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做菜时用的都是什么油料呢 一般都放什么油呢
【千问解读】
大家好,这里是小编,今天给大家说说古人烧菜的故事,欢迎关注哦。人活着就要吃饭,一日三餐。
今天我们炒菜时用的都是花生油或者大豆油,当然在南方也有很多人喜欢吃菜籽油。
现在市场上出现了很多玉米油合成油等新的品种,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生活。
那么在古代,人们做菜时用的都是什么油料呢?今天我们通过一些史料的记载来追溯一下古代的饮食文化。
猪油一直是中国人烹饪的主力佐料。
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猪油一直是中国人做菜的主要用油。
猪油的营养非常丰富,含有多种维生素和抗衰老物质。
用猪油炒菜,味道也很浓香,两千多年前,我国的先民们就可以使用它烹制菜肴了。
《》有这样的记载:忌()设席于稷下(当时的教育机构),纳贤良居左(表示尊重),以豕枃(猪油)待之,众皆喜。
在当时,穷苦百姓是消费不起猪油的,只有可以品尝到它的美味。
直到现在,在很多地方,仍然有很多人在吃猪油。
大豆油在古代是最为流行的。
我国栽种大豆的历史非常悠久,这种富含油料的植物也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
不过大豆单位产量比较低,即使拿到现在,亩产量也不过三百斤左右,属于低产量作物。
好在这种作物对肥料的需求不怎么高,也比较耐旱,所以非常适合于北方的气候,再加上中原地区土地辽阔,大豆被大量种植,大豆油自然也成了中国人厨房里的常客。
用豆油炒菜时,你会闻到一股青涩的香气散发出来,尤其是烹制豆制品比如豆腐、豆皮时,味道会更加的鲜美醇香,在我国东北地区,人们一般都是使用豆油来做菜的。
大豆 南方的油料品种比较多样化。
在南方,我国的古人们因地制宜,在很早的先秦时期就开始将麻油用于烹制食物了。
《》中有这样的记载:楚地产麻,其富之苁衾(出油量大),庶(老百姓)皆食之!可见在广大的南方地区,古代时麻油的使用是极为普遍的。
这也证明了麻油是古代南方地区主要的食用油料。
麻油 我国的饮食文化丰富灿烂,我们会继续挖掘各种古代饮食素材进行编撰,以供大家更好的了解祖先们的起居生活习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古时候帝王们的爱情:为什么真爱都发生在倒霉时
他和陈鸿合写过《长恨歌传》。
他本来是要“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发挥一贯的“讽喻”主张的,可写着写着,诗人以咏叹的、忧郁的、梦幻般的笔调,就把李杨写成了千古情种。
白居易的心情是复杂的,既要鞭挞荒淫误国,又要歌颂生死不渝,实际效果是赞美压倒了劝惩,甚至淡忘了把责任推到一个尤物头上的初衷。
自那以后,演绎帝王之爱成了士大夫的嗜好,写起来总有使不完的才情。
清初洪昇的《》,算是第二次大规模解读李杨之爱。
洪昇受晚明思潮影响,主要突出了一个“情”字,把杨玉环先嫁寿王,以及后来与私通之类的秽行也给回避了,进行了净化处理。
现在蒙曼又把帝王之恋进行了一番充满现代味儿的世俗化平民化的评说与解构,试图彻底揭开帝王家的神秘面纱,并常以还原为“平常夫妇”来解读他们。
蒙曼对李杨爱情的解读大致认为,这段爱情客观存在,纯度达到多少是另外的事情,他们之间不是一个的故事,而是有真感情在的。
这种感情如果发生在帝王身上,除了感觉真实我们还会感觉不容易,虽不是百分之百的爱情,却也是爱情。
我也觉得,这一点似乎不能完全否定,帝王也是人。
在没见过“爱情”这个词的白居易和洪昇都没有否定,何况今人乎?然而,问题在于,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爱情”,真诚的爱的成分究竟有多少,有没有错把玩弄、宠幸、占有、放纵当做了爱?虽不能说乱伦者就一定没有爱,可“乱伦的爱”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爱呢?李杨本是乱伦关系,杨玉环原是唐玄宗的儿媳,儿子寿王尚在,小夫妻郎才女貌,美满度日,忽然却将儿子的老婆纳为己有,这于国于家,于情于理都不合,即便李家有胡人血统,也不能作为唐玄宗强抢儿媳的理由啊。
所以我看不必过多地为帝王的丑行的合理性进行逻辑论证和勉强辩解。
当然了,乱伦也不是从开始的。
远的不说,不就弑父娶母吗?其实、也难逃乱伦之名。
人类学家总爱说,人是从动物变来的,乱伦是人类未脱离原始野性和兽性的远古基因,是人类的文化及其道德伦理才把它遏制住了,却也还遗留下俄狄浦斯情结,伊奥帕底情结的残痕,所以现在蛮荒之地此类事多有发生。
这似乎有点儿理。
但我发现,其实平常百和蛮荒之地还是罕见,倒是宫廷深处才是这号事儿的高发高危地段。
试问,这因为什么,说明了什么?是爱多得过剩了吗?我看恰恰相反,爱太少了,欲太多了。
原因也是不证自明的。
乱伦就是乱伦,虽然李隆基营造了,也不能因此抹杀其乱伦的性质,作为礼义之邦的大唐,其爱情的真伪大可怀疑。
即使在“性革命”时期的欧美,公公强行霸占儿媳妇怕也是政治上和道德上的丑闻啊!我想这大概是现在解读李杨之爱的一个关键点。
不能说乱伦者就绝对没有爱情,但这种“爱”与通常的爱情有没有区别,不同点在哪里,其成份有多么复杂,恐怕远远不是“平常夫妇”的意气之争可以解释。
网络配图 蒙曼认为李杨之爱通过杨贵妃的两次因“忤旨”出宫--夫妻拌了嘴闹了意气,反而使之得以升华,升华为如同民间的夫妻之爱,不再是帝王对妃子的宠幸了。
我看事情没这么简单,李杨也没有那么纯真,其中权力与性的交换关系大得很。
当时的一家,何等的飞扬跋扈,天下因之有“生女勿悲酸,生男勿喜欢”的谣曲;其嚣张的背后,仅仅是“爱情”支撑得起来的吗?爱情的根本前提是平等,这里有平等吗?我看这是男权和皇权在性霸权上的一种曲折的浪漫化表现形态罢了。
中国历史上有“”的帝王吗?若唐玄宗“独爱”杨贵妃一人,贵妃何来“妒名”啊?蒙曼说,“杨贵妃姐妹之间的关系一直非常亲密,这也反证出和玄宗之间的清白”,是不是太天真了? 我感兴趣的是,在蒙曼的解读中还原了一个人,那就是杨贵妃的前夫、李隆基的儿子,那个一直被历史故意遗忘了的人--寿王李瑁。
这是本次解读的一个亮点。
从中可以读出的是,李杨固然浪漫得很,但相互多么忠诚谈不上。
作者举了很多例子来还原缺席的李瑁,但也仅仅是以一些诗来还原,靠文学家代笔。
如张祜《宁哥来》中写道:“日映宫城雾半开,太真帘下畏人猜。
黄翻绰指向西树,不信宁哥回马来。
”宁哥是唐玄宗的哥哥,李杨第二次闹矛盾时(天宝九年),其人已死去十年,自然不会成为贵妃思念的对象。
宁王指代的就是寿王李瑁。
而李瑁似乎也从未忘怀杨玉环,有诗为证:“骊岫飞泉泛暖香,九龙呵护玉莲房,平明每幸长生殿,不从金舆惟寿王”(《骊山有感·咏》)。
我觉得解读还可以更日常,更尖锐,也更深化一些。
李瑁与杨玉环结婚后共同生活了五年,是一段不短的日子,突然间老婆被自己的老子看中,作为一个常人,从当代人的价值观来看,他会怎样伤心?会怎样处理自己与老子的关系?虽然古人视老婆如衣服,但这个伦理上的底线怎样跨过?同样,作为父亲的李隆基是怎样狠下心来占有儿媳妇的,又是怎样在心理上跨过伦理的鸿沟的?杨贵妃又是怎样红杏出墙,傍上公公的?在权力与爱之间,她的矛盾、犹豫、决心到底是怎么下的?这里可能还有一个更大的阐释空间。
网络配图 那么帝王就没有爱情的权利和发生真爱的可能了吗?非也。
我们也要破除对爱情的迷信。
记得文革手抄本《第二次握手》里有句话,说是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应该只有一次爱情,也只能有一次爱情,这被传为警句,其实没有那么严重。
但是,倘若有个人宣称他每年都要发生一次爱情,那就不是爱情而是“滥情”。
爱情毕竟是可遇不可求的神秘之客。
至于帝王有无爱情却要看不同的情势。
据我观察,在自以为下凡,威加海内,生杀予夺之际,是不大会发生爱情而只会发生宠爱和亵玩的。
爱情是两颗心的相印,两个生命的交融,即使不是百分之百的爱情,也得以平等为基础吧。
在我看来,帝王的真爱大都是发生在他倒了大霉,失了权柄,成了囚徒,踏上流亡之途,被打回原形以后。
与,李煜与,与董鄂妃,与大率如此。
到了那时,才能与草根,平民,底层找到一点点灵犀交通之处,才能懂得真爱的可贵,才能比较多地恢复人性,也才能与草根平民一块儿高歌: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也许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文学上的超越性来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女娲:古时候男女为求配偶拜女娲?
女娲是人类生命 的开创者。
鸿蒙开辟之初,大地上只有为数稀少的人类,他们是盘的后裔。
女娲看到这情形就捏黄土造人,每次捏出一个人形,吹一口气,泥人就变成了活生生 的人,欢跳着跑开。
女娲捏啊捏,终于感到疲累了,她就把粗绳和在黄泥中,随手一甩,就甩出一个人来。
只不过,绳甩出来的人,由于在制作程序上偷工减料,智 商就差了许多。
古人类用这个故事,比喻人类智商不对等的现实。
另一个说法是,女娲是氏的妹妹,由于人类稀少,两兄妹于昆仑山结为夫妻。
但女娲害羞,就向天空大喊:苍天在上,于今我兄妹结为夫妻,若是苍天同意, 就请让这云烟聚合。
如果苍天不同意,就请让云烟散开吧。
结果,山岚起处,云烟聚合,遮住了女娲和伏羲氏,于是两兄妹成婚,开始了人类的神圣繁衍。
网络配图 在马王堆出土的帛画中,绘有女娲和伏羲氏的结合图,画面上,女娲和伏羲氏皆人身蛇尾,并且蛇尾交缠,比喻夫妻欢好;同时头悬日,尾垂月,周边星辰遍布, 比喻生命与宇宙的浑然一体。
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女娲氏同伏羲氏一样,也是人首蛇身,有记载称她一天之内就可以有七十种变化。
在创造人类后,天地之间遭遇到空前的大劫难。
当时有两个神?,水神共工和火神祝融,不知因为什么发生了冲突,结果共工失败。
失败后的共工恼羞成怒,一头 撞向支撑天与地的不周山。
只听一声可怕的巨响,不周山被共工撞断,天庭裂开一道大缝,大地失去了平衡,天倾西北,地陷东南,冰火炎流,从天而降。
狂风暴 雨,日月无光。
汩汩滔滔的大水淹没了整个世界,猛兽出没,捕食百姓,鹫鸟盘旋,生噬婴孩。
人类遭遇空前的灭顶之灾。
女娲不忍看人世间遭受如此劫难,就搭建起一只小火炉,取山上的五色石头烧炼,镶嵌在开裂的天空之上。
从此天上布满了灿烂的云霞,那就是女娲炼就的五彩之石。
接下来,女娲杀掉了一只倒霉的大乌龟,用它的四只脚重新把大地支撑起来。
又杀掉了水精黑龙,止住了滔滔洪流。
而地面上的积水,女娲则用芦草烧成灰,铺陈在大地上,将积水吸干。
传说,这片大地就是华北大平原,因为它是由芦草的灰铺成,所以平坦而肥沃。
此后的女娲,背倚大地,怀抱星辰日月,躺在方形的枕头上,缓慢地入睡了。
春风拂过她的身体,夏天繁花在她身上盛开,秋天万物肃杀,冬季。
阴阳窒 塞之地,经由她的身心化解疏开。
天地乖戾之气,遇到她顿时消散。
即使是那些凶恶的禽兽虫蛇,也藏匿起爪牙毒汁,没有了攫取与吞噬之心。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女娲又被称为媒神,也就是男女相爱的保护神。
古时候,男女为求配偶,或是夫妻盼望生子,都要向高媒之神女娲祈求。
女娲氏,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神灵,她炼石补天、捏土造人,兄妹成婚,救世禳灾,这些神异的传说贯穿了传统文化的始终。
她的故事,既反映了初民时代婚姻状况的现实,又充满了人类与险恶的大自然相抗争的激情,并因此构成了传统文化的主体而长传于世。
古代是怎么惩罚不结婚大龄男女的?近年来,随着单身男女日渐增多,每年11月11日的“光棍节”越来越受到关注。
其实,对于解决单身婚龄男女的婚姻问题,在古代也是相当重视的。
如果适龄 男女都不急着结婚生子,整个社会人丁缺乏,生产和戍边就得不到保障。
而且,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社会才能更加稳定和谐。
因此,为了尽量减少“剩 男剩女”这种社会现象的出现,有的朝代提前女性的婚配年龄,强制出嫁;有的设立“官媒”“拉女配”,强制结婚;有的甚至颁布“处罚条例”,对“剩男剩女” 进行惩处……网络配图 南北朝时期“剩男剩女”要受严惩“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在中国古代,女子婚龄标准,各朝多有变动。
其中,周代的“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屡被提起。
此说出自《周礼·地官·媒氏》篇中,如果照这么说,中 国早期是实行晚婚晚育的国家。
从史料来看,实际不然。
这个婚龄杠杠,不是现代婚姻中的最低结婚年龄,而是成年男女必须结婚的年龄上限。
中国古代其实是“早婚国家”,特别是女性的结婚年龄普通较低。
早的11岁就结婚了。
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第4个女儿富阳公主和 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11岁出嫁的。
更早的还有在6岁就结婚的,汉昭帝八岁继承皇位,娶 “年甫六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标准是男20岁、女15岁。
但各朝代有异,如,“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嫁娶。
” 为解决人口出生和男子婚配问题,有不少朝代采取强制女性出嫁的手段。
如在,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
《·武帝纪》记载,就曾要求,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官府就要给她找老公,逼其强行嫁人。
到了南北朝时,还出现了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犯法的规定,不及时出嫁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现 代有不少女孩子,选择男友的,最后把自己弄成了“剩女”,在当时这样做肯定不行,会给家人带来麻烦的。
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虽然可能首先是出 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却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问题。
先秦时期已有“官媒”晋代女性十七岁不嫁“使长吏配之” 在中国古代,男女结婚大多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媒人就是给男女牵红线的介绍人,《说文》称,“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
”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定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
过去男女结婚,没有媒人是不成的,即便真是私下定情,也得请个形式上的媒人来说亲,叫“采媒”。
早在先秦时期就是这样,如《·南山》的《氓》中有一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说明了当时非媒人不可嫁的现实。
后来不少朝代从法律上规定,结婚必有媒人,如果没有则违反当时的“婚姻法”。
如《唐律·名例》疏:“嫁娶有媒”;《户婚》疏:“为婚之法,必有行媒”。
到元代,这方面规定更详细了,《元典章·户部·礼婚》:“媒妁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充官为籍。
”意思是,媒人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得由地方威信高的 老人推荐,选诚实守信的已婚妇女报给官方,登记注册,统一管理。
这种媒人是民间性质的,属私媒。
而在古代还有一种官媒,就是官府负责解决“剩男”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与今天民政部门发结婚证书的公务员在某些职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权力更大。
官媒通过 强制手段给“剩男”找老婆,给“剩女”找老公,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实是一种分配婚姻,纯是“拉女配”。
《晋书·武帝纪》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意思是说,女孩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官媒在先秦时代就存在,一直到都设有“官媒”。
当时有大量“剩男”被发配到新疆,为了边疆的稳定,后继有人,曾设了不少官媒,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
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剩男”,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
网络配图 因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剩男”们争着送“聘金”。
如果不主动送,官媒甚至直接向“剩男”索红包。
有意思的是,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媒私下来往,玩 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墙子”。
所谓 “墙子”,就是小巷子、旮旯等方便男女私会的地方。
如果发现崔莺莺和张生那样的翻墙私会现象,往往会被官媒赶走。
唐代不反对女性“夫丧守志”亦提倡“夺而嫁之” 提倡寡妇再婚,也是古代解决单身男子配偶的一个手段。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
在这种迷信陋俗的影响下,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 度的。
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从一而终。
与鼓励寡妇再嫁相对应的,是鼓励男人娶寡妇。
在古代,一个未婚男人娶寡妇与寡妇再嫁一样,往往被人看不起。
所以,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男子娶二婚女亦不容易。
为此,古代不少朝代在婚姻上提倡移风易俗。
在提倡寡妇再嫁的同时,也设置了再嫁的程序,强行让寡妇嫁人,如《唐律·户婚》之“夫丧守志”规定,丈夫去世后,如果妻子志愿守志不嫁人,别人是不能强行的,但祖父母、父母例外,可以让她强行嫁出去,即所谓“夺而嫁之”。
当某种非正常婚姻行为被更多人接受后,就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婚俗。
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等并不被认为有悖于常规伦理。
严格限制富人娶妾 “庶人一夫一妇” 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人类男女性别比例是保持一定的,在自然状态下基本上不会有“剩男”或“剩女”。
但了解中国古代婚姻史的人都知道,过去不像现代这样实行一夫一妻制,在漫长时间内,实行的是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男人拥有屡见不鲜。
这样便人为地造成了男多女少,好多适婚男人找不到适龄的女人。
由于男人过度纳妾给社会带来的多方面严重问题,不少朝代对男子娶小老婆都加以严格限制,即便是一定级别的官员,能娶多少个小老婆都是有规定的,并不是说有钱就能多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声明: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