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如何救助流浪乞丐?国家全权负责收养和赈济

可谓很有代表性。
商品经济
【千问解读】
可谓很有代表性。
商品经济发达,人口流动急剧,贫富分化悬殊,城市里出现大量流浪乞丐,是不必意外的事情。
《清明上河图》表现的是北宋汴梁城清明时节的繁华市井风情,这时天气已开始转暖,街头上的流浪乞丐想来应没有冻死之虞。
如果时间再往前推三四个月,寒冬季节,汴梁大雪漫漫。
这时候,按照宋代的法律,国家设立的福利救济机构有义务要收养、赈济这些流浪乞丐,以免他们,横死街头。
熙宁十年(1077年),朝廷颁发了“惠养乞丐法”,并于次年开始实行。
“惠养乞丐法”规定,每年十月入冬之后,天下各州政府必须“差官检视内外老病贫乏不能自存者(包括流浪乞丐)”,将他们一一登记在册,每人一日“给米豆一升,小儿半之”,每三天发放一次,从本年十一月初一开始发放,至来年三月的最后一天停止。
宋室南渡之后,也继续采用“惠养乞丐法”。
元符元年(1098年),宋廷又颁行“居养法”,诏令各州设立居养院,“鳏寡孤独贫乏不能自存者,以官屋居之,月给米豆,疾病者仍给医药。
”居养院起初只是收养“鳏寡孤独贫乏”者,到了徽宗朝,由于“在京遇冬寒,有乞丐人无衣赤露,往往倒于街衢”,而“居养院止居鳏寡孤独不能自存之人”,惠不及流浪乞丐,所以于大观元年(1107年)闰十月下诏:“遇冬寒雨雪,有无衣服赤露人,并收入居养院,并依居养院法。
”时又广设养济院,绍兴三年(1133年)正月,高宗下诏要求临安府的养济院“将街市冻馁乞丐之人尽行依法收养”。
可见养济院的功能跟居养院类似,也收留流浪乞丐。
“惠养乞丐法”与“居养法”构成了宋代政府在寒冬时救济流浪乞丐的两套体系,一是由政府给流浪乞丐发放米钱,一是由国家福利机构收留无处栖身的流浪乞丐。
两种救济都是季节性、制度化的,通常从农历十一月初开始赈济或收养,至明年二月底遣散,或三月底结束赈济。
不过,如果出现天气严寒,或新粮未熟,或生病未愈等情况,政府也会延长救济的时间,如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三月二十六日,中书门下省发现,“临安府赈养乞丐人,三月一日已行放散,(但这些人)各无归所”,朝廷便诏令临安府再“赈养一月,候麦熟”时候再行遣散。
又如熙宁八年(1075年),河北西路的提举司给朝廷打了一份报告,请求对“乞丐及流民”中的“疲羸老幼疾病”之人,赈济至六月。
宋神宗“从之”。
这些生病的流浪乞丐,按照法律,还可以获得免费“给药医治”的救济。
当然,在“惠养乞丐法”与“居养法”的施行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官办福利”固有的弊端,比如,有些州县官吏假公济私,让“强壮有行业住家之人”冒充流浪乞丐领取米钱;有些居养院疏于管理,混入了“少且壮者”,“游惰无图,廪食自若,官弗之察”。
但是,诸如有“不明身份”之人将流浪乞丐的米钱衣物强行收缴、流浪乞丐进入居养院后得不到救济反倒被人缚住双手之类的恶行,我相在宋代还是不大可能出现的。
解决“官办福利”的弊端,有赖于制度技术的进化。
应该承认,宋代的国家福利制度还未发展出更完善的机制。
还有人说,这种官方操办的福利救济并不值得称道和提倡,因为官办福利的成本来自财政,归根结底来自老百姓的税收,福利程度越高,意味着老百姓的税负越重———当我在微博上讨论宋代的福利时,最常见的评论就是这样的批评。
他们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宋代的国家福利确实因为“糜费无艺”,出现了“贫者乐而富者扰”的问题。
然而,我觉得不能因为“福利病”而否定“基本福利”,正如我们不能因为“营养过剩”而否定“基本营养”。
事实上,向国民提供最基本的福利救济,以免国民在无法自存时陷入绝境,乃是国家存在的最大理由。
用宋儒程颐的话来说,“民不能自保,故戴君以求宁;君不能独立,故保民以为安。
”民因不能“自保”,于是让渡部分权利出来,拥戴“君”,而“君”则必须履行“保民”之责任,如果不履责,则“君”与“民”的契约取消,于是“危亡至矣”。
仔细体味,这不正是“社会契约论”的思想吗? 在国家提供的“基础福利”之外,我们当然也需要构造一个层次更加丰富、覆盖面更加广泛的民间慈善体系。
宋代对流浪乞丐的救助,除了有“惠养乞丐法”与“居养法”构成的国家救济,还有由士绅与富民群体、佛家寺院自发组织、主持的民间救济,其中最著名者为南宋士绅刘宰,曾三度“纠合同志”,开办“粥局”,为无家可归、无粮糊口的饥民施粥,并以寺院收留流浪饥民。
第一次“粥局”从嘉定二年(1209年)十月持续至次年三月,日救饥民四千多人;第二次“粥局”从嘉定十六年(1223年)冬持续至次年四月,日就食者最高达一万五千人;第三次“粥局”从绍定元年(1228年)二月持续至四月。
活人无算。
最后,我想引述一则南宋富人的“随手街头救助”故事,作为小文的结束段——— 据《梦粱录》记载,在临安府,“或遇大雪,路无行径,长幼啼号,口无饮食,身无衣盖,冻饿于道者,富家沿门亲察其孤苦艰难,遇夜以碎金银或钱会插于门缝,以周其苦,俾侵晨展户得之,如自天降。
或散以绵被絮袄与贫丐者,使暖其体。
”这个故事,让我在这个寒冷的冬季生出些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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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建立以后的满人如何处理与汉人间关系
但是到了后期,大明帝国的统治者破坏了女真内部的团结统一,杀害了的家人。
从此努尔哈赤向明朝宣战,联合了蒙古各部落,将明朝朝廷当作共同的敌人。
努尔哈赤也和一样,被外国人称作中国历史上杰出的少数民族英雄。
他足智多谋、英勇过人,最终在他的带领和谋略下,铸就了大的兴起和兴旺。
那清朝建立以后,满人如何处理与汉人之间的关系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实行剃发易服令 剃发易服是战争中,剃发易服是征服其他民族的只要标志之一。
继位后,清军每征服一处汉族的土地,就要求当地人不分老幼一律剃发。
要求汉人剃发易服,就是按照满族人的习惯,让汉人前额剃发,后脑留发,将辫子垂于后背。
当时的剃发命令要求非常严厉,执行的也很坚决。
伴随着后金占领明朝土地的扩大,剃发就逐渐演变成为了一种固定的制度。
剃发易服也成为了满清立国的策略,要求所有臣民遵照执行。
在清朝年间的《东华录》对年间的剃发令作了很客观的记载。
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下令道:“自今布告发布以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
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上,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除了出家的僧人,都不轻易剃发的。
汉人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是有强势感的,自己的文化比“匈奴”、“蛮夷”人要优秀的多,可是现在却被来自北方文化落后的满族强行剃发、易服,这实在是汉族人的奇耻大辱。
清朝满族在强制实行剃发易服的初期,遭到了无数的汉人抵杭,尤其当时最响亮的口号就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可惜当时很多反抗的汉人无情的遭到了清军的屠杀,没有留住头。
尤其当时很著名的“江阴十日”,江阴人誓死效忠于明朝,捍卫头发,坚守城池数月,杀死清军数万,可惜最终被清军破城,清兵进城屠杀十日,无数的军民百姓死于了清兵屠刀之下。
随着清政府在全国的统一和残酷镇压,反抗的声音也越来越少了。
其实,汉民族有数千年的灿烂文化,这让满清王朝有着天生的恐惧心里。
他们害怕汉族团结起来反抗,这个刚脱离匈奴制度的王朝,于是采取了如此血腥残酷的政策,这带有民族压迫性的政策,只是想在精神上彻底征服汉人。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大兴 清朝初期大兴文字狱,也是扼杀汉人思想的手段之一。
满清在汉人的书中找出一些对清朝不恭敬的文字,便怕是汉人在其中做“文章”,甚至屠杀了大批的文人。
在当时一些敏感的字,如“明”、“皇”等字更是容易被认为有谋反之心,如果出现,轻则发配边疆,重则满门抄斩。
在乾隆朝时期就出现了当时著名的“胡中藻案”。
胡中藻的诗句中有一句:“一把心肠论浊清”。
乾隆帝认为“浊”字居然在国号“清”之上,这不就是敌对我大清国吗。
于是下令将胡中藻凌迟处死,家属全部监禁并抄没全部家产。
满清如此实行文字狱,是对汉族进行民族思想压迫性统治的另一种表现。
这样文人也不敢进行正常的文学创作,而只得去研究那古人的文字了。
因为古代已经成为史实的文字,去整理好研究也就不用担心满清统治者的不满了。
在我国历史上文学从;、楚辞、先秦散文、汉赋到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基本构成了中国文化的发展史,形成各自时代所独有的艺术特征。
可是清朝的文学成就整体很一般,这就不得不怪罪当时的“文字狱”了。
不过在清朝也形成了一个很有名的学派“乾嘉学派”。
这也被称为汉学,考据学派。
之所以叫“乾嘉学派”,是因为在乾隆和两朝非常盛行。
乾嘉学派继承了古代经学家考据训诂的方法,注重音韵、文字、训诂学,在当时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据说,《》的残缺,就与文字狱有很大的关系。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三)沿用制度 清军入关以后,权利集团是以满族贵族为政治核心,根本没有汉族人参与的份。
但随着清朝在全国的统治逐渐稳固,为了笼络汉族的知识份子,清朝统治者继续实行了科举制度,让汉族百姓中的知识份子也能继续通过科举考试来为国家效力。
可以说,满清为了能与汉族融合,尤其愿意团结汉族的知识分子。
这一点,也反映了满清统治全国以后,对待汉族的政策不光是精神压迫和血腥屠杀,拉拢与融合并存。
其中、、、等这些清朝一代名臣都通过科举出名的。
其实,民族问题不光是我国,也是世界难题。
清朝的统治者为了国家的统一团结,一直强调满汉一体,各个民族在文化上相互交流、学习。
清朝的领导人在处理民族问题上还是比较成功的。
从努尔哈赤起兵以后,在他的子孙下努力扫除分裂国家统一的反动势力,这是国家稳定的重要因素。
使大清朝的统治延续了两个半多世纪,并不比别的朝代短,这与满清的领导者们很好的处理了民族的矛盾,不无关系,这也开创了中华民族统一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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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则徐的禁烟之旅经过如何?高风亮节令人钦佩
接到任命后,林则徐稍做准备,十一月二十三日即起程。
林则徐深知当时钦差出行实际就是一次腐败之旅,为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使自己这次出行成为一次廉政之旅,以实际行动抵御当时的恶劣风气,刚刚行至京郊良乡时便发出《奉旨前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传牌稿》。
在传牌稿中首先说明:“照得本部堂奉旨驰驿前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并无随带官员供事书吏,惟顶马一弁、跟丁六名,厨丁小夫共三名,俱系随身行走,并无前站后站之人。
如有借名影射,立即拿究。
”之所以要这么写,是为了防止有人借钦差出巡之名行骗。
因为当时交通工具简陋,从京城到广东需走两个月时间,出巡人对沿途的官员又不是都认识,如果有人打着钦差的旗号行骗,是有机可乘的。
随后,林则徐表明自己深知地方对京官迎来送往的苦衷,提出自己沿途食宿一律从简,只用家常便饭的要求,并严禁随行人员索礼受贿。
这一传牌稿可以说是林则徐出巡伊始发表的一篇廉政之旅宣言。
钦差大臣是代表皇帝完成特殊使命的要员,按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和烦规琐矩,钦差出巡都是礼仪宣赫,排场仅次于皇帝出巡,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极尽尊贵显荣之能事。
可林则徐作为钦差,出巡不事虚荣,是的轻车简从,一扫官场上的繁文缛节和虚于应酬的陈腐习气,从我做起,廉洁自律。
这既是林则徐的高风亮节使然和一贯作风,更是对当时官场上奢糜腐朽风气的无情鞭挞,显示了一种新的道德价值观;同时也是以廉为先导,拉开了奉旨查禁鸦片这一正义之举的序幕。
反腐倡廉,必须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求真务实,正所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林则徐深谙此理。
传牌稿中所言所讲并没有什么关乎国家盛衰兴亡的大道理,无非是不准搞风光排场,不准奢侈浪费,不准索贿受礼之类的“烦事琐情”,然而正是这些所谓的“烦事琐情”最终决定了社会风气的清浊,政治生活的明暗,广大民心的向背,甚至一个政权的更迭。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针鼻儿大的窟窿透进斗大的风”,虽然这已是老生常谈了,但其中所蕴含的真理性认识,永远也不会过时。
林则徐对这一点是明了于胸的,所以在传牌稿中所说的都是具体得不能再具体的问题,没有一句空言虚语。
一具体就生动,就感人,就能抓住问题的要害,就容易取得实际效果。
这也正是16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重读这一传牌稿时仍被其深深打动和感染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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