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狸猫换太子”真相 宋仁宗赵祯的生母究竟是哪位?
【千问解读】
红潮导语:从《》中的记载来看,历史上不存在“狸猫换太子”一事,也没有流落到民间。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为李宸妃鸣冤的故事呢? ,真宗之子。
乾兴元年(1022)即位,由刘垂帘听政,明道二年(1033)太后死,才开始亲政。
宋仁宗在位42年,是两宋时期在位时间最长的。
关于仁宗的身世,有一种至今流传的说法,就是“狸猫换太子”的故事。
主人公的传奇经历几乎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在经典京剧《狸猫换太子》中,龙图阁大学士、钦差大人包拯巡行到地方,路上在经过一处破窑时,被一个双目失明的老妇拦住了。
这位老妇向人称包青天的包拯哭诉了自己鲜为人知的悲惨而又离奇的身世,包拯经过仔细推敲,才得知她就是当今圣上宋仁宗的生母李娘娘。
包拯立刻回京查访当年还在世的老宫女,得知这李娘娘虽只是宋仁宗的父亲后宫的宫女,可是由于受仁宗皇帝宠幸,被封为才人,进而升为婉仪,并且还怀上了“龙种”。
那时候,“母以子贵”,李娘娘幻想着生下儿子,在后宫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可是当时的刘也就是后来的刘皇后心肠很坏,又阴险毒辣,因为她自己没有生育,又很嫉妒李娘娘,于是就买通接生婆,用一只剥了皮的狸猫,换去刚刚出生的宋仁宗。
等到宋真宗高兴地下朝回来要看自己的骨肉时,却只看到了一个血淋淋的怪物。
宋真宗非常生气,他并不问为什么会这样,也不想事情的前因后果,一怒之下就把李娘娘打入冷宫。
后来妃又升为皇后,就对李娘娘起了灭口之心。
李娘娘看出刘皇后的心思,就在一位好心的宫女帮助之下,急忙逃出了深宫,从此就躲到了一处破窑里,隐姓埋名地生活了20年,期盼着有一天自己能骨肉团聚。
包拯一向清节廉明、大公无私,他为了洗雪李娘娘的冤仇,就把她带回京城,想方设法让仁宗认了真母。
此时几十年的冤案真相大白,坏人得到应有的惩处,李娘娘也母子团圆,被封为李宸妃,结局十分美满。
网络配图 可是这毕竟只是演戏,那么,历史上的宋仁宗是否有过“狸猫换太子”的经历呢?狸猫换太子的故事最早出于石玉昆编撰的。
《宋史》和毕沅编的《续》中,也有这故事的影子,而狸猫换太子纯属子虚乌有。
历史上的李宸妃确实是宋仁宗的生母,宋仁宗得知他是李宸妃所生,也是他当皇帝十多年后的事。
据野史传说中记载,当年宋真宗最宠爱的妃子是刘德妃。
这个刘德妃虽然只是个临街播鼓卖艺之人,但由于本人长得十分出色,所以被刚刚成年的太子,也就是后来的宋真宗看上,接着纳入了王宫。
昔日的太子赵恒登基成为皇帝之后,刘德妃更是从“美人”、“婉仪”,一直封到了“德妃”。
只可惜刘德妃虽然深受皇帝宠爱,但是却久久不能生育。
刘德妃为竞争皇后之位,提高自己的身价,便想出了“借腹怀胎”的诡计。
她打算利用身旁的一个长得有些姿色的的侍女,引诱宋真宗上钩。
一次在刘德妃沐浴之时,真宗果真临幸了这个侍女,不久这个侍女就怀孕了,这时刘德妃也装作怀孕的样子,其实侍女怀孕是真,刘德妃只是安排计策,假装而已。
等到十月分娩的时候,“两个”龙种先后呱呱落地。
刘德妃采取了狸猫换太子的卑劣手段,让真宗将李姓侍女打入冷宫,刘德妃自己却如愿以偿地登上了梦寐以求的皇后宝座。
网络配图 以上不管是戏曲还是野史,都说有狸猫换太子一事,可是正史里并没有记载这件事。
在《宋史》中专门记载了李宸妃其人其事。
李宸妃是刘德妃的侍女,本是杭州女子,生得美丽小巧。
在怀上龙子时,刘德妃就已被立为皇后,掌控后宫。
在李宸妃生下后来的仁宗之后,刘德妃立刻就把孩子从李宸妃怀里夺走交杨淑妃抚育,说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并请皇帝把李宸妃生下的儿子赵祯立为太子,将真相一下子隐瞒了几十年。
真宗去世后,13岁的赵祯即位,也就是宋仁宗。
昔日的刘皇后成了刘太后,临朝辅政,又掌权后宫,众人都不敢冒着杀头的危险来挑明这个真相,只能眼睁睁看着仁宗母子不相认。
天圣九年,仁宗生母李宸妃病危,刘太后晋升她为宸妃。
次年,李宸妃去世。
刘太后本想只以妃子之礼下葬李宸妃,可是宰相却上书给刘太后说,仁宗现在虽然并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李宸妃,可是在太后,一定会有人向仁宗禀告实情的,如果仁宗因此怪罪太后家人,那就不是谁可以控制的了,所以应当以一品礼安葬李宸妃,那时即便谁要说什么坏话,仁宗也不会拿刘家怎么样的。
刘太后认为宰相吕夷简,于是就下令以一品礼安葬李宸妃。
宰相吕夷简又暗中吩咐内侍押班给李宸妃穿皇后装入敛,并使用水银宝箱,刘太后也一一默许了。
李宸妃的丧礼因此举行得极为隆重。
刘太后去世后,果然就有人告诉了宋仁宗他的生母其实是李宸妃。
仁宗十分悲痛,他号啕大哭,甚至下了哀痛诏自责。
他十分愤怒自己身为天子却不能保护自己的母亲,不能孝敬自己的母亲,还让母亲含恨而死,至死母子不能相认。
他认为这一切都是刘太后的错,是刘太后让自己不能尽孝,不能享天伦之乐。
于是,他下令包围了刘太后娘家的府第。
这时宰相吕夷简急忙觐见,劝说仁宗,太后虽然不义,可是以皇后礼仪厚葬宸妃,就表明她已有自悔之心;虽然刘、杨不是陛下的生母,可是对陛下仍有抚育之情,这种恩情陛下又怎能忘呢?? 这一番话使仁宗冷静下来,仁宗命李宸妃的弟弟李用和检查了李宸妃的下葬,一看生母没有鸩杀、残害或者虐待的迹象,还穿了皇后服下葬,这才下令解除对亲属的包围。
仁宗下旨尊李宸妃为皇后,谥号章懿,亲临殡仪地方祭告。
并且为了弥补他对生母的愧疚之情,他还把李太后的弟弟李用和一再擢升,并把福康公主下嫁给李用和的儿子李玮。
网络配图 所以,从《宋史》中的记载来看,历史上不存在“狸猫换太子”一事,李宸妃也没有流落到民间。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包拯为李宸妃鸣冤的故事呢?包拯是《狸猫换太子》中的重要人物,但是,在历史上,他与这场公案无任何联系。
包拯于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踏上仕途,开始做建昌知县、天长知县、端州知州等地方官,自然无从参与官廷斗争。
到他进人中央政府,仁宗已经亲政很久了,元杂剧和明传奇中,都无包拯出现,《包公案》小说专说包拯故事,其中有包拯放浪回朝途中,在桑林镇遇李太后,还朝后,设阴曹、审郭愧,将刘妃用丈二白丝帕绞死的章节,却无打龙袍事。
那么,包拯与此事也就毫无瓜葛了吧?其实也并非没有任何联系。
石玉昆在《三侠五义》中把发生在宋仁宗皇佑二年的假冒皇子案与狸猫换太子的故事焊结起来。
据《续资治通鉴》记载,当时有个名叫冷青的人,其母曾在皇宫中担任过杂役,出宫后嫁给医生冷绪。
及冷青长大,飘泊到庐山,竟多次声称他是皇子,是其母在皇宫中有孕出宫而生。
有个好事的和尚,名叫全火道,把冷青带到京城。
冷青于是在大众场合传播,多次被人围观。
当时任开封知府的钱明逸听到此事,出动警力将其捕捉归案。
但冷青言之灼灼,喝令钱起坐,钱也为之起坐。
为了不使事态扩大,钱以狂人为口实,准备把冷青发配汝州。
推官认为事实不明确,冷青还会是个糊涂不明真象的人。
于是,宋仁宗把这宗案子交给掌管知谏院的包拯审理。
经过包拯调查,王氏确实在宫中打过杂,嫁给冷绪后,也是先生女而后生男。
包拯以冒充皇子罪处死冷青。
而决案的知府钱明逸也被降为蔡州知府。
可见,宋仁宗从未被狸猫换过。
小说本来就是移花接木的,我们不能把它当作真正发生过的历史事实。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秦始皇嬴政的“焚书令”缘何到了汉惠帝才被废止?
这项法令直到公元前191年才被废除,但《·吕本纪》记载的是“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根据注释“挟”就是“藏”的意思。
可见在秦始皇死后,他的这个法令已经被编为“律”,说明杜周所言“前主所是著为律”的说法是有一定根据的。
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因为诸生、方士议论自己,认为“乃诽谤我”;并且经审讯认定诸生中有的“为妖言以乱黔首”,下令“坑杀”,并制定了“诽谤”、“妖言”令。
后来初年,公元前187年废除“妖言令”;公元前178年,废除“诽谤律”。
可见,并非所有的令在死后都改称律。
网络配图诡辩的名言时为了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有意识任用一些“酷吏”来担任司法官员,威吓贵族与百官。
其中有个叫杜周的最为著名,他足足当了11年廷尉(朝廷主管司法审判最高级官员、名列“九卿”),打破了西汉皇朝自成立以来廷尉任职的时间纪录。
在他任廷尉(公元前109年)以前,西汉皇朝一共曾经任命过30任廷尉,平均任期为3年零2个月。
即使是像历史上最著名的法官张释之,也不过在汉文帝时担任了7年廷尉。
后来杜周还被汉武帝提拔为御史大夫,位列三公。
杜周这人不爱多说话,看上去一副忠厚样子,实际上为人刻薄,是由著名酷吏义纵、等人带教出来的又一个酷吏。
徒弟当了主管司法的廷尉,在审理案件时,揣摩被告是皇帝打算排挤的人,就有意罗织罪名,判处重刑;揣摩被告是皇帝打算宽大的人,就故意长期关押不做处理,等到时间长了就向皇帝报告请求平反。
网络配图有人看不惯杜周这样揣摩皇帝意思的办案风格,当面指责他说:“你身为天下持平的廷尉,却不按照三尺法(秦汉时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木简上,因此号为三尺法),专门以皇帝的意旨来办案,难道应该是这样的吗?”杜周却说:“三尺法是哪里来的?前主所是著为律(以前皇帝颁布的叫做‘律’),今主所是疏为令(当今皇帝颁布的叫做‘令’);只要是皇帝现在的意思就是法律,哪里有什么一成不变的法律!”由《史记·酷吏列传·杜周传》记载的这一段对话,长期被法史学家们认为就是秦汉时代法律专制主义的表现,律和令没有差别,都是皇帝的旨意。
尤其是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秦始皇称帝,规定“命为‘制’,令为‘诏’”,蔡邕《史记集解》称:“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
诏,诏书。
诏,告也。
”本来意思就是皇帝的命令指示有制、诏两种,制是关于制度方面的命令,诏是告示性质的命令。
可是很容易被误读为“命”就是“制”、“令”就是“诏”。
这样一来,就更加深了君主命令就是法律的印象。
诏、令之异仔细体会司马迁在《杜周传》里那段对话的语境,可以发现司马迁是将杜周的话作为曲解律令性质的一种狡辩来引用的。
也就是说,在当时人的普遍概念里,律、令作为“三尺法”的体现,和皇帝的制、诏之间还是有差别的。
网络配图在秦汉的时候,“令”在作为名词使用时就是单行法规的意思。
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国法律文件《语书》中说:“法律未足,民多诈巧,故后有间令下者。
”意思就是,因为法律不够完善,隔一段时间就要发布“令”来补充。
秦汉时期皇帝发布的“诏”或“制”,在皇帝认为有必要制定为一项单行法规时,会特别提示丞相、御史大夫将他的指示“具为令”,将皇帝的指示精神具体列为法条、提出法规文本的草案。
如果皇帝的诏书本身就已经相当具体,就会要求丞相、御史大夫“著为令”,直接将诏书改编为法规。
大臣也可以向皇帝提出立法的建议,拟就的草案经皇帝批准,“诏曰可”,就成为一条“令”。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怪异植物:绿藻有“吃掉”其他植物的本领
这一发现或可为人类更好地利用生物能源开拓新途径。
实验中,研究人员将“莱氏衣藻”放入一个低碳环境中观察,结果发现,莱氏衣藻会从周边的植物纤维素中获取能源,在这一过程中,它可释放出“消化”纤维素的酶,将纤维素这种大分子多糖物质分解为更小的糖,后者最终被运送至细胞内,转化为能量源。
也就是说,“莱氏衣藻”在低碳环境中同样可以继续生长。
绿藻 人们通常认为,只有蠕虫、细菌和真菌能消化植物中的纤维素,并将其作为用于生长和生存的碳源,而植物则通过二氧化碳、水和阳光进行光合作用。
德国比勒费尔德大学的研究人员11月20日在《自然·通信》杂志上发布研究成果说,他们观察一种名为“莱氏衣藻”的绿藻时发现,这种单细胞生物不仅可像普通植物一样进行光合作用,还可消化其他植物的纤维素,作为自己的能量来源。
参与研究的奥拉夫·克鲁泽教授说,在植物中发现这一现象尚属首次,并且藻类能消化纤维素这一现象本身就有悖于传统认知,“某种程度上讲,这是植物在吃植物”。
目前,研究人员正观察这一机制在其他藻类中是否同样适用。
研究人员认为,新发现或有助未来更好地利用生物能。
绿藻 现阶段,人们常使用同时加热植物与真菌纤维素酶的方法获取生物柴油等生物能源,而饲养这些真菌仍需一些有机物质。
研究人员设想,如果能用水、阳光和二氧化碳饲养藻类,再从中获得可分解纤维素的酶,未来生产生物燃料将变得更加容易。
绿藻有“吃掉”其他植物的本领实属罕见,在科学界也是实属罕见,这一发现,也许会是我们人类的有一大进步,在未来我们也许可以更好的利用这一点,产生新能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声明: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