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刘彻对东方朔如此宠信 汉武帝刘彻为什么还不重用东方朔

东方朔作为汉武帝时期的一位另类奇才,人们对他的印象大多停留在各种民间传说里。
在时,他那玩世不恭、滑稽另类的形象便已
【千问解读】
东方朔作为汉武帝时期的一位另类奇才,人们对他的印象大多停留在各种民间传说里。
在时,他那玩世不恭、滑稽另类的形象便已被大肆渲染,而真实的自我却早就淹没在了历史深处。
一 另类的天才 在《》和《汉书》里,东方朔的出场都挺另类的,他能够在历史舞台上亮相,得益于一封自我介绍信。
当时汉武帝广招人才,有好几千人纷纷上书,各种高谈阔论,在这种情况下东方朔独辟蹊径,凭借一封另类的推荐信成功吸引了汉武帝的注意力。
这封信共有两个特点区别于其它自荐信。
一个是东方朔敢吹,他的牛皮简直可以吹到天上去。
他上来就说自己文武双全,读了四十多万字的书,还是长腿欧巴一枚,长得帅身材好,品质更是没得挑,当个国家高级公务员完全够格,暗搓搓提醒汉武帝不选自己可是他的损失。
另一个特点是它太长,那时候纸张还没有发明出来,东方朔的这封信用竹简写成,重达二百多斤。
两个大小伙子吭哧吭哧抬到汉武帝面前,汉武帝足足看了两个月才看完,这也就是那时候汉武帝年轻,岁数再大点看完就得成老花眼。
最后汉武帝被这封自荐信逗笑了,给了东方朔一个小官职,他这次“选秀”算是成功了。
二 靠独辟蹊径吸引的注意 要说东方朔这人,身上总是透着股让人捉摸不透的气质。
首先他这个姓氏就是自己编造出来的,史学家们也搞不清楚他原本姓什么,有说的有说的,反正肯定不方。
话说他成功进入公务员序列后,却仅仅被封了个“待诏公车”的小官,整整一年的时间,连皇帝的影没看见。
东方朔自以为文武俱佳、才华横溢,却受此冷落,眼看着同期一块进来的董仲舒那职位跟坐火箭似的“蹭蹭”往上蹿,他心里那个气啊! 文人们一旦不得志,常用的方法便是写文章发牢骚,结果东方朔却剑走偏锋,他跑去威胁帮皇帝养马的侏儒,吓唬他们说皇帝嫌他们没用,马上就要杀掉他们。
那群小侏儒吓坏了,跪在汉武帝跟前哭诉,汉武帝追根溯源,发现是东方朔搞的鬼,从此东方朔进入了皇帝视线,并且凭借出众的口才得到了汉武帝欢心。
三 与人斗其乐无穷 东方朔与那些中规中矩的读书人行为差异过大,加之聪明过人,遭受了不少嫉妒,他也不在乎,谁难为他他就用实力还击回去。
那群大臣们还好,耻于与他这种人为伍,主要是同行的一个叫做的宠臣,俩人风格差不多,都是靠着扮演滑稽角色逗汉武帝开心,来了这么个强力竞争者,郭舍人一门心思要把东方朔踩到脚下。
要说东方朔还真是有点特异功能,擅长射覆和猜谜。
射覆就是盆子底下扣个东西一群人在那猜,说实话古人的业余生活也挺单调的,一块搓麻将不比这个有意思吗?郭舍人趁机拿了奇奇怪怪的东西让东方朔猜,每次东方朔都能猜中,结果郭舍人被汉武帝打得屁股开花。
东方朔不止与同行斗,有时候他也会和汉武帝斗上一斗。
汉武帝有个外甥兼女婿昭平君,是个惯坏了的皇二代,平时骄横跋扈,被传唤是常有的事。
他老妈临终前对这个独子很不放心,把毕生积蓄送给汉武帝,请求提前为儿子赎罪。
结果这小子还是犯了事,把媳妇夷安公主的家庭教师给杀了,把汉武帝给纠结的呀,不杀他违反法令,杀吧对不起自己死去的妹妹,更对不起活着的闺女。
一向铁石心肠的汉武帝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当众哀不自胜,群臣也只好附和着掉眼泪。
这时候东方朔突然蹦出来,举着个酒杯向皇帝祝贺,称赞皇帝刚正不阿,是天下人的福分,希望皇帝喝杯酒然后忘掉忧愁。
这不是明摆着给皇帝添堵嘛!结果出乎人的意料,汉武帝并没有责备东方朔,还赏给他一百匹绢。
四 东方朔的真实面目 有人曾经问过东方朔:“别人都说你疯疯癫癫,你对此评论做何感想?” 东方朔的回答是自己其实是一个隐士,只不过隐居的地点在朝廷而已,这句话后来演变为“大隐隐于朝”。
按照东方朔的解释就是他之所以行为搞笑荒诞不羁,是因为自己根本不在乎,自己追求的是隐士那种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
然而从史书上,我们看到东方朔并不像他自己说的那么恬淡,倘若他真的以大隐隐于朝为志向,又何必如此兢兢业业于朝政社稷。
东方朔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很高,遇到大事总要上前发表自己的见解。
汉武帝为了游玩要大肆修建上林苑,他极力阻止;汉武帝要接见的男宠董偃,他手持长戟拒绝放行;到了晚年还作了一篇《答客难》的文章,用问答体的方式抒发出了自己郁郁不得志的惆怅。
几百年后的唐朝大诗人李白在某些方面和东方朔极为相似:都是看似放荡不羁实则胸怀天下,都是因为得不到皇帝的重用而抑郁寡欢。
那么,问题是出在汉武帝身上还是出在东方朔身上呢? 五 喜剧演员想要转型演正剧,简直难上加难 对于东方朔来说,滑稽荒诞是他用来伪装的外衣,其内心有着雄才伟略却不被帝王重视,始终被排除在核心决策层之外。
而对于汉武帝来说,东方朔就是个喜剧演员的角色,可以给严肃的朝堂增添一抹亮丽的色彩。
因此,他对东方朔的很多建议都是抱着“虚心接受坚决不改”的态度。
因此,东方朔上书反对修上林苑,他重金赏赐了东方朔后仍然把上林苑修建起来,很多时候东方朔的意见并不会被他采纳。
他是个智慧超人、见解不凡的人,汉武帝总是对稀奇古怪的事物保持高度好奇心,而东方朔总能的解答他的疑问,尤其是汉武帝对长生不老和修仙很感兴趣,东方朔在这方面给了他很多的建议,所以他很对汉武帝的胃口。
汉武帝在工作、生活中有什么过错,东方朔也会用一些幽默的方法来提醒他,比如劝汉武帝不要因鹿杀人等。
在喜怒不定的汉武帝手下,东方朔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人还能得到善终,便应该知足才是。
可惜,透过历史我们却看到了一个拧巴的人,看到了一个和自己较劲,和所有人较劲的东方朔,他滑稽的外表下深藏着一颗想要建功立业的心,所以常常陷于矛盾的漩涡中。
其实东方朔从在政治舞台上亮相伊始便选错了角色。
他选择以另类方式出场,不走寻常路的结果就是自己一生被动,就像喜剧演员想要转型去演严肃的历史剧观众不买账一样,后期他想要转型,想以社稷之臣的面貌重装上阵,却发觉完全没有机会。
汉武帝是位政治手腕高超的君主,并不会因言废人。
东方朔虽有智慧,却并不具有治国的经才伟略,汉武帝看透了这一点,所以他给东方朔的定位是哄自己开心便好。
只是东方朔一生都没有认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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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第一个反对“刑讯逼供”的帝王是哪位?
该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为此,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刑讯逼供的罪名。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讯逼供是一种与人类文明背道而驰的野蛮行径,不仅是对犯罪嫌疑人精神和肉体上的严酷摧残,更是对无罪之人的人格和尊严的极端践踏。
在中国,刑讯逼供起源甚早,周代已见于典籍:“仲春之月……母肆掠,止狱讼。
”郑玄注曰:“掠,谓捶治人。
”“肆掠”,就是指现在刑讯。
建立以后,深受法家思想熏陶的,“专任刑罚……昼断狱……”。
作为刑罚的一个重要方面,刑讯制度也有了很大发展。
《秦律》规定:“能据供词追问,不用拷掠而明案的是上策;用考掠而不得案情的是下策”。
根据这一原则,又对刑讯做了进一步规定:“凡讯狱,必先尽听其言而书之……更言不服,其律当治者,乃谅(笞掠)”。
当时虽然不提倡拷讯,但《秦律》在另一法律问答中已列举出“大痍”,即囚犯经刑讯后,肢体将断不能行走,须长官令人扶回的谓之“大痍”。
既然作为刑讯的一种事实状态已明文列出,秦拷讯之盛也就可想而知。
西汉时期,因为统治阶级内部倾轧而用刑讯的记载不绝于书。
汉初,对预谋行刺的贯高“榜笞数千,刺身,身无可击者”。
廷尉杜周曾经毫不掩饰地说:“不服,以掠笞定之。
”此语出自主刑大臣之口,不但说明刑讯的合法化,而且使得法吏上下相胥,皆以苛酷为能,拷囚之时,极尽残忍。
虽然废除“肉刑”,但刑讯逼供依然普遍,以至到了时,酷吏刑讯断狱成风。
一直把拷讯作为治狱的基本方法。
明帝时,楚王刘英被告谋反,刑官就用极残忍的手段对其属吏逼供,“诸吏不堪痛楚,死者大半,唯续、宏、勋掠考五毒,肌肉消烂。
”这种血腥的场面,还是发生在“显宗以亲故不忍穷究”的情况下。
试想在当权者认为“需要穷究”的情况下,在对待“非亲非故”的普通百,那刑讯之苛酷,真不知会惨烈到何等境地。
事实上,东之后,朝庭就大量起用酷吏。
王吉,“性残忍……夏月腐烂(人犯因刑讯而肉体糜烂)则以绳连其骨,见者骇然。
”周纺,“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吏人及羌胡畏之。
”就是此人,后来“以威名迁齐相,亦颇严酷,专任刑法。
”在东汉,有王吉、周纺之流的“活阎王”充斥司法领域,东汉拷讯之酷,司法之黑暗也就不难想像。
章帝刘坦曾在诏书中引《律》曰:“掠者唯得笞榜立。
”此律即东汉的通行法律。
但用何方法,用何刑具,用刑到何种程度,法无明定,而由法吏率意为之。
可见秦汉之际是刑讯的随意性时期,因而具野蛮性和残酷性。
魏晋之际,魏据《汉律》立法,名曰《魏法》,包含“系囚”、“鞫狱”、“断狱”三章。
晋文帝时,“令定法律,辨囚律为告劾、击讯、断狱。
”可见两朝已有了刑讯的专论。
但由于两律皆已失传,故具体内容无从察考,不过可从见诸典籍的个案中窥出一些端倪。
曹魏时,尚书令为下狱的太尉杨彪向法吏满宠说情,“嘱宠但当受辞,勿加考掠。
宠一无所报,考讯如法。
” 在南朝,刑讯也逐渐规范化。
宋时,“建康县考囚,或用方材压额及踝胫”,即后世的“压杠子”。
当时有一名叫奚显度的小吏对怠工民工常法外施行。
以至于流传着:“宁得建康压额,不能受奚度拍”的民谣,说明在存在拷讯的时代,刑讯规范化总比滥施刑讯好得多。
齐时,多沿用宋时的律法。
梁时,“凡系狱者,应加测罚。
”《刑法志》解释为:“立测者,以亡为垛,高一尺,上圆劣容两足立;鞭二十,笞三十讫,著两械及扭,上垛,一上测七刻。
”即先抽鞭子,打棍子,然后带械站跺,迫囚招供。
鞭打多少,带何刑具,罚站地点时间,皆有法律明示。
陈时,刑讯沿用梁朝的“测囚法”。
由于鞭笞之后又罚长站,此法引得当时不少开明人士的批评。
都官尚书周弘正感叹道:“重械之下,危堕之上,无人不服,诬枉者多。
”有鉴于此,主刑大臣范泉在修订律令时,对“立测”法有所改进:“分其刻数,日再上。
”即将囚犯罚站时间缩短,隔日限时而站。
变动虽小,但无疑也是一种进步。
在北朝,由于掌权的鲜卑族是由奴隶制直接过渡到封建制,因此部落式的野蛮刑罚曾广为施行。
世宗时,广用酷吏:“卢斐,性残忍……为相府刑狱参军,无问事之大小,考掠过渡,于大楱车辐采死者非一”。
“毕义云,专以车辐拷掠,所获甚多。
”文宣帝时,“有司折狱,又皆酷法,讯囚则用车辐……又立之烧犁耳上,或使以臂贯烧车,既,皆致诬服。
”北魏献文帝都不得不承认:“理官鞫囚,杖限五十,而有习欲免之,则以细捶,欲限之,则先大杖,民多不胜而诬引,或绝命于杖下。
” 隋初统治者(541年-604年)宣布:“尽除苛惨之法”。
根据前朝旧律修订刑律,“沿革轻重,务取平允”,并废除了前代枭首、车裂、宫刑、鞭刑等酷刑。
隋文帝下令:废除前代的“审囚酷法”,禁止对囚犯“屈打成招”,反对“刑讯逼供”。
据《隋书·刑法志》记载,讯囚的数量,刑具的规格,施刑的主体、对象,以及行讯过程中不得更换法吏都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同时,对前代八十一条死罪、一五零条流罪、千馀条徒、杖等酷刑以及灭族等都一概废止。
制定修订了简要的刑律,并基本上被唐、宋至清各代所沿袭。
隋文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公开反对“刑讯逼供”的,他深刻吸取了历朝历代灭亡的教训,勤劳思政,励精图治,实行开明统治,不断减轻刑罚,在各朝旧律的基础上,制定修订了简单明了的《开皇律》,废除了一些的酷刑,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年限,规定了“死罪不得专决,悉移大理寺覆按”,由专门的司法机关负责审理,对犯人处置采取审慎态度,而不是,有效地防止了冤案的发生。
隋文帝对法律的一系列改革,使法律减轻了残酷性和野蛮性,他的这种思想和做法,不但在当时具有非常进步的现实意义,而且在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上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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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时候老爷对丫鬟动手动脚,丫鬟该如何办?
从很多文学作品中,我们不难看出,丫鬟在古代的地位是相当低的。
那么,就会有人问,万一男主人对这些丫鬟们动手动脚,她们能拒绝吗? 《》中第六回“初试云雨情,一进荣国府”中写的贾宝玉初试云雨,就是在他的贴身丫鬟身上试的。
一般情况下,丫鬟是没有权利抵抗的。
因为在一个大家庭里,男主人就和一样,拥有绝对的权利,假如男主人看上了哪个丫鬟,随时都可以拉她行房,丫鬟也只能答应,很多时候,如果能够成为男主人的“屋里人也是走向富贵的一条好出路,对于丫鬟而言,呢? 如果丫鬟抵抗或逃走,在古代历朝的法律上都规定,主人可以对奴婢非刑拷打,任意虐待,这都是封建社会对人性的一种亵渎。
看来还是现代社会好,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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