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和道家思想真的完全被儒家思想取代了吗?
【千问解读】
时期涌现众多学术派别,统称,根据《·经籍志》《总目》等书记载,诸子百家多达上千家,但流传较广、影响较大、最为著名的不过几十家而已。接下来小编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诸子百家各个学派之间也不都是和谐相处,相反每个学派为了能力压别的学派相互诘难、互相争芳斗艳间的场面屡屡上演,这种互相争鸣的盛况间接促进了古中国思想学术的繁荣,这段时期的可以说是古中国思想和文化最灿烂、最辉煌的年代,然则有辉煌也有没落,随着和的先后一统,法家思想和黄老思想接连成为新的治国思想,不过到了时期治国思想又有了新的变化,当初不受重视的开始独占鳌头,并最终成为封建统治阶级的正统思想,那么有趣的问题来了曾作为治国思想的法家思想和道家思想最终真的被儒家思想取代了么?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的大变革和大动荡,原本服务于周王朝的官学开始向下层社会转移,知识开始变得普及化,这种现象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天子失官,学在四夷”。
私学的兴起解放了当时人们的思想,各种学说流派开始崭露头角,并逐渐发展成熟,法家思想、儒家思想、道家思想等都是在此时成为流传广、影响大的学派。
每个学派的代表人为了能推行本学派的思想身体力行的开始在各个诸侯国之间奔走,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和虽是同门,但二人选择了不同的诸侯国,李斯在荀子门下学完帝王术之后选择为秦国服务,最后官至丞相。
韩非作为王室后人选择为韩国服务,不过韩国相比于秦国毕竟有点弱小再加之韩非的法家思想并不为韩王接受,报国无门的韩非开始著书来表达自己的思想。
公元前236年,李斯奉秦王的命令到韩国,目的是促其速降。
李斯来到韩国后,韩非向李斯出示《孤愤》《五蠹》等篇章,李斯看后,把作品带走,传至秦王手中,秦王看后爱不释手。
公元前233年,韩非奉命出使秦国,其目的就是保存韩国不被秦国攻灭。
不过他的主张与李斯灭六国一统天下的大计相违背,于是李斯便使用计谋让秦王嬴政将韩非杀害。
韩非虽死但他的那套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被秦王嬴政接受。
秦王嬴政在李斯等人的辅佐下继续变法图强,以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的法制形式来治理国家,可以说在法家思想的那套理论得到前面实践。
秦王一统后,法家思想正是成为新的治国思想。
随着法家思想成为秦朝的治国思想,问题也随之而来,法家主张利用赏罚的手段来治理国家,它强调“以刑去刑”,忽视道德的作用,以利益和刑罚来管理人民,这种在战争时期可以激励士兵和将领,可一旦战争结束,这种正向引导的利益就不再存在,刑罚则会成为新的矛盾的缘由。
在秦朝后期,苛刻严峻的刑罚成为人民的枷锁,最终因法家思想而强盛的秦帝国又毁于法家思想。
建立西汉后,面对破碎的山河与穷苦的人民,刘邦深知只靠法家思想治国的弊端,他开始在全国推行休养生息之策,这种解放生产力,收复民心的策略使残破的社会经济开始缓慢恢复,民心得以凝聚。
道家的黄老思想讲究,它们主虚自守,卑弱自持,这种的黄老思想对于农民战争后的政治形势特别适应,具体到西汉可以从西汉初年陆贾的《新语》中探寻答案。
《新语》是西汉初年黄老政治思想的代表作,在这部著作中陆贾针对汉初的政治经济形势探讨了“以寡服众,以弱制强”的统治方法,认为“道莫大于无为,行莫大于谨敬”,这些言语无不说明黄老思想在西汉初年的政治地位。
时代在发展,西汉经过七十多年的休养生息和经济建设,到了汉武帝时期,汉武帝不再仅仅只满足于当下,他开始寻求新的变革,黄老思想变得有点不合时宜,不过除此之外到底采用哪种治国思想,汉武帝在最初也没有明确的目标,为此他曾不止一次的以“策问”的方式向贤良之士寻求治国方略。
公元前134年,儒生董仲舒在著名的《举贤良对策》中系统地提出了“天人感应”、“大一统”学说和“,表彰六经”的主张,汉武帝接受了,至此以儒家思想作为封建统治的正统思想开始在之后的朝代中延续,研究的经学也成为了显学。
儒家思想作为早已存在的思想为何汉武帝之前不重视,在董仲舒提出之后,他却了呢? 原来此时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新儒家思想与孔孟的儒家思想还有一定的区别,原本儒家思想理想化的通过施行仁政来治理国家。
董仲舒在儒家思想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将道家、阴阳家和儒家中有利于封建帝王统治的部分加以发展,形成了新儒家思想。
这种新的儒家思想为了能适应当时的社会体系增加了“”和大一统的思想,这两点不仅与封建中央集权的社会属性相符合,另外也有利于统治阶级的封建专制。
增加了这些属性再加上儒家提倡的德政、礼治和人治,儒家思想开始焕发新的生机。
从秦始皇到汉高祖再到汉武帝,治国思想也从法家思想变成了道家思想最后以儒家思想收尾,细细想来也是实情也可以说这三种治国思想都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秦始皇所在的年代,各个诸侯国已混战几百年,这时若以儒家、道家的思想来完成一统,现实性无从谈起,法家的法治与赏罚手段却很适合;西汉初期,动乱已经结束,首要任务是恢复生产与经济,道家的无为而治、与民休息之策,汉武帝时期西汉经过70多年的发展,治理国家若再是“无为”与“严峻刑罚”有点不合时宜,儒家的仁与礼,道德感化则更适合。
从董仲舒整合的新儒家思想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三种治国思想并不是相排斥的,而是可以相互融合的,董仲舒找寻到了其中的关键。
从汉武帝开始表面上看儒家思想成为新的治国思想,其实在儒家思想成为新的治国思想的同时,法家思想与道家思想也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它们只不过是换了另外一种形式来参与国家的治理。
简言之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基本格局是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中心,以法家的严刑峻法为辅助,以道家权术政治为手段来构成的,这种模板从汉武帝开始被历代统治者接受并奉为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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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和明朝都无法彻底征服北方游牧民族 清朝是如何做到的
明朝的兵制军队有何特点?世兵制和募兵制是如何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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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情况大致有三:一是魏晋时期荫庇人口的私人依附关系不断发展和汉末战乱的人口锐减导致兵源紧张,各政权不得不通过设立兵户来强化对人口和兵源的控制,两汉募兵得以存在的流民群体随之消失,孙吴的世袭领兵制更是承认了兵员附庸于将领的合法性。
一、 的发生与条件 1、 优于雇兵制 卫所制是明初军制的主体,由于问题丛生,新的军事制度一一出现,军队编制方面有京营、镇戍制、营兵制,兵源方面有募兵、民壮、军事家丁等。
军事生产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卫所军屯的生产活动,二是军户为军士提供的军装,三是军事装备。
军屯是保障卫所制度存在的经济基础,“后设各卫所,创制屯田,以都司统摄。
,卫所制在财政、国防、社会稳定方面皆有利于国家和人民,为了保卫财产和乡土的军士能有超过无产军士的战斗力,优于雇佣兵。
卫所制的兵役征发是在军户制下完成的。
明初,以从征、归附、垛集、收集等方式将大量人口划为军户,军士父子相继以确保兵役征发,又有谪充军作为军士新的来源。
为了保证军户有足够的人丁提供兵役,政府制定了种种规定,一部分是针对所有户籍的。
“配户当差”,数量最大的是民户和军户。
卫所制是将全国人口中的部分划为军户,使他们进入一个独立的军事组织承担军事义务,其余人口可以免于军役而从事本业,这种军民分离的方式在明初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随着明代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职业为主的劳动分工进一步扩大,卫所制内部的兵农合一却与此相反。
卫所制分割大量人口从事兵役,负担既重,且与社会结构的变化相逆,其本身势必需要改变,再加上统治阶层的种种分外苛索,军户及军士自然会采用种种手段抵制、逃避卫所军役,这都会加速此过程。
卫所行政管理的功能贯彻始终,其他三个功能随着明代政治、社会、经济、军事的发展逐渐发生变化,这个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制度或新的实践进行调整和补充。
2、军事功能逐步削弱 卫所制首要的功能是编制军队完成军事任务,军队的作战能力是保证,所以其废弛的最大问题就是该能力的下降。
开国之初的明军拥有久经战阵的兵将,卫所制和私人社会关系带来的团结协作,军士和军屯结合带来的作战意愿,使得他们具有较强的作战能力,完成了北逐蒙元、建立新朝的军事功业。
随着时间推移,这些因素逐一瓦解,明军作战能力不断下降。
军队战斗力的形成除了长期的临战经验,还有获取那些在生活中自然形成军事素养的兵员,这是因为“生活条件与战斗条件一致则强,相离则弱,相反则亡”。
由于生活条件带有军事培训色彩,使这些地方特色的士兵具有相当军事素养。
募兵制的召募对象也以这些士兵为先,如成弘之际陕西“土兵”就是延绥、固原一带的边地土著,嘉万时享有盛名的所募多为义乌人。
所以,召募和挑选具有军事素养的士兵是募兵制在卫所制军事功能削弱情况下的弥补。
随着明朝步入正轨及制度上的加强皇权对兵权的控制,这些血缘、地域和附庸关系所结成的私人关系受到了种种限制,军队整体的协作只能依靠公共编制。
但是,卫所制却因其他功能导致军事功能的削弱,特别是编制作战部队的作用。
二、军事经费与经济 1、军饷结构 明代募兵军饷结构自经过了两次改变,额饷的提高则有三次。
募兵制开始之时,募兵仅支行粮,而享有家庭丁粮优免的政策。
随着募兵制的重要性增加,九边募兵率先获得与卫所正军相同的待遇,从行粮变为月粮,乃至如卫所正军一样授予田地。
在嘉靖十三年(1534)募兵转为募军获得确认。
这个变化是从九边开始逐渐扩展,并非一蹴而就,而单兵军饷的多少也意味着该地区卫所、城堡内募军雇佣关系的强弱,因为制度上军饷越低越依靠授田的土地产出,如前中期的辽东募军较为典型。
这是第一次结构改变,第二次则是东南雇佣性募兵的发生,募兵的经济待遇将本身和家庭分离开来,只有本身的军饷而无家庭的优免,而饷额随之提高,代表为家丁之双粮和蓟镇南兵 1.5 两月饷。
两次结构的改变也是两次军饷的提高。
第三次提高在万历援朝战争中的南兵、川兵等军队,不仅支取月饷,也增加行粮。
至明后金战争开始后,援引此例,尤其在后,与后金/直接对峙的军队都增饷募兵,至退守山海关、宁远一带而以关宁兵饷额最高,随着双方战争规模的扩大,这个饷额从辽东扩展至蓟州、永平、通州、永平、密云等环卫京师的边镇但略有降低,至时扩大至镇压农民军的军队中。
另外,赡养家庭的内顾银反映了募军与募兵不同,从军仍与家庭有一定关系,雇佣关系弱于募兵。
明代的军饷变化不具有普及性,但会划一处于相同战场或具有相同军事任务的士兵的军饷则例,但为免于财政负担过重,并不将高额的军饷推广,大抵按原制计饷,随宜而变。
大抵而言,旧兵支旧饷,明清战争之前的经制内募兵也支该饷,新兵支辽饷、剿饷、练饷这三项新饷,旧兵的行饷及内顾也取自其中,新兵以雇佣关系明确的家丁、募兵为主。
可见,募兵单兵军饷的演变与雇佣关系的发展紧密关联。
2、募兵军费与财政 明代募兵制所秉持的召募土著的有效经验,可加强募兵作战的地利,也可防止逃兵之患,是“恒产恒心”论在募兵制上的发挥。
强调募兵的自愿性和官府不必考虑编户的经济、人丁状况是否能够负担军役。
投入战场军队数量是衡量一个政权军事力量的重要方面。
募兵制在明代军制中的地位首先取决于其所能动员的士兵数量及在军队中的占比。
以前的募兵虽然来自优秀的兵源,但是数量过少,未见发挥何种作用。
三、兵制军事特点 1、九边士兵 九边土著的生活和战斗条件一致使他们本身具有一定的军事素养,对气候、地形、敌人的熟悉度也远非他处可比,保持他们之间的血缘、地缘关系强化他们的团结协作,保卫乡土增强他们的士气,再加上朝廷进行编制、训练,在军功赏赐等制度方面给予激励,九边土兵就拥有了较强的战斗力,在明代中期的北部边防的雇佣和边疆社会秩序的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可以说,第一期募兵制对于朝廷、、将领获得的最重要经验就是召募土著为兵。
朝廷逐渐在提高募兵待遇、防治将领腐败和改革管理模式等方面做出改变,促使国家和卫所内募军的关系不断向雇佣方向转变。
但实际上,因军官腐败和繁重的军役,边民应募者和普通士兵,往往更愿意投充到军官的庇护下成为家丁,所以土兵的战斗力在成弘正年间可能还能保证,至嘉靖以后就。
2、卫所制军官阶层腐化与经济 明代后期的军队结构在沿袭卫所内的阶层结构的同时,也就延续了旧制中的腐化,这个因素一直持续削弱着明军的作战能力,反对并使得各种试图加强军队作战能力的改革走向失败。
军事家丁既是军官阶层腐化的一个产物,也是腐化的继续。
到了万历年间,除了长期冲突的蒙古各部外,明朝边疆面临突发性的规模较大的敌人,内部的叛军和外部的强敌接踵而来,如及明末战争,朝廷以调募的方式集结兵力加以应对,即调动各省各镇营兵和在战区或战略预备区临时募兵相结合。
这种兵力集结方式对明后期的国防和财政产生了重大影响。
结语:卫所军士是世袭的,此时要完成正常袭替,需要贿赂管理官员,军士的贫困化使他们无力办纳,这就影响了京营军士的正常老壮更替。
但是富裕的军士却可以通过贿赂买闲来免除日常训练和出征。
管理军官和官僚的腐败分肥成为卫所制发挥正常功能的严重阻碍。
明朝最大机动兵团京营作战能力的丧失,明朝不得不以调募这种进一步削弱军队团结协作和易于诱发、激化社会内部矛盾的方式集结兵力,使得明末的军队成为一支不断吞噬财政资源但却军事效率低下的军队,将王朝推向财政危机和统治危机,直到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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