖到远处去,长得难看又不是特别聪明的“杀食其肉,灸骨为丸”。

最奇葩的是,这帮人还以行医算命为名,将用孩子遗骨炼就的丹丸卖给“濮院之尼,乍浦之妇”,用以打胎“去私孕”,获利甚厚。

,,这个犯罪集团最后还是暴露了形迹,被官府一举拿下,在浙江嘉善县受审。

之后发生的事情,是无论人贩子还是官府都绝没有想到的。

人贩子死了还要“锉尸枭首” 对富氏犯罪集团采取的是公开审理,允许百姓站在堂下旁听。

首先审讯的是犯罪集团头子富子文的儿子富大,衙役刚刚将其押上堂来,早已了解其罪行的百姓就喧哗躁动起来,随着人证、物证的逐一出示,“供证凿凿”,富大俯首认罪。

就在这时,堂下的谩骂声越来越大,突然间,激愤的人群将负责维持秩序的衙役推开,冲上堂来,把富大推倒在地就是一顿暴揍,县令一看急了,惊堂木拍烂了也不管用,只好让衙役们用水火棍将人们驱赶开来,再看富大,已经被打成了一团肉泥,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

县令惊魂未定,师爷突然匆匆赶来,在他耳边低语道:“大人,出事了,在监待审的主犯富子文听到刚才百姓们冲上公堂的声音,竟然吓得一命呜呼了!” 县令,立刻斥责刚才领头冲上堂来的杨秀章、姚泰晋、赵凝周等人:“你们这样冲动,打死了富大,吓死了富子文,等于让他们得了善终,懂吗?!” 县令的话一点都没有错。

众所周知,自古以来,中国历朝历代的以儒家思想立国,而儒家思想的核心就是“仁”字,这个“仁”字不是乱施爱心、假慈假悲,而是强调对他人痛苦的一种认同感,比如“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天地之性,惟人为贵”。

与此同时,儒家思想又将家庭作为一个国家构成的基础和“缩小版”,十分强调维护家庭的礼法、亲情和完整性,《孝经·圣治章第九》就有言:“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

父母生之,续莫大焉。

君亲临之,厚莫重焉。

”对他人家庭的侵犯和破坏被视为威胁王朝统治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拐卖孩子不仅违背“天地之性”,而且等于破家,按照中国古人惯用的类比推理:破家再往前一步就是灭国,哪个也不敢拿这种事儿开玩笑!因此从起,对人贩子的惩处就比照酷刑的最高上限。

汉朝是磔刑(砍头后再将尸体分裂),是绞刑,也是杀无赦,和清朝对人贩子首犯则凌迟处死——所以,被“群殴死”简直是被捕后的人贩子最渴望的一件事儿。

嘉善县令把那几个百姓臭骂一顿,“富子文父子未经生受寸磔,明正典刑而伸童蒙之怨气,惜哉!”然后继续审案,富子文和富大死了也不算完,还要“锉尸枭首”,其余的从犯一律斩立决,那个制造石灰水泡烂被拐女孩脚丫的富沈氏,也一刀砍了了事。

这里要补充的一点是,由于拐卖儿童罪恶极大,我国古代在处置时是不设年龄和性别的“优惠政策”的,十六年,浙江省有个七十多岁人贩子璧,十六年拐卖了十六个女婴,同样被判凌迟处死。

不过,在富氏犯罪集团一连串的暴行后面,还隐藏着更加可怖的现实。

据富氏犯罪集团的罪犯们招供:江浙间从事儿童贩卖的船只竟然有一百七十余号之多!抓捕行动随即展开,可惜仅仅破获了几起案件,包括“黄殿侯诱拐孩子出卖案、顾景文活煮孩子炼药案、蒋运生迷拐幼童刀截其足案”,光读这些案子的名称就令人不寒而栗,“及孙文韬、丁昌成、汤开元、孙彦生、王、蔡天章、王俊生辈,男妇十数,或用死孩和药,或随从贷卖,均按律治以应得之罪”。

对此,吴炽昌不禁叹息,拐卖儿童的犯罪数量如此巨大,而破案仅十分之一,“流毒尚未已也,有子者可不恐惧保护哉!” “会唱歌的狗”竟是三岁孩子 在最近“人贩子该不该处死”的辩论中,反对死刑派有一个观点:“处死人贩子容易造成其杀婴灭口”,从前面讲述的清朝案例可以看出:采取何种犯罪行为,关键要看犯罪目的是什么:用来祭邪神的,杀之;用来赚钱的,卖之;用来行乞的,残疾之——换句话说,现在的人贩子,绝大多数的“目的”是倒卖孩子赚钱,并不会因为死刑风险而转行成职业杀手。

还有些人声称:“加重对人贩子的惩罚,婴儿价格就会抬高,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投入犯罪。

”这同样是信口胡诌,犯罪学认为:犯罪率的上升既取决于犯罪收益的提高,更取决于犯罪成本是否降低,如果犯罪成本过高,再贪婪的罪犯也会有所收敛,这就是所谓的“不挣没命花的钱”。

清朝是不会争议“人贩子该不该处死”这一问题的,在古人看来,震慑犯罪最直接的手段就是严刑峻法,这种看法虽然过于简单和朴素,但包含的是人类对正义的基本诉求,从清朝笔记的记述中可以看出,人贩子对被拐儿童采取的“加工措施”,其残暴、可怖的程度,只能用“灭绝人性”来形容。

清末报人徐珂在《清稗类钞》一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乾隆年间,长沙的集市中有两个人,牵着一条狗来卖艺,那条狗比一般的狗稍微大一些,耳鼻像人,但全身上下长满了犬毛,能说人话,还能唱各种小曲,于是围观的人堵得水泄不通,“争施钱以求一曲”,那二人挣了个盆满钵满。

县令荆某路过,看到这幕“盛况”,觉得不对劲,把那二人押回县衙,一番严审才搞明白,原来那似人似犬的怪物,是用三岁幼童“加工”而成的。

他们先把拐来的孩子用毒药“烂其皮,使尽脱”,然后将狗毛烧成灰,敷在孩子血肉模糊的身体上,“内服以药,使创平复,则体生犬毛,俨然犬也”。

荆县令听得毛骨悚然,然而再审下去,人贩子的供词更加触目惊心:“此法十不得一活……所杀小儿无数,乃成此犬”。

也就是说,那个已经变成“人犬”的孩子,只是无数个遭到剥皮的孩子中,侥幸活下来的一个。

在人贩子身上,还发现了不少木头人,有的瘸腿,有的瞎眼,有的没有胳膊,荆县令问这是做什么用的,人贩子供述:拐到孩子,让他们自己挑,挑上哪个就按照木头人的造型,或者打瘸腿,或者挖掉眼,或者砍掉胳膊,“令之作丐求钱”。

荆县令立即下令,将两个人贩子处死,那个被他们做成“人犬”的孩子,由官府发钱给养。

相信在街头见过各种畸形的儿童乞丐的人,都会知道,现在的被拐儿童,不少同样面临着“被加工”的悲惨命运。

几百年过去了,文明的光芒没有照到这些不幸孩子的身上,却照到了人贩子身上:至少他们再也不用担心自己被凌迟处死了,纵使拐卖20多个孩子依然有可能善终(参见对以赵六妹为首的贩婴集团特大拐卖儿童案的判决,两年时间该团伙拐卖20多名儿童,首犯赵六妹仅被判无期徒刑),这足以证明:人类的进步总是有选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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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信一生最经典的四场战役,来看看他有多牛?

公元前202年2月28日(按西汉前期以十月为岁首,同年二月在十月之后),在山东定陶汜水(今山东曹县北)之阳举行登基大典,定国号为汉,是为汉高帝。

对于刘邦来说,之所以可以消灭,建立西汉王朝,这位名将,无疑是功不可没的。

末年,韩信一开始投奔、项羽,未得到任用。

转投刘邦,经推荐,拜治粟都尉,经保为大将,为刘邦制定了汉中对策。

感兴趣的读者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自此之后,韩信南征北战,先破楚军于京、索之间,后平定魏国。

请命北伐拿下 ,刘邦收其精兵后击败,派人降服。

支援刘邦以及清除项羽派往赵国的楚奇兵,平定剩下的赵国城邑。

刘邦成皋兵败夺其精兵后,奉命攻打,并于潍水全歼龙且二十万楚军。

韩信攻打,项羽与刘邦签订鸿沟协议。

刘邦听从、计策撕毁鸿沟协议,追击项羽失败。

汉五年,带兵会师垓下,围歼楚军。

就韩信的一生来说,最经典的战役当数以下四场,也即这四场战役都堪称教科书式的战争典范。

一、 汉元年二月,项羽、刘邦灭秦战争结束。

在秦朝灭亡后,项羽因为强大的实力,得以分封诸侯。

对于项羽来说,自封为,而为了限制刘邦,所以将巴(郡治江州,今重庆市北嘉陵江北岸)、蜀(郡治成都,今属四川)、汉中(今陕岭以南及湖北西部三郡)封于刘邦,迫其离开关中。

在此基础上,项羽将兵家必争之地的关中一分为三,封秦降将、、分别为王,企图以三秦王控制关中,防止刘邦东进。

在陈仓之战中,刘邦利用采用韩信之计,“,”,从一条小路出奇制胜,击败了章邯等人,夺取了关中,为后来刘邦争夺天下奠定了基础。

陈仓之战历时八个月,胜利之后,刘邦基本占据了战国时期秦国的地盘,拥有了当年消灭六国一统天下的基础。

换而言之,此时的刘邦,可以像战国末期的秦始皇一样出兵消灭各地的诸侯,从而建立西汉王朝。

二、 井陉之战,是汉高帝三年(公元前204年)十月, 汉军和赵军在井陉(今河北井陉东南)一带进行的战役。

在井陉之战中,韩信率领的兵马只有3万左右,而赵国则派出了20万大军。

因此,对于井陉之战来说,可谓一场以少胜多的经典战役。

此战,汉军大将韩信利用赵军主帅陈余轻敌之心,摆下违背兵家大忌的背水阵,促使麾下将士奋勇作战以求,并另调轻骑趁隙夺取赵军军营。

赵军想回营稍作歇息之余惊见本营插满汉军旗帜,以为大势已去,故一哄而散。

在不少历史学者看来,井陉之战中,韩信奇正并用,背水列阵,拔帜易帜,灵活用兵,出奇制胜,速战速决,最终以少胜多,谱写了中国古代战争史上光辉的篇章。

进一步来说,对于井陉之战来说,堪称教科书式的战争典范。

在双方兵力悬殊的背景下,韩信背水一战,验证了置之死地而后生这一兵家理论。

井陉之战的结局,对战争的整个进程具有重大的意义。

汉军的胜利,使得其在战略全局上渐获优势,即消灭了北方战场上最强劲的敌手,从而造就了孤立项羽的有利态势。

三、 潍水之战是楚汉时期具有转折意义的一场经典战役,此战汉韩信不但消灭了齐楚仅余的一只有生力量,斩断西楚之右臂,并且占领三齐之地,实现迂回到西楚后方并对其战略包围的有利局势。

在潍水之战中,项羽麾下的大将龙且轻视韩信,又急求战功,不用此计,率兵与韩信军隔潍水东西(山东境内的潍河)摆开阵势。

面对轻敌大意的龙且,韩信连夜派人做了一万多条袋子,盛满沙土,壅塞潍河上流。

率一半军队涉水进击龙且之阵,龙且出兵迎击,韩信佯装败退,龙且以为韩信怯弱,率军渡江进击。

这时韩信命人决开壅塞潍河的沙囊,河水奔流而至,龙且的军队大半没有渡过去。

韩信挥军猛烈截杀,杀死龙且。

东岸齐、楚联军见西岸军被歼,四处逃散。

韩信率军急渡水追击至城阳,楚兵皆被俘虏。

齐王田广逃走不久被杀。

汉四年(前203年)齐地全部平定。

在潍水之战中,楚国大军有20万人,而韩信则只有数万大军。

因此,和井陉之战一样,潍水之战也是一场以少胜多的经典战役。

四、垓下之战 最后,垓下之战是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十二月,在楚汉战争中,楚汉两军在垓下(今安徽省灵璧县东南沱河北岸)进行的一场战略决战。

众所周知,垓下之战,是刘邦和项羽两大势力的最后一场大战。

汉五年(前202年)十二月,刘邦、韩信、刘贾、、等各路汉军约计40万人与10万楚军于垓下展开决战。

汉军以韩信率军居中,将军孔熙为左翼、陈贺为右翼,刘邦率部跟进,将军断后。

公元前202年,项羽退守垓下(今安徽灵璧县),突围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

最后,自刎于乌江旁。

项羽死后,汉军全歼八万楚军,楚地皆降汉,唯独项羽原封地的人不肯投降(曾封项羽为鲁公,后又尊项羽为鲁王),后刘邦将项羽首级展示给鲁人,鲁人乃降。

至此,历时4年半之久的楚汉战争终以刘邦的胜利而告终。

总的来说,在刘邦和项羽两大势力的较量中,也即在中,韩信起到了重要作用。

特别是井陉之战和潍水之战,两次以少胜多,扩大了刘邦一方的实力,并重创了项羽一方,为垓下之战包围项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不过,非常可惜的是,尽管为西汉王朝的建立立下了赫赫战功,但是,公元前196年,与萧何合谋,让韩信遭到了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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