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吸笑气致死”案情披露,一男子不被起诉,律师解读:值得商榷,家属可申诉

上海新惟律师事务所主任杨薇曾在2020年“上海杀…
【千问解读】
原标题:“14岁少女吸笑气致死”案情披露,一男子不被起诉,律师解读:值得商榷,家属可申诉
东方网·纵相新闻 陈丽娜
备受关注的“连云港14岁少女疑吸笑气致死案”有了部分案情披露。
8月11日,被害人父亲赵先生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他于当天收到一份《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其中涉案的多名男子中有一人不被起诉,其免除刑责的原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刑事和解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等情节。
图说:《决定书》第一页。
图源::受访者
对此,东方网·纵相新闻连线法律界人士,对方表示,根据现有的公开材料,该决定书部分内容值得商榷。
案情披露:被害人出现不适无人问津
赵先生在电话中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与女儿一同吸食笑气的居某某曾在案发当日告诉他,她俩准备从酒吧离开时被3名男子拦住,之后他们带两人去吃烧烤,然后又被带去了酒店。
而根据《判决书》所述,2023年2月1日凌晨,被害人赵某某与好友居某某在一酒吧饮酒,在酒吧门口遇到了陈某和于某(被不起诉人),双方打招呼后各自离开。
之后陈某、于某到当地一酒店崔某租用的办公室内,商量吸食笑气,随后崔某联系买来了笑气并开始吸食。
此后,陈某在征得崔某、于某同意,联系了居某某过来一起吸食,居某某和赵某某来到现场后,同样开始吸食。
此后不久,被害人赵某某出现发癫等不正常反应。
“检察院和我说小姑娘当时害怕了,所以把很多事情都说成是那几个男的做的,撇清关系。
”赵先生说,他目前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居某某在案发当日和自己说的是真的。
根据《决定书》所述,陈某、崔某未尽到注意义务,直到居某某准备离开时,才发现赵某某异常,但陈某和崔某仍继续吸食,未立即对赵某某展开施救。
待两人吸食完毕才发现不对,随即拨打120。
为了掩盖吸食笑气这一违法行为,崔某提出将赵某某转移到另开的一间房间,向之后到场的急救人员隐瞒了相关情况,称其是饮酒过量。
赵某某之后被急救车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经鉴定符合吸入一氧化二氮死亡。
图说:被害人赵某某死亡通知书。
图源:受访者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书》中指出,事发后几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明确,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解读:不被起诉值得商榷
至于参与其中的于某为何不被起诉,《决定书》明确其免除刑责的缘由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刑事和解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等情节。
据悉,事发后于某与被害人近亲属确实达成了和解,并分批次支付了赔偿款。
图说:被害人家属曾于案发后在事发地悼念过世的赵某某。
图源:网络
对此,上海正策刑事辩护业务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焱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从程序和法律适用角度来看,不起诉决定本身是合法的,但根据现有的公开材料,还有一些地方值得商榷。
”
《决定书》载明:“被害人赵某某在吸食‘笑气’后出现发癫、反复摔落至床下等不正常反应,被告人陈某、崔某未尽到注意义务”。
朱焱提到,此部分内容没有明确当时于某的状态,“他在房间里吗,睡着了还是醒着?如果和陈某、崔某一样都在房内,为什么没有评价同为在场成年人的于某是否尽了注意义务?”
上海新惟律师事务所主任杨薇曾在2020年“上海杀妻焚尸案”中担任被害人代理人,昨天她接受东方网·纵相新闻采访时也称此处表述不够清晰,“被害人赵某某吸食笑气出现不正常反应时,于某处于何种状态不明确。
”
由于目前只看到了这一份相关案情材料,且内容细节也不充分,杨薇建议被害人家属聘请律师担任被害人代理人,依法向检察院申请阅卷,“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家属可以了解案情,但不能阅看卷宗。
”
此外,《决定书》载明了案发后,于某存在“再次叮嘱居某某,不要向医护人员透露赵某某在吸食笑气”的行为。
“这种欺骗行为会误导医护人员,也会延误救护时机,不论是主观上的恶意还是客观上的危害性都是明确的。
”朱焱表示,该情节与适用不起诉条件的“犯罪情节轻微”这一必要条件相背离。
《决定书》中还显示,于某曾于2021年4月因吸食笑气被行政拘留七日,如今又因同类事件造成一名未成年人死亡。
“这次显然比上一次更严重,却连处罚决定都免了,会不会让于某更加肆无忌惮?”朱焱表示,于某本人是否存在潜在的社会危险性,也应当是考量因素之一。
除此之外,很多人把赔偿作为减轻刑罚的依据,朱焱明确,刑事和解书并非“花钱买刑”,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书会成为司法机关考虑的酌定情节,但谅解和收取赔偿金并不意味着家属负有“接受一切处理结果”的义务,家属依旧有权对不合理的处理结果提出异议。
对此,《决定书》结尾也明确,如果被害人家属不服,可以提出刑事自诉,“这也进一步说明家属在接受赔偿和签署谅解书后对案件结果依然享有异议权和自诉权。
被害人父亲赵先生向东方网·纵相新闻表示,《决定书》中的案情描述并不细致,他考虑聘请律师,进一步了解详情后再作打算,“不会请本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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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猫换太子”的伪造情节从何而来?
宋仁宗的龙种身份究竟是怎么回事?网络配图 1022年,真宗之子宋仁宗登基称帝,成为历史上第5个。
即位初期,由于宋仁宗尚且年幼,故而由刘垂帘听政。
1033年,刘太后死,宋仁宗正式亲政,开始了他长达30多年的统治生涯。
在史料记载中,宋仁宗尽管不是一位很有作为的皇帝,但是绝非是平庸无能之辈,故而无论是史料对他的记载还是民间对于他的传说,都相对较多。
在所有关于宋仁宗的故事之中,最为令人震惊的,当属他的身世,经典京剧《狸猫换太子》是民间对仁宗身世怀疑最为集中的体现。
尽管《狸猫换太子》这部京剧的结局十分完美,可是它究竟纯属伪造还是确有其事呢? 事实上,任何一部有关皇帝身世的京剧都并非是空穴来风,总能在史料或者野史、或者民间传说当中找到其原始材料。
有关李娘娘(也就是)这个人物的故事确实在正规史料之中有记载,并且她也是宋仁宗的生母,但是在这些史料中记载的宋仁宗即位之初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世,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刘皇后所生。
待到他明确得知自己的真实身份之时,已经是做皇帝十几年以后的事情了。
网络配图 但是,在这些诸如《》和毕沅编的《续》之类的正规史料中并没有关于刘皇后用“狸猫”来换太子的记载。
在正规的史料中,唯一有关于狸猫换太子这一故事的记载的是石玉昆编撰的,在《三侠五义》中,狸猫换太子的记载与京剧《狸猫换太子》如出一辙,故事情节也大致相同。
由此可以看出,京剧《狸猫换太子》就是按照《三侠五义》中的记载来设置剧情的。
除了《三侠五义》之外,在其他众多的野史之中,有关狸猫换太子的故事更是被描述得神乎其神。
尽管《三侠五义》有一定的史料参考价值,但是它并不能摆脱作为一部野史的局限,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像其他为数众多的野史一样在立足史实的基础上再稍微伪造一点情节,并非绝对没有可能。
毕竟,这些野史所记载的史实与传统正规史料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因此,宋仁宗出生之时被调包应当是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但是用“狸猫”来换太子一事应当纯属虚构。
网络配图 宋仁宗的身份之所以演变成“狸猫换太子”的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很大部分原因都是归于这些野史的记载,而在野史上的记载与正规史料记载相冲突之时,对于一些普通的民众而言,当然会选择能够引起好奇心的野史。
宋仁宗究竟是否是经过“调包”的皇帝,我们还很难给出明确的结论,但是关于“狸猫换太子”的故事纯属好事者的虚构,却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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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宪宗为什么独宠万贞儿?姐弟恋还是恋母情节?
万贞儿出生于1428年,也就是宣德三年,当时正值英宗在位。
万贞儿的父亲原本是山东诸城人士,是当地县城的一名小小的县衙小吏。
后来,由于自家的亲戚触犯了法律,受到了株连,全家被发配到了霸州。
据《》记载,万贞儿进入宫中之后,成为了孙的宫女。
网络配图万贞儿在宫中一直都是一个的小宫女,每天都起早贪黑地劳作。
直到孙太后将两岁的太子交给万贞儿照顾之后,万贞儿的生活才稍微有所起色,而朱见深就是后来的。
朱见深在十六岁时便成为了皇帝,而万贞儿在朱见深登基之前,就已经与朱见深有所沾染。
万贞儿善于心机,利用明宪宗对自己的依赖,将这份依赖转化为男女之情,从而使明宪宗深深的爱上了自己。
之后又在明宪宗前面不断的诬陷皇后,最终使得明宪宗将皇后废掉,自己掌控后宫。
万贞儿一生之中只为明宪宗生育了一个儿子,而万贞儿也因此成为了贵妃。
但是过了不久,万贞儿的这一个儿子便死去了。
万贞儿与明宪宗十分悲痛,而万贞儿从此也无法在生育。
万贞儿因此十分的痛恨与嫉妒怀孕的妃嫔,不断的迫害这些妃嫔,直到成化二十三年,万贞儿去世,享年59岁。
万贞儿与明宪宗对于万贞儿与明宪宗这两个历史人物的评价,数百年来,褒贬不一。
明宪宗对万贞儿的感情,夹杂着男女之爱与母爱,十分纠结,但是却一直是爱着万贞儿的。
而万贞儿对于明宪宗的感情,也许只是单纯的利用罢了。
,无一定论。
万贞儿原本生长在一个家境不错的家庭当中,但是因为亲戚犯法,遭受株连,从而被发配边疆,不久之后,便被卖进了宫中,伴在孙太后身边。
如果不是将自己的儿子,也就是皇太子朱见深交给孙太后照料,恐怕就没有万贞儿与明宪宗的故事了。
明宪宗朱见深身为太子的时候年纪很小,明英宗将他交予孙太后照料时,他年仅两岁。
孙太后将两岁的明宪宗交给了万贞儿照料,而随着万贞儿悉心的照料,明宪宗不断的长大。
万贞儿为了摆脱自己身为宫女的命运,就利用明宪宗对自己的依赖,将这一份依赖之情转化为男女之情。
明宪宗在十六岁的时候,正式登基,成为皇帝。
而在明宪宗登基之前,万贞儿就已经与明宪宗私通了。
网络配图后来,万贞儿为明宪宗生下一个儿子,明宪宗十分高兴,便将万贞儿所生的儿子封为太子。
而万贞儿母凭子贵,也被封为了贵妃。
由于明宪宗十分宠幸万贞儿,万贞儿为了在后宫之中获得更大的权利,哄骗明宪宗将皇后废了。
但是,万贞儿所生的儿子却夭折了。
万贞儿由于无法再生育,便十分妒忌怀孕的妃嫔,不断的迫害怀孕的妃嫔。
在成化二十三年的春天,万贞儿因为疾病发作,死在了宫中,享年五十九岁。
而明宪宗得知万贞儿死后,痛心疾首地说自己也不活了。
数月之后,明宪宗也因为悲伤过度而死。
万贞儿什么时候册封的万贞儿是我国明朝第八个皇帝明宪宗的皇贵妃,但是由于万贞儿的出生十分的特殊,一直未能成为皇后。
经过多年的争权夺利以及明宪宗的全力宠幸,到头来也只成为了一个皇贵妃。
那么,万贞儿是什么时候才被册封为皇贵妃的呢?万贞儿在四岁的时候就已经进入了宫中,在掖幽庭为奴。
随着年龄的增长,万贞儿成为了孙太后身边的奴婢。
明英宗在儿子朱见深在两岁的时候便被孙太后立为太子,让万贞儿悉心照料皇太子朱见深。
万贞儿作为皇太子朱见深的贴身侍女的时候,年仅十九岁。
但是,对于四岁便已经进入宫中的万贞儿来说,深刻的了解到这是自己摆脱深宫为奴的机会。
于是,随着皇太子朱见深年龄的增长,万贞儿进一步的让朱见深依赖自己,使得朱见深对自己的依赖之情转化为男女之情。
在朱见深十六岁登基之前,万贞儿与朱见深就已经私通,所以朱见深一登基就想立万贞儿为皇后。
但是遭到了朱见深生母的反对,便只能将万贞儿立为贵妃。
在朱见深登基的第二年,万贞儿为朱见深生下了一个儿子,朱见深答应万贞儿,在他们的儿子一岁时便封为太子,将万贞儿封为皇后。
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万贞儿的儿子生下来不到一个月便夭折了。
就这样,万贞儿与皇后之位再一次擦身而过,从此只能身为一位贵妃。
网络配图万贞儿怎么死的万贞儿是明朝历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女性角色,作为一名身份地下的宫女,最终却取得了明宪宗的一生宠爱,万贞儿不可谓不成功。
在成化二十三年的春天,万贞儿去世,享年五十九岁。
关于万贞儿的死因有很多种说法。
那么,万贞儿是著名死的呢?关于万贞儿的死因,《明史》上是著名记载的:“成化二十三年春,因殴打宫婢用力过猛,心病突发逝世,享年五十九岁。
”从这一记载我们可以看出,万贞儿的死因很有可能就是因为万贞儿的身体机能已经不行了,再加上情绪过于激动,导致身体出现问题,从而去世。
万贞儿一生当中之生育了一个儿子,而她的这一个儿子却夭折了,这令得万贞儿十分的痛苦。
从此之后,万贞儿对于后宫当中怀有身孕的妃嫔十分的仇视与嫉妒,并且不断的迫害这些妃嫔。
不但如此,万贞儿还对后宫之中已经生下了子嗣的妃嫔以及这些婴儿下黑手,使得明宪宗好几个儿死于非命。
初次之外,万贞儿还勾结朝中大臣,使得朝堂当中贪污腐败的风气日益盛行,就连明宪宗也无法阻止。
随着年纪的增长,再加上心中的愤懑与不悦,使得万贞儿的身体不断的出现问题。
在成化二十三年,万贞儿在惩罚一个奴婢时,因为情绪过于激动,从而引发身体当中的隐疾,导致身体当中的器官机能受到侵害,最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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